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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伯里克利立法 公元前443年到公元前429年,伯里克利连任 十将军委员会的首席将军,成为雅典的最高统治 者,他锐意改革,又制定了一系列“宪法”性法律。 主要内容有: 1.执政官和其他各级行政官职均由抽签选举产 生,向所有等级的公民开放。 2.扩大民众大会的权力。 3.保留500人议事会,作为民众大会的常设机 构。 4.设立共有6000人的陪审法院作为雅典的最 高司法机关。 5.实行公职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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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罗马法
第一节 罗马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第三节 罗马私法的体系及其基本内 容
第四节 罗马法的复兴和影响
第一节 罗马法的产生和演变
一、罗马法的产生 二、罗马法的历史发展 (一)王政时期(公元前8世纪~前6世纪) (二)共和国前期(公元前6世纪~前3世纪) 《十二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十二表 法》的特点表现为: 1.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 2.程序烦琐,形式主义严重。 3.适用范围狭窄,采取属人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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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楔形文字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在经历了漫长的20个世纪的发展之后,以 《汉穆拉比法典》为代表的楔形文字法逐步形成了 以下基本特征: 1.楔形文字法各法典结构比较完整。 2.法典内容丰富,涉及面较广,特别重视对民 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3.楔形文字法各法典大多数是司法判例的堆积。 4.楔形文字法除成文法之外,存在着习惯法体 系。 5.楔形文字法是世俗法。
第一章 楔形文字法
第一节 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汉穆拉比法典》 第三节 楔形文字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第一节 楔形文字法的产生和演变
一、楔形文字法的产生 二、楔形文字法的发展 三、楔形文字法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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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汉穆拉比法典》
一、制定《汉穆拉比法典》的历史背景 1.两河流域在政治上的统一,要求进一步统一 法制。 2.经济的发展使财产私有化日益加剧,需要制 定新法来维护新的经济秩序。 3.高利贷横行,需要靠法律给予限制。 二、《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 《汉穆拉比法典》是一部对古巴比伦社会关系、 经济结构、政治体制作出系统规定的综合性法典。 《汉穆拉比法典》继承了以前楔形文字法的结 构,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三)梭伦改革 1.颁布“解负令”,取消债务奴役制。 2.以财产特权和职位特权代替世袭特权。 3.提高民众大会的作用,设立400人议事会, 首创陪审法院。 4.颁布一系列发展社会经济的条例,促进雅典 工商业的发展。 5.废除德拉古法中的严刑峻法,仅保留有关杀 人罪的条款;以法律惩罚代替血亲复仇,规定所有 杀人案件均由法院审理;对地方官吏的违法行为也 可以向有关法院提出控告或申诉。
二、雅典民事法律制度 (一)所有权制度 (二)债权制度 (三)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 三、雅典刑事法律制度 史地位
古希腊法作为西方社会最早产生的法律文明, 其衍生和发达的历程及其特征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和 深远的影响,因而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一定的历史 地位。 一、古希腊法中的一些法律原则、具体制度和 法律思想,都曾对罗马法产生一定影响。
(三)衰落时期(公元9世纪中期以后) 近代以来,随着各个伊斯兰国家经济、政治 和文化的不断发展,固有的伊斯兰法传统与社会 现实发生了矛盾,另外,西方列强的入侵也对社 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许 多阿拉伯国家相继摆脱殖民主义的统治,建立了 独立国家。这些新的独立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法 律改革。伊斯兰法的这些改革表现出如下特点: 1.不同国家对西方法律的接受程度不同。 2.西方法律对不同法律部门的影响有所不同。
(四)克里斯提尼立法 公元前509年,平民领袖克里斯提尼当选为雅 典执政官,又进行了立法改革。主要内容有: 1.取消原有的四个氏族部落,根据地域划分公 民和选区。 2.进一步提高民众大会的作用,用500人组成 新的议事会。 3.颁布《贝壳放逐法》。为防止政治野心家建 立僭主政权,克里斯提尼改革后不久,在雅典制定 了“贝壳放逐法”。 (五)阿菲埃尔特立法
(二)佛教类 佛教作为古印度社会中和婆罗门教并行的另一 大宗教,其经典也是古印度法的重要渊源。佛教经 典的种类较单一,主要是《律藏》、《经藏》和 《论藏》,统称“三藏”。 (三)其他渊源 主要指古印度国王颁布的一些诏令。古印度各 王国都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国王的法令大都以宗教 名义颁发,因此也是古印度法这一宗教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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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伊斯兰法的渊源和基本制度
一、伊斯兰法的渊源 伊斯兰法的“渊源”系阿拉伯文“优素 尔”(Usal) 的意译,原意指“根源”,引申为伊斯兰法的立法 根 据、原则和理论基础。具体包括《古兰经》、“圣 训”、公议、类比四大渊源。此外,哈里发的行政 命 令、习惯和外来法律也属于伊斯兰法的渊源。 (一)《古兰经》 (二)“圣训”
(五)帝国后期和查士丁尼法典编纂时期(公元3 世纪~6世纪) 1.《查士丁尼法典》(Codex Justinianus)。 2.《查士丁尼法学总论》(Institutiones Justinianus),又译为《法学阶梯》。 3.《查士丁尼学说汇纂》(Digesta Justinianus),又译为《法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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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伊斯兰法
第一节 伊斯兰法的形成和演变 第二节 伊斯兰法的渊源和基本制度 第三节 伊斯兰法的特点
第一节 伊斯兰法的形成和演变
一、伊斯兰法的产生 二、伊斯兰法的发展阶段 伊斯兰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一)形成时期(公元7世纪~8世纪中期)包括 穆罕默德、四大哈里发和倭马亚王朝时期 (二)全盛时期(公元8世纪中期~9世纪中期) 包括阿巴斯王朝的前期和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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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伊斯兰法的特点
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法律体系之一,伊斯兰法 独具特色,这表现在: 一、伊斯兰法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 二、伊斯兰法学家在伊斯兰法的发展过程中发 挥着重要作用 三、原则上的严格性和实践中的灵活性 四、伊斯兰法具有分散性和混乱性 五、对外来法律进行了吸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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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古希腊法
4.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秩 序,保护私有财产权。 5.某些规定反映了平民的要求和对于贵 族司法专横的限制。 6.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的遗迹。
(三)共和国后期(公元前3世纪~前1世纪) 共和国后期是罗马市民法得到发展和万民法 形成的时期。公元前3世纪后,罗马的奴隶制经 济获得极大发展,对外战争的胜利使罗马获得了 它的行省,版图日益扩大,最终发展成为横跨欧 亚非的庞大帝国。与此相应,罗马私法得到发展。 万民法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①清除了形式主义的罗马固有的“私法”规 范; ②与罗马人发生联系的其他各民族的规范; ③地中海商人通用的商业习惯与法规。
三、古希腊城邦在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运用
法的“正义”观念和“公道”标准裁断案件, 而不 是分析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文。 四、希腊法中的私法相对落后,公法比较 发达,对后世影响较大。 五、希腊化法律中,“冲突法”比较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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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雅典的法律制度
一、雅典“宪法” 雅典是古希腊各城邦国家中实行奴隶制民主治 的典型,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内容相当于近代以后 的宪法,因此被称为雅典“宪法”。雅典“宪法” 是经 过一系列的立法改革逐步产生、发展起来的。 (一)提秀斯改革 (二)德拉古立法
(二)所有权制度 根据伊斯兰法的规定,土地属于“安拉”,只 有 “先知”和他的继承人哈里发才享有完全的土地所 有 权。土地分为三种:①“圣地”;②被征服地区的土 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被征服的异教徒可在缴税 后使用土地;③除上述两者之外,穆斯林以其他方 式取得的一切土地。 (三)债权制度 伊斯兰法中关于契约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1.普遍流行的契约形式是买卖契约。 2.重视履行诺言。 3.禁止利息。
二、伊斯兰法的基本制度 (一)穆斯林的义务 穆斯林的义务主要是履行“五功”,“功”系阿 拉伯 语“Rukan”的意译,意为基础、柱石。这五功包括: 1.念功,即口诵。 2.拜功,即礼拜。 3.斋功,即斋戒 4.朝功,即朝觐。 5.课功,即法定施舍。 除了“五功”外,穆斯林还有为真主进行圣战、 严
公元前7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希腊各城
邦国家普遍进入成文法时期古希腊法也包括 希腊化时代的法律。 公元前2世纪,希腊化国家为罗马帝国所 并,希腊化法也被罗马法所取代,逐步退出 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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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希腊法的基本特征
古希腊法作为欧洲最早的奴隶制法,与古希腊 各城邦特定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其 主要特点可以概括如下: 一、古希腊法是希腊各城邦国家多种法律的组 合,并非希腊全境统一适用的法律体系。 二、古希腊法未能编撰完善成熟的成文法典, 立法水平不高。
(四)帝国前期(公元前1世纪~公元3世纪) 市民法和万民法的逐渐融合,使罗马法开始获 得世界性意义。公元1世纪到2世纪是罗马帝国兴盛 时期,也是罗马法发展的“古典时代”。在这一时 期,促进罗马法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法学家活动的日 益加强和罗马法学研究的兴盛。同时,随着皇权的 逐步加强,皇帝的敕令逐渐成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其他各种形式的立法逐渐消失。 五大法学家对法律问题的意见后来被查士丁尼 《学说汇纂》大量采用,据统计有6014条,占全书 内容的66%以上。
(四)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1.结婚制度。 2.离婚制度。 3.家庭制度。 4.继承制度。
(五)刑法制度 伊斯兰法中关于刑法的规定很不发达,没有形 成犯罪的一般概念,没有将侵权行为和犯罪明确区 分开。 1.犯罪主要分为两类: ①“经定刑罚”的犯罪。 ②酌定刑罚的犯罪。 2.刑罚残酷而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六)审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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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摩奴法典》
一、《摩奴法典》的结构 《摩奴法典》分12章,共2684条。第1章到第6 章的次序按婆罗门教徒一生的四个“行期”来编排。 二、《摩奴法典》的性质和主要内容 (一)《摩奴法典》是一部宗教经典 《摩奴法典》是婆罗门教经典,由婆罗门祭司 根据吠陀经典和自古以来形成的风俗习惯逐渐改造 而成。
楔形文字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一个法 系,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楔形文 字法首先将习惯法成文化,开始了人类成文法的 最初尝试,推动了人类法律的发展与进步。楔形 文字法诸法典,特别是《汉穆拉比法典》,内容 丰富,形式完备,条文缜密,立法技术发达,表 明其已达到奴隶制法发展的最高峰,对后世奴隶 制立法产生重要影响。以《汉穆拉比法典》为典 型代表的楔形文字法,体现了古代东方文明的伟 大成就,不仅在两河流域得到长久的应用,表现 出极强的生命力,而且还通过波斯帝国的法律和 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摩奴法典》是一部种姓制法 1.各种姓的法律地位。 2.财产所有权制度。 3.债权债务制度。 4.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 5.犯罪与刑罚制度。 6.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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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古印度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一、古印度法是典型的宗教法。 二、古印度法是宗教、道德、伦理、哲学以 及法律等各种内容的混合物。 三、古印度法以种姓制度为基础和核心。 四、古印度法具有相当强的稳定性。
第一节 古希腊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古希腊法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雅典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古希腊法的产生和演变
古希腊法泛指存在于古希腊各奴隶制城邦及希 腊化时代所有法律的总称。 “迈锡尼法”的遗迹。 标志着古希腊法的萌芽。 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历史,希腊 各城邦国家的早期法律均为习惯法,而且带有神权 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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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古印度法
第一节 古印度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二节 《摩奴法典》 第三节 古印度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第一节 古印度法的产生和演变
一、古印度法的形成和发展 (一) 婆罗门教法形成 (二) 佛教法产生、婆罗门教法继续发展 (三) 印度教法
二、古印度法的渊源 古印度法的渊源即婆罗门教、佛教、印度教等 宗教的教规教义、典章典籍等,主要有: (一)婆罗门教类(包括印度教类) 婆罗门教的经典是古印度法最基本的渊源,主 要经典是: 1.四部“吠陀”。即《梨俱吠陀》、《沙摩吠 陀》、《耶柔吠陀》和《阿闼婆吠陀》。 2.关于吠陀的注释——《梵书》、《森林书》 和《奥义书》。 3.三部经:《所闻经》、《家范经》和《法 经》。 4.婆罗门教的《法典》——《摩奴法典》、 《述祀氏法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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