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65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导语】2018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招聘中⼩学教师65名,报名时间:4⽉18⽇—4⽉20⽇共三天(每天8:00-20:00)。

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根据《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事制度改⾰的要求,为进⼀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为芙蓉幸福教育提供⼈才保障,经研究,决定⾯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65名,其中初中教师17名,⼩学教师48名。

⼀、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作在芙蓉区⼈事调配⼯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区编制部门全程参与,区纪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聘⽤⼈员的管理
1、招聘录取⼈员列⼊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招聘录取⼈员实⾏合同聘⽤制;
3、招聘录取⼈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范围
(⼀)毕业⽣:具有全国普通⾼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未纳⼊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的2017年和2018年的毕业⽣(2018年应届毕业⽣需在2018年7⽉15⽇前取得学历)。

在读的全⽇制⾮2018届的研究⽣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在职⼈员:截⽌到2018年8⽉31⽇,有两年及以上在全⽇制普通中⼩学校与报考岗位⼀致的任教经历(不含实习任教经历)且本学期仍在教学岗位的教师。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2018年毕业的免费师范⽣;
2、截⽌到2018年8⽉31⽇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且未期满的教师;
3、受过刑事处罚⼈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员;
4、有违反计划⽣育政策情况的⼈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员。

四、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
1、中学教师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18⽇以后出⽣)。

(2)毕业⽣要求具有师范专业全国普通⾼校计划内统招全⽇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英语学科的普通话⽔平达⼆甲,其他学科达⼆⼄;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员英语达CET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平。

2、⼩学教师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18⽇以后出⽣),具有特级教师、正⾼级教师称号的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77年4⽉18⽇以后出⽣)。

(2)毕业⽣要求具有师范专业全国普通⾼校计划内统招全⽇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教师要求具有全国普通⾼校计划内统招全⽇制⼤专及以上学历,且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乐学科的普通话⽔平达⼆甲,其他学科达⼆⼄。

(4)报考⼩学体育学科篮球教练需具有对应专业⼆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并且本⼈或带队取得过省级及以上⽐赛(含全国中学⽣运动会、全国⼤学⽣运动会、省运动会、省⼤学⽣篮球⽐赛、省中学⽣篮球⽐赛、省青少年篮球⽐赛等)前⼋名。

五、招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体育学科篮球教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数的⽐例不得⼩于1:3(含1:3),其他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数的⽐例不得⼩于1:5(含1:5),达不到⽐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的职数调剂到同学科其他岗位使⽤。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程序
发布公告——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围⼈员资格审查——⼊围⼈员⾯试与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录⽤⼈选——公⽰——办理相关⼈事⼿续。

(⼆)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4⽉2⽇将在芙蓉区⼈民政府站、长沙市教育信息、芙蓉幸福教育站()、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上报名的⽅式进⾏,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4⽉18⽇—4⽉20⽇共三天(每天8:00-20:00)。

报名截⽌时间4⽉20⽇20:00。

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站()进⾏上报名。

每⼈限报⼀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

报名时需要上传相应资料原件的图⽚,图⽚要求为JPG格式,长宽不超过800*600,⼤⼩不超过1M。

在职类:①⾝份证(正反⾯)、②学历证(第⼀学历、学历)、③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证、⑤⼯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如合同、聘书、年度考核表或社保证明等)、⑥其他;
毕业⽣类:①⾝份证(正反⾯)、②毕业证(2017届毕业⽣提供)或⼤学就读期间成绩单(2018年应届毕业⽣提供,学校教务部门盖章)、③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盖章)、④普通话证、⑤就业推荐函(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⑥其他。

报名时,报考⼈员要仔细阅读报名协议和诚信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在公开招聘任何⼀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切损失由报考者本⼈⾃⾏承担。

报考⼈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4⽉18⽇—20⽇共三天。

组考单位对考⽣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初步审核。

因考⽣个⼈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个⼈承担责任。

4、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27⽇—28⽇共两天(每天8:00-20:00)。

考⽣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站
(),输⼊⾝份证号以及密码,⾃⾏打印准考证。

5、现场采像、笔试:4⽉29⽇(周⽇)(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和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站公告)。

(1)开考前20分钟,考⽣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份证到指定的考室进⾏现场采像。

(2)由区教育局统⼀组织招聘岗位的笔试,⽂化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的笔试合并进⾏,分值共100分。

(3)考试时限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后,报考同⼀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排序,⼩学语⽂、⼩学数学按招聘计划数1:3的⽐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其他
学科按与招聘计划数1:5的⽐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其中⼩学体育学科篮球教练若笔试参考⽐例未达到1:5,则按招聘计划数1:3的⽐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6、资格审查:时间为5⽉12⽇(周六)上午。

⼊围⼈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毕业⽣:⾝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就读期间成绩单、《普通话⽔平等级证书》、《外语⽔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毕业⽣提供)、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②在职⼈员:⾝份证、学历证书(含第⼀学历和学历)、《普通话⽔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③⼩学体育学科篮球教练和放宽年龄的特级教师、正⾼级教师等破格⼈员提供相应资质材料。

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员取消⼊围资格,在报考同⼀职位的⼈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次。

资格审查合格⼈员⽅能进⼊⾯试和试教环节。

7、⾯试与试教:5⽉19⽇(周六)。

⾯试与试教的具体时间要求和地点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站()上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责任⾃负。

⾯试与试教合并进⾏,由区教育局统⼀组织。

⾯试与试教总分为100分,去掉⼀个分和⼀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试与试教的最后得分(四舍五⼊,保留⼩数点后两位数)。

⾯试与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与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不进⼊体检程序。

8、成绩合成:笔试成绩、⾯试与试教成绩按照4:6的⽐例合成考⽣总成绩(总成绩保留⼩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试与试教成绩⾼低确定排序。

9、体检:体检对象以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员中依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通知,费⽤⾃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

对⼼率、视⼒、听⼒、⾎压等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复检;对边缘性⼼脏杂⾳、病理性⼼电图、病理性杂⾳、频发早搏(⼼电图证实)等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当⽇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

报考⼈员对⾮当⽇、⾮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起7⽇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当⽇复检、当场复检及⾮当⽇、⾮当场复检都只能进⾏⼀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体检特殊标准(试⾏)》中的所有体检项⽬均不进⾏复检。

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体检。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职位且⾯试与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中按总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次。

10、考察及资格复核: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员进⾏考察,考察(含资格复核)采取⾛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则从报考同⼀职位且⾯试与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中依次递补⼀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考察。

11、公⽰与录⽤:笔试、⾯试与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作完成后,考察合格⼈员为拟聘⽤⼈员。

拟聘⽤⼈员名单公⽰7个⼯作⽇,经公⽰⽆异议后办理录聘⼿续,录取⼈员与⽤⼈单位签订《聘⽤合同书》。

新聘⽤⼈员实⾏试⽤期制度,聘⽤⼈员试⽤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1、笔试成绩、⾯试与试教成绩、总成绩可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站查询。

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试与试教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员名单均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站()予以公⽰。

2、实⾏诚信考试。

报考⼈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等⾏为的,记⼊芙蓉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芙蓉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作⽇内向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事科提交书⾯说明)。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敬请⼴⼤考⽣及家长提⾼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芙蓉区教育局 0731-******** 84683244
监督电话:
芙蓉区教育局监察室 0731-********
芙蓉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
技术⽀持:
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 0731-********
教师招聘技术⽀持专⽤QQ号 2449328525
点击下载>>>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4⽉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