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品回收审批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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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规范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的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审批制度。
二、审批原则
1. 坚持依法审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坚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循环利用的原则;
3. 坚持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的原则。
三、审批范围
1. 废旧金属回收企业;
2. 废旧塑料回收企业;
3. 废旧纸张回收企业;
4. 废旧玻璃回收企业;
5. 废旧纺织品回收企业;
6. 废旧轮胎回收企业;
7.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企业;
8. 废旧汽车回收企业;
9. 其他废旧物品回收企业。
四、审批条件
1. 企业注册地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持有相关行业许可证;
3. 持有营业执照;
4. 具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设施;
5. 拥有稳定的废旧物品来源和市场需求;
6. 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7. 具有完善的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利用体系。
五、审批程序
1. 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环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3. 审查合格的,环保部门予以批准,并颁发废旧物品回收许可证;
4. 企业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废旧物品回收业务。
六、监督管理
1. 环保部门对废旧物品回收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企业依法经营;
2. 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废旧物品回收、处理、利用情况;
3. 环保部门对违反本审批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
1. 本审批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审批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审批制度旨在规范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的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应严格遵守本审批制度,共同推动我国废旧物品回收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