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疫情防控出口退税有关政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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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 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 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 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疫情防控结束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出口退(免)税 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表单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补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七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 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 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 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 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 号)第六条规定,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 或出口退税率在2020年3月1日前发生变化的,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 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 声明,对其自2019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 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 管理事项的公告》
问:
在抗击疫情期间,未
实施出口退(免)税无纸 化申报的纳税人应该如何
答:
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
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包括四类出口企业、发
生跨境应税行为等),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
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
交电子数据,即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暂
无需报送相关纸质资料。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
无问题,且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
即可按规定为纳税人办理退(免)税。
《国《家国税家务税总务局总关局于关支于持支新持型新冠型状冠病状毒病感毒染感的染肺的炎肺疫炎情疫防情控防有控关有税关收税征收收征管收 理管事理项事的项公的告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第七条第(一)项第6点“出口企业或 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及第九条第(二)项第2 点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成文日期:2020-01-20)
《国《家国税家务税总务局总关局于关支于持支新持型新冠型状冠病状毒病感毒染感的染肺的炎肺疫炎情疫防情控防有控关有税关收税征收收征管收 理管事理项事的项公的告公》告》
问:
因疫情影响,纳税人
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 口退(免)税申报、证明
答:
开具、出口收汇等事项的,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
应当如何处理?
曾经调整过出口退税率。我公司能否根据5 仅能对自2019年4月1日起出
号公告规定,声明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 口的货物劳务申报出口退(免)
策,并对自2018年11月起出口的货物劳务申 税,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3
报出口退(免)税?
月31日出口的货物劳务不能
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 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六条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恢复适 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可以自2020年3月起的任意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同时一并提交《恢复适用出口退(免) 税政策声明》。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无需单独办理声明手续,在申报出口退(免)税 时一并提交《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声明》即可。自2020年3月1 日起的任意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你公司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出口退(免)税。
问:
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17年12月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 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5号公告的规定,我公司可声明自 2019年4月1日起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应当如 何办理声明手续?何时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 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第七条
二、推行出口退(免)税日常业务网上办公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 税平台等(以下简称“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 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免)税事项申请后,经核对 电子数据无误的,即可办理备案、备案变更或者开具相关证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通过网上反馈 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 寄方式送达。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结清退(免)税款或者补缴税款的备案和证 明事项,可通过预约办税等方式,分时分批前往税务机关办理。
五、政策问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 项的公告》出口退(免)税相关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出口 退(免)税相关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 管理事项的公告》
问:
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证明开具、出口收汇
等事项的,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
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待收齐退(免)
税凭证、相关电子信息或者收汇后,即可申报
办理相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问:
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 业,在2016年6月放弃适 用退(免)税政策。由于 2018年和2019年国家多 次调整税率和退税率,所 以期满36个月后,我公 司自2019年6月1日起恢 复适用退(免)税政策。请 问,现在我公司还能恢复 2019年6月前的退(免)税 吗?
《国《家国税家务税总务局总关局于关支于持支新持型新冠型状冠病状毒病感毒染感的染肺的炎肺疫炎情疫防情控防有控关有税关收税征收收征管收 理管事理项事的项公的告公》告》
问:
在抗击疫情期间,纳 税人应该如何申请开具出 口退(免)税相关证明?
答: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轻纳税人负担, 《公告》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 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开 具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审核 电子数据无误后,即可为纳税人开具相关证 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施行。(2020年2月10日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 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
线上出口退税备案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 税务局网站——最新 发布
三、持续加快出口退税速度
持续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无疑点申报办退速度快于现行规定期限,进一步加快企业 资金回笼,支持出口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 若干措施的通知》(厦税发〔2020〕7号) 第三条第(十八)项
支持抗击疫情出口退税 有关政策汇编
2020年4月3日
一、取消出口退(免)税相关时限
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 报出口退(免)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 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办理退(免) 税。
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 的,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 理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问:
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18年3月放
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近日,我公司注 意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0年第5号公告,
答:
允许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企业恢复
你公司可以提交声明恢复
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2018年11月国家 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但
四、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自2020年3月20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将瓷制卫 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 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2020年第15号)
问: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 人采用“非接触式”方式 申请出口退(免)税备案 及备案变更、证明开具和 退(免)税申报的,本应 报送的相关纸质资料应当 如何处理?
答: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非接触式” 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的,可 暂不提供相关纸质资料。对于按照现行规定应 报送的相关纸质资料,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待 疫情结束后补报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予以复 核。
在抗击疫情期间,纳
税人应该如何进行出口退 (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 申请?
答: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轻纳税人负担, 《公告》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 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 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税务机 关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即可为纳税人办理 备案或备案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问:
我公司在2018年3月 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 策,到现在还不满36个 月。2018年、2019年, 国家多次调整了税率和退 税率。请问,我公司现在 可以恢复适用出口退(免) 税政策吗?
答:
你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出口的全部货物 劳务,可以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在此 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不能恢复适用出口 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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