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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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许可证办理条件
施⼯许可证是保证建筑施⼯单位符合各种施⼯条件、可以建成安全稳固的建筑。

办理施⼯许可证的流程最开始⼊⾏应该都不太熟悉,但是,如果你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

下⾯跟着店铺的⼩编给⼤家介绍⼀下施⼯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施⼯许可证办理条件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程⽤地批准⼿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企业;
(五)有满⾜施⼯需要的施⼯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已经落实;
(⼋)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许可证办理准备材料符合《北京市建筑⼯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2006]435号)的规定
(⼀)提交材料:重新申领施⼯许可证的提交: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程施⼯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委托书;
(2)原施⼯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企业安全⽣产管理⼈员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地使⽤证书、建设⼯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装饰装修⼯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同意的证明;
(6)在建⼯程,提交施⼯、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证明的,续建⼯期不⾜1年的,到位资⾦不得少于续建⼯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不得少于续建⼯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单位发⽣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委托书;
(2)原施⼯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企业安全⽣产管理⼈员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单位已退出施⼯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合同备案表。

(⼆)变更施⼯许可证的提交:
1、监理单位发⽣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申请及法⼈委托书;
(2)原施⼯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程施⼯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申请及法⼈委托书;
(2)原施⼯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程施⼯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图设计⽂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申请及法⼈委托书;
(2)原施⼯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程施⼯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申请及法⼈委托书;
(2)原施⼯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企业安全⽣产管理⼈员安全⽣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安全监督备案⽤);
(4)变更后的建设⼯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施⼯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图设计⽂件审查通知书;有⼈防⼯程的,需提交施⼯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期不⾜1年的,到位资⾦不得少于新签订⼯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不得少于新签订⼯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期、合同竣⼯⽇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
6、建筑⼯程施⼯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程施⼯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及法⼈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程施⼯许可证遗失声明。

(三)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施⼯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提出申请
(⼆)、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程施⼯许可证申请表》⼀式贰份(原件);
2、⽴项批⽂和投资许可证;
3、⼟地使⽤权证和建设⼯程⽤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现场是否具备施⼯条件(原件);
5、建设⼯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程开⼯安全⽣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程监理⼈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程技术⼈员情况;
12、施⼯企业安全⽣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现场负责⼈、现场安全⽣产专职管理⼈员的“三类⼈员”证书原件;
13、施⼯组织设计(附项⽬现场管理⼈员名册);
14、项⽬经理证及项⽬经理⼿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6、建设⼯程竣⼯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明施⼯措施项⽬总费⽤、预付情况和⽀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单位公章。

原件);
18、外地施⼯(监理)企业提供进⾦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到建筑⼯程管理科办理
(四)、建筑⼯程管理科受理后⼗五个⼯作⽇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程施⼯许可证。

在法律的相关⽂件中不仅规定了办理施⼯许可证的条件以及流程,它还对办理流程进⾏了期限规定,所以不⽤怕许可证审核结果难以知晓,这是⽤⼀定的期限的,总会有⼀个结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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