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商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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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商品编码
商品归类考试介绍
⼆.⼆⼗⼀类商品中,考试的重点类别
(⼀)主要类:
1.第四类:⾷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代⽤品的制品(2-4题)
2.第六类:化学⼯业及其相关⼯业的产品(2-3题)
3.第⼗⼀类:纺织品(3~4题)
4.第⼗六类:机电产品 84章/85章(2~4题)
(⼆)次要类:
1.第⼀类:活动物、活动物产品
2.第⼆类:植物产品
注意:第⼀、第⼆类与第四类容易混淆,注意区分其加⼯程度。
3.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塑料归类⽅法)
4.第⼗类:纸张(归类⽅法)
5.第⼗五类:(1)通⽤零件;(2)贱⾦属归类⽅法
三、查找商品编码的⽅法(先确定品⽬,然后确定⼦⽬)
确定品⽬(四位数)
第⼀步:确定所给出的商品名称的中⼼词,并根据题⽬中给出的资料分析商品特性(如组成、结构、加⼯、⽤途等)
第⼆步:初步判断该商品可能涉及的章和品⽬(可能有⼏个)(21类97章);
第三步:查找涉及的⼏个有关品⽬的品⽬条⽂;
第四步:查看所涉及的品⽬所在章和类的注释,检查⼀下相关章注和类注是否有特别的规定;
第五步:仍然有⼏个品⽬可归⽽不能确定时,则运⽤归类总规则来确定品⽬。
确定⼦⽬(⼋位数)
品⽬确定之后就是⼦⽬的确定。
注意同⼀数级的⼦⽬才能进⾏⽐较。
※要先判断它的⼀级⼦⽬。
再到⼆级⼦⽬,依次类推。
在商品名称前⾯⼀个横杠,
“—”表⽰1级⼦⽬
“——”表⽰2级⼦⽬,
“———”表⽰3级⼦⽬,
“————”表⽰4级⼦⽬。
【例1】重量为1000克的活⽕鸡,供⾷⽤
答案:0105.9994
解题步骤:
第⼀步:根据题⽬的中⼼词,要查找的是活⽕鸡,归于第⼀类第⼀章。
第⼆步:查阅第⼀类的类注及第⼀章的章注没有做出说明(即查阅第⼀类的类注及第⼀章的章注,不属于本章不包括的情形,因此可归⼊第⼀章)。
第三步:查阅第⼀章四位数品⽬所列⿊体字,活⽕鸡属于家禽类,在0105可以找到家禽。
第四步:再进⼀步确定它的⼦⽬。
(1)在0105下⾯有两个⼀级⼦⽬,⼀个是“—重量不超过185克”,另⼀个为“—其他”,根据题⽬中的条件,两个⼀级⼦⽬之间做⽐较,本题为重量为1000克的活⽕鸡,因此其⼀级⼦⽬确定为“—其他”。
确定了⼀级⼦⽬后,再确定其⼆级⼦⽬。
(2)在⼀级⼦⽬“—其他”下⾯有两个⼆级⼦⽬,⼀个是“——鸡”,另⼀个是“——其他”,本题要查的是⽕鸡,因此可确定其⼆级⼦⽬为“——其他”。
确定了⼆级⼦⽬后,再确定其三级⼦⽬。
(3)在⼆级⼦⽬“——其他”下⾯有两个三级⼦⽬,⼀个是“———改良种⽤”,⼀个为“———其他”,根据题⽬的条件,供⾷⽤,因此确定其三级⼦⽬为其他,由于左边还没有其对应的编码,因此继续往下确定四级⼦⽬。
(4)在三级⼦⽬“———其他”下⾯有4个四级⼦⽬,根据题⽬的条件,活⽕鸡,可确定其答案为0105.9994。
【例2】活鲤鱼 (供⾷⽤)
答案:0301.9390(注意第⼀章的章注)
解题步骤:
第⼀步:根据题⽬的中⼼词,要查找的是活鲤鱼。
第⼆步:初步判断活鲤鱼涉及第⼀章的活动物,以及第三章的鱼。
第三步:查阅第⼀章的章注,章注⼀说明本章不包括第3章的活鱼,因此,本题的活鲤鱼不归⼊第⼀章的活动物,⽽应归⼊第三章按活鱼来归类)。
第四步:即查阅第三章四位数品⽬所列⿊体字。
活鲤鱼属于活鱼,在0301可找到活鱼。
第五步:定再进⼀步确定它的⼦⽬。
(1)在0301下⾯有两个⼀级⼦⽬,⼀个是“—观赏鱼”,另⼀个为“—其他活鱼”,根据题⽬中的条件,两个⼀级⼦⽬之间做⽐较,本题为供⾷⽤,因此其⼀级⼦⽬确定为“—其他活鱼”。
确定了⼀级⼦⽬后,再确定其⼆级⼦⽬。
(2)在⼀级⼦⽬“—其他活鱼”下⾯有六个⼆级⼦⽬,本题要查的是鲤鱼,因此可确定其⼆级⼦⽬为“——鲤鱼”。
确定了⼆级⼦⽬后,再确定其三级⼦⽬。
(3)在⼆级⼦⽬“——其他活鱼”下⾯有两个三级⼦⽬,⼀个是“———鱼苗”,⼀个是“———其他”,根据题⽬的条件,供⾷⽤,因此确定其三级⼦⽬为其他,由于左边已经得出其对应的编码,因此不需要再往下查找。
即本题答案为0301.9390。
例3、冻扇贝(供⾷⽤)
答案:0307.2900
解释:注意加⼯程度是冻的,不是冷的,因此要归⼊第⼆个⼆级⼦⽬。
例4、冻的整头乳猪⾁
答案:0203.2110
例5、冷的整鸡
答案:0207.1100
※注意同⼀数级的⼦⽬才能进⾏⽐较。
2006年考题:吊秤,最⼤称重为1000公⽄
答案:8423.8290。
2007年考题:快速吸⽔浴⼱,由⼀种新型超细化学纤维(100%涤纶)织成的⽑⼱布制成
答案:6302.9300。
2008年考题:⼀款家庭两⽤沙发(晚上放开可当床睡觉),由⽊框架、弹簧加上软垫和化纤布⾯制成
答案:9401.4090
2009年考题:针织印花棉制床单
答案:6302.1010。
2010年考题:活的海参
答案:12年编码归⼊:0308.1190(11年编码归⼊:0307.9199)
解释:12年编码有变动,在11年编码书中没有0308的品⽬的,⽆脊椎动物和软体动物的四位数品⽬都是在0307⾥。
12年把⽔⽣⽆脊椎动物单独列出来,归⼊0308的四位数品⽬,⼀级⼦⽬有海参,⼆级⼦⽬是活的,题⽬中没有说是种苗,则归⼊三级⼦⽬其他0308.1190。
2011年考题:⿊线鳕鱼⽚,⽤盐腌制后晒⼲
答案:12年编码归⼊:0305.3200(11年编码归⼊0305.3000)
解释:有不少考⽣,看到鳕鱼,归⼊0305.5100。
这是错误,要查的是鳕鱼⽚,⽽不是鳕鱼,按照正确的步骤,先确定⼀级⼦⽬,⼲、盐腌或盐渍的鱼⽚,按照11年编码应归⼊0305.3000。
在12年编码书有变动,⼀级⼦⽬下⾯再分有⼆级⼦⽬,按照12年编码书应归⼊:0305.3200。
第⼀节《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海关合作理事会1983年通过《协调制度公约》及其附件《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或HS。
2、《协调制度》分为21类97章。
3、从类来看,基本上按社会⽣产的分⼯分类。
从章来看,基本按照商品的⾃然属性或功能、⽤途来划分。
从品⽬的排列看,⼀般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程度⾼的产品。
列名具体的品种先于列名⼀般的品种。
第⼆节我国海关进出⼝商品分类⽬录
1、我国在《协调制度》的基础上增设本国⼦⽬(三级和四级⼦⽬),分别编制出《进出⼝税则》和《统计商品⽬录》。
2、《进出⼝税则》中商品的号列称为税号,每项税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的税率。
3、《统计商品⽬录》中为了统计需要,列出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并增加了第22类,22类分为第98章、99章。
4、《协调制度》中的编码只有6位数,⽽我国进出⼝税则中的编码为8位数,其中第7、8位就是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加⼊的“本国⼦⽬”。
第三节进出⼝商品归类的海关⾏政管理
⼀、归类的依据(重点)
1、《进出⼝税则》
2、《商品及品⽬注释》
3、《本国⼦⽬注释》
4、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政裁定
5、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归类的申报要求
1、海关总署制定了《规范申报⽬录》,⾃2006年5⽉1⽇起施⾏。
2、《规范申报⽬录》按我国海关进出⼝商品分类⽬录的品⽬顺序编写的,并根据需要在品⽬级和⼦⽬级列出了申报要素。
在报关时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进出⼝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对申报的进出⼝货物进⾏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三、归类的修改
海关审核认为收发货⼈或者其代理⼈申报的商品名称编码不正确的,按有关规则和规定予以重新确定,并根据《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知收发货⼈或者其代理⼈对报关单进⾏修改、删除。
四、预归类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货物的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的45⽇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的货物进⾏商品归类。
(⼀)预归类申请
填写“中华⼈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向直属海关提出申请。
(⼆)预归类受理和预归类决定
1、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之⽇起15个⼯作⽇内制发“预归类决定书”。
2、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起7个⼯作⽇内告知申请⼈按照规定申请⾏政裁定。
(三)“预归类决定书”的使⽤
申请⼈在进出⼝预归类决定书所述商品时,应当主动向主管海关提交预归类决定书。
五、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进出⼝货物作出具有普遍约束⼒的商品归类决定。
进出⼝相同货物,应该适⽤相同的商品归类决定。
六、其他管理要求(了解)
第四节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规则⼀
(原⽂):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便⽽设;具有法律效⼒的归类,应按品⽬条⽂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类注或章注⽆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解释规则⼀:
规则⼀有三层含义:
1、指出“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便⽽设”
2、“具有法律效⼒的归类应按项⽬条⽂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3、“如项⽬、类注或章注⽆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在对商品进⾏归类的时候,税⽬条⽂、及相关的章注、类注是最重要的。
如果按税⽬条⽂、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法确定归类的,才能够按规则⼆、规则三、规则四、五、六来归类。
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的依据,它们的优先顺序为:
品⽬条⽂—⼦⽬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规则
历年考题(单选题)
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的依据包括:归类总则、类注、章注、⼦⽬注释。
它们的优先顺序是:
A、⼦⽬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则
B、归类总则—类注—章注—⼦⽬注释
C、类注—章注—⼦⽬注释—归类总则
D、章注—⼦⽬注释—类注—归类总则
答案:A
规则⼆
(原⽂):
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在进⼝或出⼝时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品⽬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成的物品。
品⽬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由⼀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解释规则⼆(⼀)
规则⼆(⼀)规定税⽬条⽂不仅仅限于税⽬条⽂本⾝,还应扩⼤到:
1、不完整品(缺少⾮关键部分,不完整)
例如:缺少门、未安座位等的汽车仍然按汽车归类。
缺少电池的便携式计算机按便携式计算机归类。
2、未制成品(尚未完全制成,需进⼀步加⼯才成为制成品)
例如:做⼿套⽤已剪成⼿套形状的针织棉布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
例如:床、灯具等通常都是未组装或拆散开的,通过简单组装即可装配起来。
※只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就应按制成品归类。
历年考题(单选题):
1、对商品进⾏归类时,品⽬条⽂所列的商品,应包括该项商品的⾮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进⼝或出⼝时,这些⾮完成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
A、基本功能
B、相同⽤途
C、基本特征
D、核⼼组成部件
答案:C
※只有在规则⼀⽆法解决的时候,才能够运⽤规则⼆。
★解释规则⼆(⼆)
规则⼆(⼆),是关于混合及组合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归类。
规定税⽬所列材料或物质,还应该扩⼤到该材料或物质中可以加⼊其他材料或物质;但是条件是加⼊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例1:天然软⽊制成,外层包纱布的热⽔瓶塞⼦。
热⽔瓶塞⼦虽然包了纱布,但是并没有改变这个瓶塞是软⽊的基本特征,因此还是归⼊4503.1000的品⽬。
规则⼆第⼆款还有⼀个含义即:如果由⼀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或者看起来可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的,应按规则三归类。
规则三
(原⽂):
当货品按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两个或两个以上品⽬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列名⽐较具体的品⽬,优先于列名⼀般的品⽬。
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或(⼆)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其可归⼊的最末⼀个税⽬。
(⼀)列名⽐较具体的品⽬,优先于列名⼀般的品⽬。
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简称“具体列名”原则)。
列出品名的⽐列出类名更为具体。
(⼆)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基本特征”原则)
例:“碗装的⽅便⾯,由⾯饼、调味包、塑料⼩叉构成”,
在这个商品中,就属于混合物,由于⾯饼构成了这个商品的基本特征,所以应该按⾯归类。
例:⼀套成套的理发⼯具,由⼀个电动理发推⼦、⼀把⽊梳、⼀把刷⼦组成,装于⼀只塑料盒中
查阅类、章注释,并⽆提到这类商品的具体列名,因此根据规则三(⼆),在这个商品中最具有主要特征的货品是电动理发推⼦和剪⼦,所以应该归⼊8510.2000。
例:成套的理发⼯具,由⼀个⼿动的理发推剪、⼀把⽊梳、⼀把剪⼑、⼀把刷⼦组成,装于⼀只塑料盒中(2004年)
查阅类、章注释,并⽆提到这类商品的具体列名,因此根据规则三(⼆),在这个商品中最具有主要特征的货品是⼿动理发推⼦和剪⼦,所以应该归⼊8214.9000。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其可归⼊的最末⼀个税⽬。
(“从后归类”原则)
例:“由200克巧克⼒糖果和200克的奶糖混和⽽成的⼀袋400克的糖果”,由于其中奶糖和和巧克⼒糖果的含量相等,“基本特征”⽆法确定,因此应从后归类,奶糖是归⼊1704,巧克⼒糖果是归⼊1806,那么就归⼊后⼀个税⽬1806。
★在运⽤规则三时同学们要注意地⽅:
1、只有规则⼀和规则⼆都不能⽤的时候才⽤规则三。
例:“⾖油70%、花⽣油20%、橄榄油10%的混合⾷⽤油”在这⾥同学们不能因为他是混合物,⽽且⾖油的含量最⼤,构成基本特征,从⽽运⽤规则三(⼆)款将其按⾖油归类15.07。
这是错误的,根据规则⼀,归类的法律依据是税⽬条⽂,因此根据15.17的商品名称包括“各种动、植物油混合⽽成的⾷⽤油”,⽽在本道题,题⽬说的是混合⾷⽤油,因此先适⽤规则⼀,归⼊品⽬15.17的品⽬。
2、在运⽤规则三时,必须按其中(⼀)(⼆)(三)款的顺序逐条运⽤。
历年考题(判断题):
当货品看起来可归⼊两个或两个以上税⽬时,应按“从后归类”的原则归类。
答案:错
3、规则三(⼆)中的零售成套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归⼊不同品⽬号的货品组成
(2)⽤途上相互补充、配合使⽤
(3)零售包装
历年考题(多选题):
下列货品属于HS归类总规则中所规定的“零售的成套货品”的是:
A、⼀个礼盒,内有咖啡⼀瓶、咖啡伴侣⼀瓶、塑料杯⼦两只
B、⼀个礼盒,内有⼀瓶⽩兰地酒、⼀只打⽕机
C、⼀个礼盒,内有⼀包巧克⼒、⼀个塑料玩具
D、⼀碗⽅便⾯,内有⼀块⾯饼、两包调味品、⼀把塑料⼩叉
解释:BC不符合:⽤途上相互补充、配合使⽤。
不能按成套货品来归类,分开归类。
规则四
根据上述规则⽆法归类的货品,应归⼊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品⽬。
(最相类似原则)
历年考题(单选题):
在进⾏商品税则归类时,对看起来可归⼊两个及两个以上税号的商品,在税⽬条⽂和注释均⽆规定时,其归类次序为:
A.基本特征、最相类似、具体列名、从后归类
B.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最相类似
C.最相类似、具体列名、从后归类、基本特征
D.具体列名、最相类似、基本特征、从后归类
答案:B
规则五
(原⽂):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制成特殊形状仅适⽤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的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进⼝或出⼝,并通常与所装物品⼀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并归类。
但本款不适⽤于本⾝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除规则五(⼀)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或出⼝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并归类。
但明显可重复使⽤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解释规则五(⼀)
规则五,解决的是某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在什么情况下单独归类,在什么情况下与所装的物品⼀并归类的问题。
※符合5个⽅⾯的条件则与所装物品⼀并归类
1、特殊形状专⽤(照相机套、乐器盒)
2、适合长期使⽤
3、与所装物品⼀同进⼝或出⼝(例如说装⾹⽔的瓶⼦)
4、与所装物品⼀同出售
5、本⾝不构成货物的基本特征,包装物属于从属物品。
“不适⽤于本⾝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例1:银制的茶叶罐装⼊茶叶,这个茶叶罐相对于茶叶来说⽐较贵重,那么就构成了这个货品的基本特征,因此应按照银制品归类如7114.1100,⽽不是按茶叶来归类。
★解释规则五(⼆)
除规则五(⼀)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或出⼝的包装中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并归类。
但明显可重复使⽤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规则五(⼆)说明的是明显可重复使⽤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以单独归类,不需要于其所装的物品⼀并归类。
例如说装液化⽓⽤的煤⽓罐,煤⽓罐是可以重复使⽤的,所以归类的时候应该要与液化煤⽓分开。
历年考题(多选题)
下列货品进出⼝时,包装物与所装物品应分别归类的是:
A.40升专⽤钢瓶装液化氮⽓
B.25公⽄桶(塑料桶)装涂料
C.纸箱包装的彩⾊电视机
D.分别进⼝的照相机和照相机套
答案:A、D
规则六
(原⽂):
货品在某⼀品⽬项下各⼦⽬的法定归类,应按⼦⽬条⽂或有关的⼦⽬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的⽐较只能在同⼀数级上进⾏。
除本⽬录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与本规则。
★解释规则六
规则六,主要是解决如何确定商品的⼦⽬的归类原则。
先确定⼀级⼦⽬,再确定⼆级⼦⽬、然后三级⼦⽬、最后四级⼦⽬的顺序进⾏。
确定⼦⽬时,应遵循“同级⽐较”的原则。
⼀级⼦⽬与⼀级⼦⽬⽐较,确定⼀级⼦⽬后,再将⼆级⼦⽬与⼆级⼦⽬⽐较,确定⼆级⼦⽬,依此类推。
历年考题(2008年判断题):
进出⼝商品在品⽬项下各⼦⽬的归类应当按照品⽬条⽂和类注、章注确定。
答案:错
解析:根据规则六的规定,商品在品⽬项下的各⼦⽬的归类应当按照⼦⽬条⽂和⼦⽬注释确定。
历年考题(2009年判断题):
对进出⼝商品进⾏归类时,如果该商品在品⽬条⽂上有具体列名可以直接查到,则⽆须运⽤总规则。
答案:错
第⼀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概述
(⼀)本类商品范围⼤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活动物(第1章、第3章)
2、⾷⽤动物产品,未经过加⼯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第2章、第4章);
3、⾮⾷⽤动物产品,未经过加⼯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第5章)
(⼆)不能够归⼊本类产品,⽽归⼊其他类的动物产品主要有三种情况:
1、第⼀个:通常作为某些⾏业原材料使⽤的动物产品;
2、第⼆个:作为培养微⽣物使⽤的活⽣物;
3、第三个:巡回展出⽤的活动物;
(三)归⼊本类与归⼊其他类的⾷⽤动物产品的区分:
对于动物产品的归类,关键是根据加⼯程度判断归⼊本类还是归⼊后⾯其他类(如第四类)。
1、超过了本类加⼯程度或者加⼊的物质超过允许范围的⾷⽤动物产品,将归⼊第四类。
2、其中最容易与本类的⾷⽤动物产品发⽣归类混淆的是第四类第16章的商品。
⼆、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1章活动物
注意:
(1)鲸、海豚,海豹、海狮、海象等⽔⽣哺乳动物,以及可在⽔中⽣活的龟、鳖、⽔蛭、蛙、鳄鱼等动物应归⼊第1章⽽不归⼊第3章。
(2)在运输途中死亡的动物,如果适合供⼈⾷⽤的归⼊品⽬02.01⾄02.05、02.07或02.08,其余的归⼊05.11。
第⼀章历年考题
1、供⾷⽤的活珍珠鸡(重量⼤于2千克)(02年考题)
答案:0105.9993
第2章⾁及⾷⽤杂碎
注意:
(1)本章主要包括第⼀章所列可供⼈⾷⽤的动物的⾁及⾷⽤杂碎,以及未炼制、不论是否供⼈⾷⽤的不带瘦⾁的肥猪⾁、猪脂肪及家禽脂肪。
⽐较4个品⽬:02.09、15.01、15.02、15.03。
(2)除了猪脂肪及家禽脂肪以外,别的脂肪,例如说⽜的脂肪应该归⼊到第3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
(3)⼀般来讲,归⼊本章的动物产品,其加⼯程度仅限于鲜、冷、冻、熏、盐腌、盐渍、⼲制。
(4)如果超出此范围,例如经蒸、煮、煎、烧、炸、烤等烹饪⽅法加⼯的,就不能归⼊本章。
第⼆章历年考题
1、鲜整头乳猪⾁(重量不⾜10千克)
答案:0203.1110 (2000年考题)
2、冻整鸡
答案:0207.1200(98年考题)
3、装⼊肠⾐的熏腌⽜⾁(未经绞碎、未经调味、供⾷⽤)
答案:0210.2000 (01年考题)
4、⼲的猪蹄筋,500克/袋
答案:0210.990009年
第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脊椎动物
(1)本章主要包括各种活的或死的鱼(例如说鲜的、冷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脊椎动物(但不包括因其种类或鲜度不适合供⼈⾷⽤的前述死的动物,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脊椎动物)。
※鱼:各种活的或死的鱼(不适合供⼈⾷⽤的除外)
※甲壳动物主要种类:龙虾、⼤螯虾、⼩龙虾、蟹、河虾及对虾。
※软体动物主要种类:牡蛎、海扇、贻贝、墨鱼、鱿鱼、章鱼、鲍鱼、蜗⽜。
※其他⽔⽣⽆脊椎动物:海参、海蛰、海胆。
注意:中华绒螯蟹0306.2491,即⼤闸蟹,中华绒螯蟹是学名。
(2)第三章的加⼯程度在第⼆章的基础上有所扩⼤,主要体现在包括蒸过或⽤⽔煮过的带壳的甲壳动物。
注意:03.05和03.06品⽬的加⼯程度。
参见《进出⼝商品名称与编码》
练习:
1、⼲的鱿鱼
答案:0307.4900
2、熏制的⼤西洋鲑鱼
答案:0305.4110
3、熏鱿鱼
答案:0307.4900(12年编码有变动)
解释:鱿鱼为软体动物。
第⼀段
4、冻的去壳的龙虾
答案:0306.1200(12年编码有变动)
5、⽔煮后冻的带壳的龙虾
答案:0306.1200(12年编码有变动)
的龙虾
12年编码有变动)
7、活的淡⽔⼩龙虾(06年考题)
答案:0306.2990
8、熏的墨鱼
答案:0307.4900(12年编码有变动)
9、烤的鱿鱼
答案:1605.5400(12年编码有变动)
10、盐渍海蛰(98年第2次考题)
答案:0308.3090(12年编码有变动)
4、第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动物产品
由于供⼈⾷⽤的动物产品主要归⼊了第2章⾄第3章的有关品⽬,所以本章所包括的未列名⾷⽤动物产品有限。
第四章历年考题
1、“达能”草莓果粒酸奶,125克/瓶(07年考题)
答案:0403.1000
2、全脂奶粉(脂肪含量23%),未加糖,450克/袋(08年考题)
答案:0402.2100
第5章其他动物产品
(1)作为本类兜底的章主要包括各种未经加⼯或仅经过简单加⼯的、其他章不包括的通常不供⾷⽤的动物产品。
(2)但动物的肠、胃、膀胱以及动物⾎,不论是否供⼈⾷⽤均归⼊本章。
鸡的胃是鸡胗;鸭及鹅的胃是鸭肫、鹅肫;⽜的胃是⽜百叶。
(3)本章的动物产品主要有⼈发、兽⽑、⾻、兽⽛、珊瑚、麝⾹、动物胚胎等。
需要注意的商品:
0510.0010黄药:指作为中药使⽤的动物体内结⽯,包括以下⼏种:
①⽜黄(⽜胆结⽯)②马宝(马胃结⽯)③猴枣(猕猴内脏结⽯)
第五章历年考题
猴枣
答案:0510.001001年
三、归类时容易混淆或忽视的地⽅
1、名称中带有“鱼”字的某些⾮鱼类商品的归类。
有些商品名称中带有“鱼”字,但是在⽣物学分类体系中并不属于鱼类,不能按鱼归类,⽽应该分别按其⽣物类属归类,归⼊哺乳动物、爬⾏动物或软体动物等所属的品⽬。
2、未炼制动物脂肪的归类
(1)未炼制的不带瘦⾁的肥猪⾁、猪脂肪及家禽脂肪应归⼊品⽬02.09;
(2)其他未炼制的动物脂肪(如⽜脂肪)应归⼊第15章。
3、注意加⼯程度,将第2-3章与第16章区分开
4、注意⼦⽬的归类。
第⼆类植物产品
⼀、植物产品的概况
1、本类包括绝⼤多数活植物以及未经过加⼯,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的植物产品。
2、归⼊本类的植物产品与归⼊其它类(第四类)的植物产品主要是根据加⼯程度来区分的。
3、本类包括第6—14章共9个章。
归⼊本类的植物产品⼀般按照:活植物—⾷⽤植物产品—⾮⾷⽤植物产品的顺序编排,通常也将其分为三⼤类,即:
(l)活植物(第6章);
(2)⾷⽤植物产品,未经过加⼯,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第7章~11章及第12章部分品⽬);
(3)⾮⾷⽤植物产品,未经过加⼯,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第12章部分品⽬以及第13章和第14章)。
⼆、归类时容易混淆或忽视的地⽅
第六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
1、明显不适合栽种的天然圣诞树归⼊0604。
第六章历年考题
1、天然圣诞树(未经装饰)
答案:0604.2090 02年(12年编码变动)
第七章历年考题
1、冷冻的煮熟甜⽟⽶粒,塑料袋装
答案:0710.4000 01年
2、500克袋装的⼲制的⼩⽩蘑菇
答案:0712.3100 04年
3、绿⾖(晒⼲的,⾮种⽤)2kg/袋
答案:0713.319010年
第⼋章历年考题
1、泰国产鲜芒果
答案:0804.5020 98年-1
2、鲜脐橙
答案:0805.100099年-1
3、鲜⽔蜜桃
答案:0809.30002000年
第九章历年考题
1、“龙井”绿茶,150克塑料袋装
答案:0902.1090 05年
2、普洱茶,净重1千克/包
答案:0902.302007年
第⼗章历年考题
1、硬粒⼩麦(⾮种⽤)
答案:1001.1900 99年
2、⾷⽤⾼粱(⾮种⽤;净重50千克)
答案:1007.9000 2000年
第⼗⼀章历年考题
1、马铃薯淀粉
答案:1108.130098年-2
第⼗⼆章历年考题
1、晒⼲的莲⼦,500克袋装
答案:1212.9994 05年
2、长寿牌西洋参⽚,平切,50克/盒
答案:1211.201006年
三、总结
1、本类商品与第⼀类动物产品的归类基本⼀致,即对本类的植物产品也需特别注意其加⼯程度,只有简单加⼯的植物产品才归⼊第⼆类,如果超出这⼀范围⽽进⾏了进⼀步的深加⼯,则应归⼊第四类。
2、在历年考试中,主要是出⼀些具体列名的商品,在归类的过程中,注意第⼆类相应章节的有关品⽬条⽂、章注和类注。
根据加⼯程度来判断是归⼊第⼀类还是第四类。
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油脂;动、植物蜡
⼀、本类概述
本类仅由1个章构成,即第15章。
主要包括以第⼀、第⼆类的动、植物为原料加⼯得到的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油脂;动、植物蜡。
⼆、归类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动、植物油脂根据其加⼯程度归类如下:
例如
1、初榨的⾖油1507.1000
2、精制的⾖油1507.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