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的资格考试审查意见和答复模板、套路资料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篇一:专利意见陈述书模板意见陈述书尊敬的审查员:本意见陈述是对×年×月×日发出的第×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
(一)修改说明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及其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对权利要求书修改如下:将技术特征“xxx”补入权利要求1中。
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什么位置或权利要求几中),因此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该修改是为了克服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缺陷。
因此上述修改既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二)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技术特征a,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同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且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确定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具有区别特征a,由此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显而易见)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但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为,而由本申请说明书可知,a在本发明中所起的作用为,由此可知,a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发明中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本领域技术人员看到对比文件2时,不可能很容易的想到将a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来解决本发明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未给出将a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来解决本发明技术问题的启示。
上述区别特征a也不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撰写格式
实务撰写格式【答复审查意见】尊敬的审查员,您好:本次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年x月x日发出的第x次审查意见书做出答复,并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和修改后的说明书替换页第x页至第x页。
(若还有其他附件,如审查员要求提供的现有技术资料等,也可在此段中列出)申请人仔细的研究了审查员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已经如下:一、修改说明(如没修改可省略)陈述修改内容的时候必须说出依据。
例如,修改了权利要求1,增加了特征xx,该特征在在说明书xx页xx行有相应的描述……。
因此,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错误作出的修改,符合《专利法》33条及《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细则: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
)二、关于新颖新注意:体现单一对比原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x中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x中并没有相应公开,因此具备了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2款所规定的新颖性。
(在考试过程中如时间允许,并且存在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取得的技术效果的不同,也要尽量陈述。
)由于独立权利要求x具有新颖性,则其丛书权利要求x到x页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的评分标准:理由占一半,所以必须引用对比文件的具体内容;概念占另一半分数,所以必须引用正确的法条。
在答复没有新颖性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候,如果修改了权利要求,则要论述修改依据,并且,不仅要论述其具有新颖性,还要论述其创造性性。
)二、关于创造性注意按照创造性的三步法论述。
(三步法: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2、确定发明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3、判断要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2)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2)专利审查意见回复模板范文三目前,在专利申请审查意见通知书中,中国专利局审查委员经常会采用「由对比文件结合公知常识就可以得出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该从属权利要求所附加的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等语句描述作为核驳理由来否定专利申请的创造性。
那么,上述审查意见如此描述的依据是什么呢?申请人又该如何答复这样的审查意见呢?首先,先看一下审查意见所依据的专利法规。
《审查指南》有关「公知常识」的规定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二部分第四章有关创造性的审查部分。
相关内容摘录如下:「(3)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在该步骤中,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如果现有技术存在这种技术启示,则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下述情况,通常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i) 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本领域中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或教科书或者工具书等中披露的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
」《审查指南》在第二部分第七章有关检索的内容中,对从属权利要求中引入公知常识的操作进行了规定,相关部分摘录如下:「3.3 对从属权利要求的检索对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检索,找到了使该技术方案丧失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的对比文件的,为了评价从属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员还需要以从属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的技术方案作为检索的主题,继续检索。
但是,对于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公知常识范围的从属权利要求则可不作进一步的检索。
专利实审答复模板
专利实审答复模板一、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解释本专利涉及的技术领域为XXX,所述的XXX设备或方法用于解决XXX问题。
本专利的保护范围为权利要求书所述,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 XXX装置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XXX(具体特征描述);2. XXX装置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XXX(具体特征描述);3. XXX装置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XXX(具体特征描述)。
二、技术方案详细说明本专利的技术方案是XXX装置或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1. XXX步骤,其目的是XXX;2. XXX步骤,其目的是XXX;3. XXX步骤,其目的是XXX。
每个步骤中涉及的具体操作和参数范围已经在说明书和实施例中详细描述。
本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XXX优点和效果。
三、技术领域背景及现有技术介绍本专利涉及的技术领域为XXX。
在现有技术中,XXX问题一直存在,需要一种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本专利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XXX优点和效果。
四、发明创新性证明本专利的发明点在于将XXX与XXX相结合,实现了XXX功能。
这种结合在现有技术中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本专利具有创新性。
此外,本专利还提供了实施例和实验数据来证明发明的可行性和效果。
五、实施方式及效果描述本专利的实施方式为XXX装置或方法,具体包括以下步骤:XXX。
每个步骤中的具体操作和参数范围已在说明书和实施例中详细描述。
本技术方案能够实现XXX功能,具有XXX优点和效果。
例如,在实施例中,本技术的效率比现有技术提高了XXX。
六、抗辩及答复意见陈述对于审查员在实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问题,我们已经认真分析并做出了答复。
我们的答复包括以下方面:1.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保护范围问题,我们解释了权利要求书所述的保护范围是合理的;2.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实施方式问题,我们解释了说明书和实施例中所述的实施方式是可行的;3. 对于审查员提出的创新性问题,我们提供了更多的证据来证明本专利的发明具有创新性。
七、法律条款引用及解释根据专利法第XXX条的规定,本专利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一、引言尊敬的审查员,我代表申请人对您针对我们所递交的专利申请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表示感谢。
我们认真阅读了您的审查意见,并对申请中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研究和深思熟虑。
在此函中,我们将详细回答和解释您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我们的证据和观点,以期通过您的审查。
二、审查意见回复1.创造性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了申请的发明在现有技术中缺乏创造性。
然而,我们认为该发明与现有技术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在技术上有重大的意义。
我们将提供一些证据来证明其创造性和技术进步。
我们已经调查了相关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但没有找到与该发明相似或相同的技术方案。
此外,我们还将提供实验数据和技术分析,以证明该发明的独特之处。
2.新颖性您要求我们提供关于该发明在商用领域中是否已经被泄露的证据。
我们已经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未发现与该发明相似的产品或技术。
同时,我们将在附录中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3.可行性您的审查意见中提到了一些关于该发明是否可行的问题。
我们将通过进一步的实验和技术分析来证明该发明的可行性。
我们将在回复附带的文件中提供实验数据和详细的技术说明。
4.公开论文或展示您对该发明是否已经在公开论文或展示中被披露的审查意见给予了关注。
我们可以确保您,该发明尚未公开披露,并且申请人已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我们将提供保密协议等文件作为证明。
5.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您在审查意见中提到的申请文件中的错误,我们会在回复附带的修正文件中进行更正,以确保文件的准确性。
三、结论感谢您对我们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根据我们的回复,我们希望您能够重新评估我们的专利申请,并予以批准。
我们相信,我们的回复文件说明了该发明的创造性、新颖性和可行性,我们也提供了足够的证据和解释来支持我们的观点。
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额外的证据,请随时告知,我们将尽力满足您的要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申请的审查。
祝顺利!此致申请人代表。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1.专利审查意见回复篇1尊敬的审查员:您好!以下意见陈述是针对审查员xx年xx月xx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做出的。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与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1-2,针对审查员所指出的缺陷,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附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替换页,并意见陈述如下:一、修改说明:1、增加了权1的技术特征,将….增加到权1中,修改依据来源于说明书和实施例x。
说明书第xx段有相应的描述…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权利要求书和原说明书的范围,符合专利法33条和实施细则51条3款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1、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按照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公开了x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披露此特征,二者属于不同的技术方案。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2、权利要求2-5的新颖性:在独立权利要求1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有专利法22条2款规定的新颖性。
三、关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1、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1)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了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权利要求1公开了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如下:因此,本申请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3)对于此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公开这个区别特征,也没有任何暗示,(或者对比文件2虽然公开了这个特征,但是作用不同),此区别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
本申请还取得有益效果,具体….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2或者两者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进步,具有专利法22条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模板-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格式.doc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模板—无效请求书redmeta I 整理在撰写前应该考虑的问题:1.逐一提出无效的理由和证据;2.不要为强调某一观点做岀与之相反的论述;无效请求书通用格式尊敬的复审委员会:木请求人根据《专利法》45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65条2款的规定,对专利号为**********、专利权人为**********、名称为**********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该专利的申请号为和和和和和,申请日为*和*年*月*日,优先权口为****年*月*口,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口****年*月*口。
一、关于证据的使用请求人以下述文件作为宣告该专利专利权无效的证据:1・(证据1,说明中请日和公告日,如为外文文件,写明“及其有关部分的中文译文”)2.(证据2)……(二)一一对请求无效的专利的概述本请求人请求宣告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一种(对该专利做简要介绍)。
该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为解决此技术问题该实用新型专利采取的技术方案是:“1.(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2)(三)一一结合证据逐条具体称述无效理由(被请求无效的专利一般都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将新颖性、创造性无效宣告理由和其他无效宣告理由,逐一分别论述。
)现结合所列*篇对比文件,具体称述请求人的无效宣告理由。
1・权利要1〜X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a不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a公开了一种(简述对比文件的发明内容),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从该专利说明书附图中可以直接地,毫无异议地确定的技术内容也是此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从对比文件a的附图中了解到o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1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权利要求1的内容己经被对比文件a公开了。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尊敬的专利审查员:非常感谢您在对我公司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时所提出的审查意见。
经过我公司团队的认真研究和讨论,针对您提出的各项问题,我公司愿意就如下问题作出回复:第一部分:基本信息在回复具体问题之前,我公司首先简要说明本发明的相关信息,以便审查员更好地理解我公司的回复内容。
本申请涉及一种XXX技术的发明,该发明的申请号为XX/XXXXXXX,申请日为XXXX年XX月XX日。
该技术是一种xxxx,可以xxxx。
第二部分:回复内容在此,我公司就审查员在审查中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回复。
问题一:对于第XX项权利要求,您所提交的附图不符合要求。
请说明其原因并进行修改。
回复一: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附图的检查。
在提交该附图时,我们确实遗漏了一些关键信息,导致其不符合要求。
我们已经修改了该附图,并在此提交给审查员作为重新审查之用。
同时,我们也会注意在以后的申请中提前做好审查要求的检查,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问题二:第XX项权利要求中提到的“xxx”与XXX技术的知名度不符,需要提交相关文献证明其存在性。
回复二: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问题的指出。
我们的确存在理解偏颇的情况,以为由于该技术并不十分知名,所以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在此,我们特意了解了该技术的相关背景和研究成果,并在提交的附页中提供了相关的文献证据。
希望审查员能够重新审查该项权利要求。
问题三:第XX项权利要求中,专利代理人提供的翻译与申请内容不一致。
请说明翻译不一致的具体情况,并进行修改。
回复三:感谢审查员对于该问题的指出。
出现翻译不一致的情况确实是我们所忽略的。
在之后申请过程中,我们会择优选取熟练掌握英语和中文的翻译人员,以确保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尽可能的降低。
同时,我们已经进行了紧急更正,将正确的翻译提交给审查部门,希望能够得到批准。
第三部分:结束语在此,我公司感谢专利审查员对于我们公司申请的认真审查。
同时,我们会认真研究并改进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和疏漏。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专利审查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 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
下面xx 给大家带来专利审查意见回复范文,供大家参考! 专利审查意见回复范文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人仔细研究了贵局X年X月X日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本申请作出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 修改权利要求1 (以下简称权1),在其特征部分增加技术特征xxx ,以具备专利法(以下简称法)条的创造性,其修改依据见说明书xx 段。
2. 删除从属权利要求x (以下简称从权x ),对比文件公开了xxx ,与权x 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相同的技术问题,其技术方案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x 不具备新颖性,申请人将其删除。
3. 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x 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一致。
4 . 修改了原权利要求书中其他一些形式缺陷,如错别字xxx ,附图标记未加括号,yyy 括号使用错误,设备型号,标点符号,宣传用语等。
以及其他一些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如……。
此修改符合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的规定,可视为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条要求的修改。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法33 条要求,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符合细则条要求。
具体修改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新颖性【采用单独对比法】1. 新权1 记载了技术特征X、丫、Z 1)对比文件1 (以下简称d1)没有公开X,新权1相对di具有新颖性。
2)d2没有公开丫新权1相对d2 具有新颖性。
2. 从权2-3 在其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基础上,也具备新颖性。
综上所述,权1 、 2 具备法条规定的新颖性。
三、创造性【采用三步法分析】1. 权11)d1 公开了一种xxx 的技术手段,其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技术问题相同/相似,技术效果相同/ 相似,且公开了最多技术特征,因此选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专利代理人考试---答复审查意见模板
专利代理人考试---答复审查意见模板答复审查意见模板By Yolanda尊敬的审查员:您好!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对本申请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本申请作出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权利要求1(以下简称权1),在其特征部分增加技术特征xxx,以具备专利法(以下简称法)22.3条的创造性,其修改依据见说明书xx段。
2.删除从属权利要求x(以下简称从权x),对比文件公开了xxx,与权x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相同的技术问题,其技术方案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x不具备新颖性,申请人将其删除。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x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一致。
4.修改了原权利要求书中其他一些形式缺陷,如错别字xxx,附图标记未加括号,yyy括号使用错误,设备型号,标点符号,宣传用语等。
以及其他一些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如……。
此修改符合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的规定,可视为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51.3条要求的修改。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法33条要求,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符合细则51.3条要求。
具体修改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新颖性–采用单独对比法1.新权1 记载了技术特征X、Y、Z1)对比文件1(以下简称D1)没有公开X,新权1相对D1具有新颖性。
2)D2没有公开Y,新权1相对D2具有新颖性。
2.从权2-3在其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基础上,也具备新颖性。
综上所述,权1、2具备法22.2条规定的新颖性。
三、创造性–采用三步法分析1.权11)D1公开了一种xxx的技术手段,其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技术问题相同/相似,技术效果相同/相似,且公开了最多技术特征,因此选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2)由前所述,权1与D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xxx,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具有YYY的技术效果。
3)D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D1采用了xxx(具体技术方案)或认为yy(相反结论),因此也没有利用前述区别技术特征结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要点与答题模板
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要点第一部分、涉及法条及审查指南内容一、答复审查意见细则53条:驳回情形:(1)【基本不考】法5条(违法不授予专利权)、法25条(不授予专利权情形) (2)【间接】法9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3)【重点】法22条:(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款)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款)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款)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4款)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4)【重点】法26条:(公开充分、清楚、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新颖性考察方式:(1)隐藏考察方式:现有技术与抵触申请,通过申请文件与对比文件的著录项中的申请日与授权公告日进行判断。
(2)直接考察方式:陈述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
(要点:单独对比原则,全文与权利要求书对比)创造性考察方式:(1)隐藏考察方式:分清现有技术与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不能评价创造性。
(3)直接考察方式:陈述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
(要点:三步法)对比要点:权利要求书与权利要求书对比。
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3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4款)(5)【重点】法31条:(单一性)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综合模板及注意事项总结
专利代理实务综合模板及注意事项总结(一)咨询信函回复(主要是客户咨询信函)【要点解析】略【答题模板】[模板1]分析客户提供的无效理由:尊敬的A公司:很高兴接受贵方委托办理有关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XXX”(专利号:XXX)的无效宣告请求事宜,经仔细阅读涉案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技术人员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以及贵方提供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我公司认为贵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问题,现逐一进行指出:1、关于证据的使用。
[举例]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均早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故构成了涉案专利的现有技术,可用于评价新颖性和创造性。
对比文件3属于在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之前提出的,并于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之后(或当天)公开的专利文件,从时间上可用于评价权利要求的新颖性,但对比文件3公开了XXX,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XXX,因此对比文件3不能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不能构成涉案专利的抵触申请,建议放弃使用对比文件3。
2、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理由不成立(或成立)。
......3、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成立(或成立)。
......4、权利要求3和权利要求4之间缺乏单一性的理由不成立(或成立)。
......5、权利要求5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的理由不成立(或成立)。
......6、权利要求6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理由不成立(或成立)。
......7、权利要求7的保护范围不清楚的理由不成立(或成立)。
......综上所述,目前贵公司撰写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我方专利代理师将会与贵方积极沟通,在充分理解涉案专利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对现有技术的检索、分析和对比,重新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
以上为咨询意见,供参考。
XX专利代理公司XXXXX年XX月XX日[模板2]分析客户撰写的权利要求:尊敬的A公司:很高兴接受贵方委托办理有关实用新型/发明:“XXX”的专利申请案,经仔细阅读涉案专利申请的技术交底材料、技术人员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以及贵方提供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我公司认为贵公司技术人员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问题,将会影响涉案专利申请的后期授权,现逐一进行指出:1、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范本
一、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一)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1. 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审查员引用了对比文件1(CN9A,以下简称D1)和对比文件2(CN1431143A,以下简称D2)。
D1与本发明领域接近,且披露了本发明的部分技术特征,因此将D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 权利要求1相对于D1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D1相比较可知,本申请的负荷可控式多通道液态燃料气化烧嘴与D1所公开的液态燃料部分氧化制合成气烧嘴的区别在于:A、权利要求1限定了一旋流器和一烧嘴冷却系统;该中心通道内设有旋流器,该旋流器的外径与该中心通道的内径相同,该旋流器包括若干旋流叶片;B、权利要求1限定了一第三烧嘴外环喷管、一第三烧嘴外环喷头、第三烧嘴外环喷头为一个截头的锥管;该第三烧嘴外环喷管套在该第二烧嘴外环喷管外形成了以第三外环通道;C、该第三烧嘴外环喷头具有一第三烧嘴外环喷头外侧倾角τ;该第二烧嘴外环喷口端面为0≤h3≤60mm。
之间的距离h3在进一步论述前,先进一步解释一下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关于技术特征A权利要求1的中心通道内设有旋流器,使中心通道的气流旋转形成旋流,采用中心向外旋流提高烧嘴整体的雾化性能,对液态燃料的雾化更加充分(参见本申请说明书第3页0027段最后第2行)。
而权利要求1的烧嘴冷却系统可以保证冷却效果,使烧嘴不被烧坏,提高寿命。
D1中,在两个环形通道中设置导流块13和14,中心通道没有附加任何旋流装置的截头锥体,主要借助于由外向内的方式提高雾化效果。
而且由于导流块13和14分别设置在中环通道和外环通道,这两个通道都是环形的,为了匹配形状,导流块13和14也需要设置成环形,增加了加工难度。
以导流块13为例,其设置在中环通道8中,需要同时与烧嘴中心导管4以及烧嘴中环导管5配合。
装配时导流块13的内外环面必须同时与了两个导管同轴配合,才能安装进中环通道8内,这无疑增加了加工难度和装配难度。
专利代理人考试---答复审查意见模板
答复审查意见模板By Yolanda尊敬的审查员:您好!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对本申请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本申请作出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1.修改权利要求1(以下简称权1),在其特征部分增加技术特征xxx,以具备专利法(以下简称法)22.3条的创造性,其修改依据见说明书xx段。
2.删除从属权利要求x(以下简称从权x),对比文件公开了xxx,与权x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相同的技术问题,其技术方案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x不具备新颖性,申请人将其删除。
3.修改了从属权利要求x的主题名称,使其与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一致。
4.修改了原权利要求书中其他一些形式缺陷,如错别字xxx,附图标记未加括号,yyy括号使用错误,设备型号,标点符号,宣传用语等。
以及其他一些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如……。
此修改符合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的规定,可视为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51.3条要求的修改。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法33条要求,并且是针对审查意见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符合细则51.3条要求。
具体修改可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新颖性– 采用单独对比法1.新权1 记载了技术特征X、Y、Z1)对比文件1(以下简称D1)没有公开X,新权1相对D1具有新颖性。
2)D2没有公开Y,新权1相对D2具有新颖性。
2.从权2-3在其独立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基础上,也具备新颖性。
综上所述,权1、2具备法22.2条规定的新颖性。
三、创造性– 采用三步法分析1.权11)D1公开了一种xxx的技术手段,其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相同,技术问题相同/相似,技术效果相同/相似,且公开了最多技术特征,因此选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2)由前所述,权1与D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xxx,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具有YYY的技术效果。
3)D1没有解决上述技术问题,D1采用了xxx(具体技术方案)或认为yy(相反结论),因此也没有利用前述区别技术特征结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
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审通复审--答复(打印版)
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审通复审--答复(打印版)第一篇:专利代理人考试卷三--审通复审--答复(打印版)尊敬的审查员/复审委:一、对请求人资格/证据的异议… … … 专利权人收__年__月__日的《________》及对比文件1、2。
现陈述意见如下:二、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说明1、修改/删除/增加/合并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将________,其理由/修改依据是________。
2、修改/删除/增加/合并了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将________,其理由/修改依据是________。
3、对权利要求书其他形式缺陷的修改:________。
此外,还相应的修改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没有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并且是针对通知书作出的,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审查指南中的有关___的规定。
申请人/专利权人请求审查员/复审委在修改后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进行审查。
三、关于新颖性1、权利要求1~3具备新颖性(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对于对比文件1的异议… … …对比文件1公开/记载了________,但是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________”这些技术特征,其构思与本发明/新型不同。
根据单独对比的原则,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
(2)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 … …(3)可见,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22条第二款所述的新颖性。
(4)因为权利要求2~3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所以权利要求2~3也必然具备新颖性。
2、权利要求4~6具备新颖性(1)...(2)....(3) (4)四、关于创造性1、权利要求1~3具备创造性(1)由于对比文件1技术特征最多/技术领域最接近,可以认为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相对于对比文件1,权利要求1的区别技术特征是________,该区别具有________的技术效果,从而解决了________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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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查员:
申请人仔细研究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该审查意见所指出的问题,申
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见下:
一、修改说明
修改后权利要求书共有X项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X项。
(由于不能主动增加权项了,因此这一句可以不要了。
)
1. 修改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了技术特征“”、“”,从而克服了“”缺陷。
增加了技术特征“”、“”,以使该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上述修改的依据来
自说明书第[0000]段叫0000]段(或来自说明书第[0000]段和第[0000]段)、图*和图*。
2. 删除了原独立权利要求4。
对比文件X公开了*******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
已经公开了原权利要求4的全部技术特征,使其不具备新颖性,应当删除原权利要求4。
3. 将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的不一致的技术术语“”和“”统一修改为“”。
4•申请人主动将原权利要求2中存在的错别字“”改正为“”,以克服该形式缺陷、加快审查程序。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
三条的规定;同时,上述修改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缺陷或本申请存在的缺陷进行的,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具体修改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二、不同意审查意见的说明(如:修改后的[如有修改]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
书的支持)
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所指出的***** (原权利要求1和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理由如下:
说明书第[0000]段明确记载,本发明所述方法和设备用于*、*和*,说明书第[XXXX]段记载了******的技术效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推知该
技术效果同样适用于除***之外的其它***。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技术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定本申请的方法和设备适用于任何(需要油炸的食品),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三、关于新颖性
1•根据单独对比原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N具备新颖性,具体陈述如下: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 (主题名称),包括**、**、和**。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 (主题名称)包括XX,和YY,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特征XX和YY。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包括*、*和*。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包括XX、ZZ,对比文件2 没有公开技术特征XX和ZZ。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
(3)权利要求2—N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2—N也具备新颖性。
2.根据单独对比原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N+1- P具备新颖性,具体陈述如下:
(1)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N+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1公
开了一种** (主题名称),包括**、**、和**。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 (主题名称)包括XX,和丫丫,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特征XX和YY。
(2)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N+1相对于对比文件2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2中没有公开任何关于XX的技术方案。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要求N+1具备新颖性。
(3)修改后的权利要求N+2 —P是对独立权利要求N+1进一步的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N+1具备新颖性,因而从属权利要求N+2 —P也必然具备新颖性。
3■删除原独立权利要求4的理由如下:
本申请原权利要求4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不具备新颖性。
对比文件X公开了*******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原权利要求4的全部技术特征,使其不具备新颖性,应当删除原权利要求4。
四、关于创造性(近区效问显启)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2具备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1)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1 (公开的特征数量最多)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 分,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将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对比可知,区别在于(1 分)后者没有公开***这一技术特征(1分)o ***具有**技术效果(2分),能够解决***技术问题(2分)。
(3)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没有给出任何相应的技术启示(1分),无法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而且,对比文件2和3中均不存在应用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任何技术启示(1分),而是通过**的技术手段(1分)来解决** (与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问题。
(本段有时有有时没有)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并非本领域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公知常识。
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不是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1分)。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1分)。
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2—12也必然具备创造性(1分)。
(总结,2分)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3—15具备创造性。
(14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3相对于
对比文件1具备创造性。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中,可以认为对比文件 1 (公开的特征数量最多)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分,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五、分案理由以及关于分案申请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的说明(共 5分)
(一)分案理由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中请求保护的第一主题 (**装置或方法)和第二主题属 于同一发明构思,并具有相同/应的技术特征,具体为“** ”,第二主题具有确保 **的技术特征,即“ *** ”。
因此,第一和第二主题之间具有单一性。
(1分)
如果将第三主题的内容撰写成第一或第二主题 的从属权利要求,则该部分 内容可以合案申请。
但,针对第三主题相关内容而言,以分案申请的方式来进行 处理优于以从属权利要求的方式进行保护。
(1分)
如果将第三主题单独撰写成独立权利要求, 则由于该部分内容与第一、二主 题之间不具有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与第一、第二主题 不属于同一发明构思, 因此关于第三主题的发明创造内容与第一、 第二主题之间不具有单一性,需要以 分案的方式提出申请。
(1分)
(二)分案申请中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说明
根据单独对比原则,分案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 (主题,如 组合物)相对于对比文件1、2均具备新颖性,这是由于对比文件1、2中均没有 公开关于该**的任何内容。
同时,由于对比文件 1、2中也没有给出任何技术启 示,因此案申请中的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分案申请中的从属权利要求2-5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的进一步限定,由于 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因此其从属权利要求 2— 5必然也具备新 颖性和创造性。
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完全克服了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 指出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并克服了其他一些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及其 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
专利代理人:***
意见陈述书总体表述共5分。
层次清楚、逻辑清晰(推理及论证严谨、合理等)、语句通顺。
无论新颖性还是创造性,都只需要论述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 求说必然具有就行了。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