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自治的历史根源_现实问题与前景展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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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农村基层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

浅析我国农村基层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

浅析我国农村基层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五篇)第一篇:浅析我国农村基层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我国农村基层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农村基层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由国家法律认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行的一项重要基层政治制度,是中国农村实行经济变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农村实现自我解放、自我发展的理性选择,符合农村的最大利益,在保证国家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方面有重大价值。

但是农村基层在自治的过程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找到解决途径。

关键词:农村;基层自治;问题;对策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现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行的制度,也是国家大力支持和推广的治理模式,也是一场亿万群众参与的“草根民主运动”,有学者称之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的逻辑起点和现实基点。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农村自治的含义和特点1.农村自治的含义(一)农村村民自治的政治意义。

在基层实行村民自治,由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这样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层面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是更具广泛性,在社会实践中更具有深远意义的直接民主。

因此,应当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是我国全社会参与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群众自治和基层直接民主运动。

(二)农村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

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是实现自治的首要问题。

如果民主选举不落实,其他三个民主推进就缺乏基础。

民主监督,是指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村干部的行为实施的监督,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农村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它不仅赋予了广大农民参与村庄事务管理的权利,也为农村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首先,在制度建设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明确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使村民自治有法可依。

其次,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实践锻炼,村民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参与到村庄的公共事务中来。

例如,在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的参选率不断上升,对候选人的评价也更加理性和客观。

再者,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和完善。

除了传统的村民委员会,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新的组织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村民自治的实现途径。

这些组织在村庄规划、财务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效率和质量。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是村民自治的制度落实还存在一定差距。

在一些地方,虽然有了完善的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走样变形的情况。

例如,选举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村务公开不彻底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村民对自治制度的信任。

二是村民的参与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部分村民对村庄事务的关注不够,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一些村民由于文化素质和能力有限,在参与过程中不能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影响了自治效果。

三是农村人才短缺问题较为突出。

大量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人外出务工,导致村庄治理人才匮乏,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村庄之间的发展不平衡。

经济发达地区的村庄在村民自治方面往往更加规范和有效,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庄由于资源有限,村民自治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针对这些问题,未来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第一,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

中国乡村自治:现状、问题与趋势_发展现状趋势

中国乡村自治:现状、问题与趋势_发展现状趋势

中国乡村自治:现状、问题与趋势_发展现状趋势《江苏社会科学》杂志社组织了6位学者的5篇文章讨论中国乡村政治发展问题,又约我对这几篇文章作一个综合评论,我很高兴接受这个任务。

几位学者是各自研究领域的专家,文章自然是他们各自深思熟虑的结果,如果我对他们的看法持有异议,要想在这样的短文中讨论清楚,是不很容易的。

但许多问题能否搞清楚往往和讨论的时间长短无关,要紧的是大家通过每一次讨论能够加深对问题的理解。

基于这样一种想法,我也就不再为对各位学者的文章说长道短而不安。

一、关于中国乡村民主政治发展的现状中国乡村民主政治的发展以村民自治选举的展开为核心,但这项事业的发展并不顺利。

几位学者的文章讲到了村民自治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1.宗法力量还很强大于建嵘所讲的乡村宗法力量对村民自治的负面影响反映了目前中国乡村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深层次矛盾。

中国农村社会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这种转型首先是权威结构的生成方式和运行方式的转变。

宗法力量成为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力量,自然表明这个社会还有严重的传统社会的性质。

于建嵘的文章表明:在相当一些地方,乡村宗法力量还很强大,只是在过去更强大的人民公社体制下它暂时偃旗息鼓了。

这里不妨提出一个关于宗法力量的更具体的问题:宗法力量是向正统权威挑战,还是向村民自治挑战?我们知道,正统权威和村民自治的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党支部,它在村级社会有最高权威;后者往往没有权威性或权威性附着于党支部。

事实是,宗法力量在向正统权威挑战,因为它向其它力量挑战意义不大。

宗法力量如果要介入村民自治选举,也是要寻找替代正统权威的机会。

如果这样想,问题可能变得简单。

消解或削弱宗法力量的途径何在?第一个办法是下大力气真正地推动乡村民主政治。

于建嵘提到了这一点。

在我的调查中,一个大村几乎由一大姓氏构成,但因为那里出现了村民自治的推动者,宗法力量也不能左右农民了。

一个家族在政治上可以分裂,家族成员会支持各自的代表竞选。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引言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民自治赋予了农民群众直接参与基层管理的权利,实现了基层民主的广泛性和直接性。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中国农村村民自治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现状及其影响,以期为未来发展提供参考。

文献综述学界对于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起源、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对策等方面。

一些研究认为,村民自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历史必然性(张厚安,1994)。

然而,也有研究指出,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民主选举不规范、民主决策流于形式、民主监督难以落实等(徐勇,2012)。

研究方法本文采用文献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现状及问题为主题,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实际调查数据的分析,呈现出现状并探讨问题成因及影响。

结果与讨论经过对现有文献和实际调查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现状存在以下问题:1、民主选举不规范。

在实践中,存在选举程序不透明、选举结果受干扰等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选举制度不完善和监管不力导致的。

2、民主决策流于形式。

在许多农村地区,村民会议的召开往往只是为了应付上级要求,缺乏实质性的讨论和决策。

这反映了村民参与意识的不足和村级组织的不作为。

3、民主监督难以落实。

尽管大部分农村地区都设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但在实际操作中,其监督作用往往受到限制。

这主要是由于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和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高所致。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发现其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1、民主质量受损。

如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环节存在问题,那么村民自治的民主质量将受到严重影响。

这不仅会影响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还可能导致基层组织的公信力下降。

2、农村社会稳定受到挑战。

民主制度不完善可能引发农民群众的不满和抗议,从而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村民自治的时代特征及未来趋势

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与问题:村民自治的时代特征及未来趋势

发展 的速度和为了 单纯实现城镇化和经济发展 的政绩 目 标, 一厢情愿地强力介入村民自治内 部的事务。
— —
程 同顺
国家应该考虑重新充 实基层组 织资源, 调整改 变支农资源的配置方式, 新增的资 源尽量减 少直补到
户的方式, 可以考虑直补到村。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改善基层组织空壳化的状况。 由于有 了资源, 有了 进行
自 我管理、自 我服务 的事务 , 村庄里的精英和积极分子就有 了 参与的动力。 而在村民 自 治实践的过程中,
不仅 实现了自 我服务, 更能有效地增强村庄的 自 组织能力, 提升社会 资本。
— —
董 磊明
制度设计赋予村民自治过多且模糊的功能, 致使 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与社会建设、 公 共管理与社会 管 理 混同在 一起 , 由此影响到村 民自治的社会 效益。 如果让村民 自 治回归到民主管理乡村基层社会 的生活
的普遍性和代表J 挂。 .
所 以, 深入研究村民自 治的现状, 理 解村民自治在 实践中的遭遇、 问题及其 内在逻辑, 把握 村 民自 治的时代 特质和未来趋 势, 既具有理论意义, 又有重要 的现 实价值, 它是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
工作的基 础, 也是推进 农村全 面发 展和改革的关键 所在 。 农村 当前正处于重大的发展转型期, 改
革问题错 综复杂, 但 若能正视 问题 , 系统梳理 , 全面、 准确、 深入 、 理性 地进行研 究和分析, 就一
定能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 为此 , 我们邀请了学界长期致力于村民 自 治研究的专家来共 同参 与有关
此 问题的探讨, 这里集中 呈现了 程 同顺、 董磊 明、 陆益龙、 贺雪峰、 吴理财、 贺海仁等学者的代表性 观 点, 希望能对乡 村自 治的改革实践和研究有所助益和推进 。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摘要】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地方政府干预过多、村干部权力过大以及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推动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以及加强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机制。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才能够建立起健全的村民自治制度,使村民自治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让农村社区更加繁荣和稳定。

【关键词】村民自治, 问题, 对策, 法制建设, 政府互动, 民主监督机制1. 引言1.1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在我国村庄,村民自治是一种传统的组织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村民自治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和改进。

在这种背景下,对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

缺乏规范和制度保障是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缺乏规范和制度的约束,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容易出现权力滥用、腐败等情况。

地方政府干预过多是另一大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村民自治事务,导致村民自治权受到侵犯,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正常运行。

一些村干部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导致腐败和权力滥用。

部分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参与度,导致村民自治参与度不高,民主决策不够充分。

针对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村民自治。

推动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建立起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协作机制,确保村民自治权得到尊重和保障。

加强村民自治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村民参与度,确保村民自治事务的公正、透明。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国村民自治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 正文2.1 村民自治的定义与重要性村民自治是指在村级组织内,由村民聚集在一起,自主管理和自治自己的事务的行为。

村民自治是我国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村民自治能够有效地保护村民的权益和利益。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论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村民自治作为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推动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村民自治的现状(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我国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体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明确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选举程序等重要方面,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民主选举日益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越来越规范和公正,选民的参与意识不断提高。

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保障了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出了一批有能力、有担当的村干部。

(三)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村民能够参与村庄重大事务的决策。

在一些地方,还探索了“一事一议”等决策方式,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民主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村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对村庄的日常事务进行自我管理。

同时,村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增强了村务管理的透明度,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然而,我国村民自治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村民参与度有待提高尽管选举等活动的参与率有所上升,但在日常的村务管理和决策中,仍有部分村民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村民自治能力不足一些村民缺乏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不善于运用民主权利参与村庄治理。

(三)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村干部存在工作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甚至违法违纪等问题,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效果和公信力。

(四)村庄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村庄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存在较大差距,经济发达地区的村民自治相对成熟,而一些贫困地区的村民自治仍面临诸多困难。

二、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趋势(一)法治化程度将不断提高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村民自治将更加依法依规进行。

村民自治的历史条件、现实困境与未来走向

村民自治的历史条件、现实困境与未来走向

摘要我国的村民自治是在人民公社解体,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普遍推行的社会背景下发轫的,集体经济的形成、村籍身份的确立是村民自治形成的历史条件。

随着社会转型期的到来,农民的流动性和农村的开放性日益增强,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的经济、社会基础都有所改变,引起了村民自治制度运行的种种困境。

社区自治符合现阶段农村社会开放性、流动性的状况,是对村民自治的深化,是村民自治的未来走向。

关键词村民自治历史条件现实困境未来走向The Historical Condition,Real Dilemma and Future Development of Villager Autonomy //Yang Xuhui [1],Huang Yuanyuan [2]Abstract Of villager autonomy in the people ’s commune disintegrated,and have generally adopted the social background of the household contract operation under Faren,the formation of the collective economy,the establishment of village membership status is the historical conditions of villagers ’autonomy.With the advent of social transition,the mobility of farmers and rural open the growing economic,social infrastructure run by the villager autonomy system has changed,causing all the plight of the villagers ’autonomy system to run.The current stage of community self-government rural social openness,mobility status,the deepening of the villagers ’autonomy,is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the villagers ’autonomy.Key words villager autonomy;historical condition;real dilemma;future development First -author ’s address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430079,Wuhan,Hubei,China1980年,在广西宜山县合寨村,中国第一个村委会诞生了,从此拉开了我国村民自治的序幕。

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背景解析

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背景解析

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背景解析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成为中国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然而,要深入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目标和意义,首先需要探究其历史背景。

本文将从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起点、乡村经济的困境、城乡差距的扩大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四个方面,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背景进行解析。

一、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起点1978年,中国决定实施改革开放政策,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吸引外资引进技术。

这一政策的核心是放松对农村的经济限制,给予农民自主经营的权力。

这一举措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础。

二、乡村经济的困境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城市工业需求增加,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

这导致农村人口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紧缺,农村经济落后,乡村面临着严峻的发展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背景中,乡村经济困境是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

三、城乡差距的扩大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乡差距逐渐扩大。

城市的产业结构更加现代化,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而农村仍然严重依赖农业,经济结构单一。

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背景中,城乡差距的扩大是国家亟需解决的问题。

四、生态环境的恶化由于农村缺乏现代化的环保措施,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对环境造成了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生态环境恶化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背景中,治理生态环境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五、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决定加大对农村发展的力度。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将其列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对历史问题的正视和对未来发展的规划。

六、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是实现乡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全面增效、农村全面发展,使农村不再是城市的“附庸”而是有自己的独立经济和发展空间。

这一目标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措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七、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于中国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全面发展。

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

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

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村民自治是指村民在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自主地管理和决策村庄事务的过程。

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治理模式,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了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

1. 村民自治的起源村民自治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中。

在中国古代,由于中央政府的官僚体制无法完全覆盖到每一个村庄,因此村民必须自行组织,维护村庄的生产和社会秩序。

这种村民自治的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

2. 村民自治的发展村民自治在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中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开始大力推行农村集体化运动,村庄的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然而,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社会的多元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村民自治重新得到了重视。

3. 村民自治的实践村民自治在中国的农村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随着村庄发展的需要,各地开始成立村民委员会,探索村民自治的新途径。

村民自治,不仅是农村民主建设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加强基层管理、推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

4. 村民自治的意义村民自治的实践证明,这种新型的农村治理模式,具有很大的意义。

一方面,它可以帮助村庄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村庄的治理能力。

另一方面,它还可以促进村庄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带动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5. 村民自治的展望在未来的发展中,村民自治还有巨大的潜力。

政府应该支持和鼓励村民自治的实践,为村庄的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村民自治本身也需要继续探索和完善,以适应农村发展的不断变化和挑战。

我国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 论文

我国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 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题目我国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定稿姓名***** 教育层次本科学号************ 省级电大喀什广播电视大学专业行政管理分校喀什广播电视大学指导教师****** 教学点莎车目录摘要关键词------------------------------------------------1一、自治的发展过程------------------ -----------------------2二、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三、推进村民自治的对策----------------------------------- ---4参考文献--------------------------------------------------9【内容提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8年11月正式实施以来,中国农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活动中,进行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伟大实践,10年来,广大村民的民主热情空前高涨,农制意识明显增强,他们在自治中正行使着当家作主的权利,村干部自己选,村里大事自己说了算,村里开支村民代表审了算,村里的政务,财务开始在阳光下操作,10年来,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焕发出空前的生肌活力,广大农村的干群关系得到实质性改善,乡,村干部的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工作内容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村民自治的伟大实践给中国农村带来惊人的变化,去认识村民自治以及怎样发展村民自治,这些都是当前我们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村民自治政治参与经济体制改革依法自治我国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8年11月正式实施以来,中国农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活动中,进行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伟大实践,10年来,广大村民的民主热情空前高涨,农制意识明显增强,他们在自治中正行使着当家作主的权利,村干部自己选,村里大事自己说了算,村里开支村民代表审了算,村里的政务,财务开始在阳光下操作,10年来,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焕发出空前的生肌活力,广大农村的干群关系得到实质性改善,乡,村干部的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工作内容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村民自治的伟大实践给中国农村带来惊人的变化,去认识村民自治以及怎样发展村民自治,这些都是当前我们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历史经验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历史经验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历史经验研究一、背景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是中国政府重视的重要工作之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农村发展的需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成效,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和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历史经验进行系统研究。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长期的战争和动荡,农村地区的治理体系较为薄弱,基层政权组织不健全,农村基本建设和社会管理处于空白状态。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农村的治理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建立农村基层政权机构、推动合作社建设、实施土地改革等,逐步完善了乡村治理体系。

三、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农村逐渐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基层治理体系的创新和完善,探索建立了一系列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乡村治理机制,比如村民自治制度改革、农村基层选举制度改革、村务公开制度建设等,促进了乡村治理体系的健康发展。

四、历史经验总结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历史经验进行研究可以看出,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历经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

政府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这些经验包括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乡村治理模式、强化村民自治和民主参与、促进村级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等方面。

这些历史经验为今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五、展望未来随着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迈向新的高度,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和治理体系创新的支持力度,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乡村治理模式,加强乡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激发农村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创造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迈向现代化、法治化、民主化的方向。

中国乡村建设的历史变迁与新农村建设的前景展望

中国乡村建设的历史变迁与新农村建设的前景展望
维普资讯
【 农村美景 】
中 乡 建 的 史 迁 新 村 设 前 展 国 村 设 历 变 与 农 建 的 景 望
◎邱 家洪
中国乡村建设的历史变迁 ( 旧中国的“ 一) 乡村, 新中国农村建设的历程大致可
1土地改革时期(99 一 93 ) 、 14 年 15 年 : 新中国成立后 , 引导 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 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 发展农村经济, 是 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要实现的目标。中央人民政府于 1 0 9 5 年6月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明确规定了土改 的基本目的: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 , 实行农民 的土地所有制 ,建立新中国历史上第一种农地制度——农民 土地私有、 家庭分散经营。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 致力于彻 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 解放农业生产力, 领导广大农民进行 大规模的土地改革 , 调动了广大农 民群 众的生产积极性 , 农业 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但经过土地改革 , 建立起来的仍然 是农民占有小块土地的农民个体经济,本质上仍然是处于分 散落后状态的小农经济。 2互助合作 时期(93 - 98 )自 l 3 开始 , 、 15 年 15 年 : 9 年 5 中 国进入了社会 主义改造时期 ,首先 是农业 的社会 主义 改造 。 14 9 年初, 5 在开展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基础上 , 广大农 村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到 1 6 4 , 9 年 月 农业 5 生产的初级合作化已基本实现 , 全国建立合作社 1 O 个, ∞8∞ 入社农户 1 6 万户, 0 8 6 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9%。1 5 l 。 9 年 O月 5 4日, 中共七届六中全会通过《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 , 农业合作化运动转人以建设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 作社为中心。到 1 6 9 年底 , 5 高级社达到 5O 0 个 , 4OO 入社农户 已超过 l 占 亿, 农户总数的 8.6这表明, 7 9。 8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 已基本完成 , 民的个体 经济改造成为 了社 会主义 的集体 农 经济, 我国农村建立起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 3人 民公社 时期 (98 一 98 )人 民公社 化的前奏 、 15 年 17 年 : 是小社并大社 。9 8 8 l 1 年 月 7日至 3 5 。日, 中央政治局在 中共 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 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 关于在农村建立 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此后, 各地争先恐后, 纷纷并社组建人

论新时期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论新时期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论新时期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摘要】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农村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从历史沿革、存在的问题、完善的重要性、路径和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通过分析发现,目前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如自治能力不足、民主参与度低等。

在完善制度方面,应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和参与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自治制度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在未来,应加强农村自治法规的制定,提升村民自治的法律地位。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机构来监督和指导村民自治工作,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本文提出了加强培训、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和启发民主参与等政策建议,以促进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完善发展,历史沿革,存在不足,重要性,路径,发展,展望,政策建议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农村自治制度是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村民的民主自治、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

随着新时期我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及时加以解决和改进。

为此,本文将分析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历史沿革、当前存在的不足、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性、加强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路径以及推动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为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1.2 问题意义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农村基层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和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目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运作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决策效率低下,村级事务无法得到有效管理。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着资金管理不透明、滥用职权等问题,容易引发腐败现象。

一些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干部素质不高,缺乏政治觉悟和管理能力,无法有效地领导村民自治工作。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出路

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出路————————————————————————————————作者:————————————————————————————————日期:2我国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出路我国农村领土占国土面积的90%以上,人口占80%以上。

农村是最基本生活资料的终极来源,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更是具有基础地位.如果在这么广大的区域人口中没有法治,整个中国的法治建设就不可能成功,就更谈不上社会的稳定、国家繁荣富强了。

一、村民自治的一般概述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农民在民主制度建设方面的伟大成就,是中国农村管理模式在新时代的重大创造。

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民在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又一壮举,它既适应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体制又能与整个市场经济相耦合的农村公共权力新的治理模式。

这也证明了列宁的观点: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是由千百万群众自己创造的。

关于村民自治,学者各有不同的解释。

王种田、詹成付认为:“村民自治就是依靠农民,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新型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徐勇认为:“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即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处理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许安标认为:“村民自治是农民依法管理基层社会生活方面的事务。

”曾宪义认为:“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农村特定社区的全体村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建立自治组织,行使村民自治权,自主管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基层民主制度。

”村民自治在法律上通过《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体现出来。

其中《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村民自治是一种非政权性质的区域基层民主,村民自治不能嬗变为政权机构,承担大量政权组织的任务,其目标是使村民在村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组织下真正成为村的主人,依法行使自治权,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中国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发展及内在逻辑(1)

中国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发展及内在逻辑(1)

中国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发展及内在逻辑(1)【摘要】本文从村民自治的历史切入,探询其根植于历史之中的路径依赖与内在逻辑。

人民公社体制的根本失败是村民自治的实践起点,但实践往往并不必然带有原理性和体系性,这最终导致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法”特征。

在“组织法”时代,村民自治遵循“为了国家”的民主试验目的和为了稳定的“消极目的观”。

“组织法”的逻辑最终将村民自治引向了一种以间接民主为原则的“代议民主论”,使得村民自治包含的共和民主逻辑与直接民主原则日益边缘化。

【英文摘要】Thispaperwantstoinquirethepathdependenceandinternal logicof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fromthehistoricalp erspective.ThefailureofthePeople’sCommunityconstitutedthepracticaljumping-offpointof 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However,thepracticewasno tnecessarytobeequippedwithstrictdoctrineandsystem,w hichledtothecharacteristicof“organizationlaw”for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Inthetimesof “organizationlaw”,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keptt othepurposeofstatedemocraticexperimentandthe “passivepurpose”pointingtothepoliticalstability.Thislogicultimately leads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tothestatusof “representativedemocracy”basedupontheprincipleofindirectdemocracy,andkeepsaw ayfromthelogicofrepublicandemocracyandtheprincipleo fdirectdemocracyembodiedinthesystemoftheChinesevill agerautonomy.【关键词】村民自治;制度起源;人民公社;组织法;代议民主【英文关键词】VillagerAutonomy,InstitutionalOrigin,People’sCommunity,OrganizationLaw,RepresentativeDemocracy 【正文】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的过程。

新中国70年来农村自治发展的演变轨迹及现实启示

新中国70年来农村自治发展的演变轨迹及现实启示

新中国70年来农村自治发展的演变轨迹及现实启示*◎王乙竹 摘 要:新中国70年来农村自治经过了初步探索阶段、法治化建设阶段和成熟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

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自治发展的历史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全面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建构其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条重要经验。

基于农村自治70年发展的历史和经验,新时代农村自治要注重农村自治的民主基础,探索新时代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要推动农村自治的全面建设,实现国家法律和美德的有效衔接;要全面发挥乡贤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关键词:新中国;农村自治;演变轨迹;党的领导站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视角下,审视新中国70年来农村自治的发展历程并及时总结历史经验,进而得出有益于新时代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启示,对实现乡村振兴、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中国70年来农村自治发展的演变轨迹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元因素交织的共同体,尽管晚清政府和民国政府曾尝试建立起官治主导、自治辅助的二元化乡村自治体系,但由于政府的强势主导使得乡村自治徒具“自治”虚名[1]。

新中国成立开创了新的历史纪元,是真正意义上乡村自治探索的开始。

根据70年来乡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可以将农村自治划分为以下三个历史时期:(一)1949-1978:农村自治的初步探索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主要通过土地革命、婚姻法运动以及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展了具有革命意义的、影响深远的国家治理体系变革。

土地革命是新中国初期一场最具有纪念意义的运动,彻底推翻了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起了亿万农民日思夜想的新民主主义土地制度。

在土地革命运动中,国家重视基层乡村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农民协会作用,以《土地改革法》《农民协会组织通则》保障农民协会在土地改革中的合法性地位。

当时农民协会的主要作用是组织群众,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积极参与新中国农村建设。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徐勇读书笔记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徐勇读书笔记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徐勇读书笔记
【原创版】
目录
一、徐勇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
二、村民自治的定义和意义
三、村民自治的实践和挑战
四、村民自治的启示和未来展望
正文
一、徐勇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是徐勇关于中国农村村民自治问题的一部重要著作。

书中详细阐述了村民自治的定义、发展历程、实践现状及其面临的挑战,为我们深入理解和探讨村民自治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资源。

二、村民自治的定义和意义
村民自治是指在中国农村,村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主管理村务,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过程。

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三、村民自治的实践和挑战
自 20 世纪 80 年代村民自治制度推行以来,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仅提高了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还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村民自治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如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村民自治能力不足、外部干预等问题。

四、村民自治的启示和未来展望
村民自治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依法治村等。

展望未来,我们要继续深化村民自治制度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总之,《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一书为我们深入理解村民自治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资源。

关于三农业背景中村民自治的思考

关于三农业背景中村民自治的思考

关于三农业背景中村民自治的思考在三农事业中,村民自治是一种重要而又具备潜力的组织形式。

它以村民为主体,通过自行管理、自主决策和自我监督等方式,实现了农村社会事务的自治。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特点和实践案例等多个角度,对三农业背景中村民自治进行思考,并探讨其在当前农村发展中的重要性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历史背景村民自治在中国农村的历史上并不陌生。

早在古代社会,由于交通不便和行政管理不完善,农村社会事务往往由村民自行组织和解决。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村基层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村民自治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实践和推广。

二、特点1.基层民主村民自治强调村级民主,村民能通过选举方式推选出自己的代表,参与决策和管理,实现村级事务的公正和民主。

2.自主决策村民自治主张村民对自己的利益和福祉有话语权,并可通过集体讨论和决策来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3.自我监督村民自治注重村民自行监督与约束,通过内部制度建设和公开透明的运作,促使村民自治的活动能够在有序和规范的环境下进行。

三、实践案例1.经济发展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一些农村社区通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实现了经济的独立和可持续发展。

例如,一些农民合作社通过整合资源、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营销等方式,促进了农产品的优化和变现能力的提升。

2.基础设施建设在村民自治的框架下,农村社区可以依据自身的需求和资源,自主筹划和修建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水电站等。

这不仅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也增强了村民的凝聚力和自治意识。

3.社会管理村民自治在农村社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村级自管组织的成立和运作,农村社区能够协调解决一些涉及生产、生活和冲突等问题,提高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四、重要性和未来发展方向村民自治作为一种组织形式,为农村发展提供了一种可持续的模式。

它对于发扬农民主体地位、激发农村内生动力、促进农村治理现代化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

未来,应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推进农村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和权力制约的机制建立,使村民自治能够适应新时期的农村发展需求和变化。

现阶段中国村民自治制度分析及探讨的开题报告

现阶段中国村民自治制度分析及探讨的开题报告

现阶段中国村民自治制度分析及探讨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中国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其将村民
自治与行政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村民自治和政府监管的平衡,为
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经验。

近些年来,村级选举、村务
公开等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化,中国村民自治制度也逐步得到完善和强化。

因此,本文拟以此为研究对象,通过探讨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现状、问
题及未来发展方向,旨在为村级民主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基层民
主治理的进一步深化。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
1.研究现状:对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探讨,梳理目前
村级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2.问题分析:分析中国村民自治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例如
村庄经济发展不平衡、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探究产生这些问题的
原因,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3.未来展望:展望未来中国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趋势,探讨如何在
保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推动基层民主治理不
断深化。

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实地调研及
问卷调查等手段,全面深入地分析中国村民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未来发展方向。

三、预期结果及意义
本研究将对中国村民自治制度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为村级民主管
理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基层民主治理的进一步深化。

研究结果将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为实现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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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自治的历史根源、现实问题与前景展望*杨海坤曹寻真(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乡村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体制建构不断完善。

但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民主政治的发展并不平衡,有些地方由于宗族势力的强大,乡村精英的软弱,乡、村、组几级管理体制的不协调,以及人才流通机制的僵化等原因,很大程度上影响和限制了当地乡村民主政治的发展。

本文力图以新的眼光分析历史上宗族势力、乡绅阶层和保甲制度在维系中国历史上乡村自治上曾发生过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在当今新的历史条件下善于利用历史资源中某些积极因素,兴利除弊,用以促进乡村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

完善当前乡村自治的路径应该包括:限制和削弱乡村宗族势力、保护和发挥乡村精英阶层的作用、政府善治并逐步还权于社会,实现真正的乡村自治。

关键词:乡村自治;乡绅阶层;宗族势力;保甲制度中图分类号:C918.8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 (2010)03-0117-10*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9BFX024)一、中国乡村自治的历史根源对于中国政治制度史的认识历来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是持彻底批判的态度,认为中国封建制度,特别是政治制度是典型的专制制度,无任何“民主”可言,从来是一种“人吃人”异常黑暗的政治制度;另一种意见认为,在批判中国封建政治制度的同时,还不能全盘否定历史:除了其中必须唾弃的历史糟粕之外,毕竟还有某些值得研究、值得肯定的部分,其中包括存在过的某种带有民主成分的制度萌芽和因素。

对于中国历史上的乡村治理历史也应当作如是观。

我们不能割断历史,应该尽可能地挖掘和发现历史中的积极因素,为今天的社会发展服务。

今天中国乡村民主政治的历史发展必将以乡村自治为核心,如果冷静地观察,就可以发现这和中国历史上的源远流长的乡村自治传统体制存在着某些联系。

当然我国古代的乡村自治同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是密不可分的。

我们认为,在中国历史上乡村社会里存在着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士绅阶层和宗族势力,以及以宗族为基础、以士绅为纽带而形成的保甲制度,是维系中国乡村自治三大基石。

重新审视这三种力量和因素,能从中获得某些新的启发。

(一)乡绅阶层乡绅的本义为居乡的有功名官职之人,主要是科举制度造就的一个精英阶层,大致可分为两部分,其上层皆有官职,包括现任或致仕官员,主要为通过科举出仕者,也包含通过捐纳、封赠等途径获得官职或虚衔的人;下层则是有功名而尚未获得官职者,包括未仕的举人、国子监监生以及地方府州县学的生员,具有一种“准官僚”的地位。

乡绅是乡村社会涌现出的精英阶层,扮演着近似于民选“官员”的角色,属于民又处于民之上层,与当地乡民之间除了管理关系之外,还存在着很多共同利益。

乡绅阶层的政治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乡村社会贯彻朝廷的政令。

中国幅员辽阔,在广大乡村地区很难直接派遣官吏进行统一管理,因此朝廷的政令必须经乡绅传达于民,并由乡绅负责宣传,以促使政令的执行。

其二、充当乡村社会的政治领袖或利益代表。

在等级秩序下,乡村民众对朝廷各种政令的态度,1172010.3首先反馈至乡绅,再经乡绅传达至官府。

在此过程中,乡绅通常演化为一方民众的政治领袖;而且乡绅与民众具有一定程度的共同利益,从而能充当民众利益的代表。

可见,乡绅阶层是一个中间环节,在社会稳定发展时期,他们常常是沟通统治者与人民的桥梁。

这股力量的作用发挥得好,有助于维持基层社会的政治稳定;这股力量一旦松弛、瓦解,乡村社会的政治秩序就会出现紊乱。

乡绅阶层的历史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乡绅阶层对乡村社会长期存在的族权拥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力。

通常情况下,族长由乡绅综合宗族意见推举产生,或者得到乡绅的认可,有时乡绅兼任族长。

这样,宗族势力和族权便不至于膨胀,从而保持乡村社会结构平衡和保护小族小姓的利益。

其二,乡绅阶层承担国家赋税,对乡村经济具有一定程度的支配力。

乡绅掌握乡村经济生产要素,集资兴建乡村基础设施;灾荒时期捐款救灾,稳定民心,减轻政府压力,维系着官民之间的和谐稳定;此外,乡绅还出资办团练,大多还自任首领,管理和维持乡村社会治安。

其三,乡绅阶层都是儒家文化信徒,他们捍卫儒学,为农民甚至官吏做表率。

他们通过儒学得以入仕,同时又促进儒学的发展,影响着一般民众的价值观,因而在传统中国社会享有较高的文化地位。

乡绅本是乡村社会走出的精英,与宗族乡亲血脉相连,他们以自己的政治威望和经济实力维护基层稳定,并且以乡村社会文化主导者的地位,引导着一代又一代的乡村子弟耕读传家,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同时教育他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起着长久维系中国基层社会稳定的作用。

可见,我们重新审视在社会相对稳定、政治相对清明和经济平稳繁荣时期的乡绅阶层,那么它是传统中国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阶层,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全面发挥基石作用。

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各种权力,相当一部分是统治者默许或授予的,统治者的目的是让乡绅在皇权不易支配到的乡村社会里负起教化民众、承担赋税、维持治安和平衡乡村社会结构的责任,以补充地方行政资源和力量的不足。

同时,乡绅又得到乡村民众和宗族势力的支持,成为乡村民众的代表,构成了官府之外的一股重要势力。

这股势力既是沟通官方与民间的桥梁,又是官府和民间所期望的教化民众、造福乡里的不二人选。

事实上,他们是基于自身文化素养和经济实力而被选举出来的乡村社会的领袖,如果说,确实存在着具有中国古代特色民主因素的话,那么这种非常有限度的传统民主在乡绅身上得到了一定的体现。

(二)保甲制度新中国的建立采取了彻底革命、砸碎旧国家机器的形式,例如对于国民党旧法统,尤其是“六法全书”,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完全废止的方式,对于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也完全采取废止方式。

在建国后的镇反、肃反等运动中,凡担任敌伪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保长都属于登记、处理之列。

这样的处理在当时特殊时期是必要的,但今天以历史长河的眼光平心静气进行分析,保甲制度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的历史性制度,也在一定时期曾经发挥过维系中国传统社会稳定的作用,还曾经是和平时期维系传统社会基层稳定的基石。

保甲制度一般认为形式上起源于宋,实际根源至少可追溯至汉,几经演变。

汉朝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唐朝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百户为“里”;北宋王安石变法时以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元朝出现了“甲”,以二十户为一甲,设甲生一人;清朝形成了“牌甲制”,以10户为1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

保甲制度发展到清朝就已经是一种比较成熟的乡村自治体制,民国时期十进位的保甲制与之极为相似。

清朝保甲制的基本制度规则在于:首先,保甲组织的执事人员须是本地域内的居民;其次,地方之意通过公举执事人员和乡老议事来体现;再次,保甲制的职能具有地域性。

[1]这基本体现了地方自治的内涵,即“一地方之人,在一地方区域以内,依国家法律所规定和本地方公共之意志,处理一地方公共之事务。

”[2]即地方自治的主要规定性:以地方之人,按地方之意,治地方之事。

保甲制的最本质特征是以家庭(户)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这与中国基层社会的传统相符合。

民国成立之初,由于受西方的以个人为社会118中国乡村自治的历史根源、现实问题与前景展望组织基本单位的观念影响,废弃了保甲制。

但地方实力派在自己的控制地区内仍实行类似的制度,如广东的“牌甲制”、广西的“村甲制”、云南的“团甲制”以及北方不少省份的“闾邻制”等,本质上还是保甲制,只是换个名称而已。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推行乡村自治。

1929年颁布了《县组织法》和《乡镇自治施行法》,规定区以下每百户为乡(镇),乡镇以下每25户为间,闾以下每5户为邻,以及乡村自治应办哪些事务。

1932年起在豫鄂皖三省施行,至1937年推行全国。

大致同时,伪满洲国于1933年两次下令实行保甲法;抗战期间,保甲制度在华北沦陷区“治安强化运动”中也曾经广泛施行。

华北沦陷区和伪满洲国的保甲制一样,本质是日本侵略者“以华治华”阴谋的产物,通过保甲制把城乡居民置于日伪当局严密的监视和控制之下,以防止和镇压人民的反抗,其反动性质显而易见,但这也从反面反映了保甲制的作用。

民国期间保甲制度在全国各地区的发展表明:保甲制度总体上还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对当时中国基层社会的治理发挥过重要作用。

历史表明:简单照搬照抄西方“理想”社会治理模式,完全漠视中国传统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有益因素,是不全面的,而且照搬照抄往往无益于中国社会。

保甲制度在中国延续千年以上,在近代史上还最后一次显示了它的作用。

近代中国政府制定和实施保甲制度,尽管其阶级本质属于统治阶级的统治手段,其目的当然是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但我们仍然不能完全抹杀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曾经起过的有限的积极作用。

一方面,它反映了当时中国社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客观要求。

它不仅符合中国国情和传统,而且与二十世纪初由西方传来的地方自治思想不谋而合,清政府承认“地方自治为立宪之根本”,国民党强调“本党实行训政最重要的工作,是建设地方自治,树立民权基础。

”(1)保甲组织在当时作为群众自治团体,既符合传统,又顺应潮流,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另一方面,它强化了政府对社会基层组织的权力渗透,提高了基层群众的组织化程度,能够保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

在非正常时期的作用更具有典型意义,比如在抗日战争时期,保甲组织为政府快速完成战时总动员,及时征兵、征粮,以及组织群众力量反抗侵略方面作了很大贡献。

[3]可以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和实施的保甲制度与古代保甲制度的精神基本一致,对近代中国社会所起作用有其积极的一面。

随着南京国民政府因战败退出大陆,保甲制度被废止,从形式上看,这一制度已经寿终正寝。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杭州率先废除保甲制度,建立了新型的居民自治制度,成立了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上城区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

至1954年,居委会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现。

居委会的产生,结束了历史上的保甲制度,推行了民主选举,成为新中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起点。

在广大农村地区,50年代起经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化运动,在1958年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后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政社合一的农村治理体制。

这种人民公社体制在中国农村一直持续了20多年,其负面作用逐渐显现出来,尤其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极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以至我们后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花了极大的代价予以拨乱反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村民自治机构———村委会,逐渐得到推行和发展。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出现了由农民自发组成的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之后河北、四川等省农村也出现了类似的群众性组织,村委会的功能也从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转向促进基层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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