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知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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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1.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
3.研究对象:【狭义】犯罪心理或犯罪行为【广义】与犯罪有关的心理现象,包含被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侦查心理、审判心理、矫治心理以及犯罪的心理预测和预防作为研究对象。

4.对犯罪和犯罪人概念的不同解读:【共通说】坚持任何相关学科中的犯罪概念必须与刑法中的犯罪概念一致。

【差异说】犯罪学中的犯罪人,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应被采取矫治措施的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解释上应该更灵活,范围更广。

5.作为研究对象的人包括:犯罪人(犯罪人是指实施了具有违法性、危害性,依照刑法应受出发行为被法院判定为有罪的人)、一般违法人(实施违反刑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和违反治安法规的行为而又为治安部门所管理)、虞犯(有可能犯罪的人。

如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经常出入不良场所、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参加不良组织、无正当理由经常携带凶器、人格有严重缺陷)、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公安、司法部门人员)、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和监狱的工作人员。

6.犯罪动机:犯罪心理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驱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直接的心理动力。

【分类】①动机内容:物欲型犯罪、性欲型犯罪、情感型犯罪、信仰型犯罪等②复杂程度:单一型和集合型③意识性:无意识和有意识④过程特征:渐变型和突发型⑤道德性:道德型和非道德性
7.研究课题:犯罪心理结构what、犯罪心理结构成因why、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机制how、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应用)
8.注意问题: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在犯罪心理学研究中的应用问题,以心理学为基本依据,并借鉴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研究的犯罪人是以犯罪为中轴点前后延伸;研究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关系,要为预防,矫正犯罪心理提供科学的方法。

9.学科特点及邻近学科关系:既是一门交叉性学科,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综合性学科;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是一门或然性学科。

10.任务:研究犯罪心理规律揭示犯罪心理的实质
11.意义:通过对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变化原因机规律的研究,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一些犯罪心理学的科学知识,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通过对犯罪人在不同情景中的心理状态和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研究,为公安、司法、监狱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揭露和惩治犯罪以及矫治罪犯等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和方法,增强他们在犯罪对策方面的业务能力。

12.犯罪心理研究难点:犯罪心理的隐蔽性;犯罪心理研究的间接性;犯罪人心理的抵触性和欺骗性;犯罪心理的难于实验、不可实验性。

13.方法论:【哲学方法论】原则:客观性与主观性相统一,社会性与生物性相统一,内因与外因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一般科学方法论】包括数学方法、系统方法、信息方法、控制方法、逻辑方法等;整体观点、联系观点、相关分析和整合研究结合、动态观点、把犯罪心理行程
横向:指在同一时间, 就不同组的同一特征进行比较例:青少年时期有犯罪历史的人更有可能成为成人罪犯。

【整体研究和个案研究】整体研究也叫系统研究,就是把犯罪心理作为一个整体结构来研究,主要研究犯罪心理的整体面貌;分析研究就是对犯罪心理发展中的某一个别的、局部的、比较小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定量研究是指事先建立研究假设、进行严格的研究设计,按照预定程序收集资料并进行数量化分析,用数字或量度表述研究结果,对假设进行检验的一种研究范式;定性研究(质的研究)是从被研究者的角度出发描述和分析违法犯罪人及其群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种研究范式,强调对违法犯罪人的社会文化背景全面而整体的理解,多采用灵活而可重复的研究策略。

15.研究步骤:选定课题-确定研究假设-确定研究方案-收集数据-分析和解释所搜集的数据-结论
16.实证研究方法:孔德创始。

基本原则是科学结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通过经验观察的数据和实验研究的手段来揭示一般结论,并且要求这种结论在同一条件下具有可证性。

主张将自然科学实证的精神贯彻于社会现象研究之中,他们主张从经验入手,采用程序化、操作化和定量分析的手段,使社会现象的研究达到精细化和准确化的水平。

实证主义者最强调的就是事实,而不是人们头脑中思辩的东西。

他们认为凡是被现实证明了的知识才是真正科学的,所谓的科学就是“实证知识”。

17.新趋势:问题为中心,采用多种方法研究课题;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研究;采用相互左右的理论思路分析犯罪心理。

18.犯罪心理学发展:【古代】鬼神说、骨相学、面相学、柏拉图=人的灵魂有善与恶两个方面、苏格拉底=凡面黑者,大多有为恶的倾向、亚里士多德=前额大的人偏呆滞,前额小的人用情不专;天庭横阔者易于激动,突出者好发脾气。

犯罪的原因在于人类邪恶的本质【中世纪】妖巫说、变态心理说【文艺复兴】对
20.当代研究概况:1犯罪原因:犯罪原因和个体犯罪性发展2犯罪的社会心理学3犯罪预测:“精算模式”、犯罪人特征剖析4犯罪预防5犯罪矫治
21.主要理论方向:精神分析、精神病学、正常个性心理学、社会心理学
22.中国古代:【思想观点】注重从人性的角度探讨犯罪心理的成因;强调后天习俗对犯罪心理形成的决定作用;重视从社会经济角度分析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强调运用综合控制的方法预防犯罪心理【论题】1注重从人性角度探讨犯罪心理成因:性善论(孟子)性恶论(荀子):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性学三品论(董仲舒)。

2强调后天习俗对犯罪心理形成的决定作用:傅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3注重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犯罪心理的原因-管仲:仓廪实则知礼仪,衣食足则知荣辱。

老子:长使民无知无欲。

4注重综合控制的方法预防犯罪:刑法+道德教化、言传身教
23.现代:【20世纪20年代-40年代】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

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

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

1939年,世界书局出版,孙雄《变态行为》【1949-1979年间】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

【1979年-至今】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

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

1984年,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成立【阶段划分】1979-1982,兴起阶段;1983-1985,全面开展阶段;1986-1993,深入与拓宽阶段;1994-至今,继续深入发展阶段
二、犯罪心理结构
1、犯罪心理结构概念:是指行为人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

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依据。

2、犯罪心理结构与个性心理结构
犯罪心理结构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或者个性心理结构的一个层面。

是个性心理结构中具有道德和法律属性的多种消极心理因素和缺陷的综合。

【因素分析】犯罪心理结构具有的成分和因素和个性心理结构的组成成分和因素相同。

犯罪心理结构同个性倾向性的关系最为密切,其中世界观和价值观偏颇的程度,决定个体犯罪行为的倾向和严重程度。

犯罪动机直接推动犯罪行为发生。

一定的犯罪行为反映出各不相同的个性特征。

自我意识、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是犯罪心理的调节结构。

【个体社会化】大多数犯人的犯罪心理结构和不良个性的形成,与个体社会化过程的缺陷相联系。

犯罪心理只是个性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许多犯罪者仍保留一定的常态心理,有些某些尚未泯灭的积极因素。

惯犯、累犯和职业犯罪者常常具有“犯罪个性”,即是指那种由犯罪心理吞噬个性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的特殊个性。

3.【动力结构要素】个性倾向性是犯罪心理结构的动力结构,使个性积极性的源泉,是心理活动的核心和动力,对个体活动起着定向作用。

(1反社会意识:与正常社会生活相对立,以损害公众利益满足一己私欲的价值取向为核心的各种错误观念总称。

2强烈、畸变的需要3犯罪动机:驱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最直接的内心起因。

4不良兴趣:偏重感官兴趣;多为追求新奇与富有刺激性生活的直接兴趣;兴趣
理智水平低且不稳定。

)【调节结构要素】以自我意识为核心,包含自我意识、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某些兴趣、需要,主体不能意识到的本能、欲望或经验,如青春期的性躁动,欲望受挫后产生的焦虑等。

24.犯罪心理结构模式:(一)故意犯罪心理结构和过失犯罪心理结构(二)惯犯、累犯和初犯、偶犯的犯
理结构的一个层面,不是全部2犯罪心理结构的存在与犯罪行为的发生有因果关系3犯罪心理结构中的某些消极因素也可能存在于社会上其他公民的个性心理结构之中4个体犯罪心理结构不是凝固不变的。

) 惧感增强,离开特定的犯罪环境,其与犯罪相适应的心理状态也随之消失初犯、偶犯:衰落惯犯、累犯:衰减。

犯罪体验增加,为将来的恶变准备更充分条件。

6.心理结构与行为关系:犯罪心理结构是犯罪行为的内在动因和支配力量;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
结构的外部表现或外化。

【稳定的结构程度影响犯罪行为发生】稳定的犯罪结构=累犯、惯犯。

不稳定的犯罪结构=初犯、偶犯(自觉性和非自觉性=稳固的犯罪动机先于犯罪机遇,快速性和迟缓性=稳定性的从犯罪机遇出现到犯罪行为的发生较为快速,可变性和难改性=稳定性的心理结构较难打破,矫治,改造有一定的困难)【结构的组成状况决定犯罪行为性质】结构的组合状况是指犯罪心理结构各要素之间在层次性、动力性和主导性方面的个别差异。

(1层次性组合状况:动力结构位于深层,特征结构位于表层,调节结构位于高层,心理状态呈弥散状态-层次组成状况不同,决定是故意还是过失犯罪。

2动力性组合状况:需要型动力结构、情绪宣泄型动力结构-动力组合状况不同,决定犯罪的严重程度和案件的性质(大案、要案、恶性案件)3主导性组合状况:需要主导型(强烈畸变的需要)、情绪宣泄主导型、意识主导型、个体特征主导型、心理状态主导型-决定犯罪类型不同和案件性质及情节差异)【结构各因素组合方式】犯罪心理结构各因素的组合方式,及其对行为的影响,大体可以分为几种类型:1一主多从:一种心理因素是促成犯罪行为的主要动力,如需要,如情绪,如意识状态,其他不良因素处于从属和配合地位,在初犯和单一型犯罪者中较常见。

恶化和加深、转化和减退2多因并列:存在多种驱动因素,在复合型犯罪中常见,多见于惯犯、累犯,往往演变为职业犯罪。

3递减或递进4循环往复
7.犯罪结构特性:1驱动性和普遍性:具有支配犯罪行为实施的驱动性和决定行为方式和目标的指向性。

2整体性和层次性3开放性和动态性4隐秘性和客观性: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犯罪心理结构一般不为人所知5稳定性和可变性:犯罪心理结构一旦形成,表现出时间上的连续性和行为上的一贯性
8.测量:对犯罪心理结构的测量,可以综合运用自然观察法和现场准实验法,谈话法与调查法,能力测量法与个性测验法等几种个性研究方法。

(1个性测验量表:MMPI, 16PF, EPQ, SCL-90, 其他(如智力测验、焦虑测验、气质问卷等)2专门用语犯罪者的量表:早期违法行为预测表,罪犯行为倾向测定量表,罪犯心理素质测定量表(我国),罪犯心理评估系统。


9.争论:1有无犯罪心理结构2方法:试验+实证VS.社科方法+传统心理学方法3犯罪原因:人人都有犯
罪倾向vs. 犯罪心理结构
三、犯罪成因
在生理上具有的特征:1头部的大小与同一地区的人种迥异2面部不对称3颚部及颧骨过渡发展4眼睛有缺陷和异状5耳朵的大小不寻常,类似非洲的黑猩猩6.扭曲、向上和鹰勾的鼻梁7.肥胖、肿大和突出的嘴唇8像某些动物的袋装面颊9上颚变形,如过大、突出和凹陷10不正常的齿系11下巴退缩、过长、过短或扁平,类似无尾猿12众多、早熟、多样的皱纹13头发的变形,尤其具有不同性别的发型特色14胸膛的肋骨过多过少及多余的乳头15骨盆表征与正常人迥异16过长的手臂17额外的手指与脚趾18脑半球的不平衡。

心理特征:1比一般人痛觉麻木、2味觉敏锐缺乏道德观念和自我控制能力3情感容易冲动4智力低
形有四类,各具性格,并触犯不同的罪行:1.肥胖型:此种人身材圆厚、多脂肪、手足粗短、性格外向、善与人相处。

肥胖型的人不易犯罪,假如犯罪,则大多为欺诈,累犯很少,容易社会化。

2.瘦长型:此种人身材瘦长、手足长而细、性格内向、喜批评、多愁善感。

瘦长型的人多犯盗窃与欺诈罪,累犯之中,瘦长型占大多数。

3.健壮型:此种人健硕强壮、肌肉发达、活力充沛、具有爆发性格。

健壮型的人属于暴力财产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专门犯。

4.障碍型:此种人身体发育不正常或有障碍,或有残缺,或为畸形,性
2双生子研究:德国精神病学家兰格对20对双胞胎的研究。

同卵犯罪一致率77%,异卵犯罪一致率12%.3染色体研究4收养子女研究.【内分泌失调和物质代谢异常说】1犯罪行为的发生与内分泌失调有关。

一个人走向犯罪,与体内物质的高低和平衡是否有密切关系。

2神经生理与生物化学因素:颞叶杏仁部分与暴力攻击有关;边脑,与暴力控制有关;性激素—睾丸酮过量,暴力犯罪;低血糖—急躁、忧虑、沮丧、头痛、慌张、尖叫等。

同群体之间的文化,以及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文化都存在冲突,所有这些冲突都会导致犯罪。

【社会异常论】1压力论,紧张状态论,或激发论2.20世纪30-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默顿提出。

犯罪是行为人由于不能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而产生的沮丧和气愤的产物。

社会所提供实现目标的合法手段并不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平等,而是根据个人所处社会和经济地位确定。

3、1992年,一般化紧张理论,罗伯特.阿格纽,当个体遇到负面的或者具有破坏性的社会人际关系时,极易产生愤怒、挫折、感到不公平等情绪从而会影响个体是否去从事犯罪行为。

【副文化群论】1、20世纪50年代,犯罪社会学理论2副文化群体:指持有相同思想和价值观念而又处境相同的社会成员,为了相互支持、相互保护以及相互满足其他多种需要,寻求另外一种不同的能够使自己体会到自己价值的生活方式而结成的一种群体,因其文化特征不同与社会主文化而称为副文化群。

3在副社会文化中,犯罪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值得赞赏的。

(科恩的少年犯副文化理论。

克罗沃德和奥林的不同机会论:犯罪副文化群体、殴斗副文化群、颓废副文化群)【社会生态学理论】犯罪的原因与一个城市的居民分布情况以及其他环境情况相联系。

美国朱迪思.布劳和彼得.布劳:相对剥夺论。

理查德布洛克:城市化理论【标签理论】20世纪60年代,美国,代表人物:贝克尔,利莫特。

个体变成罪犯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给其贴上了越轨者的标签。

贴标签是指立法者、司法者、社会舆论把某些个体定义为“越轨者”的过程。

兴趣点:继发越轨行为。

(犯罪的社会学派认为犯罪是由于各种社会因素造成的,其理论的主要缺陷在于:方法论的缺陷、世界观的缺陷)
3.精神病学原因论:人犯罪,主要是由于其精神上的缺陷所致。

精神缺陷:主要有精神病、病态人格(即人格障碍)、低能(即精神发育迟滞)以及其他由中毒(麻醉剂、酒精等)所引起的各种精神障碍。

做往往会触犯社会禁律,导致犯罪。

矫治:犯罪人的根本问题在于缺乏社会兴趣和合作之道。

通常无友谊、无一技之长、无爱情。

预防在于找出罪犯在儿童时期所遭遇的合作障碍,培养他们的社会兴趣,教会他们怎么与人合作。

特别关注对象:身体缺陷儿童、被宠坏的儿童和受到忽视的儿童)
5.学习理论原因论:学习理论强调犯罪是后天学习得来的。

【塔尔德的模仿论】所有社会生活的重要行为与现象均是模仿而引起的,犯罪行为也是模仿而来的。

距离法则、上至下法则、取代法则【萨瑟兰的不同接触论】美国萨瑟兰,1939年《犯罪学原理》:犯罪行为是学习而来的;犯罪行为是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通过互动学习而来,这种交往大部分是言语上,但也包括行为上的;犯罪行为学习主要是发生在个人周围亲密群体当中;犯罪行为的学习包括犯罪技巧、犯罪动机、态度和对自身行为的合理化辩解等方面的特别指引关于犯罪动机和态度的特定方向是从法律赞许或不赞许的定义中学习而来的;一个人之所以称为犯罪人,是他认为犯罪比不犯罪有利,是他与特定类型的犯罪经常解除,而与反该种犯罪的行为相疏远的结果;此种学习会因频率、持久性、先后次序和强度而有所不同;犯罪学习并不局限与模仿,其学习过程还涉及各种行为的学习机制;犯罪行为和非犯罪行为都是一般需要和价值的显现,所以犯罪不能由一般需求和价值解释;美国犯罪学中最流行的原因学说:解释了犯罪学习的内容、阐述了犯罪学习的过程;只把人看作是被动消极接收外界环境的影响。

无法解释相同环境中,为什么有人犯罪有人不犯罪。

【条件反射论】英国心理学家艾森克提出,认为人的社会化是朝向正确方向的条件发射,是学习社会规范的结果,是对道德性和社会性行为的条件反射,没有完成这个过程的人就容易犯罪。

越内向性的人越容易形成这种条件反射。

杰弗里和美国学者伯吉斯和艾克斯的强化理论:犯罪行为是根据操作性条件反射原理习得的。

犯罪行为一方面受别的犯罪人的影响,另一方面犯罪人的直接经验是推动实施犯罪的根源。

强化物包括食物、钱、衣物、各种客体、社会注意、社会态度和社会地位【班杜拉的社会学习论】班杜拉:攻击行为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后天获得的,主要通过三种途径:观察学习、凭直接经验的学习、生物学因素的作用。

个体攻击行为的观察学习(家庭影响:成员;所属副文化和副文化的重复性接触:社团;被广泛使用的宣传工具所提供的具有充分形象的范例-大众传播媒介)行为起因:三元交互作用论,环境、个人和行为;自我调节机制——强化和消退或抑制
6.认知与道德法身原因论【皮亚杰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前道德阶段,5岁之前,自我中心,无道德观念;他律道德阶段:6-8、9岁,绝对服从权威;自律道德阶段:9-11岁,意识到道德相对性,以自己的主观价值为判断标准【柯尔伯格】研究方法:道德两难问题。

前习俗水平(第一阶段:服从与惩罚定向。

第二阶段:工具与相对主义)(习俗水平:第三阶段:好孩子定向。

第四阶段:维护法律和社会秩序定向)(后习俗水平:第五阶段:社会契约。

第六阶段:普遍的道德原则定向)
7.多元化的原因论:多元化的犯罪原因论,主张对犯罪要进行整合的研究(早期,如龙勃罗梭的弟子菲利、德国的李斯特等;美国的格卢克夫妇:犯罪行为是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复合体;德国学者梅兹格:犯罪行为是各因素的综合;美国心理学家勒温:犯罪受人和环境的制约;美国阿伯拉汉森:犯罪和心理抗拒力、外界犯罪诱因和个人犯罪倾向有关;美国犯罪学家杰弗里:犯罪是社会因素、生物因素和心理因素交互作用所致)
8.台湾地区学者:犯罪是一种永恒的社会现象,犯罪的原因多认同多元性理论。

(林纪东:总体上认为社会环境因素最重要;张甘妹:犯罪原因有内因和外因;林山田:犯罪形成是多种因素组合而成的一种情况聚合;蔡墩铭:个体犯罪各有其特殊原因)
9.大陆学者:【犯罪心理形成原因论】内外因素论、动力因素论、系统模式论、多因素论、聚合效应论、综合动力论、综合动因论【行为发生原因论】1犯罪心理结构+犯罪机遇→犯罪行为-犯罪机遇:发生犯
罪行为的外部必要条件2刺激→个体→反应模式3个体综合结构论:个人产生犯罪行为是犯罪原因和犯罪条件之和。

犯罪原因:直接引起犯罪人的动机和目的的因素。

犯罪条件:犯罪人赖以实现犯罪动机和目的的因素4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论
10.犯罪综合动因论:个体犯罪原因是一个整体系统,这个整体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着的主体外内因素所构成的,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原因网络结构。

【主体因素】生理因素(年龄{高发群体是青少年。

14岁以下多以盗窃为主;25岁以下,盗窃,杀人、强奸、伤害、抢劫、流氓等暴力犯罪或性犯罪;35-59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诈骗、重婚;60岁以上,诈骗、盗窃和奸淫妇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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