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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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施工工艺标准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术语 (1)
4 材料要求 (1)
5 施工准备 (1)
6 操作工艺 (2)
7 质量控制 (3)
8 质量标准 (3)
9 成品保护 (5)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施工。
2 引用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9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 术语
带肋钢筋套筒挤压接头——将两根需连接的钢筋插入钢套筒,通过挤压力使连接用的钢套筒产生塑性变形,使其与被连接的带肋钢筋紧密结合成整体的接头。
套筒——连接钢筋用的连接件。
4 材料要求
4.1 钢筋
直径为16㎜~40㎜的HRB335(Ⅱ级)、HRB400(Ⅲ级)热轧带肋钢筋,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98标准的要求。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没有裂纹、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4.2 钢套筒
原材料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标准的要求。
套筒表面没有裂纹,没有严重的锈蚀。
5 施工准备
5.1 主要机具
超高压泵、超高压油管、压钳、钢筋挤压模具、吊具、角向砂轮、砂轮切割机、卡尺、卡板、钢丝刷等。
5.2 材料准备
5.2.1 钢筋、钢套筒的材质均经过复验, 符合本标准的材料要求。
5.2.2 钢筋端面平整、与轴线垂直、没有马蹄形或挠曲现象。
5.2.3 钢套筒和钢筋端部清理干净,钢套筒和钢筋规格一致。
5.3 作业条件
5.3.1 参加作业人员已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2 油泵经检查、调试,试压正常,技术参数满足使用要求。
5.3.3 按连接钢筋规格和套筒型号选配压模,压模上有相对应的连接钢筋规格标记。
5.3.4 技术提供单位已经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及基本技术参数。
5.3.5 套简外观尺寸经检查符合要求,套筒表面沿长度方向标有压接标记,中部两条标记
线的距离不小于20㎜。
5.3.6 钢筋与套筒进行试套,如端头有影响套筒安装的马蹄、弯折、飞边或纵肋尺寸过大者,应预先矫正或用砂轮打磨。
5.3.7 钢筋端部应有定位标记和检查标记,定位标记距钢筋端部的距离为钢套简长度的一半,检查标记与定位标记的距离(a),当套简长度小于200㎜时,a为10㎜;当套筒长度等于或大于20O㎜时,a为15㎜。
6 操作工艺
6.1 工艺流程
6.2 钢筋挤压接头的设置
本标准接头根据受力情况分为A、B级,由设计单位确定接头使用的级别, A级接头其适用范围基本不受限制,B级接头只用在钢筋受力较小或对接头延性要求不高的截面上。
6.3 钢筋就位。
将钢筋插入套筒内,插入深度按定位标记确定, 钢筋端头离套筒长度中点不宜超过10mm,就位时被连接钢筋的轴心与套筒的轴心应保持同一轴线,防止偏心和弯折。
6.4 挤压。
在压接接头处挂好平衡器与压钳、接好进、回油油管,起动超高压泵,调节好压接所需的油压力,然后将下压模卡板打开,取出下模,把挤压机机架的开口插入被挤压的带肋钢筋的连接套中,插回下模,锁死卡板,压钳在平衡器的平衡力作用下对准套筒所需压接
的标记处,控制挤压机换向阀进行挤压,压接结束后将紧锁的卡板打开,取出下模退出挤压机,则完成挤压。
6.5 挤压时挤压机与钢筋轴线应保持垂直,挤压宜从套筒中央开始,并依次向两端挤压。
挤压过程如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继续挤压。
6.6 钢筋挤压连接宜先在地面压接半个接头,然后在施工作业面上再完成另一端的挤压。
7 质量控制
7.1 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2 切断钢筋宜用砂轮切割机或其它专用切断设备,严禁采用气割方法。
7.3 压模、套筒与钢筋应相互配套使用,不得串用,当套筒两端外径和壁厚相同时,被连接钢筋的直径相差不得大于5㎜。
7.4 挤压操作时采用的挤压力、挤压道数、压痕总宽度、压痕直径(或挤压后套筒长度)等,均应符合型式检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钢筋接头压痕深度不够应补压,超压者应切除重新挤压。
7.5 为了保证挤压设备正常运转和提高接头的合格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挤压机的压力进行标定。
7.5.1 挤压设备使用前。
7.5.2 挤压设备大修后。
7.5.3 油压表受损或强烈震动后。
7.5.4 套筒压痕异常且查不出其它原因时。
7.5.5 挤压设备使用超过一年。
7.5.6 压接头数超过5000个。
7.6 高压泵应用液压油、油液应过滤,保持清洁,油箱应密封, 防止雨水灰尘混入油箱。
7.7 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8 质量标准
8.1 主控项目
8.1.1 型式检验。
工程中应用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其连接性能应符合设计及《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8.1.2 工艺检验。
钢筋连接作业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连接工艺检验,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8.1.2.1 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三根。
8.1.2.2 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三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8.1.2.3 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对于Ⅰ级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尚应大于或等于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的0.95倍;对于Ⅱ级接头,应大于0.90倍。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8.1.3 钢筋的品种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中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8.1.4 套筒的材质应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 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8.1.5 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
在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截取三个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三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中3.0.5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批评为合格。
如有一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截取六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中如仍有一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8.2 一般项目
8.2.1 钢筋的外观检查。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没有裂纹、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验方法:使用前观察检查。
8.2.2 套筒的检验以500个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按10%抽检,检验结果应符合表1的要求,其抽检合格率应大于或等于95%,否则应抽取双倍数量重新检验,若复检合格率仍小于95%,则该检验批应逐个检查,合格的方可使用。
表1 连接套筒质量检验要求
8.2.3 受力钢筋的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在任一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的区段范围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不宜超过50%。
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梁、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如无法避开时,同一截面接头百分率不应超过50%。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8.2.4 在逐个自检的基础上,每一验收批随机抽取10%的挤压接头作外观质量检验,要求:8.2.4.1 外形尺寸:挤压后套筒长度应为原来的1.10~1.15倍;或压痕套筒的外径波动范围为原套筒外径的0.8~0.9倍。
8.2.4.2 挤压接头的压痕道数符合型式检验确定的道数。
8.2.4.3 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度。
8.2.4.4 挤压后的套筒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缝。
检查方法:观察或用尺检查。
8.2.5 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中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要求,且不得小于15㎜。
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
9 成品保护
9.1 套筒在运输和储存时应防止锈蚀和污染,套筒应有保护盖,保护盖上应注明套筒的规格。
现场分批验收,并按不同规格分别堆放。
9.2 对先在地面压接好半个接头的钢筋,应用木方垫好,按不同规格分别码放整齐,并防止接头部位被磕碰或污染。
在雨季要采取防锈措施。
9.3 施工作业时,要搭设临时架子,不得随意蹬踩接头或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