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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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调查报
告
一、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机构
各市、县(市、区)应根据粤府办〔2022〕1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组织得力人员负责详细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当推动。
各市、县(市、区)应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和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下称危改办)。
请各市于2月28日前将本市政府和所辖县(市、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及危改办的文件汇总报省教育厅危房改造办公室。
县(市、区)危改办的职责:编制危房档案,拟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办理每个改造项目的立项和报建等报批手续,依法组织招标、签订合同、申请拨付资金和组织竣工验收,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档案收集和管理,统计工程进展状况并向上级报告等。
地级以上市危改办的职责:组织审核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并上报,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各项工作,汇总工程进展状况并向社会公布和上报等。
二、制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的原则和要求
制订危房改造规划,要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要坚持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学校布局调整、修复受灾学校、解决大班额和校内环境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市、区)制订的危房改造规划要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全面把握和摸清本县(市、区)现有的C、D级危房校舍,并建立危房档案;二是确保危房档案中的每一栋危房均得到改造,2022年底改造完成后本地区不再存在C、D危房。
1 2 3 4 5各县(市、区)制订的危房改造规划应满意四点要求:一是对C、D级危房校舍要分类处理。
C级危房应尽可能修理加固后保留使用,D级危房应马上停止使用并在2022年底前全部拆除。
二是应分别编制修理项目和新建项目的详细建设方案。
全部项目应列明项目名称、所在镇和学校,修理(新建)建筑面积,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方案工期、开工及完工时间等内容。
三是修理项目和新建项目所需的建设总投资必需全部落实,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
四是各县(市、区)新建校舍的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拆除原有危房的总建筑面积。
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应在2月底前制订完毕并上报市,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汇总后,于3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三、制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的内容和步骤
(一)建立现有危房档案
在2021年7月份上报省教育厅的危房校舍基础上,各地应根据国家规范进一步排查和复核,建立现有危房档案(见表1)。
危房档案涵盖的范围是:辖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现有教学行政用房、同学生活用房和老师校内工作用房的C、D危房。
教学行政用房包括教学
用房、教学帮助用房和学校行政办公用房;同学生活用房包括同学宿舍(含浴室、厕所等)、同学食堂(含厨房);老师校内工作用房不包括产权属于个人的房改房。
各地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建立危房档案,不得虚报、漏报和瞒报。
(二)制定危房拆除方案
由于D级危房承重结构的承载力已不能满意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消失险情,因此,此类校舍必需停止使用。
各地应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制订详细的危房拆除方案(见表2),确保将现有危房档案中全部D级危房校舍在2022年底前全部拆除完毕(个别具有历史文物保留价值且可以修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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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危房修理方案
从节省办学的角度动身,各地应因地制宜制订危房校舍修理方案(见表3),对危房档案中的C级危房进行修理加固后保留使用。
危房的修理加固,必需做到"技术上可行,造价要合理,效果能保证'。
(四)制定新建校舍方案
在确保将D级危房全部拆除和对C级危房进行全面修理加固后,结合本地区教育事业进展需要,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各地应制定具体的新建校舍方案(见表4)。
新建校舍方案,应严格依据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学校校舍设计规范,合理确定校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允许超规模和超
标准建设;应优先考虑最急需的教学行政用房,其次再统筹考虑同学生活用房和老师校内工作用房;应优先在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中建设,原则上担心排在预备撤销的学校;应优先支配在建设用地已经落实,且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已经具备的学校中建设。
三、各类改造项目实施过程的要求
各类改造项目(包括危房校舍拆除项目、危房校舍修理项目和新建校舍项目)的实施,必需由县(市、区)危改办实行"统一建设',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掌握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建设进度。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各类项目的实施,必需坚持先报批后建设,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各地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快办理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各地危改办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法依规提出工作方案和工作方案,乐观主动,深化基层,制造性地推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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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
根据粤府办〔2022〕1号文的要求,各地应参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操作和管理方法,既确保资金准时拨付,又做到管理规范、专款专用。
(三)强化对各类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规定必需实施监理的项目,应对项目的施工预备阶段、施
工阶段实行监理;其他项目,应优先采纳监理制,实在不具备监理条件的,县级危改办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程监督小组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四)抓紧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各类改造项目竣工后,各县(市、区)危改办应马上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交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
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和审核状况,将作为省财政厅拨付余下的15%省补助专项资金的依据之一。
(五)完善有关档案的管理。
根据《建筑法》和《档案法》的规定,校舍修理项目和新建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和完善校舍建筑档案;危房校舍拆除方案和修理方案完成后,应准时对危房档案进行更新,逐一消退原有危房。
四、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支配和信息反馈
(一)进度支配。
围绕到2022年底彻底消退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现有C、D级危房的总目标,省制定了《2022年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总体进度支配表》(见表5),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将于7月份组织全省危房改造中期检查,11月份起组织全省危房改造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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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反馈。
从2022年3月份起,每月的1-4日,各县(市、区)危改办应通过简报等方式向所属市危改办上报危房改造工程进展
状况和存在问题;每月的5-8日,各地级以上市危改办应向省教育厅危房改造办公室报送《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表》(见表6),并每个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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