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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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一.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变化快、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设专人24小时护理,备齐急救药品、器材,以备急用。

(2)按照医嘱和疾病护理常规,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

(3)正确及时的做好各项治疗、标本收集及护理,并做好记录。

(4)做好各项基础护理,无并发症。

(5)对神志清楚的患者,了解影响患者心理变化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适时进行健康教育。

二.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2)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

(2)按照疾病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书写护理记录。

(3)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品以备急用。

(4)做好晨、晚间护理,保持皮肤清洁,预防并发症。

(5).做好患者心理护理及健康宣教。

三.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者。

(2)慢性并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1-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注意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积极协助处理。

(2)按疾病护理常规护理。

(3)给予必要的生活及心理协助,满足患者的身心需要。

(4)及时书写护理记录,病情变化时及时记录。

(5)做好健康教育。

四.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积极协助处理。

(2)按疾病护理常规护理,按时治疗和做好各种检查。

(3)指导病员做好日常生活自理,做好健康教育。

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巡视病房,了解病情,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岗,听取交接内容,阅读护理记录、清点应接物品,了解患者情况,对危重、手术以及新入院等患者进行床头交接。

3.每天早交班时,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危、手术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
根据报告作不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4.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交、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对新入院、大手术后、有处置、病情危重和长期卧床患者,要详细交接,并注意口腔、皮肤、各种导管及周身情况。

5.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记录及本班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为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

遇有特殊情况,不需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去。

6.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班查对上班医嘱,并有医嘱查对记录,参加者对者签全名。

2.医嘱应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每周参加查对不少于两次。

3.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签全名。

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抢救患者时,口头医嘱需经医护双方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瓶须保留以备核对后再弃去。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和处置前后各查对一次;七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2.执行各项操作、处置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执行。

3.使用药品前要查对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使用一次性耗材(注射器、输液器等)要检查其批号、失效期、有无漏气、破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5.给药前,应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及精神药品时,要经反复核对。

给多种药物时,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各种反应,应及时通知医生,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剩余的药物按要求保留,进一步核对,必要时按规定封存、鉴定及处理。

(三)输血查对制度
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已知红细胞ABO血型与RHD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部下允许同时采集两个患者的交叉配血标本。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上面有采血医护人员的全名签字)送至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携带血液制品保温器材与血液制品领取单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提取储存式自身输血患者血液时,医护人员须携带患者的病历,以便双方确认。

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科室、病室、床号、血袋编号、ABO血型与RH(d)血型、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及血量,以及血液制品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全名签字后方可取发。

4.输血前由两名注册护士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制品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5.输血时,由两名注册护士携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科室、病室、床号、血型、血量等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制品袋血型与编码、有效期无误后签全名才能用过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6.输血完毕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历保存,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给药制度
1.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2.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做治疗前,护士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做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

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生,并做好相应记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6.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

多种药物联合用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

8.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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