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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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第1条
外包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1、目的为了加强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外包项目中人员、设备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和定义2.1本制度适用于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
2.2外包项目是指公司承包给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作业的项目(劳务)。
3、管理责任3 .1安全责任3 .1 .1审查承包商的资质。
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应预留部分工程资金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
3.1.2项目施工前,通知安全负责人办理进出厂手续、安全入厂教育。
安全管理协议应在与承包商签订的项目合同中注明。
3.1.3指派专人负责外包项目管理,监督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
3.1.4负责协调公司与外包单位的关系,并组织外包项目的验收。
3.2安全总监的安全职责3.2.1参加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
3.2.2负责审批复杂、危险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3.2.3负责定期检查外包项目施工现场。
3.2.4参与外包项目的竣工验收。
3.3承包人的安全责任3.3.1承包人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
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
3.3.2开始工作前必须向下属人员提供安全预防措施、措施等。
应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安排作业。
3.3.3使用甲方的机械、电气设备和其他设备、设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对其安全保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
3.3.4教育和监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不得随意使用和触摸甲方的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否则,承包商应对由此造成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3.3.5承包商必须遵守甲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
施工中涉及消防安全时,必须做好防火工作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3.6承包商应实施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承包商应承担所有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管理要求4.1外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4.1.1工程承包部审查的内容效率营业执照和施工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施工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是否有满足工程需要的机械、确保安全施工、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
4.1.3《特种工程作业安全负责人审查许可证》审查内容、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检查安全工具和仪器,包括安全帽、工作服等。
审查外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到位。
4.2外包项目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4.2.1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和工
作范围内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4.2.2与承包商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的风险因素,以及业主已经采取的措施。
如水、电、汽源切断、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排放措施等。
4.2.3在火灾、爆炸、电击、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发生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地方工作,要求承包商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
4.3外来人员安全教育4.3.1安全总监在收到合同部门的相关信息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3.2厂内安全教育内容在厂内施工前完成。
4.4施工安全检查4.4.1安全负责人应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4.4.2在公司内进行危险作业时,应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承包商应对作业中的安全负责。
本标准旨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实施,加强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外包项目中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
本标准规定了外包项目安全管理职责的内容和要求、承包商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署、外来工厂的安全教育和外包项目工作票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各类外包项目或项目。
2术语和定义2.1外包工程是指由公司项目管理部承包给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的工程(劳务)。
2.2施工管理部是指负责具体外包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
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外包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
2.3《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内容包括项目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即甲方、乙方、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管理职责3.1工程管理部3.1.1负责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并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格式见附件a)。
3.1.2负责通知安全监督部门、安全部门、施工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进厂安全教育、进出厂手续、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格式见附件B)等。
3.1.3负责协调公司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签订合同时,预留项目资金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外包项目的验收。
3.1.6负责工程结算中安全监理部或施工管理部提出的罚款意见。
3.2安全监察部3.2.1参加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3.2.2负责外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
3.2.3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
3.2.4负责外包项目合同安全附件的最终审批。
3.2.5负责审批复杂、危险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3.2.6负责监督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2.7负责定期检查外包项目施工现场。
3.2.8参与外包项目的验收,根据外包单位在项目承包期内所承担的不安全条件和安全责任,在项目竣工验收表上签署处置意见。
3.3施工管理部3.3.1负责根据实际外包项目,对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3.2负责制定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实施或确认。
XXXX年度安全施工记录。
4.1.3安全监管部审核的内容4.1.3.1外包单位特殊工程作业许可证审核。
4.1.3.2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审核。
4.1.3.3配备安全工具,包括安全帽、合格工作服等。
4.1.3.4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二级机构的承包商应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30人以上的施工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30岁以下的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
4.1.4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的内容4.1.4.1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满足工程要求。
4.1.4.2是否有满足工程需要的机械、确保安全施工、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
4.1.5上述部门评审中发现的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报告。
工程管理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建议并责令改正。
外包单位拒不改正的,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4.2外包合同的安全附件4.2.1外包项目一般应在施工前签订外包合同和外包合同的安全附件。
在外包合同中,要求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外包项目合同的安全附件已经签订,但合同尚未正式签订。
因工作紧急,确需立即施工的,项目管理部应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施工管理部和安全监督部。
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公司领导应同意先施工,然后签订合同的安全附件和外包工程合同。
相关附件、合同签订前,施工管理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管理同借阅工作)。
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向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外包单位才能进行施工。
4.2.2外包项目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项目合同的一部分。
在确定承包商后,项目管理部必须向外包单位提交《外包项目合同安全附件》和《外包项目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c),填写相关内容。
4.2.3 、双方应熟悉各自在外包项目合同安全附件中的基本安全责任。
对于要求承包商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施工管理部应在“□是”栏内打“√”。
否则,键入” “。
4.2.4承包商对项目施工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并填写在相应的
栏目中。
4.2.5施工管理部审核承包商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同时向承包商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该披露应涵盖(1)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内可能的风险因素。
(2)承包人的工作范围与系统和邻近空间的风险因素有关,以及发包人已采取的措施。
如水、电、汽源切断、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排放措施等。
(3)当火灾、爆炸、电击、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和烫伤以及其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地方时,要求承包商制定特殊的安全措施。
如果工作项目增加,应进行相应的补充安全技术交底。
本披露应涵盖上述因工作变动需要补充的三个部分。
4.2.6施工管理部将在相应栏目中填写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承包商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经双方确认,同意填写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前五项的内容,由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和施工管理部项目负责人签字,并送安全监督部。
4.2.8安全监督部应最终确定双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签字后送施工管理部执行。
4.2.9外委人员进厂后,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外委项目施工(工作)
人员信息表》(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登记)中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并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2.10施工管理部收到工厂进行安全教育的外包项目施工(工作)人员信息表后,应在开工前组织外包人员学习外包项目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并结合项目特点优先考虑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
参与研究的人员应签署《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由施工管理部保存。
4.2.11施工管理部收到安全监督部批准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后,施工管理部现场负责人和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共同检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
当确认满足施工条件时,双方应在外包工程开工前签署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底栏。
4.3工厂安全教育4.3.1安全监督部接到工程管理部通知后,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工厂安全教育。
4.3.2安全教育内容以工厂外承包工程人员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和纪律的承诺(其格式见附录D)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的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在工厂接受安全教育的人员签署对外承包工程人员遵守工厂规章制度的承诺书,然后将第一页交给安全监督人员。
对外承包工程人员遵守工厂规章制度承诺书的内容应由他们自己保存,以便他们在工作中相互学习。
4.3.4安全监督人员填写工厂安全教育时间,并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签字。
4.3.5安全监督人员在工厂进行安全教育时,还应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
4.4外协工程工作票的办理4.4.1施工管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工作票。
对于需要工作票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必须执行公司的工作票制度。
4.4.2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维护、维护,施工管理部根据《外包工单管理规定》负责实施。
4.4.3土建工程外包时,如果影响正常生产(人身安全、设备受到威胁,一些设备需要停止作为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工作票必须由土建工程相关设备或设施的维修部门办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要工作票,但施工管理部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的书面记录,必要时抄送相关设备管理和运行部门。
4.4.5外包项目的动火作业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维护的部门办理。
4.5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4.
5.1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是一级管理,施工管理部门是二级管理。
4.5.2安全监督部应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现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
4.5.3施工管理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
项目安全附件的签署情况,并指定外包项目现场责任人。
负责重大外包项目安全措施的审批,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和评估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
4.5.4施工管理部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项目的安全集中管理。
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外包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措施,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性质的习惯性违规行为,建立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所管理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附件”中的所有安全措施得到落实,严格控制项目的危险点,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象要及时向部门第一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5.6施工管理部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制定《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项目部的日常管理,有效加强外包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承包商满足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所有由国外单位进行的工程建设和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大型、中型、小型检查和维护项目。
3定义3.1外包项目是指项目部承包给其他单位进行施工作业的
项目(劳务);
3.2外包单位(承包商)指进入我项目部生产区域和工作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3.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是指对具体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部门。
一般情况下,根据项目部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将具体部门确定为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
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内容包括项目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即甲方、乙方、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职责4.1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集中管理。
主要负责资格审查和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2安全环保部4.2.1负责审核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起草并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4.2.2进入现场前,对承包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2.3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审批复杂、危险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2.4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
4.2.5参与外包项目的竣工验收。
4.3项目所在部门负责本部门外包项目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4.4外包单位4.4.1外包单位负责人应为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
4.4.2开工前对下属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4.4.3教育和监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4.4.4教育下属人员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4.4.5落实建设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
4.5财务部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评估结果与外包施工单位结算安全保证金。
5管理程序和要求5.1外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5.1.1项目部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格审查确认和准入制度。
外包单位进入项目部承接项目前必须经过安全资格审查。
未经安全资格考试或考试合格的单位严禁招用,未经许可不得安排施工作业。
5.1.2《外包单位安全资质条件》及提供的信息a.企业营业执照(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B.公司证书,或公司授权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后留存一份)c.如果施工涉及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特殊作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操作证复印件,审核后留存)d.员工安全教育
记录;
E.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
F.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G.有满足工程需要的、保证安全的施工机械、工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H.项目建设计划/方案;
I.外包单位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J.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名单及相应材料。
5.1.3评审程序a.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的施工资质进行评审。
B.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外包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报项目部领导审批。
5.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格确认,不允许进入项目部承接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未能提供4.1.2安全资质材料或不完整材料,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
B.有两年内施工期间重伤、死亡事故记录;
C.外包单位存在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
5.2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5.2.1外包单位必须通过安全资质审查,方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施工协议。
5.2.2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单独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附在主合同中。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项目部安全生产主管与外包单位签订。
5.2.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协议签订后2天内,外包单位支付工程建设合同总金额的1-10%作为保证金。
具体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
5.3安全教育5.3.1通过考试并签订安全协议的外包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接受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
内容包括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相关安全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
,并做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5.3.2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
5.4《安全管理及施工过程要求》5.4.1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在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项目开工申请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5.4.2外委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项目所在地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披露内容包括 a.外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内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B.与外包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的风险因素,以及采取的措施。
如水、电、汽源切断、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排放措施等。
C.在火灾、爆炸、电击、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工作,要求外包单位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5.4.3外协项目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制5.4.3.1外协单位必须在施工作业前编制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公司工作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审核,并向施工人员公示。
5.4.3.2安全施工计划的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保措施等。
5.4.4当处理外包项目工作票时,a.危险作业涉及外包项目时,应按照项目部的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并办理高风险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b “停电操作票”必须在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维护时办理。
C.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
D.如果项目建设需要临时供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
E.对于外包的土建工程项目,如果影响正常施工(人员、设备安全受到威胁,有必要停止部分设备的运行作为必要的安全措施等。
),必须办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项目所在地部门协助外包单位办理。
5.4.4作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监督5 .4 .4 .4 .1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并指定现场经理和安全员。
现场监督和安全员应检查所有负责项目的安全,确保所有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必须严格控制项目的危险点。
施工中发现的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记录。
5.4.4.2项目所在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项目的现场管理。
他们应该经常去现场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5.4.4.3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种违章行为。
检查中如发现隐患,要求外包单位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检查验收。
同时,检查和整改记录应作为外包单位评估的依据。
5.4.4.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或违章作业,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有权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5.4.5现场外协单位的文明施工要求5.4.5.1设备设施、材料应摆放整齐,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视检查;
5.4.5.2废料应按指定位置堆放。
严禁随意乱扔废弃物。
工作完成后,场地应清理干净。
5.4.6安全验收工程竣工后,必须同时进行安全验收。
不符合基本安全要求的不被接受。
6处罚与考核6.1外包单位违反本制度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违反规定的,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6.2如果外包单位的施工现场违反文明生产规定或工作完成后未
能清理现场,乙方将视情况收取违约金。
6.3安全环保部根据外包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价,并根据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规则进行评分。
分数是100分。
评价结果总分为90分以上,非常优秀。
合作将会继续。
在使用过程中,安全环保部享有优先承接项目的政策。
总分70-90分更好。
安全环保部将被列为观察单位,70分以下的总分为一般,将被列为临时单位和重点监测单位。
如果审核的总分数低于60分,将被取消并退款。
6=外包单位扣除的承包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轻伤保证金的1+4 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诸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