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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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2.09
•【字号】宜府发[2006]48号
•【施行日期】2006.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宜府发〔2006〕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宜宾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建设区,是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宜宾林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双重任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好新宜宾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川府发(2005)11号文件精神,加快宜宾林业产业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市林业产业的发展现状
宜宾林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全市森林面积达662万亩,活立木总蓄积1790万立方米,大径竹蓄积6478万根,小径竹蓄积523万吨,全市森林覆盖率37.91%。
在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林业产业发展有了良好基础,全市今年林业三次产业总产值将达到20亿元以上。
--竹产业初具规模。
现有竹林面积136万亩,年产大径竹200多万根、杂竹55万吨,产鲜竹笋3万多吨。
有宜宾纸业、华盛纸业、竹海纸业、龙华纸业等以竹浆造纸为主的加工企业,年竹业产值近7亿元。
--林化产业特色明显。
现有以油樟、岩桂、山苍子为主的林化原料林面积40
万亩。
有建中化工香料、华荣香料等一批林化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4000多吨,初级产品年产值8000多万元,年出口交货值1亿多元。
我市林化产业在全省乃至全国占重要地位。
--木材加工业势头较好。
现有以松、杉为主的用材林基地240万亩,年可采蓄积量140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材67万立方米,可产商品材33万立方米。
以矿柱材、造纸材和家具、装饰、模板材生产为重点的木材加工能力不断提高,我市的用材林资源已被市内外客商广泛看好,不少外地林业开发企业瞩目并进驻宜宾。
--森林生态旅游业蓬勃兴起。
全市森林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蜀南竹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省级森林公园石城山、云台山、七星山等。
以森林景观为主的景区、景点年旅游收入可达2亿元以上。
同时,森林食品加工、经果林基地也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
当前,全市林业产业发展面临着诸多矛盾,具有良好的机遇。
全市林业产业化的发展起步较晚,水平较低,缺乏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大中型加工龙头企业少,中介组织不发达,对产业发展带动力不强;林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第一产业(种植业)比重大;科技贡献率不高,营造林生产、加工产品科技水平较低;有的思想观念、经营理念、经营机制、政策环境还不能适应林业产业发展需要。
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但是应当看到,林业产业化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宜宾经济兴盛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美好新宜宾都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产业的发展,中发(2003)9号文件作出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一手抓生态建设,一手抓产业建设”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纲要》,并将宜宾列入川南林业产业规划区,将宜宾的竹产业、林化产业列为全省重点产业,市委、市政府一直强调林业发展要坚持“两手抓”的指导思想,坚持把林业产业化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引进发展林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对森林资源多样化需求将会日益增长,对林产品需求将会不断增加,林产品供需矛盾将呈加大趋势。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稳定连续的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开发。
目前,客商投资宜宾林业开发的势头强劲,特别是广大林农通过多年的林业产业开发,得到了实惠,有着强烈的发展愿望,林业产业发展有着很好的群众基础。
因此,宜宾林业这一长线产业有着无限商机,林业产业的发展有着广阔前景。
二、切实把握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建设美好新宜宾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坚持一手抓生态建设,一手抓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在巩固扩大生态建设成果的同时,坚持面向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创新运行机制,加快产业发展,推进产业升级,着力把林业增长的切入点放在抓二产、带一产、促三产上来,促进林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宜宾经济兴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一手抓生态建设,一手抓产业建设,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正确处理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的关系,走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可持续经营的路子;要把林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2、坚持发挥优势的原则。
充分利用各地自然资源和经济技术优势,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林业产业。
3、坚持市场主体的原则。
认真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依靠社会参与林业开发,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技术、人才,形成多元投入主体,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4、坚持为建设美好新宜宾服务的原则。
围绕建设美好新宜宾的思路和目标,充分利用林业行业优势,发挥林业助农增收、建设美好家园的
作用,使林业产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宜宾经济兴盛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主要目标。
在进一步巩固提高生态效益的基础上,坚持新建与改造结合,建成一批优质高产高效木竹原料林、特色林化林、名优经济林和林竹种苗基地,扶持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努力满足林竹产品加工和人民生活对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到2010年,力争建成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的竹浆造纸、木材加工和独具特色的林化产业,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食品等产业,初步建立规划布局合理、区域优势明显、主导产业突出、竞争实力较强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业三次产业总产值年实现50亿元,林农人均从林业收入500元。
三、认真搞好林业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
围绕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总体思路,立足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认真搞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布局。
(一)竹产业。
--竹浆造纸业。
重点扶持国家政策允许、竹资源丰富和水资源条件较好的竹浆造纸企业的发展。
大力培育壮大宜宾纸业竹浆造纸,结合天原集团发展战略调整,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天原-宜宾纸业竹浆造纸基地下迁江安滥坝项目建设,优化全市竹浆造纸发展布局,扩大竹浆造纸规模,力争在2010年宜宾纸业竹浆能力达到20万吨,使之真正成为全市竹浆造纸的龙头。
进一步扶持培育高县华盛、长宁竹海为主的两大区域性竹浆造纸骨干企业,力争在2010年两大竹浆造纸骨干企业竹浆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
到2010年,全市竹浆造纸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
同时,积极促进长宁竹海纸业厂址搬迁工作,适应建设生态长宁和打造“宜宾后花园”的需要。
--竹材加工业。
重点开展以竹地板、竹模板等为主的竹材加工和新产品开发。
主要布局在长宁、江安等竹资源富集县,要大力扶持培育四川升达竹地板、长江造林局竹模板加工项目,并以此为“龙头”,积极引进安徽亚普竹业集团落户屏山,
带动竹材深度加工业的规模发展,以满足市场对家具、装饰、建材的发展需要。
同时,积极发展传统竹工艺品加工。
--竹笋加工业。
主要在长宁、江安、翠屏、兴文、屏山等地发展竹笋加工。
以长宁大森林食品公司、大同绿色食品公司、兴文博旺笋业公司为“龙头”。
到2010年全市力争形成竹笋年加工能力20万吨。
“十一五”期间,在10个区县新建杂交竹、麻竹、甜(苦)竹龙竹、慈竹、黄竹、绵竹、苦竹、楠竹等为主的竹林基地30万亩,低产林改造20万亩,2010年竹林基地保存面积200万亩(含零星折合)。
(二)林化产业。
充分发挥林化原料资源优势,大力开展产品加工,使我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位置、以桉叶油、黄樟油、山苍子油为主的特色林化精深综合加工基地,实现年精加工能力5000吨以上。
主要以翠屏、宜宾等区县为重点,以建中香料、华荣香料等企业为“龙头”,并通过技术改造和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现有林化加工企业能力。
“十一五”期间,主要在宜宾县、翠屏区、珙县、筠连县、兴文县等县新建以油樟、桉树、岩桂、黄栀子、山苍子等为主的林化原料基地10万亩,到2010年全市基地保存面积50万亩。
(三)木材加工业。
以高县为中心,以成都明珠家具集团为龙头,新建发展年产30万立方米左右的中密度纤维板加工企业,以充分利用高县、筠连、珙县、翠屏区等地的木材资源;珙县是人工林资源大县,可在其南部兴办适度规模的木材加工企业,以利用本地及云南、兴文等地木材资源;屏山主要搞木材加工,在可能条件下,可在屏山新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木材加工企业。
积极发展木家具、木装饰、木建筑装饰材料加工,原则上不再引进兴办新的木模板加工企业。
“十一五”期间,主要在珙县、筠连县、屏山县、兴文县、宜宾县、高县等县,新营造以桉类、红椿、臭椿、檫木、桦木、桤木、千丈等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11万亩,到2010年全市保存面积250万亩。
(四)森林生态旅游业。
围绕宜宾旅游发展规划,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蜀南竹海)为龙头,以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为骨干,以特色林区为重点,大力抓好森林生态旅游业。
重点抓好蜀南竹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石城山、七星山、云台山、青峰寺、老君山、筠连大雪山等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景观优美独特的森林生态景区基础设施、旅游景点和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不断拓展森林旅游观光和休闲的功能。
到2010年,力争新增国家级森林公园(或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森林公园2至3处,市级森林公园4至5处,形成年接待能力150万人次以上,初步建立起我市森林生态旅游产业体系。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规范管理,做强做大蜀南竹海“龙头”;搞好规划,加强建设,促进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旅游业的发展;对特色林区、重点林场,可以“农家乐”等形式,先小后大,先兴办后规范,以促进带动全市森林生态旅游的发展。
同时,大力发展干果、水果、花卉、中药材、林下种植等产业。
四、坚持落实林业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改革,增强林业产业发展的活力。
要稳定巩固国有林场改制成果,加大集体林场的改革力度,积极推行承包、租赁、联合、股份合作等经营形式。
依法明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时核发林权证。
推行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依法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资本或条件。
鼓励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有序流转。
对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实行限额单报单批,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业主、造林大户经营的商品林优先安排采伐,对农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和非林业用地中生产的木材,可以依
法上市销售,产销直接见面。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坚持国有和非公企业发展标准和政策扶持一视同仁,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发挥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推进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关键。
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大力扶持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增强企业对产业建设的带动和辐射能力。
对林业开发的龙头企业,重点保证其享有优惠的政策扶持,宽松的服务环境。
对龙头企业坚持优先扶持原料基地建设、优先申报和安排项目、优先解决融资和申报政策贷款、优先保障资源供给的“四优先”原则给予扶持,并对符合国家、省、市各级龙头企业条件,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对企业引进必要的原材料生产基地、基础设施、技术改造等给予支持。
加强对企业发展和业主开发的规划引导,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产品开发重点,帮助企业搞好生产基地和企业发展布局,确保林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科技支撑,增加林业产业的科技含量。
坚持科技兴林战略,把科技贯穿于林业产业发展的始终,转变林业增长方式,提高科技对林业产业发展贡献率。
积极组织开展林业科技宣传、培训、普及工作,引进、示范、推广一批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栽培技术,搞好林业基地建设。
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和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无论是基地建设还是加工利用都要严格执行各类技术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适应市场对林产品的质量需求,提高林产品经济效益。
实施人才兴林战略,积极引进各类专业和经营管理人才,以多种形式,加强现有人员的素质培训,不断更新林业专业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林业产业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提高政策、技术、信息服务能力。
加强林业产业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林业咨询、规划评估、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农村经纪人、运
销大户等多形式的民间组织搞活流通,扶持和发展各种林业专合组织,为林产品流通提供市场载体。
建立和完善技术、产品、市场的综合信息服务网络,通过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动态分析,及时掌握市场发展变化趋势,为企业、农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努力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开放高效的林产品市场秩序,并积极培育、建立森林资源和生产要素市场,努力为市场服务。
(五)加大投入力度,增强林业产业发展后劲。
要创新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增加林业产业发展投入。
依托林业资源优势,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业产业开发。
财政积极扶持引导,每年由市财政拿出20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优质原料林基地建设的高产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区县、乡镇财政也要积极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确保中央、省每年投入我市以林业两大工程为主的资金2亿元以上。
落实优惠的林业税费政策,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积极支持、帮助林业加工企业争取林业贴息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资金。
(六)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组织领导。
林业产业发展是适合我市林业发展实际的,是适应市场经济和经济一体化总趋势的,必须大力推进,抓出成效。
发展林业产业,企业是创业的主体,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服务,搞好宏观调控,执行产业政策。
各地要按照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积极培育引进、扶持发展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以协会为主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继续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搞好优质服务,优化政务环境。
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林业产业化的组织指导,把林业产业发展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领导下,
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加强指导。
林业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抓林业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林业产业建设。
二OO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