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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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
测量组长必须积极做好分工范围内的相关工作,是矿井地测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
测量组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
一、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等,熟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地测技术管理工作,并按国家技术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执行。
3.负责组织编报矿井、水平延伸、采区和“三下”采煤地质说明书采后总结报告。
4.负责编制必备的成果台帐资料、图件、督促检查其他地测人员的工作,解决疑难问题。
____组织地测人员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撰写技术总结,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6.参加矿生产、计划平衡会议以及采掘工程设计审查,并组织提供生产其它部门所需地测资料。
7.参与制定地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核地测图件、报表、报告。
8.经常深入采掘工作现场,及时掌握现场地测资料,解决矿井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地质技术问题。
9.负责组织施测近井网、水准基点、井下基本控制网、大型贯通和测量仪器的检校。
10.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按照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要求及时延线,并及时下达《中、腰线通知单(测量放线交桩证书)》、《巷道贯通通知书》等。
11.负责组织建立必备的基本原图、交换图和成果台帐以及其它测绘资料,组织成果图质量验收。
12.参加矿井远景规划与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组织提供生产或其它部门所需要的测绘资料。
13.及时向分管副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1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测量组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⑵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⑷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____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测量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⑵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
⑶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及时进行地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测量组长负直接责任。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的,测量组长负直接责任。
4.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煤矿地测技术管理状况,向地测科长提出具体意见的,测量组长负直接责任。
5.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测量组长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测量组长负直接责任。
7.在地测科技术管理工作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测量组长负直接责任。
8.测量组长对矿井地测技术档案的整理、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____分管业务范围内编制、审批的有关规程、措施出现明显技术失误,测量组长负直接责任。
10.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测量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2)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以下简称责任制范本)。
第二条所有员工,无论职务、岗位、工作地点、操作工种或水平,必须严格遵守本范本。
第三条各级主管人员应当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指导。
第四条本责任制范本应当公开,每个员工都要了解并遵守。
第五条各级主管人员必须确保本单位的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可靠性、有效性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有害物质进行全面了解、防范和控制,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八条对于本责任制范本未能覆盖的事项,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将其与本责任制范本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明确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应当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明确。
第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应当主动关心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第十三条各级主管人员不能推卸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不论发生事故和意外伤害的原因,都应当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本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注重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和演习制度,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和任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规则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处置程序。
第二十条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擅离岗位或私自改变工作方式。
第二十二条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者有安全问题时,员工有权利和义务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本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员应当严格执法,并在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十七条员工有权利举报本单位的不安全行为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单位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于未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本单位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第三十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入职培训,并通过相关的考核。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教育。
第三十三条员工应当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的学习和培训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章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员工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逃生等相关救援和应急演练。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第三十七条员工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救和互救,保证自身的安全。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对于违法、违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要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对于造成事故或意外伤害的员工,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和赔偿。
第四十条本单位的主管人员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责任制范本于公告之日起施行,本单位应当于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
第四十二条对于未能按照本责任制范本的要求进行相关工作的单位,本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本责任制范本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附:责任制署名表
责任制参与人:
(单位名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