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建房函字[2014]259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正文: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建房函字[2014]25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省综治委专项组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综治字[2014]5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平安山西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晋综治字[2014]6号)的安排,现就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按照平安山西建设行动计划,认真落实综治委专项组重点工作安排。

为了营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省综治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平安山西建设行动,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列入了《2014年平安山西建设行动计划》,各市、县要按照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严格落实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动态化服务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

二、按照《2014年平安山西建设行动计划》安排,积极开展房屋租赁市场专项检查。

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在当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好检查工作。

各市要在上半年全面开展房屋租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内容: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制度执行情况,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房屋出租信息申报制度执行情况,房屋租赁信息化建设情况和动态化服务管理情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等内容。

通过开展房屋租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房屋租赁稽查力度,促进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社会服务质量。

三、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

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综治委的支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减少房屋租赁漏登、漏管,提高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提高租赁管理覆盖面。

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规范管理行为,拓展房屋租赁信息渠道,提高租赁登记备案服务水平,推进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有序发展。

6月底前我厅将对房屋租赁市场专项检查进行抽查。

各市专项检查情况要在今年7月底前报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9日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