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客户超短期——7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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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周周分红”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概述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其他债权类信托计划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附带回购权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附带固定回报和超额业绩分成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是指融资方(或股票持有者,下同)向信托计划受托人提供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担保,由融资方/回购方按
约定对股票收益权进行回购或由受托人通过处置质押股票等方式实现资金退出并获取投资收益的业务。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是指受托人设立由“优先”和“一般”两种份额组成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该信托计划通过合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通过证券账户、有限合伙、基金专户、股票收益权等方式),实质性投资于沪、深交易所A股股票(包括二级市场交易、大宗交易及定向增发),封闭式基金,ETF基金,LOF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新股申购,股指期货(主要进行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之间的套利运作)、银行存款等资本市场投资工具。

为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只投资于该信托计划的优先份额,由一般信托份额以其本金为限对优先信托份额的本金和收益进行相应保障。

附带回购权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附带固定回报和超额业绩分成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是指理财资金投资于信托公司设立的单一或集合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以有限合伙人(即LP)身份投资于私募股权基金,该基金通过向若干目标企业或子基金进行权益性投资,并以企业上市、股权回购、股权转让、股权变现等方式退出,待基金到期后,信托计划资金到期退出。

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

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A-1。

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及占总资产比例如下,可在[-10%,+10%]
的区间内浮动:
三、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所有类型交易的交易资格。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受托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四、开放期产品购买、赎回方式
开放期内客户可办理购买;开放期客户持有份额7天以上,可进行赎回;如客户多次购买产品,其中持有7天以上的份额,可进行赎回,持有7天以内的份额,不可赎回。

客户可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发起购买和赎回,次日确认,次日资金清算。

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参见巨额赎回条款。

五、分红
每周一(分红登记日)登记客户所持有份额最近7天收益(不满7天按实际天数计算),并于每周二(分红到账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

如遇周一(分红登记日)为非工作日,则按日顺延,实际持有期限相应按日增加。

六、巨额赎回
单个开放日中,本产品的产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下同)之和超过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5%,为巨额赎回。

出现巨额赎回时,工商银行有权不接受超出部分的赎回申请,并在不超过上一日总份额15%的前提下按比例为客户进行赎回,超出比例的赎回申请,自动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处理。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开放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的购买和赎回申请。

客户根据工商银行披露的开放日可重新进行购买和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暂停接受客户申购、赎回申请时,工商银行最迟于次一工作日通过相关营业网点或网站()进行披露。

七、理财收益计算及分析
(一)理财收益计算方式及支付
银行根据客户当日理财产品账户余额及适用收益率按日计算收益,每周一分红登记,分红资金在到账日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

当理财产品全部赎回时,银行同时兑付客户赎回理财资金及当期收益。

本产品按日计算收益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随客户认购金额的不同而不同,以客户认购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小于100万元为例,若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可达到%。

若产品运行期间未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

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于某周三购买本产品,30日后某周五赎回为例,若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客户当期收益为:
购买日后次周周一分红:100000×%×5/365=元
持有期第二、三、四周周一分红:100000×%×7/365×3=元
全额赎回后收益:100000×%×4/365=元
持有期总收益:++=元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二)最不利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此类产品以往业绩表现良好,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
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

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以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产品历史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更不构成本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主要体现为:一是产品可能发生的延期支付;二是产品投资的资产折价变现,可能影响产品收益实现乃至本金的全额收回。

产生上述可能结果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目前受限于二级流通市场缺失,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投资的债券品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三是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因违约造成的风险。

如发生上述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

八、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市场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在投资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与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时,存在标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所对应股票,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所投资股票、基金等证券品
种)价格波动甚至大幅下跌的可能,从而造成客户投资本理财产品产生损失。

附带回购权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附带固定回报和超额业绩分成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是一种长期投资,无确定的投资回报,信托计划短期内可能仅可获得少量甚至没有现金回流。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所投资的标的资产也会随市场的变化发生价格波动,从而导致相应的资产管理计划发生价格波动,影响产品的收益。

此外,产品存续期间若银行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投资收益发生波动,则客户面临承担理财资金配置存款和其他投资市场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风险。

(三)信用风险:本产品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附带回购权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附带固定回报和超额业绩分成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信托融资项目(不含工商银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资产管理计划、各类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其他货币资金市场投资工具时,客户面临股票收益权融资方或回购方、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债券发行人等相关方的信用违约。

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投资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若本产品发生巨额赎回,客户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附带回购权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附带固定回报和超额业绩分成的股权投资信托计划的多数投资是非流动性的,可能无法及时变现。

(五)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
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

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六)管理风险:不排除工商银行、信托计划受托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相关运作机构,以及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七)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八)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提前终止
工商银行有权根据运行情况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终止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

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

十、信息披露
工商银行将在本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工商银行有权根据存款利率和市场投资品收益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7个工作日公布。

如遇节假日或市场重大变化,为充分保证理财产品持有人的利益,工商银行有权暂停客户购买产品和设置\取消自动再投资的行为,并至少提前7天公布。

客户应及时主动查询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如因客户未主动及时查询信息,或由于不可抗力、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非银行过错原因造成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示
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及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中国工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中国工商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有权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客户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的,可根据工商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份额。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
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客户签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年月日
客户签名(盖章):日期:
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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