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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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
规范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
为有效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规范基层业务操作,我们以一、七分局办税服务厅整合为契机,对管理一股的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

我们根据业务特点将由纳税人提取的依申请事项作为窗口业务,其他依职权及内部管理事项作为大厅的后台业务进行了清分,同时我们从办税流程、政策要求、操作要点、办理时限等方面进行了重新界定,并征求了相关分局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办税服务厅业务操作手册,供基层对照使用。

现将本手册在办税流程、时限方面的变动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重新规范办税流程,明晰岗位职责
(一)、新办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及其后续管理
行政审批中心受理税务登记后,各分局在资料交接、登记数据维护、依申请事项受理方面存在不同作法,纳税人也有所反响。

为此我们对新办税务登记的流程及业务处理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1、单位纳税人的设立登记由行政审批中心受理,资料的传递统一至责任区管理股综合岗,责任区综合岗(两个责任区管理股由分局指定其中一名)应在当天做好责任区分配和纳税人信息补录工作后,资料移交至办税服务厅,一股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相应流转税税种鉴定、电子申报和管理码生成等管理事项,并及时通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的依申请业务,登记报送资料影像归档。

责任区管理员应在综合调查后2日内做好所得税的税种认定和维护。

2、为避免纳税人多次、重复往返税务机关,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办理的相关涉税事项。

在受理税务登记时,以下涉税事项应一并告知纳税人申请办理
(1)、一般纳税人认定
(2)、购票资格申请
(3)、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行政许可
(4)、个体定额核定(个体工商户)
(5)、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6)、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7)、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8)、网上认证申请(申请网上认证的一般纳税人适用)
3、窗口人员在受理税务登记时,应一次性向纳税人发放以下申请表格,并做好填表辅导工作(单位纳税人由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发放表格)。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2)、《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3)、《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4)、《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个体双定户);(5)、《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申请表》(所得税国税征管纳税人);(6)、《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7)、《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8)、网上认证申请表(申请网上认证的一般纳税人适用)。

所有的依申请表式,纳税人也可通过市局外网下载。

4、对于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方便纳税人窗口人员应同时受理以上除个体定额核定申请以外其他7项依申请事项,其中纳税存款账户账号报和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为单节点工作流,录入系统后直接归档资料室,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为非CTAIS2.0业务,其申请表也同时移送资料室归档;
由于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票资格申请的前置条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窗口人员在受理时应首先通过集中受理--多流程并发启动模块启动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江苏工作流,同时将上述依申请资料一并移交大厅后台人员,其中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票资格申请资料在一股综合岗沉淀,其他资料影像归档。

税收管理员接到新办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的电子信息后,应结合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票资格申请等事项一并开展综合调查。

大厅后台人员在接到市局一般纳税人认定批复后,应立即启动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购票资格申请的江苏工作流,税收管理员和核批岗人员应根据前期的调查情况决定是否核准其依申请事项。

网上认证申请为非CTAIS2.0业务,由窗口受理将纸质申请表移送责任区综合岗审核汇总并上报市局审批.
(二)、出口退(免)税认定
内资企业申请出口退(免)税认定,要先加入“口岸电子执法系
统”,然后到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由于加入“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即擎天软件,在市局税政科申请办理,而CTAIS2.0中进行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却需在分局办理,人为造成纳税人多次跑税务机关。

为此,我们调整为内资企业出口退(免)税认定,统一由税政科出口退税窗口办理,包括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加入、ctais2.0的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网上申报报表的维护统一由税政科负责受理,其企业出口退(免)税认定的纸质资料由税政科按月清分移交主管国税分局归档。

六、七分局的外资企业出口退(免)税认定由分局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分别受理。

(三)税种认定
相当部分分局均指定办税服务厅人员负责税种认定工作,但由于流转税的认定需在当月认定,而所得税由于涉及国、地税征管需在实地调查后才能进行所得税认定,影像系统上线后纸质资料不再传递回大厅,因此一股人员无法及时获得调查情况,容易造成漏做税种鉴定,且流程也与市局的岗职体系要求不相符。

为此,市局明确流转税税种鉴定,由管理一股大厅后台收到登记资料时负责办理,而责任区管理员应在综合调查后2日内做好所得税的税种认定和维护。

(四)补充申报
各分局在补充申报流程上操作不一致,有税收管理员签署意见,
也有分局签署意见,现明确如下:由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填报的
《补充申报税票录入简易申报表》进行核实并签署处理意见后,到办税服务厅进行补充申报操作,如果涉及调整留抵税额的,需经责任区股长审核同意。

二、合理界定部门分工,明晰部门职责。

(一)严格按照流程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办税流程运行,实现纳税人办税“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闭环运行模式。

因此,凡是纳税人提取的各项依申请事项原则上由办税大厅集中受理,并按流程规范在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审批,各分局不得随意变通。

如各种纳税人的依申请表格我们统一前置到行政审批中心发放,纳税人也可到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市局外网领取或下载,改变过去部分分局由税收管理员发放的做法。

(二)将部分依职权的项目,或应由税收管理员发起的项目按流程规范撤出窗口,如暂停、取消一般纳税认定,小规模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征税受理、所得税税税种认定等业务。

三、压缩办税时限,提升服务效率。

为提升税收服务水平,我局在省局流程规范的基础上对办税时限进一步压缩,对于不需调查和审批项目,我们要求窗口人员要在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对于需流转的项目我们对每个流程节点均进行了认真推敲,尽量缩短在各个节点的停留时间,共压缩办税时限31个工作日,涉及19项业务。

具体为:
201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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