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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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内部审计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

内部审计独立性的一个最主要标志,就是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的独立性。

实践证明,独立性是对内部审计的基本要求,内审工作只有坚持机构设置独立、开展业务独立、行使职权独立,才能切实树立起应有的权威,从而实现对经济行为和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更好地为领导者决策提供服务。

(一)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本质特征
从内部审计的产生来看,内部审计是在企业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后,企业最高领导者或领导层无法做到事必躬亲,需要授权给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协助他对各管理层进行监督的一种管理手段。

这种授权就决定了它只对最高领导负责,是对最高领导层以下的各个管理层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因此,它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否则,就无法实现这种授权的有效性。

从内审部门的性质看,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职责说明》中确定内审部门的性质是:“内部审计是组织中的一个控制部门,它独立于管理当局。

”内审部门的这一性质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说它是一个控制部门,是在管理者的授权下对各级管理层实施控制和监督,通过评价各项经济活动来为领导层服务。

其二是说它要独立于它所实施控制的管理层。

如果将内审部门设置在其他管理部门之内,或平行于其他管理部门,那么这种控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就必然受到影响。

从内审部门的职责看,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审查、测试和评价,它负有评价管理绩效的职责。

内审部门要履行这一职责,应独立于管理部门、经营部门之外,才能使这种审查、测试和评价更加客观、公正、有效。

(二)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内在要求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控制审查过程的独立性、审计结论的独立性。

内审工作的实践证明,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内在要求。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有利于内部审计的业务开展。

近年来,随着内部审计的发展,内审工作的范围越来越广。

从业务范围来看,已从过去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向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等领域拓展;从审计过程来看,从过去的事后审计,逐步向事前、事中审计延伸;从审计领域来看,从过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扩展到非国有企业及乡镇审计。

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和延伸,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内部审计业务的开展。

从2001年我们对吉林省110多家内审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企事业单位的调查来看,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企事业单位不但有独立的内审机构,而且领导敢于放权给内审部门,充分支持内审部门工作,善于发挥他们的作用,使得内审部门在实施监督和管理的过程中赢得了应有的地位和信誉。

我们如何实现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呢?
(一)坚持独立性首要的是加强机构建设
1、要建立独立、健全的内审机构。

企业经营者或领导层对内审机构的独立越来越重视。

近几年,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企业管理机制调整中,机构编制和人员逐渐减少,但内审机构和人员却呈现相对增加趋势,内审
部门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实践使一些企业领导人认识到只有内审机构独立,才能保证审计业务正规地开展。

2、要使内审机构有较高的权威性。

内审机构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内审机构在部门或企业中应处于较高的层次,它必须是一个独立的、直接隶属于企业法人的监督管理机构。

目前,国外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内审机构直接隶属于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实践表明,内审部门只有隶属于最高领导,才能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权威性才能得以体现。

(二)坚持独立性重在有所作为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必须依靠内审部门和内审工作者自身良好的工作绩效来争取、来确立,即人们常说的“有为”才能“有位”,否则,独立性就确立不起来。

一是审计目的的务实性。

就是内部审计要抓住单位或企业经济活动、经营发展中的关键环节,突出审计重点,使内部审计能够在部门单位经济活动中起到保驾护航作用,为经济发展铺路搭桥。

二是审计过程的规范性。

要建立规范的内部审计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按照法规、制度要求,按照领导者的意图开展审计业务。

因此,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依靠法规和制度规范审计活动。

同时,要强化内审人员素质,做到严格遵纪守法,熟悉内审规章,精通内审业务,以胜任内审工作。

三是审计结果的有效性。

内部审计说到底是一种绩效审计,能否通过这种绩效审计规避经营风险、促进经营发展,是衡量内部审计有效性的关键,只有做到这一点,内部审计才能在监督和服务中做到“眼睛明”、“监控灵”。

(三)坚持内审工作的独立性要注意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上与下的关系。

所谓上与下的关系,就是内审机构与领导者及整个领导层的关系。

内审机构领导关系确定后,不管是在法人领导下或在主管副职领导下,还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内审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地接受领导,领会领导者意图,征求领导者意见,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者决策服务。

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同其他非分管领导者的关系,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和睦相处,赢得整个领导层的支持,为审计工作创造一个和谐的内部环境。

2、内与外的关系。

内与外的关系就是内审部门与政府审计机关、行业管理协会的关系。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这就明确了内审机构与国家审计机关的关系。

内审机构要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和业务指导,经常同审计机关取得联系,寻求业务支持。

同时,内审机构还要主动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执行协会章程,履行应尽义务,在机构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建设等方面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加强工作。

3、分与合的关系。

所谓分与合的关系,就是说内审部门相对于被审计部门和单位应该是独立、分离的,这是它的特殊性。

但另一方面,它同被审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又应该是协调的,要寻求工作上的配合和支持。

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并不是说内审部门就应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给人高高在上的印象。

而应该是既有独立性、原则性,又有灵活性。

要注意处理好同平行部门、下级单位,特别是被审单位的关系,努力赢得他们的配合,保持协调与合作关系。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内审工作的良好效果。

(审计监察部管控处徐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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