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地炸药库火工品押运流程
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制度(5篇)
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制度为保证爆炸物品装卸和运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装卸和运输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制度:1、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市公安局颁发的《爆炸物品押运操作证》方可装卸运输。
2、爆炸物品地面运输必须由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专用装运爆破材料车辆运输。
3、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必须由保卫科安排二名以上警员押运。
4、保卫科警员押运爆破材料必须到井口,由爆破员、背药工运入井下。
在装卸车时,必须设置警戒,无关人员不能进入现场,严禁车辆附近有明火或在车辆附近吸烟。
5、由井口往井下运送爆破材料时,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爆破材料专用箱内,箱内部必须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
6、遇有付井检修或停钩时,爆破员负责看管爆破材料,保卫科警员负责警戒。
7、向井下运送爆破材料时,应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的把钩工。
8、严禁上、下班时间运送爆破材料。
9、由井底车场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破材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
炸药要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②、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③、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乘人箕斗)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____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制度(2)爆炸物品的装、卸、运输制度是为了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运输和防止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将从爆炸物品的分类、包装要求、卸货操作和运输安全等方面详细介绍爆炸物品的装、卸、运输制度。
一、爆炸物品的分类爆炸物品根据其危险性质可分为炸药、火工品、爆破器材和其他爆炸物品等几个类别。
其中,炸药是最具有爆炸性的物质,如火药、雷汞、炸药原料等;火工品是通过引发炸药而产生火焰、烟雾、光亮等效果的物品,如鞭炮、焰火等;爆破器材是用于工程爆破作业的装置和工具,如起爆器、导火线等;其他爆炸物品指的是除上述三类之外的其他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二、包装要求爆炸物品的包装要求非常严格,主要目的是保护爆炸物品不受外界冲击和热源的影响,防止物品发生爆炸或泄漏。
火工品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火工品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1、爆炸材料运输的一般规定(1)严禁用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等车辆运输爆炸材料。
(2)严禁爆炸材料与其它货物混装,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混运。
(3)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炸材料。
(4)用车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和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装车高度不许超过两层。
(5)分层装爆炸材料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
(6)装卸运输爆炸材料时,严禁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7)运输爆炸材料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2、井下运输爆炸材料规定(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斜井串车提升运送时,炸药和雷管必须分配编组,不准同一钩运送。
(2)从地面向井下爆炸材料库运送爆炸材料以前,要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口上、下把钩工,让他们做好运送爆炸材料的准备工作。
(3)运送爆炸材料时,绞车司机启动和停止绞车时,都不准使矿车发生震动,升降速度不许过快。
斜井串车运送爆炸材料时,都不得超过1m/s。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5)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6)人力运送爆炸材料到工作地点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它人员运送。
②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与炸药严禁在同一容器内。
领料后,应及时装箱上锁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装入袋内或中途逗留。
③在交接班,人员上下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沿井筒上下。
3、火工品入库前必须认真验收。
封条不完整应开箱验收,完整的抽箱验收,并对生产的时间是否过期、数量、规格、质量是否相符。
如有不符,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及时追查处理。
4、火工品如无押运员及提货员,保管员一律不予验收。
严格出入库手续,严格按公安局核定的储备量储备。
5、炸药的储存、保管要加强通风管理,要保持良好通风、干燥,并做好记录,使之不变质。
火工品爆破管理流程
装药、填塞和连接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水炮泥用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 挑顶确需浅眼爆破,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水炮泥用量不 得少于1个; 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2 个; 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1m,水炮泥用量不得少于3个;
第四环节:爆破作业管理
(一)工作流程: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专职瓦斯员对工作面20米范围内进行 瓦斯检查(大于0.8%严禁装药); 2、水泡泥、封泥等准备齐全后,按规程进行装药作业; 3、装药后,专职瓦斯员再次进行瓦斯检查,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三 人连锁放炮”中的三人是指爆破员、瓦斯员和当班班长。 爆破员持警戒牌,瓦 斯员持放炮牌,当班班长持命令牌。 三人连锁放炮的操作程是:放炮前,爆破 员将警戒牌交给当班班长,当班班长接到警戒牌后,检查顶板和支护情况,经检 查无误后派人设好警戒牌后,才能将自已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 经过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工作面及其附近无不安全隐患后,将自已携带的放炮 牌交给爆破员,爆破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爆破员、瓦斯员、当班 班长必须共同巡查放炮地点,若通风、瓦斯、煤尘等情况符合《规程》规定,爆 破效果达到预期目的,顶板与支护情况完好,方可三牌各归原主,完成一个“三 人联锁放炮”循环。); 5、爆破结束后,待工作面的炮烟吹散(至少5分钟)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 洒水降尘、检查瓦斯、顶板情况,检查爆破地点是否存在拒爆、残爆等情况。如 有异常,立即通知调度室,并在班组长和安全员监督下采取措施处理;
火工品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doc
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一、运送爆炸物品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持证押运。
二、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运输,炸药箱要摆放整齐、雷管箱最多只能码放两层,不准倒放、立放,两层之间及车和雷管箱底部要用柔软材料垫好,炸药或雷管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10厘米。
三、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应用帆布覆盖捆紧。
四、运送炸药或雷管时驾驶员、押运员应关闭手机、传呼机。
严禁在汽车上吸烟。
五、运送炸药或雷管的路线必须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汽车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准中途随意改变路线或无故逗留,也不准其他人员或货物搭乘。
六、用敞棚汽车运送炸药或雷管押运员不准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坐在车厢后部留出的空间内。
七、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室外气温低于-10℃,必须有防冻结措施。
八、不准在装卸地点带烟、火或发火工具。
九、人工搬运、背运时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箱(30千克)两人抬运每次不得超过两箱(60千克)。
十、库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火药、电雷管必须分两个存放、内不准设照明灯及动力线,库房要保持干燥、防止潮湿、保证通风良好。
十一、不同性质的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同类炸药出厂日期不同,也不准混放,但当条件限制时,可按国家的有关同库贮存的规定贮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箱每格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十二、储存库内放置温度计,并每天记录。
十三、储存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应堆放稳固整齐。
十四、储存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十五、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 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
十六、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不应1.6 m,炸药不应超过1.88 m,宜在墙面画琮高线。
十七、储存库内不应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火工品的运输、贮存、领退
火工品的运输、贮存、领退..1 火工品的运输..1.1 火工品到矿后保卫部应派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运输过程中,保卫部安排专人监护爆破材料的地面运输,供应科安排爆破材料库管理人员专人护送。
..1.2 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科组织保卫、安检联合验收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由运输队运到火药库。
..1.3 火工品到矿后严禁在井口长时间滞留,滞留不得超过3小时 。
..1.4 运输队运送火工品前必须通知副井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1.5 火工品在储存、装卸、运输、使用的过程中,所有接触火工品的人员,应穿棉衣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含化纤衣物。
..1.6 火工品装卸时严禁脚踩、抛掷、撞击。
..1.7 遇到雷雨天或暴风雪天必须立即停止装卸、运送,并做好相应保护措施。
..1.8 井筒内运送爆破材料时,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1.9 运送爆破材料时,堆放高度严禁超过罐高的三分之二 。
..1.10 运送炸药时,罐笼升降速度不得超过4m/秒。
运送雷管时罐笼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秒,司机在起动或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发生震动。
..1.11 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运送火工品。
..1.12 严禁将火工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1.13 装车时,炸药和雷管要分别装在专用矿车内,(带盖、有木质隔板的车厢,车厢内部须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且只能放一层。
..1.14 火工品必须由井下火药库负责人或专门培训的人员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装卸车人员可以乘坐尾车。
..1.15 运送火工品的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工具..1.16 因工作需要携带火工品上下井的人员不得在交接班时间内乘罐上下,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火工品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严禁同罐上下。
..1.17 雷管由爆破工亲自领取运送,并装在锁好的专用箱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炸药由各单位背药工领取,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用锁好的专用炸药箱运送,严禁中途逗留。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民爆物品的运输和押运管理工作,保障民爆物品运输的安全和合法性。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推动民爆物品运输和押运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二、定义1. 民爆物品:包括炸药、火工品、爆破器材等爆炸性物品。
2. 运输:指将民爆物品从一个地点运送到另一个地点的过程。
3. 押运:指在民爆物品运输过程中,由专门人员陪同、保护、管理民爆物品的工作。
三、运输车辆管理1. 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确保车辆的机械设备运行正常。
2. 运输车辆应精心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不得存在影响安全运输的因素。
3. 运输车辆应装配定位设备,方便实时监控车辆位置和行驶路线。
四、运输人员管理1. 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并参加安全培训,了解民爆物品运输的规章制度。
2. 运输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运输。
3. 运输人员不得在运输过程中饮酒、吸烟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
五、押运人员管理1. 押运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民爆物品的特点和运输安全知识。
2. 押运人员应穿戴统一的工作服装,佩戴相关的工作证件。
3. 押运人员应按规定的线路和时刻进行押运工作,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六、民爆物品装卸管理1. 民爆物品的装卸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
2. 民爆物品的装卸应遵守相关规范操作流程,严禁粗暴操作。
3. 民爆物品的装卸场所应清洁、整齐,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七、运输安全管理1.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民爆物品的包装完好,防止因包装破损而引发安全风险。
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民爆物品与明火、高温等火源接触,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3.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民爆物品和其他货物的隔离,避免相互影响和交叉感染。
八、应急预案和演练1. 运输单位应制定民爆物品运输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2. 运输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运输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爆破器材运输操作规程
爆破器材运输操作规程一、爆破器材运输操作流程:1、地面运输:押运人员持证上岗→办理《爆破物品运输证》→汽车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危险”字样标志、禁在车上用火或吸烟)→装车高度符合规定(上盖下垫)→严禁超高超载和客货混装(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装运)→押动人员必须坐在车箱内→车辆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押运人员不准离开车辆→卸车(轻拿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运一箱)→验收签字→运井下。
2、井下运输:专车运输(押运人员和装卸人员必须坐在尾车内)→车速按规定行驶→验收(数量、质量、编码扫描)→合格→堆码(上架)→发货→使用(不合格→退货→供应部)。
二、地面运输:1.爆破器材押运人员和装卸人员必须懂得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2.运载爆破器材的汽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排气管必须改向前,并在车前部,必须进行检查。
必须插有“危险”字样的红旗。
翻斗车、装油车、拖车严禁运载爆破器材。
3.提运爆破器材必须办理《爆破物品运输证》。
4.提运爆破器材时,必须当面点清,当即完清交接手续,包装牢固、严密。
装车高度符合规定:装雷管时应低于车箱10厘米,车箱底面必须铺设软垫;装炸药时不得超过车箱高度,并用蓬布盖严钉牢。
性能相抵触的物品不能混装在同一辆,严禁超高超载和客货混装。
5.爆破器材押动人员必须坐在车箱内,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运输爆破器材的驾驶员、押运员,严禁在车上用火或吸烟。
6.运载爆破器材的汽车必须中速行驶,车辆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车辆离开炸药库后路上不准停留。
如遇特殊情况需中途停歇时,需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且押运人员不准离开车辆。
7.爆破器材的卸运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
在卸车过程中,应轻拿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运一箱,不准扛运。
不准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在搬运过程中发生摩擦、坠落、撞击和敲打。
三、地面押运炸药、雷管至井下炸药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押运人员必须根据井下炸药库的提运计划提运炸药雷管。
运输炸药措施
爆破材料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根据调度会议安排,定于2012年月日将地面爆炸材料库内储存炸药、雷管搬运至井下爆炸材料库储存,为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措施如下:1、成立搬运领导组,组长由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担任,成员包括保卫科、供应科、安全科、生产技术科、机电机运队负责人。
2、搬运前一天,由保卫科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地面炸药库内炸药、雷管等爆破材料进行清点、对台帐、记录等有关资料进行检查,经保卫、安全、生产、供应科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对爆破材料、记录等进行封存,至搬运时方可启封。
封存期间,库房看守、保管必须严密看管,不得出现任何差错。
3、搬运时,由保卫科、安全科分别在地面、井下设臵警戒,搬运期间,保证车辆畅通,任何人员不得靠近。
4、采用防爆人车运输,装车前将车辆清理干净,窗户全部关闭严密闭锁。
司机副驾位臵由保卫科或安全科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押运。
装车由机电机运队安排人员负责,行驶过程中不得急停或加速应匀速行驶尽量保持车辆平稳。
5、底上应铺上胶皮麻袋等软质垫层,炸药箱与车内周边软质垫塞紧,炸药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并且要固定好,防止震动撞击甩出。
炸药箱放臵不超三层,摆放要牢稳,与周围必须留有300mm间隙。
装卸过程中,供应科、生产科要安排专人监督。
6、车辆由胶轮运输大巷、304采区回风巷到达炸药库门口,机电机运队人员负责卸车,搬运到库房内摆放,井下炸药库人员负责监督协调。
库房核定储存炸药1200kg,5个壁槽、每个壁槽内放臵炸药3层、每层4箱、计12箱,288kg;核定储存雷管8000发,5个壁槽、4个存放未发放雷管、1个存放退回雷管、每个壁槽内放臵保险箱一个,放臵雷管2000发。
7、按存放要求,库房要提前垫好木板、高度15cm、铺设皮带,达到抗静电要求。
8、库房所有灭火器材必须完善、有效,防爆门、抗冲击波门、栅栏门要开关灵活,所有台帐、记录要齐全、完善。
9、由于井下炸药库值班人员未办理证件,临时安排地面炸药库保管员负责行使保管职责,其他人员一是学习、熟悉业务,二是行使看守职责。
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3篇【最新版】
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3篇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本篇一1、放炮员、安全员与背药工到炸药库领取火工品,按预计使用数量领取火工品,当面点清,帐物相符。
2、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炸药由放炮员清点数量后,放入炸药箱并上锁。
炸药与雷管严禁存放在同一箱内。
3、地面运输时,押运员(保卫科派专人押运)、放炮员、安全员与背药工必须同行,防止丢失或发生其他问题。
4、火工品运输至井口后,与运输队联系,由负责安排专用罐车将火工品运输到井底车场。
5、当班清退火工品数量超过15Kg时,与运输队联系,由负责安排专用罐车运输火工品升井。
6、炸药箱在装罐时,由押运员、放炮员、安全员共同监督,按顺序依次放稳,并将罐车与炸药箱之间铺软垫,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
7、装卸时要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拽。
装卸现场要设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8、炸药箱装车后,由放炮员负责将专用罐车上锁,罐车不上锁不准运输。
9、火工品入井时,放炮员和安全员确认罐车上锁后,放炮员看守火工品,安全员背药工先行至井底车场,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放车信号。
10、罐车放至井底车场,待放炮员到达后,方可开锁,取出炸药箱,由放炮员、安全员与背药工同行将火工品运至工作面指定地点。
11、火工品升井时,放炮员和安全员确认罐车上锁后,放炮员看守火工品,安全员与背药工先行至副斜井井口,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信号。
12、罐车提升至副斜井井口,待放炮员到达后,方可开锁,取出炸药箱,由押运员、放炮员、安全员与背药工同行将火工品运至炸药库清退。
13、运送火工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保证5m以上的间距。
14、罐车运输火工品时,严禁与其它物料同行。
15、运输火工品的罐车必须有“危险”字样的标志。
16、在上班或人员集中时间和区域内,严禁运送火工品。
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本篇二一、从地面向井下炸药库运送火药时,护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做好运输工作的准备,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装分运。
二、井筒运送炸药或电雷管时,罐笼运行速度不得超过4m/s。
爆破材料押运员岗位操作规程
爆破材料押运员岗位操作规程4.1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喝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要集中精力。
(6)工作过程严禁烟火。
4.2 岗位操作程序4.1 爆破器材装卸(1)爆破器材到火车站或码头后,领取爆破器材时,应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和数量、质量不符合,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并根据运输部门的规章,在有关代表参加下编制报告书;分送有关部门。
(2)装卸爆破器材时,应做到:1)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2)在场监督,不得擅自离开;3)禁止爆破器材与其他货物混装;4)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5)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6)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2/3;其他爆破器材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重量;7)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的装在码放高度不得超过两层;8)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箱(袋)上去装上一层;9)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10)遇雷雨和暴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3)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
(4)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应悬挂红旗和警示标志,夜晚应有足够照明,并悬挂防爆红灯。
(5)爆破器材从生产厂或总库想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必须完整无损。
(6)车(船)运输两种以上的爆破器材时,应遵守爆破器材的允许共存范围的规定。
(7)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起爆器材与炸药可以同车、船装运,但其数量不得超过一下值:炸药1000kg,雷管10000发,导爆索2000m,且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箱子内壁应衬有软垫,箱子应紧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得放在雷管箱上。
地面炸药储存库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石油化工地面炸药储存库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1、装卸火药要有专人负责,运输火药要有专人押运。
2、装卸和押运火药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方准工作。
3、装卸火药必须轻拿轻放,严防冲击和剧烈震动;装雷管时,车箱底必须垫软垫。
4、运输火药的车辆,不准混装其它物品,有关人员不准乘坐、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多聚集的地方和车库内停留。
5、火药不准倒放和竖放,装车高度不准超过车辆或花车并用防雨防潮布覆盖,捆绑牢固。
6、同一地点装卸,同车辆运输严禁装载两种以上爆炸品。
7、火药运到井口后,要立即装车运往井下,从装入车内起到运往应到地点,时间不超过两个半小时(绞车事故或检修除外)。
8、往井下运送火药时,井口运搬人员必须事先通知有关绞车司机和井上下信号人员,保证火药车辆优先发行,不准在井口停留。
9、炸药在吊桶内的高度,不准高出吊桶,装雷管的吊桶加垫胶皮和麻袋,运行速度不超过1m/秒。
10、禁止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运送火药,携带火药人员,亦不准在交接班上下井和在井筒上下。
1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1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1m.13、堆放炸药类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m,雷管不应大于1.6m。
14、爆破器材仓库做到防潮、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
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15、要做到库存产品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16、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17、对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防护犬应经常检查。
地面炸药储存库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地面炸药储存库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为了加强炸药库储存保管、装卸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按照相关法规法律、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要求,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地面炸药库的储存保管、装卸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二、储存保管2.1 储存场所炸药储存库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应建立在安全稳定的场地上,应符合以下要求:1.场地平整、无明显振动和震荡。
2.炸药库建筑应坚固,有防火、防爆措施,并与周边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
3.炸药库采用窖穴或盖顶式,顶板应厚实耐磨,地基宜低湿,地坑应排水畅通。
4.库房应设置防静电、防雷击、通风、排爆和水、电系统等设施。
2.2 储存标识1.应在库房内、外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严禁火源接近”、“禁止碰撞”等安全警示标志。
2.库房内应设置储存炸药种类、数量、批号及储存期限的标记牌。
2.3 储存要求1.炸药分类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分区、分级,存放不超过规定的最大存量。
2.同一类、同一品牌的炸药,应分类储存,禁止混杂储放。
3.库房内应控制温度、湿度、光照、通风和防潮等环境参数,保持库房内干燥、通风、卫生和清洁。
4.库房内不得放置易燃、易腐、有毒或易挥发物品。
5.库房内不得存放局部损坏或变质的炸药。
三、装卸运输3.1 装卸要求1.装卸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现场讲解,明确炸药品种、数量、质量和安全操作规程。
2.装卸作业中,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方法进行装卸,禁止拆包验货。
3.装卸作业需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因素,必要时采取防静电措施和不导电装备。
4.炸药运输及搬运车辆应被标识,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完好无损、底盘无泄漏。
5.装卸炸药必须由专业的、经过安全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力度适当、保护措施到位。
3.2 运输要求1.炸药必须由专业的运输公司运输,经过安全审核和路线评估,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2.运输车辆应安装防静电、防爆装置,车辆内部应保持清洁。
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篇: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规程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规程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定定期核对目,做到帐物相符1、爆破器材须由爆破器材押运员领取,其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2、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当班领导批准,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计划用量,使用量要详细记录,使用与剩余的数量总和要与领取数量相符,剩余的炸药应该当班退回入库.3、爆破器材的运输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向运达地点的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4、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船,除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乘坐.5、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须由工地领导指定,运送期间,严禁饮酒,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应彼此相距5~10m,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品.6、搬运爆破器材上下车、船时,注意防滑,轻拿轻放,防止撞击,保证安全;在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7、对变质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及时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方案,不得运至工地使用,变质的炸药、雷管经报上级批准后由工地爆破工作负责人亲自指定专人处理.8、搬运爆破器材时,炸药与火具要分别搬运,雷管必须装入原盒搬运到作业地点,即使量少,也禁止揣在衣袋中.9、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单独、安全可靠的仓库(工棚、船)内,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设立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专人看守.10、仓库(工棚、船)内储存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炸药、雷管要分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内住宿或进行其他活动.12、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13、库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14、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工作,配备好消防器材.15、如有爆炸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16、爆破器材进、出流动,帐物要相符,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17、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要悬挂或张帖相应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18、凡有雷击地区,地面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应有防雷措施.第二篇:爆破物品的领取第一管理资源网 免费管理资料下载基地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规程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定定期核对目,做到帐物相符。
爆炸材料押运工操作规程
爆炸材料押运工操作规程爆炸材料押运工操作规程(20XX年修改版)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20XX年修改版)适用根本建设和生产矿井地面、井下爆炸材料的押运工作。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需有从事煤矿安全或采掘工作两年以上工龄。
第3条必需熟识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三、安全规定第4条押运过程必需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必需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严格执行押运防范措施与管理责任,严防押运过程中发生丧失和被盗。
第5条必需由政治牢靠、责任心强、熟识炸药和性能的人员、持证押运。
四、押运准备第6条运输爆炸物品前,必需按规定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持证押运。
第7条必需备有合格的灭为器和防止日晒雨淋蓬布,并在车上插上有危险字样的小黄旗。
汽车排气管应安装在汽车前部保险杠下,且进入库区时应加装防为罩。
第8条严禁用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拖车、摩托车、自行车或其他货物混装车运输爆炸物品。
五、爆炸材料运输(一)地面运输第9条炸药、必需分别运输。
炸药箱要摆放整齐,箱最多只准堆放两层,不准倒放、立放,两层之间及车和箱底部要用松软材料垫好。
炸药或装车高度必需低于车厢上缘10厘米。
第10条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需有灭火器材,应有掩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库内逗留。
第11条运输炸药或时驾驶员、押运员应关闭手机、传呼机。
严禁在汽车上抽烟、运用手机、传呼机。
严禁在汽车上抽烟、运用手机、传呼机。
第12条运输炸药或的路线必需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同意,汽车必需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准中途任意转变路线或无故逗留,也不准其他人员或货物搭乘。
第13条用敞棚汽车运输甘油类炸药,或押运员不准坐在驾驶室内,必需坐在车厢后部留出的空间内。
第14条运输硝化甘类炸药,室外气温低于-10℃必需有防冻结措施。
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的运输、押运管理制度
1、负责人是民用炸药仓库、押运、运输的主管责任人,对民爆物品储存、押运、运输的安全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在公司的领导下做好民爆物品储存、押运、运输工作。
3、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押运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带有安全隐患车辆装货运行。
装货要平稳牢固严实。
带好安全防护链,按规定速度行驶,保证运输车辆押运安全可靠运行。
4、火工品特别监督员负责管理装运和交付、交货的交验手续,按计划装运品种、数量、及流向登记,作好车辆出领入登记。
5、火工品专管员、搞好矿山爆破器材的使用、配送、退库的协调工作,做到不超储存。
6、严禁雷管、炸药和其他物品的混合装载,或超高、超量装运。
7、对装有民用炸药的车辆同时进行安全性能测试,和消防器材的检查;建立好运行车辆性能评估档案,确保民用爆炸物的运输安全。
地面炸药储存库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地面炸药储存库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1.引言地面炸药储存库是存放高爆炸药和火工品的安全场所。
炸药储存库的装卸、运输和储存都是非常危险的操作。
为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必须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操作规程。
2.储存前准备2.1 检查库房在储存前,必须对库房进行检查,确保储存设施符合要求。
如发现设施有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2.2 管理炸药数量在进行装卸和储存前,必须确认炸药的种类和数量,保证储存的安全性和防火防爆性。
3.装卸操作3.1 现场检查在进行装卸操作前,必须对装卸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场地符合要求。
需要将操作区域进行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2 佩戴防护装备所有参与装卸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各项防护服、手套和安全鞋等。
3.3 卸载炸药在卸载炸药时,应采用专用的卸料设备。
卸料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4 装载炸药装载炸药必须由经过严格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必须按照炸药的种类和数量进行装载,确保装载的炸药符合质量要求。
4.运输操作4.1 选择运输工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工具,同时要求运输车辆具备防爆、防火和安全保护设备。
4.2 运输预警工作在运输前,必须进行运输预警工作,包括告知运输细节、货物数量和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4.3 置放炸药必须将装载的炸药放置在车辆的固定位置,并用专业的工具和方法进行固定,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稳定性。
5.储存操作5.1 储存条件在对炸药进行储存前,必须对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包括库房环境和安全保护设备等。
5.2 监控和检查必须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监控操作,对库房和储存设施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炸药的质量和数量,确保炸药的质量符合要求。
5.3 防火防爆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包括消防设备和防火、防爆等紧急措施。
6.结论地面炸药储存库的装卸、运输和储存都是非常危险的操作,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规章。
必须培训专业人员,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人员的安全性。
炸药库工操作规程
炸药库工操作规程
炸药库工操作规程
1、炸药库工在发放火工品时,必需检查放炮员领取火工品的各项手续及证件是否齐全,对手续不全者拒绝发放火工品。
2、对每位放炮员领取的火工品数量应做好记录,然后分别发放炸药、。
3、在发放过程中搬运火工品时要轻拿轻放。
4、做好清退工作,对放炮员交回的炸药、要认真登记,在清退本上由库工和放炮员共同签字,由一方签字的均为无效。
二、编码机工操作规程
1、编码机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
2、编码机工作台必需铺设防静电胶板,工作室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3、编码机应安装在胶木板上,防护板安在操作员和编码机之间,必需有效的爱护操作员。
4、操作员必需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操作。
5、操作室内存放不得超过XXX发,工作台应配安全箱,工作台放的不得超过20发。
6、编码机调试时应用空壳,不答应带故障作业。
7、搓码时只许一次,严禁重复搓码。
8、搓码时显现变形应立刻停止搓码,重新调试。
9、搓码时绝不答应将铜和纸制同时搓码。
10.对搓码机要定期进行保养、检修,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火工品运输方案
火工品运输方案为规范副竖井火工品运输安全管理,防止运输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1、副井施工打好眼之后,协同现场安全员、放炮员至安监运输车办理火工品领取手续,同时通知安监部进行放炮检测。
2、火工品领取手续办理完善后,由安全员、放炮员运送到井口,炸药箱、雷管箱分开装运,不得混合运输。
3、井口上下接触爆炸材料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吸烟与携带发火物品。
4、装卸爆破器材,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的常识。
装卸时要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拽。
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火工品,并在装卸现场设施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或丢失,如有此类情况发生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井口,炸药应由爆破工运送井口。
7、爆破材料由专车运至井口后,由吊罐进行运输至井下工作地点。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时必须加垫以软质垫物,防止震动和撞击,不准和人一块下放。
8、运送至井底并划定炸药存放区与雷管存放区,火工品卸至施工现场后,立即进行装药作业,不得进行留滞。
9、吊罐运输炸药期间,运输区域内严禁人员出入,信号工,爆破工除外。
10、放炮时安全员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爆破区域,并派人员负责警戒,监督。
11,其它未尽事宜按《非煤矿山安全规程》及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TKJ2-JSJD-□□□年月日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公司陈台沟铁矿探矿井2(副井)井筒掘砌及相关工程火工品运输方案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陈台沟项目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火工品押运流程
一、从炸药库到井口
1.爆破员监护下各使用单位领药员(背药工)到炸药库领药,领药前库管员、爆破员负责检查雷管箱、背药箱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 领药后,爆破员、安全员再次检查药箱是否完好上锁,由爆破员在押运记录上注明领药重量,雷管数量,然后爆破员,背药工亲自签名(不可代签),库管员确认签字,押运员签字。
3.按照保卫科安全押运员要求路线进行押运,雷管由爆破员运送,炸药在爆破员的监护下由各使用单位派领药员(背药工)运送,运送时爆破员在领药员后方10米左右。
从平地药库领取火工品后由保卫人员押运至井口,严禁途中逗留。
4.到达井口后,井口值班人员在押运记录上确认签名。
二、从井口到炸药库
1.爆破员监护下各使用单位领药员(背药工),电话通知保卫科押运人员到井口等待,井口值班人员和爆破员监护下各使用单位领药员(背药工),和保卫科押运人员合,安全员、爆破员检查运输工具(背药箱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然后井口值班人员签名。
2. 按照保卫科安全员、押运员要求路线进行押运,雷管由爆破员运送,炸药在爆破员的监护下由各使用单位派领
药员(背药工)运送,运送时爆破员在领药员后方10米左右。
从平地药库领取火工品后由保卫人员押运至炸药库,严禁途中逗留。
3.退药后,安全员、库管员再次检查药箱是否完好上锁,由爆破员在押运记录上注明退药重量,雷管数量,然后爆破员,背药工亲自签名(不可代签),库管员确认签字,押运员签字。
三、注意事项:
1.在夜间运送时,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
2.爆破员应及时和副井口值班人员联系,躲开人员升入井高峰,使火工品到达副井口后及时入井,不得在井口滞留
3.因生产需要,区队有特殊情况需单独押运时,可提前向保卫科提出申请,保卫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情况下,合理分批安排时间进行押运。
4.到达进口后,如需在井口滞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卫科可安排一名安全员配合爆破员、背药员进行看管,不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