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的项目实施的方案附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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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经费测算
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和处理
• 9.1、传染病的发现、登记、报告和处置 • 9.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
告和处置
• 9.1、及时发现并按要求登记、报告传染病 病人和疑似病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点 处理等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
• 开展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 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 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手足口病 人进行随访管理。
• 9.2、及时发现并按要求登记、报告食源性 疾病、食物中毒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 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 1.2、更新、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对已建立 居民健康档案的居民,在为其提供基本医 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及时使用居民 健康档案并更新,补充相应服务记录。
• 补助标准:新建档案15元/人。更新、维护 档案6元/人/份。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达 65%以上。
健康档案经费测算
2、健康教育
• 项目内容 • 2.1、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 2.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 2.3、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 2.4、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 2.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 5.4 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询问 和检查其一般健康状况及恢复情况,开展 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补助标准30 元/人。
• 5.5产后健康检查。为正常产妇进行产后健 康检查,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和 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婴幼儿 喂养等指导,补助标准20元/人。
• 管理率达80%以上,合计补助标准197元/人 。
• 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 并协助调查处理。
• 补助标准:5元/剂次。异常反应发生每例报 告、调查补助经费100元,处理较重异常反 应每例补助500元。
• 预防接种(含首针接种)补助经费按属地 管理原则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至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经费测算
4、儿童健康管理(14次)
• 4.1、新生儿家庭访视 • 4.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 4.3、婴幼儿健康管理 • 4.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4.5、健康问题处理
• 4.4 开展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 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 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 、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 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提供合理膳食、 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补助标准10元/人. 次。
• 为4-6岁儿童每年开展一次血常规检测(补助 标准8元/人次)、视力筛查(补助标准3元/人 次)
• 7.6、干预控制。对糖尿病患者通过规范管 理进行干预控制,血糖监测1年内连续两个 季度控制在7mmol/L(空腹)或10 mmol/L(餐 后)以内为控制满意,补助标准为每控制满 意一名糖尿病患者补助50元。
• 健康管理率达20%以上,控制满意率力争 达50%以上。合计年补助标准141元/人年。
• 为孕早、中期妇女开展健康检查,包括血 常规检测(补助标准8元/人.次)、尿常规检查 (9元/人次)、乙肝两对半、肝功能检查( 补助标准30元/人)、肾功能检查(20元/人 次),提供B超(子宫、胎位等,补助标准 20元/人)检查。
• 5.3 孕晚期健康管理。共2次,指导孕晚期 妇女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检 查。
• 7.3、干预控制。对高血压患者通过规范管理进行 干预控制,血压监测1年内连续两个季度控制在 140/90mmhg以内为控制满意,补助标准为每控 制满意一名高血压患者补助50元。
• 健康管理率达35%以上,控制满意率达50%以上 。合计补助标准141元/人年。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经费测算
7、慢性病(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 乡镇卫生院每年开展9次健康教育咨询及主 题宣传活动;
• 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 卫生室每2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时应开 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 补助标准:按服务人口年人均补助2.71元。
健康教育经费测算
3、预防接种
• 对0-6岁儿童建卡建证,接种乙肝疫苗、卡 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 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每个适龄儿童完成全程免疫规划需22剂次 ;接种覆盖率须达到90%以上。
• 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灾减灾、 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医疗卫生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教育宣传 处方,不少于12种,播放教育影像资料不 少于6种;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 设置2个健康教育宣传栏,村卫生室(社区 卫生服务站,下同)设置1个宣传栏,每2 个月最少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 7.4、筛查随访管理 • 7.5、健康体检 • 7.6、干预控制
• 实施糖尿病患者体检、巡诊、健教三个方 面免费十项综合防治措施,将发现的2型糖 尿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
• 7.4、筛查随访管理。对确诊的糖尿病患者 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对确诊的糖尿病患 者至少随访1次,每年随访至少4次。随访 内空包括:一般检查、健康评估、行为调 查及干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补助 标准:8元×4次,每年每人32元。
• 老年人管理率达65%,合计补助标准122元/
老年人健康管理经费测算
7、慢性病(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 7.1、筛查随访管理 • 7.2、健康体检 • 7.3、干预控制
• 实施高血压患者体检、巡诊、健教三个方 面免费十项综合防治措施,开展35岁以上 居民首诊测血压,将发现的2级以下原发性 高血压患者纳入健康管理
• 4.1提供新生儿家庭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 、预防接种情况,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 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为新生 儿测量体温、进行体格检查。补助标准25 元/人次。
• 4.2开展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结合疫苗接 种,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 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 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 检查和发育评估。补助标准15元/人次。
续:
• 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 酶和总胆红素, 补助标准20元/人)、肾功 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补助标准10元/ 人)、心电图检查(补助标准8元/人)、B超 (检查肝、胆、肾,男加前列腺、女加子 宫、附件,补助标准40元/人)。
• 6.3健康指导。对根据体检结果和老年人生 活自理能力评估情况,提供相应健康指导 。
• 为0-6岁儿童每年开展一次口腔指导和保健 (每年5元/人次)。
• 4.5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 健康问题的儿童,如贫血、口腔发育异常 、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等儿童,给予指导 或转诊的建议。
• 儿童管理率达80%,6年累计补助标准266 元/人。
儿童健康管理经费测算
5、孕产妇健康管理
孕产妇健康管理经费测算
6、老年人健康管理
• 6.1、健康评估 • 6.2、健康检查 • 6.3、健康指导
• 6.1开展健康评估。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 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补助标准5元/人 。
• 6.2 开展健康检查。对65岁以上老年人一年 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包括一般体格 检查(补助标准8元/人.次)及尿液分析(补助 标准9元/人)、血细胞分析(补助标准8元/人) 、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 补助标准6元/人) 、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 补助标准8元/ 人)、
• 8.2、随访管理。对筛查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100%纳入随访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评估, 每年至少4次,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 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随访时需对患者进行 危险性评估,同时进行生活用药指导,对患者家 属开展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指导患者家属对 患者精神疾病症状进行监测,督导患者服药;鼓 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 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补助标准,随访 管理35元/人次。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经费测算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 8.1、筛查登记管理 • 8.2、随访评估 • 8.3、健康体检
• 8.1、筛查登记管理。发现辖区内的重性精 神疾病患者,对确诊并在家居住的患者进 行登记、评估,建立健康档案并填写精神 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并纳入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管理范围。筛查率达到30%。按精 神卫生专科医院确诊后的筛查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每人补助15元。
• 8.3 健康体检。为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一般体 格检查(补助标准8元/人.次)、血常规(补助 标准8元/人)、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 补助 标准6元/人)、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 血清谷丙转氨酶,补助标准10元/人)、心 电图检查(补助标准8元/人)。
• 管理率达30%以上,已纳入管理的患者规 范管理率达95%以上,合计补助标准195元/ 人年
• 7.1、筛查随访管理。对确诊的35岁以上原 发性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对 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至少随访1次,每年随访 至少4次。随访内容包括:一般检查、健康 评估、行为调查及干预、用药指导、健康 教育等。补助标准:8元×4次,每年每人 32元。
• 7.2、健康体检。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 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常规体 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 能等进行粗测判断,每年每人补助20元。 开展尿液分析(补助标准9元/人)、血细胞分 析(补助标准8元/人)、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 , 补助标准6元/人)、血脂(总胆固醇、甘油 三酯, 补助标准8元/人)、心电图检查(补助 标准8元/人)等必要的检查。
• 5.1、孕早期健康管理 • 5.2、孕中期健康管理 • 5.3、孕晚期健康管理 • 5.4、产后访视 • 5.5、产后健康检查
• 5.1孕早期健康管理。为孕早期妇女建册管 理,开展产前随访,包括一般体格检查、 妇科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保健指导,补 助标准20元/人。
• 5.2孕中期健康管理。为孕中期妇女,开展 产前随访,共2次,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妇 科检查、健康状况评估和保健,补助标准 20元/人.次。
三、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类别包括11+1 项目内容+执行内容及补助标准 • 1.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重点管理人群
为主,按2019年版规范要求为辖区常住居 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 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 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 • 基本信息至少须包括一般情况、既往史、 家族史、过敏史、暴露史和主要健康问题 等。
• 7.5、健康体检。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 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常规 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 功能等进行判断,每年每人补助20元。开 展尿液分析(补助标准9元/人)、血细胞分析( 补助标准8元/人)、血糖(空腹或餐后随机, 补助标准6元/人)、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 酯, 补助标准8元/人)、心电图检查(补助标 准8元/人)等必要的检查。
•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
• 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 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 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 康教育;
• 开展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哮喘、 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手足口病、宫颈 癌、乳腺癌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 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 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 问题健康教育;
• 4.3 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应 在乡镇卫生院进行,共8次。结合疫苗接种, 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 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 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 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提供母乳喂养、辅食 添加、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补助标准 10元/人次。
• 对6个月--3岁儿童每年做一次血常规检测( 补助标准8元/人次);对3岁以下儿童必须开 展一次听力筛查(补助标准20元/人次),每 年一次听行为观察(补助标准3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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