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道格拉斯·诺思的产权理论的再认识-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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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格拉斯·诺思的产权理论的再认识
王加丰
内容提要:道格拉斯·诺思的资本主义起源理论及与之相关的产权理论对我国有很大影响,但正像我们引进的许多西方理论一样,该理论的引入也存在食洋不化的现象。
本文着重指出:诺思的理论主要是针对西方国家在实行福利国家后出现的种种问题而发的,虽然它也许是自韦伯以来西方最重要的资本主义起源学说,但又不能把它看成是全面..论述资本主义起源的著作,也不能看成是全面..
论述资本主义产生过程中产权演变过程的著作。
关键词:诺思 产权理论 再认识
在我国,对西方资本主义起源的认识,不仅影响着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也影响着对当前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思考。
对这个问题的片面认识,会对我们的有关研究和思考产生不良影响。
一、诺思的理论不是“一般的历史哲学”
1973年,道格拉斯·诺思(诺斯)和罗伯特·托马斯出版了《西方世界的兴起》,立即引起重大反响。
在这本书中,他们比较系统地提出了一个影响极大的理论:西方所以产生了资本主义,是因为它形成了一套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制度安排,其中最重要的是所有权的确立。
此后,诺思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写出了《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均已有中译本)。
他或以他为代表的思潮被称为“新经济史”或“新制度主义”。
1993年,诺思因其在经济史和经济理论上的贡献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从资本主义起源的角度看,诺斯的这一观点包含着某种真知灼见,那是毫无疑问的,可以说这是继20世纪初韦伯提出新教伦理以后最重要的贡献。
他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是“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统一”,即用一定的经济理论来研究经济史,也是一种创新,所有这些都使它成了新经济史学派的奠基之作。
同时,这本书又符合当时西方社会的特定需要,所以它的出版造成的影响,我国有人喻之为“一‘书’激起千层浪”,这样讲可能并不为过。
1
1 见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的中结构与变迁》的中译本《译者前言》,第2页。
早在1980年,诺思的学生在纪念诺思60大寿的一本文集的前言中就这样指出:“在过去23年中,经济史上没有一个题材未受到新经济史的某种程度的修正、重新解释或彻底变革,而且
这种修改工作仍在进行。
”2
但是,当我们这样肯定诺思的理论时,决不要忽视:诺斯的书是针对西方国家实行福利国家后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而发的,对其他国家来说,其中的一些观点虽然很有启发意义,但不能把它看成“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他的基本观点、他使用的方法是上世纪70年代西方特定条件下的产物,或者说,他的书所服务的对象决定了它的论证和叙述的重点。
他的学生曾这样说过:“新经济史的一个明确的意图是把经济史纳入应用社会科学的框架之内”。
3诺思实际上是从新自由主义的立场或从古典经济学的立场出发来讨论制度、市场、产权及交易费等问题,与此关系不大的一概被他忽略了。
其最终目的是要求国家对经济生活少加干预,让资本更自由地活动,是一种针对二战后由于实行福利国家政策而资本受到“太多”干扰而提出来的理论,与两个世纪前亚当·斯密反对重商主义政策的背景有一致之处。
比如,杜格是这样说明其与亚当·斯密的关系的:“新制度主义”事实上并不“新”,因为它是达尔文以前的东西,实际上是“旧”的。
4杜格还在另一篇文章中评价说:诺斯他们“改变了新古典主义关于经济合理性的某些假设,并强调交易费用最小化的重要性”;他们“制订了新的模式,但不是新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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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的“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统一”的研究方法,虽然使一个复杂的问题变得简单明了,容易理解,但由此也潜藏着一种危险性,那就是大大简化历史现象,把复杂的多方面的历史事实简化成一个逻辑的而不是具体的发展过程。
以上背景和特点,说明决不能随便套用诺思的理论。
把他的书放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背景下,就会暴露出各种偏颇。
从某种角度讲,这不是一本经济史,而是用历史来演绎一种针对现实问题的经济理论。
实际上,该书的一些偏颇西方早已有人看到了;3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能更清楚、更深刻地看到它的不足和缺陷。
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一点,随便把他的理论套用到其他国家的历史上去,或简单地用它来衡量其他国家或我国正在进行的产权改革,也就是说如果把他的观点看成“一般的历史哲学”,那是很危险的。
二、诺思的理论中的几个缺陷
首先,我们想从世界史的范围来看,谈一下诺思的理论中几个比较容易看出来的缺陷。
第一,诺思他们低估了公共政策在刺激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罗斯托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出版后就指出了这一点,他说该书“对重商主义的看法是过分斯密式的(甚至是弗里德曼式的),低估了公共政策在商业扩张、减少运输费用及为发明提供刺激中的建设性作用。
”罗斯托还指出:由于用某种格式来表达
2兰森等编:《新经济史探索——纪念道格拉斯•诺思论文集》(R. L. Ransom et al. eds., Explorations in the New Economic History, Essays in Honor of Douglass C. North, Academic Press),纽约和伦敦1982版,第
xi页。
按:通常把1957年美国的一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作为新经济史产生的时间,见该书第23页。
3兰森等编:《新经济史探索——纪念道格拉斯•诺思论文集》,第22页。
4威廉•M.达格尔:《评〈制度变化的经验研究〉》(William M. Dugger, Empirical Studies in Institutional Change (Book Review)),《经济问题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第31卷第3期,1997年9月,第843页。
5威廉•M.达格尔:《道格拉斯•C. 诺思的新制度主义》(William M. Dugger, Douglass C. North’s New Institutionalism),《经济问题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第29卷第2期,1995年6月,第453页。
历史过程,这必然要求在许多问题上简单化,或教条式地采纳某种缺乏强有力的历史证据的历史观。
这里至少有一个被严重误解的例子,那就是旧制度时期法国的重商主义。
诺斯他们认为柯尔伯及其继承人的政策并没有使法国形成统一的市场,他们所有的政策也没有有效地鼓励经济增长,“这样来讲法国是过分简单化了。
”他还说,该书也没有说明:“为什么旧制度条件下的法国在1720年后出现了大约60年的迅速扩张,显著地缩小了与英国的差距”。
6 这里的公共政策指国家为推动经济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就当代第三世界国家来说,经济的快速扩张都是广泛的公共政策与个人经济活动的积极性良好结合的结果。
完全的私有制与纯粹的公有制一样,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促进经济发展。
前苏联、中国等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都曾有过在私有制下不可想象的发展速度,就是广泛的公共政策在起作用。
不久前国内有学者指出,私有制降低交易成本的假设是有条件的,它有时不一定能降低交易成本,而是大大提高了交易成本。
以下一段话很有道理:“我们知道,不同的所有制下的同一种产品,其交易成本是不一样的。
一旦搞私有制,生产资料交易就包括了制度成本,其结果是无谓地增加了国家基础建设成本,并使中国现代化在其初始阶段就会因其无法承受高成本而中断。
印度的基础建设至今老化得不得了。
为什么呢?它制度成本非常高,使用每块地都得买。
在印度修一条铁路花的钱远比同时期的中国高。
我曾下过乡,当时国家若征用某块地,只要公社一纸命令到乡,一路畅通,村民没有任何异议。
当时中国搞三线,如按私有制的搞法,其成本将是天文数字。
”
7 只讲西欧内部的财产权的发展,不讲西方人在非西方国家和地区无法无天的屠杀和掠夺;只讲白人对白人的制度安排,不讲白人对各有色人种的残酷剥削和压榨;只讲一种制度安排如何有利于大资产者,不讲或少讲它如何不利于小资产者,这怎么能全面说明财产权的本质,怎么能全面说明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呢!连亚当·斯密都承认,“由于欧洲人蛮横地侵害别人的权利,一件对所有国家本来都是有利的事情,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之一,中央政府可以集中财力和人力办成一些大事。
至于以后过分采用这种手段而导致僵化,并不能抹杀一定程度上采用这种手段的优点及其应有的历史地位。
第二,诺思对财产权演变的叙述只限于西欧内部,这就使整个资本主义起源时期的财产权问题变得更不完整。
我们知道,在早期资本主义发展中,西方人盛行的是两套财产制度:在国内有一套,海外另有一套;而且不论在国内还是海外,对本民族人是一套,对外族人又是一套。
即使是在国内的本民族内,形成中的资产阶级政府有时也是让一小部分上层阶级肆无忌惮地吞食小资产者的财产。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关于资本原始积累的论述中所讲到的国债制度就是这样的一种财产制度安排,19世纪上半叶英国人围绕《谷物法》展开的斗争也就是如何使一种财产制度有利于某个阶级或阶层的斗争。
8 第三、作者只专注于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未顾及制度还有其他的功在这一点上,新古典主义似乎是从古典主义倒退了。
6 罗斯托:《评〈西方世界的兴起〉》(Rostow, W. W.,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Book Review)),《经济文献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第12卷第2期,1974年6月,第494-495页。
7 张文木:《大国崛起的历史经验与中国的选择》,/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521。
附带说一下,这也是前苏联早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国解放初期的经济建设取得快速增长的原因。
8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下册,第20页。
能,特别是当制度发挥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时它必须同时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否则它所发动的经济发展将可能是短命的。
这个问题同样早在《西方世界的兴起》出版时就被人看出来了。
罗斯托说道:“他们的政治理论是不完整的。
把各项政策只看成是公民交税以获得保护和正义是不够的。
”他还说:“诺斯和托马斯的政治理论没有为国家的各种福利的职责留下位置”,这种福利职责包括伊丽莎白的《济贫法》,也包括法国用来缓解坏收成造成的影响的各种措施。
重商主义的目的,一般说来是扩大出口生产和贸易,使国家富裕起来,这其中也包含着使政府更有能力实行群众福利政策。
“所以,总的来说,我发现诺思和托马斯在讨论政府资源的动员和分配工作时所使用的参照系是太简单化了,不能真正把握他们所面对的各种现象。
”9 第四、人口压力不能说明一个国家或地区必然向资本主义过渡。
诺思用人口增长来解释西欧发生制度创新从而走向资本主义的原因,他说道,“导致制度创新这一西方社会兴起原因的主要参数变动乃是人口增长。
”
10 诺思他们的理论的不足之处当然不限于以上几个方面,比如,罗斯托还曾从另一个角度提过质疑。
他说到1700年,西欧经历了商业革命,具有诺斯和托马斯在减少交易费用的概念下所说的所有各种表现,“但荷兰共和国在18世纪及以后的经济命运表明,广泛的商业扩张和对财产权的高度尊敬,或两者一起都不是
工业革命必然的和充分的条件。
”低地国家首先起飞的是比利时而不是荷兰。
这种解释很难使人信服。
这是波斯坦在上世纪50年代初提出来的理论,此后一段时间内,用人口变化来解释社会变迁曾在西方学术界有过压倒一切的影响。
但若从中国历史的角度看,它未必站得住脚,因为中国历史上也有人口问题,但没有因为这种“压力”而产生新的制度而导向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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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罗斯托:《评〈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文献杂志》,第12卷第2期,1974年6月,第495页。
10 道格拉斯·诺斯和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第9页。
11 罗斯托:《评〈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文献杂志》,第12卷第2期,1974年6月,第495页。
下面,我们想着重讨论一下历史上的产权问题的复杂性,诺思他们的书大半把这忽视了。
三、历史上产权问题比诺思所说的要复杂得多
由于诺思所关注的核心是新自由主义所想解决的资本的自由问题,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投资环境的形成问题,所以他所阐述的资本主义起源过程中的产权制度被严重地简化了。
他很少涉及同时期其他形式的财产的命运,及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
实际上,在资本主义起源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始终纠缠着各国政府,那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到底是保护谁的私有财产,如何保护各种各样的私有财产? 人类历史上,特别是在资本主义起源或现代化进程中,并非各种各样的私有财产都一视同仁地受到了保护。
简单点说,这时期也同文明社会历史上任何时期一样,都存在两种私有财产:大财产或大资产与小财产或小资产(把私有财产分成两种是一种简单化的做法,实际上各种财产间的关系比这更复杂,但这里用两分法已足以说明我们的论点)。
如果我们承认,保护私有财产,包括保护小财产或小资产,诺思的理论就会显得捉襟见肘。
解放以来,中国人的私有财产观念在理论上虽也包括小资产,但往往无意中与诺思一样,把它理解为剥削阶级占有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对象(如土地)及房地产。
从今天的眼光来看,每个人私自拥有的“财产”都应该是私有财产,不管这种财产是用于经营谋利还是用于生活所需,也不管这种财产的数量是大还是小得可怜。
只有这样来界定私有财产,在今天谈论保护私有财产才显得有意义。
因为所谓保护私有财产,就是保护各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所有物品,不管是用于生产谋利的还是用于生活或服务于生活的。
这样来界定私有财产,就可看到历史上保护私有财产问题的复杂性:
第一,历史上大财(资)产和小财(资)产经常处于冲突之中,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政府常常在这种冲突面前左右为难。
事情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财产或资本的本性是不断扩张,总是大的吃掉小的。
比如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过的土地兼并,就是这方面的著名例子。
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大资本吃掉小资本就更是一种常规了。
所以,当我们这样来认识财产运动的性质时,马上就出现了一个我们尚考虑不多的问题:当大资产鲸吞小资产时,政府该保护谁?
可能有人会认为保护这两种财产是不矛盾的。
这恐怕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早在英国革命时期这个问题就出现了。
在与平等派的辨认中,克伦威尔的女婿埃尔顿激动地说道:“我所坚持的主要之点,是我重视财产。
我希望我们不要为胜利果实而争斗不休——但每个人都应该想一想,他不应该走上取消财产的路,这关系到王国宪政的基础,你取消它,也就取消了一切。
”代表平等派的塞克斯比同样激动地说道:“就地产而言,我们在这个国家里财产很少,但我们却有天生的权利。
现在看来,好像是没有固定的地产就要没有权利了……我们觉得上当了!”12 亚当·斯密也议论过这个问题。
他讲到国债制度时说道:“现在英国既已采用了有害的举债制度,所以居民个人收入在平时所受负担,居民蓄积能力在平时所受损害,竟与在最糜费的战争期间一般无二了。
”前者不主张实行普选权,因为他们认为这会使穷人来分享富人的财产;后者主张普选权,这样可以使小资产者有效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这里,谁掌权,就意味着谁就可能执行对自己有利的保护私有财产政策,各种形式的私有财产的神圣性和互相冲突,暴露得一览无余。
13斯密还曾极其激烈地批评那些重商主义的卫道士:说他们一方面千方百计要压低纺织工人的工资,另一方面又“硬要立法当局对他们自己的麻布的输出,发给奖励金,对一切外国麻布的输入,课以高的关税,对法国输入的供国内消费的某几种麻布,一律禁止。
为要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入贫纺工的制品,他们奖励外国麻织纱输入,使与本国出品竞争。
”他还一针见血地指出:“重商主义所要奖励的产业,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所经营的产业。
至于为贫苦人民的利益而经营的产业,却往往被忽视、被压抑。
”14 对于这里讲的“政府该保护谁”的问题,只说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办事是不够的。
因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在市场经济相当成熟的现代西方,这才有一定的道理,比如,几年前波音和麦道的合并,是严格按大家能接受的程序来进行的。
但从历史上看,情况往往不是这样。
在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大资本总是用不正当的或者是非法手段来欺压小资本,以实现快速扩张。
这时,保护私有财产经常成为一个空泛的口号,各国政府经常在以下严峻的问题前左右摇摆:如何
12 转引自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上册,第9页。
13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下册,第490页。
14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下册,第212页。
保护私有财产;是不是上述两种财产都应该保护,还是只保护大财主或大资本;如果说,同时保护这两种财产是有矛盾的,那么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已任的政府该怎么办,是优先保护大有产者的财产还是优先保护小私有者的财产?
第二,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或不同的情况下,政府总是不断调整自己的政策,以便在大财产与小财产的冲突中达到某种平衡,使之既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又能使大家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我们知道,历史上大多数情况下,政府总是着重保护大私有者,因为政权往往掌握在他们手中,所以大私有者与小私有者的斗争往往以前者的胜利而告终。
即使在近代和现代,我们看到的也往往是大私有者战胜了小私有者。
但这里决不能得出结论说:让大私有者欺压小私有者是常规,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当前,我们一些学者在讲保护私有财产时,更多地是关注那些大富翁的财产,关注那些正在把大笔钱财以各种方式往国外转移者的财产,正是因为这种心理在作怪的一个结果。
我们必须看到:
1、历史上只保护大私有财产的政府没有几个是有好下场的,历史上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不过,现代化时期的政府有时因经济发展需要会采取偏向大资产的政策。
比如,韩国在其崛起时,政府曾大力扶持几个大企业集团的形成,这时它采取的是鼓励有一定能力的大企业大肆进行兼并,使得几个大企业在相当短的时期内获得了在国际上竞争的能力。
20多年过去了,这种政策的副作用已暴露无遗,可以说其后遗症极为顽固。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的商界、政界不断曝出丑闻,社会上则盛传“剥削论”与“反剥削”的舆论,民间把富人的财富称为“黑钱儿”。
15 但这只是1688年后英国历史的一个方面。
如果不存在另一个方面,那它是不可能出现产业革命的,否则这时期的英国与同时代的西班牙将不会有什么区这些后遗症的丑恶与顽固性,应该引起我们重视。
2、在市场经济发展时期,所谓“合法”和“非法”是相对的,合法的东西过一段时间后可能是不合法的,而不合法的东西过一段时间后可能又是合法的了。
所以,合法与不合法实际上意味着这种或那种偏颇,都源于政府在特定时期出于特定需要而采取的政策。
这些政策如果真的是为了加速发展,并且实行的时间有一定的限制,人民群众在一定时期内是能够接受或能够容忍的。
由此提出来的问题是:任何偏颇都与一定的利益集团相联系,但不能让这些利益集团控制过多的权力。
西方在现代化过程中制度上的灵活性表现在,当它从一种偏颇转向另一种偏颇时,新的利益集团能较容易地取代旧的利益集团。
这种灵活性是任何现代社会都必须具备的,也是资本主义起源必须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比如,重商主义后来之所以被取代,是因为它已不符合已经强大起来的资产阶级的需要,但决不是说,重商主义从来就是一种错误的政策。
诺思的理论与其思想上的祖宗亚当·斯密一样,未能反映现代发展中的这种特点。
第三,英国走向产业革命,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它在大资产与小资产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
可以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是不会有产业革命的。
西欧资本主义的产生,英国产业革命的启动,其中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大资本的过分霸道。
一般都认为,英国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大资产阶级与大地主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结成了相当巩固的联盟,维持了几百年的政治稳定。
在这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利用国家机器,在国内外疯狂地进行资本原始积累。
就国内来说,国债、圈地等分就是大资本剥夺小资本的著名例子。
15 冯玉忠:《我看韩国》,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6年版,第132-133页。
别,它根本不可能积聚起产业革命的力量!大财产或大资本兼并小财产或小资本是人类社会的一般现象,但只有当这种兼并受到一定限制的时候,才出现了资本主义。
英国,一定程度上是西欧,从中世纪以来,就为保护小资产及为小资产的自我保护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所以也正是在这个地方出现了资本主义。
以大家熟知的圈地为例。
在16世纪的圈地运动中,农民流离失所,莫尔称之为“羊吃人”。
但英国的圈地运动主要发生在17世纪以后到19世纪中,这期间的圈地虽然不能说很公平,但至少大部分农民还是认同的,所以由此造成的社会问题还是相对比较少,也很少再受到历史家的关注。
英国的普通人民富于反抗传统,如果他们觉得不公,他们就会奋起抗议。
这种抗议不一定是武装暴动(我们中国人习惯于这样思维,因为这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表达自己要求的基本方法),而是各种形式的斗争,这些斗争在很多情况下是有一定效果的。
17世纪末和18世纪,英国阶级斗争的基本形式是小生产者与商人资本的斗争,既表现在政治上,也表现在经济上。
我们在汤普森《共有的习惯》中可以看到小生产者发起的众多政治和和经济上的抗议和抵制。
这些抗议虽然并不威胁统治阶级的生存,但小生产者却因此始终保持了自己的活力和积极进取的精神。
这些小生产者通过政治斗争来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并通过经济上的抗争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较详细地讨论过这个问题。
我引了《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中的一段话来说明我的观点。
这段话简洁地说明了产业革命发生的原因:“‘在并非完全是垄断的,而且竞争冒险在小规模地进行的环境下……每一个人都希冀获取一点利润……各行业间的资本完全流通,竞争是激烈的。
在利润日益受到威胁,内部竞争和外部发展带来的破产和毁灭的情景毫不留情地挤压着每个生产者的地方,追逐利润的压力该诱发了多大的主动性!不是垄断,不是纯粹的竞争,而是在一个竞争的世界里的不稳定的垄断为发明提供了经济上的……刺激’。
这就是说,当时的大富豪对生产的垄断尚受到许多限制,具有生产主动性的小生产者尚十分众多的地方,内部竞争、外部压力(国外竞争)威胁着这些小生产者的独立,他们被迫走上了创造发明的道路。
”我们大家都知道,工业革命并非发生在那些工场手工业充分发达的地区,那些地区的手工业者已经失去了奋斗或抗争的勇气;工业革命是发生在那些手工业者尚充满生气的地区。
因为“只有在包买商和匠师势均力敌的地方,近代工业才开出了它最早的花朵。
这两者中,一方要赚取更多的利润,迫使小生产者破产;另一方要摆脱这种命运,致力于生产,致力于改进技术和发明创造。
这就是工场手工业时期直到产业革命中期匠师与商人关系的重要方面。
”16
这种竞争性环境的形成,有赖于英国的统治阶级和整个社会中有许多人在市场经济形成时不是盲目跟着新的潮流走,而是在某种程度上保持了传统,在一定情况下信守传统的社会伦理,即汤普森所详细论证过的“道德经济学”。
这使那些尚未学会在市场经济中生存的或在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工作的劳动者,有一个保存自己并促使自己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第四,英国是第一个走向资本主义的国家,它的政府也不可能存在后发现代化国家政府所具有的那种发展追求,它是如何得以做到在大资产与小资产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的呢?我认为,有二个原因值得我们充分重视:
1、政府虽然代表着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但始终力图在各冲突的政治力量
16王加丰:“试论匠师阶层在西欧早期资本主义发展中的作用”,《浙江师大学报》1986年第4期(也可见人大复印资料《经济史》1987年第一期),第121、122页。
引文见彼得•伯克编:《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Peter Burke ed.,The New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剑桥1980年版,第13卷,第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