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行政审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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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行政审批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和提高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
以下的行政审批工作方案:
一、审批材料接收
1.申请人提出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材料完整有效。
2.提供确认回执单,并在回执单上注明收到材料日期和时间。
二、材料初审
1.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真实。
2.对于初审不合格的材料,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进行完善,
如果不需要完善,则告知不予受理,并在回执单上注明理由。
三、形式审查
1.对于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对申请单位
和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不符合规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并告知其申诉途径和程序。
三、实质审查
1.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内容是
对申请事项是否符合规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审核,确认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并做出审批决定。
2.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批人员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进一步
资料、说明、证明等材料,以帮助审查。
四、审批结果公告
1.对于经过实质审查的申请材料,应当及时作出审批结果,并
告知申请人。
2.对于批准申请的,予以公告,同时告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3.对于不批准申请的,应当告知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申诉途径
和程序。
五、督办催办
1.审批人员应当及时主动回访申请人,了解审批进度和申请中
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
2.如审批进度滞后,应当合理解释,并为加速审批进度采取有
效措施。
六、单位员工业务培训
1.安全监管局应当对所属各部门的审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审
批工作的技能和业务水平。
2.在每次审批中,应当对审批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建议改进,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和提高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我们将按照这个方案,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