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整理汇编(鑫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某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整理汇编(鑫龙)
某某煤矿机电管理制度
汇编
XX煤矿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 全公司各单位要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需要。

单位至少由一名主管领导负责设备管理工作,下设一至两名熟悉本单位设备情况的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业务人员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

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变动人员调整情况及时上报机电部备案。

二各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发展的需要,于每年的十一月前,做出第二年度的新增设备计划报矿机电部,机电部审批同意后,由机电部汇总报计划部门,并制定公司年度新增设备计划,由企管部列入公司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公司供应部根据年度设备购置计划进行设备的购置工作。

凡要在计划外购置设备,一律由使用单位提写书面报告报总经理批准,然后由企管部机电部给供应部下达设备购置指令才能进行设备购置。

严禁无计划私自购置设备,凡不按时上报设备购置计划的单位当年度一律不考虑此单位的新增设备。

三. 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及完整性。

对运行的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养,零配件必须及时补齐,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对损坏的设备要及时维修。

凡修理不好的设备要原样装好,要保证设备的完整性。

对成套设备凡没经过机电部同意的不准拆散挪作它用,以保证设备的成套性;对闲置的成套设备也要成套放置,不准无序乱放,不允许乱拆设备零部件作为它用。

此项工作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督执行。

四. 设备使用单位对所有设备要制定大、中、小维修保养计划。

设备的大中型维修保养由分厂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设备的中型维修保养由连队负责组织进行实施;小型维修保养由班组负责组织进行实施;日常维修保养由设备使用者负责完成。

五. 对新进及修复后的设备必须进行性能、参数的测试,并做好维修数据记录,此项工作由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对运行的大中型设备要做好运行日志及交接班记录,对绞车提升机要做好钢丝绳的检查记录,此项工作由设备维修工及操作人员负责执行。

六. 对将投入井下使用的设备,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其进行检验登记,凡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禁止放入井下使用。

新投入井下运行设备在整体性能防爆方面出现失爆问题的,追究单位设备管理员责任。

井下使用设备出现局部失爆点由设备管理人员,现场安装人员承担责任。

七. 对大中型设备要建立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润滑制度并落实执行。

制度的制定由机电部完成,制度的执行由机电部监督。

八. 对特种设备要单独建立该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制度由机电部制定,使用单位执行。

九. 对各种设备的维修要由使用单位建立设备维修台帐。

中、大型及特种成套设备进行检验、维修时所有发生费用由设备使用单位负担(成套设备中的分组设备的更换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十. 大型设备运行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值班人员,无值班人员时设备不准运行。

凡出现此类情况按违章操作进行处理。

十一. 设备使用单位只有设备使用权和设备维护保养义务,不允许将设备出租或外借其他单位、个人。

设备出租或外借工作必须经
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机电部同意方能进行。

凡私自出租或外借设备者,公司将限期经办人负责收回,并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理。

十二. 根据全公司生产的需要及各单位设备的情况,由机电部统一进行公司内各单位的设备调拨工作,设备调出、入单位不得推脱和拒不执行。

在设备调拨过程中,设备调出单位负责设备装车工作,设备调入单位负责设备卸车工作;大型设备装卸前,单位必须制定相应装卸方案,以防装卸时损坏设备;大型设备的装卸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设备的装卸车时间不超过1小时,超时部分的车辆运输费用由装卸车超时单位承担。

凡拒不安排人员装卸车的单位,由机电部临时找人完成此项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不执行设备调拨任务的单位承担。

十三. 设备报废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前一月将报废设备书面材料上报机电部(书面材料附报废设备目录清单)。

所要报废的设备由机电部鉴定后根据设备报废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再确定设备的报废与否;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报废设备。

对擅自报废设备者,一经查出,对使用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经济处罚。

十四. 报废设备的处理由报废设备的所在单位提出方案,经公司设备、计划、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同意,由矿主管副经理审查,总经理鉴字同意后,方能由机电部统一处理,所得费用上缴公司财务。

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处理报废设备,否则将追究主要责任人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五. 设备事故必须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

凡出现损失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的
6小时内将事故上报机电部,三天内将设备事故处理报告上报机电部。

凡不按时上报事故及事故报告的单位一经发现,公司将对事故单位的设备主管领导及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事故报告编写层次要求:⑴事故简介、⑵事故经过、⑶事故原因分析、⑷事故性质、⑸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⑹防范措施
十六. 在公司有关部门的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管理问题,按矿下达的《整改建议书》及设备部门下达的《设备指令》执行。

十七. 奖惩:
⑴设备使用单位全年不出设备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及井下设备无失爆现象者,年终一次性奖励单位设备管理奖3000元,对设备管理人员按奖金总额的30%提取。

(2)单位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0%以上(包括运行设备、未使用设备、待修设备等),大型固定设备台台完好,年终一次性奖励单位设备管理奖2000元,对设备管理人员按奖金总额的20%提取。

(3)井下设备失爆,凡发现一处失爆点,对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4)凡因设备管理人员没尽到责任致使达不到防爆要求的设备入井,发现一台次对设备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5)出现设备事故,设备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下,事故责任者承担50%,事故单位承担50%;设备损失价值在1000~10000元,事故责任者承担15%;设备损失价值10000元以上者,由事故责任人按设备损失价值的10%进行赔偿。

(6)对设备管理人员及事故责任者的奖罚,由机电部负责考核,经矿长签字后交劳资部从工资兑现。

管理制度目录
1、安全停送电制度 (1)
2、电缆管理制度 (2)
3、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3)
4、机电设备及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4)
5、机电设备及机巷包机制度 (5)
6、机电巡回检查制度 (6)
7、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7)
8、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9)
9、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0)
10、设备使用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11)
11、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3)
12、设备选型购置封存报废制度 (16)
13、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17)
14、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18)
15、外购设备验收规程 (20)
16、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23)
17、斜井提升钢丝绳管理办法 (24)
18、综机设备管理制度 (26)
19、防爆设备完整性及失爆处罚办法 (28)
20、配件管理制度 (29)
21、对井下(地面)防爆电器机械设备定值包机、
检修的管理办法 (32)
22、机电设备的领用、发放 (33)
23、机电设备的回收、交接 (35)
XX煤矿机电科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一、安全停送电制度
1、凡需停电时,由申请单位填写停电申请单,提前报请机电矿长批准,按批准时间作业,超过计划时间或因停送电造成事故者,应严格调查。

2、停电工作必须有专人进行,停电开关应挂白底红字的“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

3、严禁带电作业。

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须经主管矿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

4、无停电工作牌,而用其他方式表示停电者均认为无效,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由停电人负责,并严格调查处理。

5、停电工作完毕后,必须进行试送电,保证安全可靠,操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多人操作的线路,必须待最后一块停电牌收回后,方准送电。

6、停电工作的操作程序。

①停电:断开电源及有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

②验电:用合格的验电笔验电。

③装设接地线:在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电源侧装设三相短路接地线。

④闭锁:打好闭锁,悬挂停电牌,无人值班的开关处设专人看管。

7、送电操作程序:先解除闭锁,再拆除接地线,最后送电。

8、严禁预约停、送电。

二、电缆管理制度
1、高压电缆由机电部统一管理使用。

由电缆管理组验收入库(新进电缆及回收电缆),回收的电缆若有损坏时,给予修补。

2、电缆管理组对全矿灯信号,电力电缆统一管理,供应部不得向任何单位发放16平方毫米以上电缆,要统一压号。

3、电缆管理组人员要对电缆使用情况作到心中有数(即帐、卡、物对照)。

4、使用单位需要电缆时,应提前两天写出申请(注明使用地点,电缆规格,使用长度)经电管组批准,给予发放。

需要入井的电缆,电缆组负责开“入井证”。

5、电缆管理组监督各使用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管好、用好电缆。

作到敷设合理,悬挂整齐,严禁拖地。

6、使用单位的电缆若有丢失损坏,由领用单位负责人填写丢失、损失报告书,电缆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处罚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7、停用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及时交回电缆组消帐,若经电缆组查出应限期交回。

8、各种电缆出库一律由电缆组统一领登帐,按需要借用。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防爆设备检查组,负责全矿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现场检查、登记、督促整改等管理工作。

2、设备组(电缆组)对需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小型电器)进行完好状况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性能合格的发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井证”并在月底交防爆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并按制度给予处罚。

5、采、掘、安通、机运各队应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

二. 设备安装验收
1.设备安装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由单位设备安装人员进行设备安装工作。

2.设备安装期间,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3.设备安装好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验收不合格,必须返工重新安装。

4.大型设备安装,如公司现有技术能力不能满足安装技术要求,必须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安装,验收时要请有资质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验收。

三、防爆电器入井检验
1.井下电器设备管理工作,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单位主要领导必须给予工作上的支持。

2. 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专人检查其安全性能,检查符合要求签字同意后,方准入井。

四、机电设备及保护装置
试验制度
1.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要进行一次物理、化学性能和电器耐压试验,不合格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2.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3.矿井变电所的继电保护装置,每年检验调试一次;井下配电系统、高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应根据短路电流和负荷变化进行一次整定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4.变电所专用的绝缘手套、绝缘胶靴、橡皮绝缘垫、绝缘拉杆、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绝缘夹、接地线,在使用前及使用中每年做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5.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装置。

6.矿井各种保护装置,必须按保护装置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定期试验,以确保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五、机电设备及机巷包机制度
包机制是机电设备(机巷)管理的基本制度。

包机组成员包括:操作人员(司机)、维修人员、班(组长)、单位分管队长。

1、操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做到四检查:即检查各部零件紧固与性能;检查油路和油量是否可靠适当;检查操作系统和安全设施是否灵活可靠;检查有无隐患问题;发现的问题和检查情况及时记录。

2、检修、维修工每天对设备的各部件必须详细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要设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定期检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项目、时间,和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计划和具体任务,并认真做好记录。

对设备的备用配件、材料等要妥善保管,完好备用。

3、班(组)长作为包保机台(巷)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包保机台(巷)的设备完好、安全运行负具体领导责任。

对设备的定期检修、保养负有监督落实的直接责任。

4、队领导按计划定范围,主管队长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四次,分管队长每周不少于两次。

对设备全面检查并填写记录和安排检修时间及任务。

5、每月25日前由机电部组织对全矿井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性能检查,统计设备“三率”。

并以此作为考核包机组成员责任的依据之一。

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好包机制:谁使用谁保养维护,谁包机谁负责安全运转,谁承担安全责任,大型设备从机械到电气,从主机到辅机,从环境卫生到设备卫生,都要包机到人,并挂标志牌;电机车司机要开自己的车;每台机车的维护检修都包机到人;机巷、机道、轨道承包到班组,分段、分片包到个人。

做到包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包
设备完好状态,包按操作规程操作;包设备润滑检修,包备用设备可靠,包配件准备;包设备卫生、清洁,机电运输区队从队长到职工人人有责任区,个个有责任机台,并有实现奋斗目标的措施。

今后凡发生责任事故的责任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各区队要从包机制出发,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对每个工作岗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使每个工人都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干不好如何办。

六、机电巡回检查制度
一、操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到四检查:即检查各部零件紧固与性能;检查油路和油量是否可靠适当;检查操作系统和安全设施的工作是否灵活可靠;检查有无隐患问题。

发现的问题和检查情况及时记录。

二、检修、维修工每天对设备的各部零件必须详细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要设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季检、中修、大修的计划和具体任务,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队领导按计划定范围,每月和每周各上岗一次,对设备全面检查并填写记录和安排检修时间及任务。

七、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实验组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检验组或委托专业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

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主管机电副总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部。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

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接地保护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

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
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

用电话向机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部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三专两闭锁电器管理细则:
1 、井下必须设置双回路供电,即:专用通风机(局扇)线路,专用开拓、掘进、综采及其他工作面线路。

2、井下各掘进巷道(采仓、综采面),采用三专两闭锁:即: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供电线路,专用开关。

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3、井下开拓,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双电源供电,配备双开关双风机(局扇),能够做到自动切换(互备)。

八、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一、矿灯是矿工在井下工作的眼睛,各区队要教育职工爱护矿灯。

二、职工领出矿灯后,要随身携带、不准随便放置或倒置,不准用灯线提灯,不准敲打和碰撞,不准拆卸零件和打开灯头。

三、严禁将矿灯私自拿出矿外、送人、听收音机和室内照明等非生产使用。

严禁用矿灯放炮。

四、私自将矿灯送人和无故丢失、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

因公或事故损坏者,经安检部门和连队证明方可酌情处理。

五、灯牌不准转借他人。

灯牌丢失,应立即与充电房联系,由连队开出证明方可补发。

六、私自开启灯锁、闭锁螺丝和灯头,造成矿灯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七、升井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充电房。

超过两小时不交者,灯房值班人员有权查问;超过六小时者,要向矿调度室汇报。

长期不交造成矿灯损坏、不能继续充电者,照价赔偿。

九、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井下设备每月必须保证有不少于24小时的全矿停产检修时间,全年停产检修时间不得少于12-15天。

2、月停产检修的各单位,在23号前要将检修项目、所需备件、材料报送机电部。

3、每月25日由公司开停产检修会议,落实计划。

4、重要设备的检修要有检修标准、措施,检修后要验收总结。

检修结果要填入设备检修记录报送机电部,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5、对三班运转的设备,除月检外,必须坚持班检制度,每班保证1-1.5小时的检修时间。

6、综机工作面除月检外,必须保证每每天有六小时的检修时间。

7、每次检修超出计划检修时间要提前报机电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

8、采、掘、开、运、移动设备、固定设备(水泵、真空循环泵、小型绞车、10kv高压开关、等)实行定期、轮流升井检修制度,工作面结束后,设备必须升井检修,严禁倒装。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是超前防范机电设备事故和消除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有效办法。

各单位特别是包机组成员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
规程》《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定期检修图表》,对机电设备进行规定项目的检修。

对所检修的设备要定措施、定人员、定检修项目。

落实好材料、配件,制定好验收标准。

各单位领导要对定期检修切实负起责任,监督检查落实好设备的定期检修。

所有的定期检修必须要详细填写、签名备查。

十、设备使用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备使用。

1.必须根据任务合理地配备设备,尽量使设备的性能、精度与具体任务相适应,防止“大机小用”、“精机粗用”。

2.合理配备操作人员。

必须按设备的技术要求配备相适应的操作人员。

新工人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和考试合格才允许独立操作。

3.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其它规章制度,制度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有奖有罚,赏罚分明。

4.为设备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工作条件,包括合适的工作场地,必要的仪器仪表装置,以及润滑管理体系等。

5.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一)设备的检查
1.设备的检查是实行计划维修制的精髓。

通过检查,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和磨损情况,可以及早地作好准备,有计划地提出修理和改进措施,以提高修理质量和缩短修理时间。

2.设备检查按时间可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日常检查是由操作工负责。

把检查和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定期检查是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

3.设备检查按技术性能可分为机能检查和精度检查。

机能检查是对设备各项机能进行检查和测定。

精度检查是对设备的精度指数进行检查和测定。

(二)设备的维修
1.设备的维修,应根据每一个单位实际情况及设备的不同特点,选择以下不同的修理方法。

(1)检查后修理法。

根据设备检查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修理计划以及修理的日期和内容。

比较简单易行,适用于一般性的机器设备。

(2)定期修理法。

首先是根据设备的有关资料以及实际使用情况,先编制较粗的修理计划,但具体的修理日期和内容,应根据实际检查结果再详细决定。

这种方法与检查后修理法相比,计划性比较强一些。

(3)标准修理法,或称强制修理法。

它是根据设备的要求,预先确定修理计划,明确规定修理的日期和内容,不管设备实际状况如何,都应严格地按照计划规定进行强制修理。

这种方法计划性最强,适用于安全性要求很高的设备,以确保设备的绝对安全。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前,必须严格遵守《规程》第445条规定。

3.矿井电器设备和电缆的检查应严格遵守《规程》第490条规定。

(三)设备保养
1.设备要有一个整洁的工作环境和一个正常的生产环境。

2.机房和设备硐室要安装必要的防护、保安、防潮、降温等装置。

3.对于精密的机器设备,要设立独立的工作室。

4.加强设备使用、维护、保养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其精心保养设备的自觉性。

5.坚持设备三级保养大修制度。

这是一种把检查、维护、修理和改造结合起来的管理制度。

(1)日常保养,是以操作工为主,把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结合起来。

一般不需要占用工作时间。

(2)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主要是对设备局部体解,进行检查、维护及个别零件的更换和调正。

一般需停机8小时左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