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
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2.28
•【字号】黄政【2018】57号
•【施行日期】2018.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
等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皖政〔2018〕99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我市对应取消8项行政许可
等事项(市级1项、县级2项、省市县共有5项)。
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
附件:市政府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