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全面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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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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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国旗护卫队制度
(拟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平桥区实验小学国旗班,全称平桥区实验小学国旗护卫队,是德育处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是我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之一,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小学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平桥区德育教育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并通过参与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宗旨:爱护国旗、贯彻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营造爱国旗、护国旗的爱国主义精神风貌。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国旗护卫队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国旗护卫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两名,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
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
由一名队长主要负责与德育处联系,两名副队长分别负责日常训练、升旗工作、后勤、组织执勤、对队员的思想教育、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国旗护卫队拟安排八名护卫队队员、一名通信员。
其中有八名旗手,男、女护旗手各两名。
负责平时升、降旗和周一及大型活动中的升旗仪式。
第七条通信员负责国旗班的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联络工作,负责每周五提醒下周一参加升旗仪式的队员做准备。
第八条新一届队长在每年换届之前由原队长从新队员中确定,要求被选人员成
绩优秀、平时表现积极、思想上进、基本队列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国旗班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新一届队长一经确立,立即策划、安排本年度换届工作。
年度评比由上一届队长依据《荣誉册》确定。
通信员由新一届队长确定,可从国旗班队员中指定,也可公开从全校学生中招募。
第十条各队长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并有在不影响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减轻队员训练强度的义务。
不得让队员超负荷训练或给队员分派过重的任务。
第十一条国旗护卫队由教官担任顾问和指导员,对国旗护卫队进行思想教育。
第三章队员
第十二条队员的权利:
一、队员有权在适当场合、以适当形式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队员有权参加护卫队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队员享有国旗护卫队提供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和获得国旗护卫队编发的有关资料的权利。
第十三条队员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执行组织制定的各项自律制度和决议;
二、关心、支持组织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承担组织委派的各项任务,接受组织有关的询问和调查,并提供组织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四、维护组织的合法利益和亮丽形象;
第十四条奖励措施:
一、参加训练加一分。
二、训练中积极认真,表现优异加一分。
三、由班长与副班长一致认定有很大程度进步,加一分。
四、参与校内升旗活动,仪式正常操作无意外。
加一分。
五、参与校外活动,仪式正常操作无意外。
加五分。
第十五条惩罚措施:
一、队员受到举报其有不文明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德育分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由组织讨论按除名处理。
二、队员如果违反本章程,组织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一项或多项处分:(1)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
(3)报学校处理备案;
被处分的队员有权在讨论决定前向德育处就该项事宜进行申诉。
三、在执行任务和参加训练的各项考勤中,累计3次(含3次)以上者,上报德育处,给予取消国旗护卫队队员资格的处分,并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国旗护卫队队员选拔要求:
一、热爱国旗,自觉遵守《国旗法》,乐于奉献,自愿加入国旗护卫队,统一听从组织安排,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二、选拔范围暂定为在校所有学生(男女不限);人数为11人,其中正队长1名,副队长2名,队员8人;
三、男生身高1.55米以上,女身高1.45米以上(其中擎旗手、护旗手1.60以上);
四、要求队列动作过硬、军姿标准、形象气质佳。
第四章纪律
第十七条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维护其尊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要会唱国歌,严守军事纪律。
第十八条队员应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并勇于制止违法乱纪现象。
第十九条队员应严格遵守《平桥区实验小学国旗护卫队队员守则》的规定,做到严格要求,严肃制度,严守纪律。
第二十条队员要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在训练场上要绝对服从纪律,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训练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必须作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要熟练掌握队列动作和其他技能。
第二十一条队员有参加国旗护卫队组织管理、为国旗护卫队发展献计献策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队员应努力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文化课成绩优良。
第二十三条队员要团结互助,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第五章训练
第二十四条国旗班护卫队所有队员都必须参加训练,常规训练地点学校操场,时间为每周五下午最后一节课,放学后延长而二十分钟,每次训练不得少于30分钟。
在组建初期时间由教官决定。
第二十五条队员参加训练不准迟到、不到。
原则上不准请假,实在有特殊情况,要按照请假制度提前向队长请假。
第二十六条训练内容包括队员基本形体、动作,队列整体素质和整体风貌。
训练的原则为严格、到位,刻苦、服从。
训练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保持严肃。
第二十七条每日指定两名队员,负责看护国旗。
如出现下雨,天晴,国旗下落等情况需及时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于平桥区实验小学国旗护卫队。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
一星较大,居左;四星较小,环拱于大星之右,旗杆套为白色。
国旗旗面的红色象征革命;五角星用黄色是为着在红地上显出光明。
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代表中国人民;五颗五角星相互的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大团结。
平桥区实验小学
德育处
2021年3月3日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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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
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
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
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
根除传染病病源。
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微山经济开发区春蕾小学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
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8、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委会负责考勤工作。
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
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
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
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教务处主任批准;一天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委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考勤奖;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考勤奖;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第三个月起,按社会发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
单项奖励随时进行。
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
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由学校校委会决定。
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善于创新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8、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微山经济开发区春蕾小学
沙洺中心小学校本培训制度
2021-2021学年第一学期
教师作为课程的主要执行人员,其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课程执行力,因此,学校管理团队在领导学校课程改革过程中,必须通过培训等手段切实提高教师积极参与课改的能力。
近年来,我校在校本培训的形式上根据发展性教师评价模式研究的成果,对处于适应期、能力建立期、成熟期、稳定期的教师的校本培训内容进行了分层次的结构化处理,围绕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分层次向老师提出了规定性(包括课堂观察、解读教材、班主任工作等)和选择性(包括小专题研究、读书活动、博雅课程等)培训要求及考核。
使之成为适合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培训课程。
为了提高校本培训的实效性,特制定学校校本培训制度:
一、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时、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做好培训记录。
四、校本培训要坚持“两结合”:与教研组、备课组开展的教学研讨活动相结合,在教学实践中对教师进行培训;与参加各级培训、听课、外出参观相结合。
五、学校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
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之内,并与星级教师评定、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挂钩。
六、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上提高。
使教师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七、做好校本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
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与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教学质量的提升、教学技能的提高等相结合。
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八、经费保障。
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
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九、后勤支持:后勤为培训服务,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