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指引(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指引(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工作指引随着危险化学品的广泛应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关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至关重要,而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也是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验收前、验收中、验收后三个方面,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进行详细介绍。
一、验收前1. 准备验收材料。
建设单位应准备好安全设施验收申请表、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报告等相关材料。
2. 安排验收人员。
安排专业的验收人员组成验收组,验收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验收经验。
3. 确定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应提前与验收组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二、验收中1. 安全设施总体情况核查。
验收组应对安全设施的总体情况进行核查,包括设施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建造、是否安装到位、设施有无明显缺陷和损坏等情况。
2. 安全设施单项验收。
对安全设施进行单项验收,例如消防水源系统是否合格、照明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是否疏散通畅等项目进行检查。
3. 安全设施功能测试。
验收组应对安全设施进行功能测试,例如泄漏报警器是否敏感、灭火系统是否可靠等,确保安全设施具有一定的应急响应功能。
4. 施工记录验收。
验收组应对施工记录进行验收,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安全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验收后1. 确认验收结果。
验收组应根据验收结果,形成验收报告,确认验收结果,并在报告中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 整改和复验。
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应向验收组申请复验,验收组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记录和归档。
建设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作为日后安全检查和管理的参考依据。
总之,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验收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做好准备工作,安排专业人员参与验收,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操作规范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2014年主席第13号令修正)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9号令修正)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是确保危化品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及应急处理等各个环节都能达到安全标准的重要程序。
以下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的详细介绍。
一、项目准备阶段:1.确定项目需求: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目标、规模、种类等进行明确,形成项目申请书或项目策划书。
2.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通过前期调研和工程设计,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危化品的选址、工艺流程、工程投资、施工期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项目设计阶段:1.设计方案审查: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满足安全要求。
审查主要包括危化品的储存与处理设施的布局、安全设备的规格和数量等方面。
2.风险评估与管控:对设计方案中的危险点进行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确保危化品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就能够消除或降低安全风险。
三、项目施工阶段:1.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前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2.施工图纸审查: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的合理性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施工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消除隐患。
四、项目运行阶段:1.运行前验收:在危化品建设项目投入运行之前进行验收,确保危化品的存储与处理设施、安全设备等的完好性和功能正常性。
2.日常运营监管:对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应急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五、项目关闭阶段:1.维护与保养: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其长期保持在安全可靠的状态。
2.设备报废与拆除:对设备老化或达到使用期限的进行报废与拆除,确保安全环保要求。
3.项目总结与归档:对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总结与归档,把安全审查的结果及时记录,以便于日后的参考和借鉴。
六、安全事故处理阶段:当危化品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明确事故原因、责任和处理措施,并对整个项目进行安全审查与改进。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清单
设备、工艺
(13)完整、正确地列表说明设备名称(含位号)、规格型号、操作参数、设计参数、材质、介质、数量,明确关键设备选型安全合理性。
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第3.2条6)
(14)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一览表全面、清晰,与流程图、设备布置图等一致,注明安全设施所在位置。
(3)设计人员的专业范围包括安全设施设计涉及的全部专业,包括总图、工艺(储运)、设备(管道)、电气、自控、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安全等。
安全设施设计及图纸签字、签章应清晰、完整。
AQ/T3033-2022附录F;川应急〔2023〕34号附件1-2
2
安全设施设计格式及与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安全
(29)明确竖向布置、装置及场地的事故污水收集和排放的设计与相关标准规范的符合性。
7
建筑设计
总图安全
(30)明确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防爆、抗震、层数、面积、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距离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符合性,并设置必要的防火、泄爆、抗爆、防腐、耐火保护、通风、排烟、除尘、降温等安全设施。
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第3.2条5、7
4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危险性分析
工艺
(19)说明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等)、数量、浓度(含量)、物料禁配性和所在的工艺单元及其状态(温度、压力、相态等)。
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第3.3.1条
(20)从生产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过程,主要设备、装置、特种设备等方面分析可能出现爆炸、火灾、中毒、灼烫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全面、正确,列明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情况。
2021年应急普法知识竞赛试题题库及答案(三十三)
2021年应急普法知识竞赛试题题库及答案(三十三)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A、2B、3C、4答案:A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2.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A、正确B、错误答案:A解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备案。
A、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B、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C、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答案:A解析:《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根据《消防法》,发现火情时,个人没有报警的义务,也没有为报警提供便利的义务。
()A、正确B、错误答案:B解析:《消防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5.根据《消防法》,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关于安全设计审查的要求
库区总平面说明:
原安评报 告
现设计内容 变化情况
基础设计总平面布置的调整均在原可研方案 的厂区边界线以内,厂区四角坐标不变。新的总 平面布置总体格局遵循原可研内容。
增加 34.62
不变
对原穿越罐区的厂外福炼公路拉直 并作为 对原穿越罐区的厂外福炼公路拉直,并作为 罐区内部消防通道。福炼公路改由成品油罐区西 侧在库区外绕行。原油罐区、成品油罐区布置发 生变化。
核查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审查不予通过: 审查不予通过 (一)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二)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三)对未采纳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 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 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
厂比例调整,合并部分罐组,按照《 厂比例调整,合并部分罐组,按照 《石油化工储
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关于中间原料罐设置要求,
优化储罐容积。
由于催化增加规模,与之相应渣油加氢原料
罐、催化原料罐、催化半成品罐以及气分、
MTBE、制氢原料罐等相应增大储罐容积。
(1)管廊路由变化说明 (2)部分管廊敷设方式变化说明
事 故 教 训
8
事故原因
1、第一个爆炸的液氯钢瓶(30#钢瓶)是9月3日由温州市药物化工 厂送到温州电化厂进行充装液氯的。此钢瓶由北京金属结构厂制造。 材质为16MnR充装量0.5t,皮重237kg。温州药物化工厂的液化石蜡工 段是以液体石蜡与液氯为原料生产氯化石蜡。作为使用单位不符合化 工部 工部《 《氯化石蜡生产安全技术规程》 氯化石蜡生产安全技术规程》(HGA009 HGA009-83)第三章第四条, 关于 关于“ “氯化反应釜前必须配套装设氯气缓冲器;缓冲器上要设压力计、 排液阀等装置,并定期排放缓冲器内液体物料” 排液阀等装置,并定期排放缓冲器内液体物料 ”的规定。温州药物化 工厂液化石蜡工段生产管理混乱,设备简陋,在液氯钢瓶与生产设备 的连接管路没有安装逆止阀、缓冲器或其他防止倒灌装置,氯气由钢 瓶针型阀通过紫铜管直接进入氯化釜。形成液体石蜡倒灌入氯气钢瓶 的隐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标准化工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标准化工作规程(样本)
编制说明:
梳理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旨在运用标准化原理,优化规范审批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 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 压缩办理时限, 提高审批效率。
在编制工作规程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办理流程。
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和“权责一致”原则,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将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四个环节的具体承办窗口、科室、审批权限及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 细化明确到各个环节。
2.审查要点。
这是编制工作规程的核心和难点。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要求的, 按规定执行; 没有明确要求的, 要按照“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的要求,由省直各部门牵头统一规范,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
3.审批决定。
审批决定方式是影响审批效能的关键环节,要根据每个事项的实际办理情况,由各部门将具体审批权限明确到具体层级和岗位,并制定具体的审批决定程序和办理结果签发程序,逐一列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公布日期:2007年11月10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10日】【法律类型:规范性文件】【行业类型:危险化学品】【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号: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附件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说明一、安全设施的含义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一、一般要求(一)为规范、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保证审查质量,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鲁安监发[2008]2号,以下简称《意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以下简称《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门章节编制指南(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以下简称《目录》、《导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要点。
(二)省安监局及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或接受委托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应遵守本要点,《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化工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可参照本要点的有关规定进行。
国家安监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内容包括::省安监局《意见》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审查时需要有关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建设项目现场。
(四)参加安全审查的人员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除部分变更审查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等内容相对单一的审查事项外,还应邀请熟悉建设项目涉及的不同专业且具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活动实践经验的专家协助审查,专家组成人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其中,建设项目规模较大、危险程度较高和工艺路线复杂的不得少于5人,所邀请的专家不得与项目的建设、评价、设计等单位有直接利益关系。
参加安全审查的单位应当包括:在建立安全审查阶段,要通知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演示、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单位协助审查;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通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单位协助审查;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要通知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设计、施工和监理(实行监理的建设项目)等单位协助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含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含安全条件
审查)
依据条件:《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否。
办理材料:
一、安全条件审查: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二)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制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办理机构: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市民之家窗口
联系方式:0354-*******
表格下载:可在微信公众号“晋中市应急管理局”中下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规范)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申请办理工作规范
一、形式审查,出具受理文书
受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照申请材料清单进行审查,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
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实质审查
办理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查材料、有关证照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提出审查意见。
三、组织评审会,企业整改
办理人员组织有关专家,联合危化处,召开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立评价单位、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
根据评审会议专家给出的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设计专篇进行修改完善。
四、会议审核,履行签批程序
办理人将审查情况和有关文书整理成会议审查材料,提交内部会议审查,并根据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对审查材料进
行补充完善,对会议审核通过的许可事项,呈报业务负责人签批。
五、分管厅领导审批
分管业务厅领导根据业务审查结果,提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六、制作证书申请单位领取
办理人员根据厅领导签批时间,制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由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
“8号令”第十三条包含了以下几点信息: “8号令”第十三条包含了以下几点信息: 号令 要点1 设计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要点1】设计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进行。 进行。 什么属于“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第三部分”详细介绍。 什么属于“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在“第三部分”详细介绍。 要点2 设计依据。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要点2】设计依据。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①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如需审查, ② 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如需审查,应是经审查通过并修订完善 后的评价报告。 后的评价报告。 要点3 编制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 并组织设计人员编 设计, 【要点3】编制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 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设计并组织” 也就是说: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与《专篇》 “设计并组织”,也就是说:安全设施设计单位与《专篇》编制 单位原则上应由同一个单位进行。或者说:正常情况下, 单位原则上应由同一个单位进行。或者说:正常情况下,应当委托从 事本项目施工图设计 详细设计)的单位,同时编制《 施工图设计( 事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的单位,同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6 专篇》 专篇》。
【要点】《专篇》是在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后提交的。 要点】 专篇》是在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后提交的。 这就引出一个不少人所关注的《专篇》属于哪个设计阶段的问题。 这就引出一个不少人所关注的《专篇》属于哪个设计阶段的问题。 既然“ 号令”要求《专篇》 既然“8号令”要求《专篇》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 提交,那么将《专篇》视为“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阶段” 后”提交,那么将《专篇》视为“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阶段”比较 恰当。之所以不少人认为《专篇》 初步设计(基础设计)阶段” 恰当。之所以不少人认为《专篇》是“初步设计(基础设计)阶段”, 主要是受到传统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的影响。 主要是受到传统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的影响。 通过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在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前, 通过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在安全设施设计全部完成前,将难以保证 专篇》的编制质量。因此, 《专篇》的编制质量。因此,安监部门和专家在受理安全设施设计审 查资料或进行《专篇》审查时, 查资料或进行《专篇》审查时,有必要了解一下编制单位是否已完成 8 安全设施的全部设计。 安全设施的全部设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设施设计审查要点、验收工作指引、验收表、验收情况监督核查要点-V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设施设计审查要点、验收工作指引、验收表、验收情况监督核查要点-V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一项严肃的工程,不仅需要强有力的安全条件支撑,还需要高质量的设施设计和严密的验收工作。
下面,我们将具体阐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设施设计审查要点、验收工作指引、验收表以及验收情况监督核查要点,以期提高安全施工水平和工程验收质量。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1. 必须得到相关规划审批、环境检测、权属核实等手续,确保工程具备合法性。
2. 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相应的环保、消防、安全设备等条件必须配备完备。
3. 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现场安全生产指导文件,明确施工作业流程、应急预案以及各人员职责和义务。
4.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完备的安全设施和安保人员,确保生产过程中人员、设备、物资受到有效的保护。
二、设施设计审查要点1. 关注建设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方案,密切关注其设计内容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 对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特别重视其安保设施的设计,如防火墙、安全门、通风系统、废弃物处理方案等。
3. 设施设计时应当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确保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不会造成显著的影响。
三、验收工作指引1. 验收前必须认真评估建设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方案,对照其设计内容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逐项核查。
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严格操作,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性,验收工作应当考核其施工操作过程中是否遵守了工程施工标准。
3. 需要核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验收表验收表是保证工程验收质量的重要工具,其主要内容包括:合法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污染、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验收表的编制应当充分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方案,逐一列出验收要点和标准。
五、验收情况监督核查要点为保证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验收情况监督核查十分必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范本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基本信息;2. 项目建设目的、背景及必要性;3. 项目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4. 项目的建设方案和时间进度;5.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报告。
二、危险化学品特性及风险分析1. 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分类;2. 主要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毒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3. 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危险源、事故类型及后果预测;4. 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
三、项目的安全设计和保护措施1. 建设项目的总体安全设计思路和原则;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防护要求、主要控制措施和总体布局;3. 主要设备的安全性设计和选型;4.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条件及相关设施;5. 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和运输措施;6. 防火、防爆、防毒、防辐射等综合安全措施。
四、项目的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要求;2. 项目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工作职责分工;3.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操作规程;4.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5.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维护;6. 项目的安全监测和巡检要求。
五、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和措施;2. 项目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处理;3. 水源地、大气质量、土壤污染等环境影响的评估和监测;4. 环境管理制度和监测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六、项目的安全评价和监督检查1. 安全评价及相关报告要求;2. 安全监督检查机构的责任和权力;3. 监督检查的频次、内容和方法;4. 安全评价和监督检查的记录和报告。
七、项目的安全投入和费用预算1. 安全投入和费用预算的依据和计算方法;2. 安全投入和费用的安排和使用;3. 安全投入和费用的绩效评估和调整。
以上是一个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的范本,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以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4月7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细则一、审查环节及时限审查环节为:受理(当场)→审查(含现场勘查6个工作日)→决定(2个工作日)→办结(当场)→送达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二、审查方式本事项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由区安监局窗口行政审批联合审查组(危化股)人员实施。
三、审查内容、标准及审查要点(一)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
二是审查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批准的事项。
三是对照办事规程要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四是检查复印件是否加盖印章并核对原件,检查网上提交上传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格式是否符合要求,需与原件核对的网上提交材料检查是否与原件相符。
岗位责任人:行政服务中心区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二)对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1.《申请书》审查:主要审查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规范,涉及的申请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及建设项目基本安全设计情况等信息是否与申请材料一致。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审查:设计单位是否具备资质,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查建设项目设施设计报告结论是否满足本次申请办证的条件。
岗位责任人:行政服务中心区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三)对是否符合办理政策及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人:审查时间:岗位责任人:行政服务中心区安监局窗口行政审批联合审查组(危化股)人员、窗口分管领导四、审查注意事项(一)关于精简审批材料问题,材料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允许容缺,在企业申请新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凡是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本部门已核发的批文证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到实质性作业的材料不再要求提交。
凡是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办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以及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证明,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从信息共享系统可调用的材料,申请人可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审查事项: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项目名称审查部门受理编号受理人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填写说明一、本审查书由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简称审查部门)填写。
二、本审查书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也可以用打印机打印四号字文本,所有“签字"处必须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签署姓名。
三、本审查书封面中,“审查事项"栏,分别在“安全条件审查”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的方框内打勾;“项目名称”栏,填写申请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书》中的建设项目名称;“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和“受理人”栏,填写受理通知书上载明的受理编号、签发日期和受理人;“审查部门”栏,填写审查部门的全称。
四、本审查书中“申请单位”、“建设项目所在单位”、“项目类型”、“建设地址”、“总投资"、“安全投资”分别按照《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书》中申请单位所对应的内容进行填写;“项目有关情况简介”栏,在安全条件审查阶段,填写建设项目拟采用的主要技术、工艺流程、装置、设施,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阶段,填写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简要情况,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阶段,填写建设项目施工简要情况。
五、本审查书“专家组审查意见”,填写邀请专家的审查意见,并由推选的专家组组长签字.六、本审查书“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栏,填写邀请专家的简要情况,并由本人签字。
七、本审查书“参加审查单位代表的意见及签字"栏,填写在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分别参加审查的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安全评价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代表对专家组审查意见发表的意见,并由这些代表签字。
八、本审查书“审查人员名单”栏,填写审查人员(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参加审查的工作人员)的简要情况;“审查人员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人员的意见和理由简要说明,并由审查人员签字;“审查组长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组长的意见,并由审查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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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处(科)室
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科
咨询途径
(1)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安全监管局窗口(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
(2)咨询电话:(010)81312748
申报途径
(1)申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安全监管局窗口(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
批准形式及有效期限
结果文书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结果文书类型
批文
有效时限
2年
法条内容: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审批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实施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审批权限划分
(3)对未采纳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4)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审批流程
申请→补正→受理→审查→决定→制作行政文书→告知/送达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1、电话查询:(010)81312748
2、网络查询:http://211.147.135.209/ajjweb
发布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
法条内容: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样表及说明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事项编码
基础编码:0100340000
实施编码:110111000000760913806100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依据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原件1份)
受理标准
建设单位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审批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
(1)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分条件审批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实施。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2.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3.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4.跨区(县)的;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
(2)申报网址:http://211.147.135.209/ajjweb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纸质材料:A4纸,原件1份,网上申请,电脑打印)
(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法律]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发布号令: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法条内容: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1.本行政区域内除国家和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以外的建设项目;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
办理时限
及说明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实际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