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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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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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手机的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手机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1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

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

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

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集会、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

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

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
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2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

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学生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
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学生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3
1、学生不得私自带手机带教室;
2、个人拥有手机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汇报,并做好登记;
3、有手机的同学把手机上交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保管;
4、原来拥有手机,但现在已交还家长保管的,由家长向班主任证实。

5、拥有手机,却隐瞒不报或者不主动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6、私自拥有手机并违反班级规定使用手机的,由班主任作出严肃处理;
7、本制度自**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学共同遵守。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4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

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

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

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

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七十二团中学政教处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5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习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相关要求,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谐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请: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带入学校。

2.统一管理:学生进校后,将手机及电话,手表统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处放置在指定地点,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处领取。

3.保持联系: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
学校,家长如遇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课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如学生需联系家长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知晓情况下,可借教师电话或使用学校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4.作业管理: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更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的对待,合理使用手机(电话手表)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沟通:做好家长工作,让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危害性,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6
为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建立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共享的数据平台及沟通平台,同时也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学校购置班级手机存放盒,对学生手机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在校按规定使用手机,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二、禁止学生在教学、实习、实训、集会时间使用手机,上午早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

中午放学时发放。

下午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午放学发放。

晚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晚自习发放。

三、各班级每天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手机盒,发放手机。

四、任课教师负责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凡是违反规定者,第一次发现上课玩手机,没收手机一个月;
第二次发现玩手机,没收手机两个月;第三次发现上课玩手机,学生写保证书,并由家长来代领手机。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根据中学生身心特点,学校将采取“家校合作”和“协同育人”的方式,加强对学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XX市XX中学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现针对学生手机的使用做以下明确规定: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

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机游戏,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试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对在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如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到校,应经本人申请,填写《学生携带手机入校申请书》,家长签字认可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后,方可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

学生在进入校园后必须立即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关机。

第二条进入校园后按学校规定寄存在各班手机柜中内保管(务必关机)。

手机柜由学校统一配置,每班配备两把钥匙,由班主任总负责,并指定两名学生各管理一把。

手机柜钥匙负责人负责每天收、发学生手机,放学后由负责人及时发放。

学生如因请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机的应写好申请便条,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名,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手机。

钥匙管理人凭此条方可办理领机。

除此之外,校园内一律禁止学生使用手机。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教师应提供方便。

第四条学生考试期间,禁止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按考试作弊论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具体处理参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第五条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

(一)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到班主任处或德育处,并报德育处备案,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

(二)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交由班主任代管一周,班主任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讨,并在班级对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三)第二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一个月,一个月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并对违纪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取消本学期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四)第三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至学期末,学期结束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并对违纪学生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处分结果记录到学生学籍档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发现违规使用,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六)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处罚。

第六条不得利用班级、宿舍插座给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由班主任代管并通知家长,学期末由家长申请领回;对于屡次违规充电的将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8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

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

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

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

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

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

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

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

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

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9
一、“三包”规定
1、自购买日起7天内如出现非人为故障,用户可凭该品牌指定检测点当天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退机或换机或维修;
2、自购买日起15天内如出现非人为故障,用户可凭该品牌指定检测点当天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换机或维修;
3、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如出现非人为故障,用户可凭保修卡及购机
发票自行到该品牌手机指定维修点保修;
4、自购买日起,一年内同一故障维修二次以上(软件升级不属维修),用户凭该品牌指定检测点的检测报告,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退货需收取折旧费;
5、原装配件非人为故障保修期为:耳机3个月、电池6个月、充电器12个月;
6、自购买日起7天后,退货都需收取折旧费;
7、折旧费的计算:销售单价×5‰×(购买天数—维修占用天数)。

二、“三包”操作流程
关键点:
1)、顾客资料齐全;
2)、维修单按要求填写完整,缺一不可
1、退机或换机或换配件:(顾客已凭保修卡及购机发票自行到指定维修点检测)
1资料齐全:保修卡原件,发票复印件,检测报告;
2机身检查:无花损,IMEI纸,入网标签和防拆标签要完整;
3发票复印件要清晰有效,并有串号,;
4检测报告须当天有效,并要认真查看清楚,须有注明“故障属实,非人为损坏”,并与该检测服务点确认有没有这台机的记录,若有疑问、不确定因素等情况,须先向公司咨询,不要自行决定退换机。

5退换机须带齐原包装盒、手机及配件,手机及配件无花损。

退机时若外包装及配件有花损或不全,则不符合退机要求,若一定要退,则咨询公司,收取折旧费;
6换机时配件及包装不换,即坏什么换什么;然后把旧保卡、新机保卡其他联(不用填写)、坏机一并放入新盒中退回公司;
7换机、换配件时,必须同色更换;
8凡经维修点检测,已封包并粘贴故障标签的机身,不能私自拆封;
2、检测机或检测配件:(顾客不愿意自行到指定检测点检测,而拿到门店,让公司代检)
1资料齐全:保修卡原件,发票复印件,本公司维修单;
2维修单填写要求:所有空白处必须完整、清晰填写,缺一不可,具体见如下样板说明;
3检测机部分品牌要有后盖(诺基亚、索爱、LG、飞利浦、阿尔卡特、酷派、OPPO、天语、语讯、TCL、奥克斯、海尔)
4其中配件检测需发票原件。

实际操作是:配件不需检测报告,可以先更换给顾客,再收齐顾客资料和维修单,退回售后部。

关键点是要确认配件是我们销售的,确认方法是:查看顾客配件的序列号是否与我们登记的序列号相符。

(销售时填写的《保修凭证单》有记录)
由于不经检测就直接换配件,因此,必须按以上流程执行,否则造成配件不能从厂家换回新的损失,有相应经手人承担。

如没有保卡、发票、顾客资料等。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10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

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11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

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
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手机的管理制度篇12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手机分类:
2.1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手机使用: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

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xx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

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xx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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