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评估_李娃传_的思想价值_周承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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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 陇东学院学报N o v.2008 第19卷 第6期 J o u r n a l o f L o n g d o n g U n i v e r s i t y V o l.19 N o.6 
重新评估《李娃传》的思想价值
周承铭
(长春社会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61)
摘 要:《李娃传》不是爱情主题,也不能证明具有批判封建伦理和门阀制度的意义。

人物设置没有正反之别是本篇小说对中国小说艺术的独特而重要的贡献。

性格清晰的人物都具有“正面”与“反面”对立统一的双重人格结构,塑造了一个关于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人”的整体形象。

人性主题才是小说的真正主题。

其思想价值在于教谕人们全面认识人的品格和行为。

关键词:李娃传;主题;思想价值;双重人格结构;人性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30(2008)06-0054-06
收稿日期:2008-03-21
作者简介:周承铭(1961—),男,吉林德惠人,文学硕士,主要从事唐宋文学研究。

上世纪以来,不少研究者在对《李娃传》之思想价值的研究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但是,一篇优秀的作品往往是一座不易被发掘尽的思想宝藏,其深刻的思想蕴涵有时可能连作者当初也未必就清楚意识。

虽云旁观者清,可在一千多年以后的今天要人们完全破解古铜镜里的真谛毕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因为这里面不光是要理解作家作品,还有一个如何认识作为一段特定历史存在的社会、人生的问题。

文学作品的研究是没有止境的,踏着先驱者铺下的础石,拾级而上,无限地贴近社会和历史的真实,永远是后辈学人奋斗不息的使命。

关于《李娃传》,当代学术界最具权威性的观点或曰传统评论的基本要点是:小说写的是长安娼女李娃与荥阳公子某生的爱情故事;李娃是一个感情真挚、优美动人的妇女形象;她社会地位低下,但心地崇高;她和某生相恋,完全出自一片真心;她之一度抛弃某生,主要是迫于鸨母的压力;但当她看到某生在风雪中饥寒交迫的惨状时,就痛自谴责,与鸨母斗争,挽救了某生;她尽心竭力地帮助某生恢复身体、地位,只是为了爱情,并非希图什么好处。

作者有意在某生沦落为丐与高第得官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境下,安排李娃与荥阳公的出场,通过客观对比,使人们看到,一个被人贱视的妓女却有比较高尚的品格;而一个道貌岸然的“老爷”,其灵魂却虚伪狠毒到了可怕的地步;在某生沦落时,荥阳公为了家族门第的尊严,不惜置亲子于死地,而李娃却在其最艰危的时刻挽救了他;某生富贵后,李娃有感于封建门阀的压力,为了不妨碍某生的仕宦前途,忍痛割爱,打算归侍“老姥”;而荥阳公却立刻认儿认媳,前倨后恭。

《李娃传》通过某生与李娃的结合,表现了一对社会地位贵贱不同的青年男女经历千辛万苦,赢得爱情的主题,具有强烈的反对封建伦理和门阀制度的意义。

针对传统评论的这些观点,有必要对《李娃传》研究中所出现和涉及到的问题作一定的澄清。


首先,《李娃传》是不是爱情主题?
论者们判定这一问题的主要依据是李娃与
荥阳公子郑生是否有爱情存在。

那么,他们之间究竟有没有爱情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爱情,属于人际关系范畴,专指男女之间那种亲密无间、难割难舍的关系和情感。

爱情的一般境界是,一方的情感专情倾注,而另一方接受或反对这种倾注,即所谓一方主动型;爱情的最高境界是,双方均把对方作为情感倾注的对象,即双方主动型。

李娃与荥阳公子之间不仅有爱情,而且其爱情还属于爱情的最高境界。

自鸣柯曲初识之日起,男女双方自始至终都表现得很积极主动。

生忽见之(指李娃),不觉停骖久之,徘徊不能去。

乃诈坠鞭于地,候其从者,
敕取之。

累眄于娃,娃回眸凝睇,情甚相
慕。

生自尔意若有失,乃密征其友游于长安者,以讯之。

……他日,乃洁其衣服,
盛宾从而往。

扣其门,俄有侍儿启扃。


曰:“此谁之第耶?”侍儿不答,驰走大呼
曰:“前时遗策郎也!”娃大悦曰:“尔姑止
之。

吾当整妆易服而出。


生曰:“前偶过卿门,遇卿适在屏间。

厥后心常动念,虽寝与食,未尝或舍。

”娃
答曰:“我心亦如之。


荥阳公子年在弱冠,“隽朗有词藻,迥然不群”,是“深为时辈推服”的少年才俊;而李娃也是“妖姿要妙,绝代未有”。

两个人的自然条件皆足以对对方构成强大的吸引,相亲相爱有一定基础。

虽然他们第一次见面仅止于眉目传情,时间又甚为短暂,但相倾相慕之情已在不言中。

无声的注视使彼此心中留下深刻而难忘的印象。

荥阳公子“自尔意若有失”,李娃也是痴情牵系,“心亦如之”。

当荥阳生突然“扣其门”时,侍儿启扃后是“驰走大呼”,而李娃闻报后更是“大悦”,内心的企盼与渴望表现得淋漓尽致。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生与娃的心态活动竟有着惊人相似之处。

荥阳公子为见李娃必须“洁其衣服”;而李娃要迎接荥阳公子也一定要“整妆易服”。

这充分说明彼此在对方心目中的位置和分量。

从初识到荐枕席这段时间,根据李娃自述和表现,至少可以断言她曾经对荥阳生有过真爱。

而荥阳公子对爱则更执著,不惜放弃稳操胜券的功名角逐,不惜罄尽资财,典卖童仆,以求欢颜,甚至沦为乞丐,饥寒交迫,亦所甘心。

李娃与老姥一度合谋驱逐某生,致使爱情中断。

但她内心深处并未完全忘却前好。

当枯脊疥厉,褴褛如悬鹑,一身脏臭的荥阳公子在风雪中啼饥号寒时,怜悯之心勾起了往日的情爱。

她以金赎身,专心护理荥阳公子恢复体质,并煞费苦心地扶助他获取了功名官位。

当荥阳生沿街行乞且浑身脏臭时,她不嫌弃,“前抱其颈以绣襦拥而归于西厢”,“失声长恸”,“绝而复苏”;赁屋别居,终日肆守,“娃常偶座,宵分乃寐”,一伴就是三年,终于使荥阳生得以在科场上“争霸群英”。

当生选官赴任前夕,面对即将来临的共享荣华富贵的日子,她不是殷切乞盼,惟恐不及,而是主动要求退出,以便生另选高门,表现出了为爱而奉献牺牲的高尚品格。

但是,表现了爱情不等于就是爱情主题。

主题,应该是能够统摄全篇的思想和精神。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主题往往还分为主观主题和客观主题。

二者有时是统一的,但多数情况下是不统一的。

所谓主观主题,即作者在作品中对主题的主观规定和艺术表达;所谓客观主题,即作品实际体现的思想主题和审美效果。

而我们所要研究的思想价值主要是指其文学作品对当代以及后世实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思想感召及影响。

这就要求我们探讨作品的思想价值应主要依据作品的客观主题(当然主观主题能与客观主题相一致更好)。

《李娃传》突出地体现了古代文学作品之双重主题的共性特征。

白行简在他创作的这篇小说中开宗明义地写道:“汧国夫人李娃,长安之倡女也。

节行瑰奇,有足称者,故监察御使白行简为传述。

”结尾处又详述写作缘起,与前遥相呼应:“贞元中,予与陇西李公佐话妇人操烈之品格,因遂述汧国之事。

公佐拊掌竦听,命予为传。

”很显然,歌颂李娃恪尽“妇道”的道德品格,乃是作者所欲着力表现的主题。

但是,由于它与作品客观传达的内容相悖甚大,古往今来绝少有人认同,近几十年来海内外出版的文学史著作更是根本不予理睬。

爱情主题系根据作品的实际内容概括出来的客观主题。

然而,它虽然比之于白行简所预置的主观主题更接近作品的审美实效,但却仍然不是贯穿小说情节和人物性格的主轴线。

且不说“倒宅计”后、风雪重逢前,约占三分之一篇幅的一系列情节与此主题无涉,就是李娃的爱之而又弃之,害之而又救之的对立性格也远非“爱情”所能包容。

其次,《李娃传》是否具有批判封建伦理和门
阀制度的意义?
这一问题提出的基础和意见分歧的基点,最根本的乃在于对荥阳公的阶级倾向和政治立场应如何评价。

具体言之,一是如何论定其教子的性质;二是怎样看待他对其子娶娼妓为正妻的态度。

学界认为荥阳公身为当时崔、卢、李、郑、王之所谓“山东五大旧族”之一,这也就注定了必然是门阀制度的维护者。

在这一假定的前提下,他的一切主观作为和客观影响也就很容易地被涂抹上了“保守”、“反动”的政治色彩。

历史和现实无数次证明,假定的多半都是错误的。

当代学者们对荥阳公的认识即是一个不该有的错误。

首先,阶级的人未必一切行为都带有阶级性。

以人物的阶级出身来论定人物在小说中的政治态度,显然是把最复杂的问题作了最简单的处理。

依据小说所述其“时望甚崇,家徒甚殷”,确乎可以断定荥阳公的大士族身份,但是否即属于五姓贵族,小说并未点明,所以我以为亦需慎言,不宜仅以地缘关系论定之。

第二,鞭毙亲子只说明教子过当,而不能据此仅仅归咎于封建伦理的残酷。

荥阳公因郑生聪颖过人,才华出众,且为晚年独子,所以非常“爱而器之”,寄予很大期望,尝曰“此吾家千里驹也”。

遽见“千里驹”堕变“凶肆佣”,希望之极翻作失望之极、绝望之极,自然难以接受,一时间做出不理智,甚至过分的责罚行为,虽属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

因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而管教不当致死亲子亲女者,古今中外决不鲜见,并非哪一种社会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所独有之现象,如欲谴责之,实乃人类伦理的畸变。

第三,李娃成就了郑生却又不欲嫁郑生,与荥阳公所代表的封建门阀制度的淫威影响并无关涉。

李娃成就郑生的出发点就是自赎,而不是就想嫁给他,这种知错改错,救赎罪过的精神正表现了她人格的伟大升华,表明最终完成了从大恶到大善、从魔鬼到天使的深刻转变。

是高尚的道德觉悟促使她做出这样的选择,其动力乃缘于内心的良知,而根本不是门阀制度等其他外在因素消极作用的结果。

这一点李娃作为当事人的表述“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

愿以残年,归养老母……”,是完全可以采信的。

应该说,李娃后来的表现具有永恒的人格美,不但作者有理由把她作为当时的道德楷模,而且作为我们以及未来人也没有理由不称道她的行为。

我们不能断定荥阳公所负有的政治含义,以及他对篇中重要人物所施加的政治影响,那么所谓批判封建伦理和门阀制度的提法也就失去了最坚实的依据。


《李娃传》以“李娃”命篇,说明了她在小说中的重要地位,但她却不是从头至尾贯穿始终的人物,在整个故事情节的中间阶段,她曾一度消失。

就小说的结构而言,荥阳生是比李娃更为重要的人物,小说情节的发生、发展、高潮和结局,以及各色人物的出场都与这个人物息息相关。

由这一人物的悲欢离合、穷通利达,展开了广阔的社会图卷,上自王公大臣,下自市井细民等多个社会阶层均有不同的表现,称得上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往上一直写到皇帝,往下一直写到乞丐;横向从读书、做官这些最高贵的职业一直写到殡仪、卖身等一类最卑贱的行当。

《李娃传》关于人物描写,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第一是身份杂。

可谓三教九流,五花八门。

第二是数量大。

小说中先后登场的个体形象和群体形象有,荥阳生、李娃、荥阳公、李姥、李娃侍女、布政邸主、东肆长、西肆长、老竖、“同辈”、“行路”等大小人物二十余个。

在区区不足五千言的一个短篇中,竟容纳下如许众多的人物,亦属古今文学史之罕见现象。

第三是没有通常所谓的正反之别。

这一点最堪称是本篇小说对中国小说艺术的独特而重大的贡献。

人们所习见的正面形象和反面形象在这篇小说中是不存在的。

性格清晰的人物一般全都同时兼有“正面”和“反面”的特点,具有互相否定的双重人格结构。

譬如,李娃形象既优美也不优美。

有优美的一面。

其最初对爱情的真挚追求,其后对落难书生的真诚搭救和含辛茹苦的扶持,以及大功告成而不求所得,的确是光彩照人。

而且,比起荥阳公对失足之子的只能打杀而无力挽救,她显得不仅有情义,而且有智慧,因而也更胜一筹。

同时她也有丑恶的一面。

她把资财仆马荡然无存,甚至已面临生存危机的荥阳公子无情抛弃,使之困顿交加,几致死地,所暴露出人格卑劣的一面,不是一般的丑恶,而是十分丑恶。

这一点,后来李娃自己都痛加批判。

“互设诡计,舍而逐之,殆非人。

”“令其失志,不得齿于人伦。

”“父子之道,天性也,使其情绝,杀而弃之。

又困踬若此。

”“天下之人尽知为某也。

”认为自己不仅做了恶事,而且间接
造成了诸如毁人、杀人那样的恶果,完全背离了人的准则。

“娃晚收李子,仅足赎其弃背之罪,传者亟称其贤,大可哂也。

”(《少室山房笔丛》卷41)明代胡应鳞由此对李娃作出的这一否定性评价也并非没有道理。

李娃那样爱恋某生,却又毫不犹豫地将之遽然甩掉,这颇让当代学者们大惑不解。

于是,关于其何以然的臆解,便诸说纷呈。

其中三种说法比较有代表性。

一是认为迫于鸨母的压力;二是认为屈从于利的追求;三是认为唐代婚制禁止士族与妓女成婚,李娃无奈才作此选择。

“制度禁止”说,完全是文外之意,不足为凭,事实是“时望甚崇”的大士族最终明媒正娶了长安名妓。

且,“制度禁止”说即使成立,也不应作为在榨干资财后即一脚蹬开的理由。

“鸨母压力”说,情理可通,但与实际情节比照,殊觉乖背,故也难成立。

荥阳生资财仆马荡然的时候,鸨母便即刻翻脸———“迩来姥意渐怠”。

这的确是个不小的压力。

可是当李娃将已经甩掉的“包袱”重又拾起的时候,“姥遽曰:`当逐之!奈何令至此?'”———这明明白白的呵责比起先前那模模糊糊的示意岂不是更大的压力!但是,李娃并没有屈服。

既然对后来的“压力”可以不予理睬,那么当初的“压力”也就更无所谓;既然后来可出金自赎其身,当初也肯定并非不可自赎。

问题的关节点还在于李娃自己的态度。

她高扬善性时,“姥度其志不可夺”,也会成全她;她放纵恶性时,就会和老姥一同设计坑人害人。

惟其如此,当她看到荥阳生已非人状时,才痛心自责:“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此乃肺腑之言,决非揽过之辞。

我赞同“追逐财利”说。

理由很简单,荥阳生财货已尽,再无余利可图,不即时逐之,势必要妨碍李娃接纳新人,开辟新的财源。

公然逐之,一是荥阳生不可能轻易就范;二是也有伤双方的脸面。

以“倒宅计”逐之,即能顺利达到目的,又可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李娃虽然很崇尚真情,但毕竟是在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换关系中成长起来的(李姥已收养她二十余年),所从事的是色相与金钱的交易,接受商品经济的消极影响,以至于出现一定程度的异化乃是势所必然。

由此而论,追逐财利而不顾他人死活的自私性,应是以李娃为代表的一类娼妓之卑劣人格的重要基础。

而我们这样评价李娃计逐郑生的行为,也正符合唐代文人对娼妓本性的固有认识。

与《李娃传》作者白行简大致同时的房千里在其传奇小说《杨娼传》中即鲜明地指出:“夫娼,以色事人者也,非其利则不合矣。


善与恶,高尚与卑鄙都是李娃之人格的真实存在和真实体现。

它们在李娃身上的对立统一,功过相抵,反映的正是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性。

这样描写李娃丝毫不带有贬损的意味,只不过是更忠实了生活的原貌。

现实中的人原本就没有纯粹的善人或恶人,再善的人也有恶的一面,再恶的人一生中也会做出一两件于人有益的事。

再譬如,荥阳公和李姥形象也不是丑恶无比。

“妓爱俏,妈爱钞”。

和所有的鸨母一样,李姥也具有唯利是图的性格特征。

她把荥阳生携带的“二载之用”并仆夫、骏马提前榨尽(“不逾期而荡尽”),便一改昔日的热情、恭维,而变得冷漠、傲慢,其市侩嘴脸立刻暴露无遗。

不仅贪财,她更老于世故,狡诈而阴毒。

她把身无分文的荥阳生扫地出门,致使其走投无路,流浪街头,并险些丧命。

虽然计逐荥阳生,李娃也难卸其责,但李姥毕竟是妓院老鸨,是主谋。

但是,不管怎么说,她还不是一无是处,还没有达到只认钱财,不讲人情,贪婪刻薄,愚顽不化的疯狂程度,在她漆黑的身上并非没有微弱的亮点。

譬如,她对男女情事的见解“男女之际,大欲存焉。

情苟相得,虽父母之命,不能制也。

”就是颇具市民阶层民主色彩的进步思想。

她对李娃的执著选择也表现出顺乎人情的明智———“姥度其志不可夺,因许之。

”没有十分难为李娃。

尽管李娃“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但她到底从此失去了一株摇钱树。

荥阳公的情况和李姥大致相似,也是红白脸各半。

他有冷酷、残忍、绝情的一面。

只要出人头地,不要亲子之情,对死里逃生的儿子不惜痛加鞭笞;虽然老来得子,并只此一子,但当“生不胜其苦而毙”的时候,竟能做到心无痛悔,弃尸而去,其冷酷程度已非常人所有。

但同时他也有开明、公道、正义的一面。

谓其在荥阳生高第选官的时候,他便立刻认儿认媳,前倨后恭。

言下之意,谓其虚情假意,自私自利。

此论未免有违原作。

事实上,是荥阳生主动去认父亲,而不是荥阳公主动去认儿子。

其主动认媳,倒是个事实。

但这一举动非但不说明虚伪和自私,反倒充分说明了他的开明、公正和真诚。

让不让李娃离去,他的意见一言九鼎。

如果心存私念,当此之时,一可以表示反对,二可以保持沉默。

这两种态度皆足以令李娃自行退却。

如此,既得了儿子,同时又维护了家门高贵的
荣誉。

况且是李娃自己的要求,其去与留并不危及他与荥阳生的父子关系,他只要顺水推舟即可达到目的,何乐而不为?但是,他没有。

在听了儿子对李娃事迹的叙述后,便对这个风尘妓女刮目相看,颇为钦敬———“大奇之”,马上“诘娃安在”,答曰:“送某至此,当令复还”。

他遽然止之:“不可”———他觉得这对李娃太不公平。

对于李娃,他可以有这样或那样的感官印象,然而李娃娼妓出身的事实,或曰“大污”,却是永远无法抹掉的。

在正义与门第观念尖锐对立的时代,毅然选择了正义!对于他这样身份地位的人不是更难能可贵吗?“明日,命媒氏通二姓之好,备六礼以迎之,遂如秦晋之偶。

”让一个从良妓女也享有鼎族闺秀才可能得到的礼遇、风光和地位。

当然,就此论定他就是一个“高门大族统治群中通达开明者的形象”,固然也是不对的。

为了维护家族的名声和利益,他可以绝情又绝义地亲手鞭毙独子;为了主持公道,又可以不吝“时望甚崇”的家族荣誉,甘冒千夫所指,令已为高官的儿子以礼迎娶妓女为正室。

两相比照,我们真的很难说他到底是保守者形象还是开明者形象。

通过具有如上特点的人物描写,小说深刻揭示了在给定的社会关系中人及人对其同类在表现恨、冷漠、倾轧、保守、偏狭、明哲保身、自私自利等一系列负面品格的同时,也表现着更多的爱、同情、友善、开明、公正、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等一系列正面品格,表现了对社会生活中芸芸众生之共性特质的极大关注和审美思考,塑造了一个关于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人”的整体形象。


《李娃传》的思想价值,突出的可有如下三点。

第一,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

小说注意到现实中的人,往往在此时此地表现为善,而在彼时彼地又表现为恶,善与恶上下反复,互相否定,交相战胜;敏锐地发现了现实的人性是高尚与卑鄙、伟大与渺小的统一。

同时,小说也敏锐地发现了人性结构中虽然存在着矛盾、对立和斗争,但其总体方向始终还是扬善弃恶的。

在小说中不但主要人物,如李娃、荥阳公、李姥,具有善性、恶性并存的特点,次要人物也具有这样相同的特点,他们在做恶的同时也在行善,或者说他们是恶人同时也善人。

如,“生惶惑发狂,罔知所措,因返访布政旧邸。

邸主哀而进膳。

生怨懑,绝食三日,遘疾甚笃,旬余愈甚。

邸主惧其不起,徙之于凶肆之中。

”又如,“其师命相狎昵者阴随之,归告同党,共加伤叹。

令二人赍苇席瘗焉。

至,则心下微温。

举之,良久,气稍通。

因共荷而归,以苇筒灌勺饮,经宿乃活。

月余,手足不能自举。

其楚挞之处皆溃烂,秽甚。

同辈患之,一夕,弃之道周。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物尽管其人性的出发点各不相同,有的是善,有的是恶,但最终都以善为归宿或者得到了他人的善的处理。

布政邸主怕粘在手上,而把荥阳生扔到凶肆,但荥阳生得到了凶肆人的救助,没有病死;凶肆人讨厌腐肉的腥臭,而把荥阳生抛在旷野,但荥阳生又得到了“行路”人的救助,没有饿死。

这个善———恶———善或恶———善的演进规律生动地说明了在人类社会中善性对恶性的最终战胜。

《李娃传》所反映的这种对人性的看法,继承并发展了历史上的“性有善恶论”(王充《论衡·本性》:“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

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

”)和“性善恶混论”(扬雄《法言·修身》:“人之性也,善恶混。

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

”)。

这究竟是历史偶合还是作者有意的审美阐发,笔者不敢自专,这里谨作疑点提出,以俟方家申论。

第二,揭示了人性的平等性。

先秦时代的主流思想主要是以道德修养的深浅划分“君子”、“小人”。

延及魏晋以后,统治阶级及其成员无不以“君子”自命,觉得自己的人性是天生高贵的。

《李娃传》在对上层人物与下层人物的审美观照中,列举了人性无贵贱的事实,以史才诗笔现实而具体,细腻而生动地阐释了人性的平等性。

荥阳公作为社会最上层的贵族未见出只有善良,而李娃、李姥、布政邸主以及“同辈”等作为社会中下层的平民、贱民也未见出只有丑恶。

应该说,《李娃传》对人性平等的审美揭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封建统治阶级对下层人民实行统治的合理性,以及赖以维护和加强统治的包括门阀制度在内的封建社会制度、以礼教为主要内涵的封建意识形态等诸多载体的合理性之思想根基的否定和动摇。

其独特的视角和深刻的程度都是前代和同期同类思想内容的作品所不能比拟的。

第三,揭示了女色的两刃性。

安史之乱使恢弘的盛唐气象几乎在一夜之间丧失殆尽,从此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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