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以色列、新加坡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以色列、新加坡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5.11.23
【实施日期】2015.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以色列、新加坡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
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以色列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科技部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与新加坡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建议的通知》(详见科技部门户网站“通知通告”栏)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有关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有关部属及省属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科技厅提交项目建议;企业及其他单位经省辖市科技局(委)推荐。

二、推荐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认真把关,对照科技部相关通知中的项目目标、重点领域方向、单位要求、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要求、知识产权要求、其它要求、经费
及期限等各项条件逐一审核。

三、中外方项目建议提交单位需分别向中外方政府部门提交同一项目建议书,单方面提交无效。

四、网上在线填报不得有涉密或敏感内容。

五、申报表格中“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栏请填写“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联系人及电话附后。

六、网上在线填报提交,经省科技厅在线审核通过后,通过网上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项目建议基本信息表、项目建议书。

纸质材料须与在线提交最终版一致,报送至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纸质材料清单:
项目建议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