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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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本文在分析我国人力资源概况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取消劳动力就业的户口限制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标签:和谐社会二元经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的重要思想。

构建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和谐社会应以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质财富的积累为基础,贫穷的社会谈不上和谐。

我国是典型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长期面临着二元经济结构的约束与困境。

《中国全面小康发展报告(2006)》蓝皮书指出,目前全国贫困人口约4800多万人,其中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约2600万人。

而按照世行的估计,我国约有1.35亿人处于国际贫困线以下(根据国际贫困线即每人每日支出不足一美元),且大部分生活在农村。

我国农村劳动力约有4.82亿,占全部劳动力的71%,远远超过了农业生产的需求,这是我国农村贫困的根源所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

一、我国人力资源概况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城市化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农村劳动力及土地资源具有以下显著特:
1.农村人口数量大,增长快。

资料显示,“2002年,中国大陆总人口1
2.8453亿人,其中农村人口7.8241亿。

”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0.91%。

农村人口中现有约4.82亿劳动力,其中
3.2亿多为农业劳动力。

而且每年新增劳动力为600多万。

法国《回声报》报道:到2002年1月1日止,欧盟15个国的人口为3.796亿,其中欧元区12国的人口为3.052亿。

美国的总人口在2006年10月17日才突破3亿。

可见,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巨大,超过当今世界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全部人口的总和。

2.人均耕地面积少,减少快。

2006年国土资源部公布了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18.31亿亩。

较2000年10月底的19.24亿亩净减少9240万亩,年均净减少耕地1848万亩。

全国人均耕地由2004年的1.41亩降为1.4亩,远远低于世界人均耕地
3.75亩的水平。

我国“三分之一省市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亩,666个县低于联合国确立的人均0.8亩警戒线,463个县低于0.5亩的危险线。

”在我国农村,特别是城郊地区,人地矛盾异常尖锐。

3.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知识欠缺。

我国农村教育水平落后,农村劳动力文化
程度普遍较低。

截至2002年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结构如下:文盲或半文盲占7.4%,小学31.1%,初中49.3%,高中9.7%,中专2.0%,大专及以上程度占0.5%。

在农村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3.6%。

这同发达国家相差甚远,美国农民平均教育年限为10年~11年,日本农民80%是高中文化。

我国平均每个乡镇有农业技术人员约为0.6人,全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才拥有一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发达国家平均不足400人就有一名。

加强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知识培训任务艰巨。

4.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数量巨大。

在我国的13亿人口中,农村劳动力有4.82亿,其中3.2亿多为农业力动力。

我国农业生产实际需要1.5亿~1.7亿劳动力,有1.5亿以上为剩余劳动力,并且农村劳动力以每年1%左右的速度增长,每年农村新增农业剩余劳动力约600多万。

农村劳动力剩余就业问题成为制约构建和谐社会的巨大阻力。

二、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如何有效开发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提高人力资本效率,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按照目前的统计口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指:到乡外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或者虽然未发生地域性转移,但在本乡内到非农产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存在很多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着这一过程的发展,表现为:
1.小城镇提供就业岗位有限。

由于小城镇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一是小城镇平均规模小,镇区人口达不到一定经济活动要求的“门槛人口”,不利于城镇二三产业的发展,极化效应弱。

全国建制镇镇区平均只有4518.6人,镇区平均面积
2.2平方公里。

135二是小城镇腹地小,产业基础薄弱,镇区人口和产业集聚程度低,非农就业机会少。

三是小城镇投融资体制不健全,建设资金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对人口与经济的吸引力不强。

2.大中城市对农民工就业制限制多。

我国大中城市许多就业歧视性政策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户籍制度。

另外,在医疗保险、住房等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3.农业自身就业的开发有限。

目前我国有“成片荒地约3300万公顷,有宜林荒山、荒坡地8000万公顷,宜牧草山4500万公顷,有淡、海水可养殖水面270万公顷,有可养殖滩涂面积100万公顷。

”这些农用资源还没有得到深度开发。

另外,我国目前种植业较为成熟,林、牧、渔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因此,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拓展,向大农业进军可解决大批劳动力就业。

4.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下降。

在1984年~1988年间,乡镇企业平均每年吸收农村劳动力1262万人,而1989年和1990年却连续出现负增长,1990年~1998年年均吸纳就业仅为409万人。

其主要原因是:(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加剧,迫使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导致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
高。

(2)为了提高效益,企业采用集约化经营,导致劳动力需求减少。

(3)没有把加速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兴建中、小城镇结合起来,乡镇企业布局分散,不能产生集聚效应和辐射力,无法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劳动力的就业
5.进城农民回流、兼业现象突出。

由于我国城镇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制度性壁垒、农民工习俗、价值观念、高昂的转移成本及自身素质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回流多;由于缺乏合理的土地流转制度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农民不愿放弃土地,大多数农民依然沿袭农忙时种田,农闲时外出打工的候鸟式转移。

三、促进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1.取消劳动力就业的户口限制。

改革旧的户口制度,实行居住户口登记制度,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2.促进乡镇企业发展。

乡镇企业发展对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挖掘农业自身的就业空间。

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是提高农业就业容量的有效途径。

就种植业而言,粮食作物吸收劳动力能力小于经济作物。

从广义农业看,发展林、牧、副、渔需大批劳动力。

此外,可以拍卖“四荒”使用权,调动起农民依靠自身投入开发农业资源的积极性。

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拉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化。

我国农业生产条件脆弱,农业基础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农业抗灾能力不强。

各级政府通过以工代赈,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兴修旱涝保收农田,加强农村交通和通讯设施建设,把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与改善生产条件和国土整治结合起来,可以大大缓解劳动力过剩压力。

4.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

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劳动力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拓展农民工的就业门路。

当前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中介组织,提供信息服务,形成包括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咨询、就业培训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农民工盲目流动问题。

第二,完善和规范政府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建立一整套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市场组织、调控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和制度体系。

第三,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发展机会面前地位平等。

5.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力度。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升级,企业在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会设置越来越高的准入门槛,体力型打工的市场已渐趋饱和,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民工短缺。

因此,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和竞争力。

一是通过上夜校、科技讲
座等方法,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普及科技知识,逐步转变农民工多以重体力劳动为主的格局;二是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既保证农民工遵纪守法,又能使其更好地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公民道德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道德修养,维护农民工的形象。

6.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从宏观和微观层面改革城市就业制度,建立市場化的医疗卫生、教育和劳动保障体系,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所应得到的社会保障做出明确合理的规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成为社会不平衡、不和谐的突出表现,由此带来了各种社会矛盾。

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对待和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矛盾,保持和谐。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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