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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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桥头镇辖区共有10个社区居委会,总户数27381户,总人口82446人,社区人口多、牵扯面广、工作量大,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县城,社区工作日益繁重和多元化。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需求,县委、县政府倡导社区工作“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借此,各个职能部门许多工作下移到社区,造成社区工作量陡增。
在工作处理和衔接上,目前,各个职能部门与桥头镇、与各个社区之间或多或少的存在隶属关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这种不理顺的体制制约和影响着社区工作的更好开展,社区疲于应付各个部门“下移”的工作而不能更好的开展自身建设和服务工作,有些部门布置工作直线下达社区,任务重、要求多,但是相应的经费保障不了,造成“部门安排工作、桥头镇不知就晓以大义”,“社区成为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一种局面,目前,这些不顺工作机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民政局关系处理上
桥头镇10个社区99名工作人员的工资,目前由县财政核拨给县民政局以后,由县民政局负责发放。
每个社区年度办公经费由县财政核拨给县民政局以后,县民政局负责给各社区分配,每个社区年终考核以县民政局的为准,且年终考核奖由民政局按他们打分情况,按一、二、三等次及优秀、
称职、不称职发放给各社区和社区工作人员。
目前,桥头镇10个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如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安排、各项活动的开展等)由桥头镇负责,但是,各项用于社区管理的资金等均由县民政局牵制,而且,当前社区干部的调动、提拔,均由县民政局安排,有时候并不征求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单位桥头镇的意见而直接下文,由桥头镇或社区执行,乡镇一级的政府成了县民政局的下属单位,业务指导部门成了直接管理部门,目前面临最棘手的问题就是社区干部的管理,所有的待遇由民政局发放,好事、优惠的事由民政局办理,留下疑难杂症归桥头镇处理,社区工作人员对两个部门的管理重视程度上已明显倾向于民政局的管理,因此对桥头镇造成了管理上的不顺,政令不能畅通。
二、与县城建局关系处理上
主要业务方面联系是,廉租房补贴调查上报及发放、实物配租的调查申核分配等,此项工作量大、敏感性强、上访率高,大量调查和调解工作都由桥头镇和各个社区做,人力、物力、财力随之消耗,而城建局只安排工作,不履行职责,也不拨付相应的经费(2009年实物配租经费至今没落实)2011年实物配租经费尚未到位,许多事情越级安排,重要会议不通知桥头镇,遇到难事,上访的事得桥头出面解决。
三、与县社保局关系处理上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量大,目前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网络化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工作量相当大,但没有经费。
布置工作时仍然是直接安排到社区,好多工作不能及时衔接。
目前发放居民医疗卡的工作繁、杂、难,社区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到深夜,周六、周日从没休息过,但经费得不到落实。
四、与县就业局关系处理上
再就业工作目前没有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社区创业指导服务网络不完善。
布置工作时直接安排到社区,好多工作仍然无法衔接。
五、意见和建议:
(一)、省、市、县拨付的社区办公经费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直接拨付到桥头镇的帐户,由桥头镇发放经费和工资。
一是减少程序、二是到位及时、三是方便管理。
(二)、原则上社区工作应由政府部门领导、各职能部门指导。
建议年终工作考核由桥头镇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对桥头镇10个社区全年的工作进行考核。
(三)、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由桥头镇主抓。
桥头镇对10个社区的99名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了如之掌,在人员的工作实绩考核中能做到公正、公平。
(四)、社区工作人员的任用、罢免、提拨、调动由桥头镇拿出具体方案呈报县政府决定,以便于开展今后的工
作。
(五)、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监督、支持。
协调好社区与各大部门之间的关系。
不断改善社区的办公条件。
努力改进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坚决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政策。
社区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社区的工作全是在为政府履行各项职责,忽略和无暇顾及自身的本职工作。
其主要表现:
一、社区文化方面:居民对社区文化的需求日益增加并呈多元化的趋势,但现实中,社区文化活动的形式还是比较单一,由于社区经费来源渠道有限、数额也比较少,需要开展的活动又比较多,社区文化活动基本没有专项经费,由于社区委员会中基本没有设文化专干,社区文化开展工作一般处于半瘫痪状态。
二、社区养老机构跟不上老龄化社会的发展趋势,老年人的医疗保健不能在社区得到完全的解决,社区的老年康复中心基本上没有。
另外,社区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照顾方面所提供的服务基本没有。
为妇女儿童服务的设施,社区没有。
残疾人在社区没有自己的综合活动中心。
三、社区居民、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创办社区服务经济实体,其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包括扶持资金、技术指导、项目设计、场地落实)等。
四、社区对社区服务业中的家政服务、钟点工、保洁工等工作没时间顾上这些正直为居民办实事上。
五、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结构不平衡。
表现在: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年纪轻,缺乏经验,工作能力不强,对社区工作的专业技能未较好地掌握;有的年轻社区工作者又不够安心工作,影响了社区工作的开展;男性工作者偏少,对某些工作开展带来不利;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任职前普遍没有接受培训,任职后培训方式单一。
部分社区工作者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工作待遇,致使社区工作者与居民群众的亲和度大为下降。
社区工作人员来源繁杂,有老居委会保留下来的、有的是民政局直接安排到社区的的、有的是下岗失业人员,他们还是沿用政府行政管理的手段从事社区管理,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社区自治功能的要求尚存在差距。
另外,部分社区工作者工作效率不高,知识更新较慢,缺乏主动意识和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