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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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大陆居民往来
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代填写人姓名
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陕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填写申请表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如实逐项填写申请表,字迹要清晰。
二、“姓名”、“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件一致。
三、“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四、提交规格为33mm×48mm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1张。
五、“户口所在地址”与“现住址”一致的,只填写其中一项。
六、“联络电话”请填写可以和您或监护人取得联系的电话号码。
七、“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签署意见。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者授权的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
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前往台湾,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
其他人员,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
应邀赴台交流(有赴台批件)的免提交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八、有“□”的项目,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或要求,有适当的“□”内填上“√”
九、表格填写必须使用蓝黑、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