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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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指导》
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规范程度,提高居民感受度。
加大对基层机构支持力度
适当提高村卫生室承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老年人健康管理任务(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比重。
四是提高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补助水平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以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38%和25%以上,全国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达到8000万人以上,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2500万人以上
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任务分工,202x年原则上将48%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以服务对象(包括流动人口)为中心,提供综合、连续、动态的健康管理服务。
设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
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一)公平性原则。
二)整体效益原则。
(三)可及性原则。
(四)分级医疗原则。
(五)公有制主导原则。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
医疗服务体系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应当层次清楚、结构合理、功能到位,以利于发挥整体功能。
在农村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
大力发展中间性医疗服务和设施
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合理分流病人,以促进急性病院(或院内急性病部)的发展;急救医疗业务体系应由急救中心、急救站和医院急诊科(室)组成,合理布局,缩短业务半径,形成急救业务网络;
1.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包括本区域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收入和支出水平等内容。
2.医疗服务需求分析,包括年因伤病就诊人次、居民两周就诊率、居民住院率、年急诊人次、年住院人次、年手术人次、住院患者住院总天数。
3.医疗资源分析。
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技术、医疗设备等内容。
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总数、分类、分级、总床位与分级床位数、利用状况、各专科病种(及病情分型)等;人员分析,包括
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分类、工作效率等情况;费用分析,包括卫生总费用、卫生总费用/各医院建筑面积总数(平方米)和卫生总费用/医院病床总数等。
医疗机构设置数的确定。
根据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结合各医疗机构的规模及服务半径、可及性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
医疗机构的布局要满足各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便于居民就诊和转诊。
功能相同、相近的医疗机构应当具有适当的间距。
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
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医院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
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
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
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要量
3.城乡居民患病结构
居民严重伤害发生率为2.8%(城市2.3%、农村3.0%)。
由此推算,我国全年伤害发生人次数达3700万。
疾病负担
衡量病伤负担可用两周内疾病持续天数、短期失能(因病卧床、休工和休学天数)、长期失能(活动受限)等指标来表示。
调查地区两周内每千人口疾病持续天数为1537天、每千人口因病卧床天数为185天,每千劳动力人口因病休工天数为90天,每千在校学生的因
病休学天数为44天;60岁及以上人群长期失能率(活动受限)为31.1%,(城市26.0%,农村33.8%)。
居民医疗服务的需求(利用)
调查前5年内,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为94.4%,合格产前检查(产前检查至少包括测体重、测血压、抽血和尿常规检查四项内容)的比例为57.8%,孕产妇早检率为69.7%,产后访视率为56.9%。
上述各项指标城市均高于农村,特别是合格产前检查比例,城市达到88.1%,而农村只有50.4%。
调查地区住院分娩率为88.6%,新法接生率为93.5%。
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
指城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按照各自功能构建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农村为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即以县级综合性医院为龙头,以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网底,综合实施医疗、预防及保健等各项卫生工作措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备、运转协调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医院
是以诊疗疾病、照料病人为目的的医疗机构。
医院是运用医学科学和技术,对病人、特定人群或健康人群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的场所,具有一定数量的病床、医务人员和必要的设备,通过医务人员的集体协作,已达到保障人民健康的目的。
妇幼保健院
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
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妇幼保健院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卫生院
负责向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门诊部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病床(产床),不开展技术复杂、难度较大、风险较高的医疗服务。
12.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病床(产床),只开展简单的,风险较低的医疗服务。
13.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护理服务机构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疗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两个疗区、至少设有传统康复医学室、体疗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室、超声波室、理疗室、消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5名工作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卫生技术人员0.3名;
(三)至少有12名护士;
(四)至少有6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具有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不少于2名;
(五)各主要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平均每床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上;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三)每床占地面积不低于250平方米;
(四)绿化面积不少于可绿化面积的80%。
一级妇幼保健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至1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业务科室:妇女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儿童保健科、计划生育科、妇产科、儿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
(二)医技科室。
药房、化验室。
三、人员:
(一)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二)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
四、房屋:
(一)在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基础上,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50平方米增加总面积;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二级妇幼保健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业务科室:妇女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围产保健科、优生咨询科、乳腺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妇儿营养科、儿童五官保健科、生殖健康科、计划生育科、妇产科、儿科、健康教育科、培训指导科、信息资料科;
(二)医技科室。
药剂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的基础上,按床位数1:1.4增加编制;
(二)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80%以上,主要科室负责人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四、房屋:
(一)在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基础上,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50平方米增加总面积;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三级妇幼保健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业务科室:妇女保健科、婚姻保健科、围产保健科、优生咨询科、女职工保健科、更年期保健科、妇儿心理卫生科、乳腺保健科、妇儿营养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儿童口腔保健科、儿童眼保健科、生殖健康科、计划生育科、妇产科、儿科、培训指导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
(二)医技科室。
药剂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功能检查科、
遗传实验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病案图书室。
三、人员:
(一)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5增加编制;
(二)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80%,其中至少有6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保健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5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0平方米增加总面积;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7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一、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
二、人员:
(一)定员至少5人;
(二)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0%;
(三)从事防保工作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
三、房屋:
无住院床位卫生院,建筑面积至少300平方米;每设一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0平方米。
乡镇人口数少于1万的卫生院,建筑面积最少为200平方米。
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一、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线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
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
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中西医结合诊所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二)每室必须独立。
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
二、人员:
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急救站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二、急救车辆:
(一)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至少配备5辆能正常运转的急救车;
(二)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和后门要有医疗急救的标记;
三、通讯:
应开通急救专线电话。
四、人员:
(一)至少有5名司机;
(二)至少有5名急救医护人员。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第二篇: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x版)
(征求意见初稿)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
原则(202x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按本《指导原则》制定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调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区域卫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设置的依据。
《规划》的制订,应遵照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进行。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含义
《规划》以设区的市为基本卫生区域进行规划,包括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制定的本省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规划》应当以该区域内居民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均纳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规划》设置卫生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避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重复、盲目扩大规模,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充分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满足区域内居民的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医疗机构设置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
脚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医疗卫生服务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要从当地的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城乡,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作用,适当调控城市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都能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二)整体效益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应当符合当地卫生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互协调和有序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局部要服从全局,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和效益,避免诱导以趋利为目的、争夺病人的无序甚至恶性竞争的发生;
(三)可及性原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的规划、确定要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群众得到服务;
(四)分级医疗原则。
落实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危重急症和疑难病在城市医院诊疗;
(五)公有制主导原则。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六)中西医并重原则。
遵循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
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及资源配置。
三、医疗服务体系的框架
(一)医疗服务体系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设置应当层次清楚、结构合理、功能到位,以利于发挥整体功能。
在农村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在城市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型综合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医院为基础,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大力发展中间性医疗服务和设施(包括医院内康复医学科、社区康复、家庭病床、护理院、护理站、老年病和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合理分流病人,以促进急性病院(或院内急性病部)的发展;
(三)建立健全急救医疗业务体系。
急救医疗业务体系应由急救中心、急救站和医院急诊科(室)组成,合理布局,缩短业务半径,形成急救业务网络;
(四)其它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服务体系与其他机构配合、协调;
(五)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业务体系。
大力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扶持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四、《规划》内容
(一)现状分析
分析本地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利用和影响因素,以及医疗卫生
资源与内外环境,参照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方案等,进行本地卫生区域的医疗服务调查,确定本地区居民医疗服务需要、需求及利用的各项数据。
1.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包括本区域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收入和支出水平等内容。
2.医疗服务需求分析,包括年因伤病就诊人次、居民两周就诊率、居民住院率、年急诊人次、年住院人次、年手术人次、住院患者住院总天数。
3.医疗资源分析。
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技术、医疗设备等内容。
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总数、分类、分级、总床位与分级床位数、利用状况、各专科病种(及病情分型)
4等;人员分析,包括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分类、工作效率等情况;费用分析,包括卫生总费用、卫生总费用/各医院建筑面积总数(平方米)和卫生总费用/医院病床总数等。
(二)主要卫生问题及影响因素
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找出本地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依据疾病顺位、死因顺位,分析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医疗服务供需状况、医疗事业发展和社会影响等),确定本区域医疗机构合理设置的思路。
1.医疗服务供需状况。
通过推算医疗服务利用与本地区居民的医疗服务需要(居民年患病人次;年慢性病患病人数;年患病总日数;年卧床总日数)之间的差距,判断医疗服务供需是否平衡。
2.医疗事业发展情况。
医疗技术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
覆盖范围的扩大,对居民潜在医疗服务需求产生较大的影响。
3社会经济发展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长,将对医疗服务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确定医疗机构的设置
依据以上分析,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条件、人口状况、居民卫生服务需要,综合考虑支付能力、医疗服务可及性转化成为服务需求的潜力,分年度预测、规划周期医疗服务需求,进而确定所需要的医疗机构类别、级别、数量、规
5模及分布,并确定必需床位总数和必需医师、护士总数。
医疗机构设置要明确公立医院的设置与发展规划,确保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积极鼓励社会资金设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1.必需床位数
(1)普通床位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A×B+C-d)1床位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
其中:a为本区域居民总数是制定规划的关键环节,居民总数包括区域内户籍人口及暂住人口,以制定《规划》周期开始日时的夜间居民人口为基数计算:户籍人口数x当地人口自然增长率+暂住人口(以公安部门已办暂住证数为准)逐年推算至规划周期末;b为以年龄划分的住院率,按每5年划分年龄段;C为其它地区流入本区域的住院患者;d为本地区去外地的住院患者数;∑表示总和;
(2)各专科床位数的计算。
按照上述公式中的收治率、床位使用率、住院患者数以各专科收治率、床位使用率、住院患者数替换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