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水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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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水市打击传销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27
•【字号】天政办发[2012]222号
•【施行日期】2012.11.2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水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2〕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天水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
温利平副市长
副组长:
董小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景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李玉进市工商局局长
曹晓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高同银市法院副院长
戴金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川平市监察局副局长
席克勤市教育局副局长
辛国俊市工信委纪委书记
晏平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永吉市财政局纪检书记
李五星市商务局纪检书记
尹酒生市工商局副局长
肖智敏人行天水中心支行副行长
张君智天水银监分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尹酒生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