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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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审批流程
建设⼯程从⽴项到竣⼯所有程序(包括⽴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程报建、建设⼯程竣⼯验收)⼀、⽴项审批
1 、项⽬⽴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份)
3 、建设⽤地的权属⽂件或建设项⽬⽤地预审意见书(⼀份)
4 、项⽬建设投资概算(⼀份)
5 、银信部门出⽰的资⾦证明(原件⼀份)
6 、企业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房地产项⽬需提供资质证明⼀份)
7 、项⽬地形图(⼀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项⽂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会审批复。
三、建设⼯程报建
(⼀)建设⼯程报建,⾸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续。
4 、符合项⽬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图纸和施⼯图设计⽂件审查批准书;
9 、建设资⾦证明;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公开招标的建设⼯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委托证明;
2 、建设⼯程施⼯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委托证明;
2 、建设⼯程施⼯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程施⼯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营业执照;
6 、建设⼯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续。
1 、《规划许可证》;
2 、⼯程施⼯中标通知书或⼯程施⼯发包审批表;
3 、⼯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图设计⽂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程施⼯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程施⼯安全监督报告;
(2)⼯程施⼯中标通知书或⼯程施⼯发包审批表;
(3)⼯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程项⽬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图纸(含地下室平、⽴、剖);
(6)⼯程预算书(总建筑⾯积、层数、总⾼度、造价);
2 、施⼯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产、⽂明施⼯责任制;
(2)安全⽣产、⽂明施⼯管理⽬标;
(3)施⼯组织设计⽅案和专项技术⽅案;
(4)安全⽣产、⽂明施⼯检查制度;
(5)安全⽣产、⽂明施⼯教育制度;
(6)项⽬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布置图;
(8)购买安全⽹的合格证、准⽤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程施⼯安全⽣产责任书;
( 10 )建设⼯程施⼯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许可证》,除第(⼀)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续。
1 、⼯程施⼯中标通知书或⼯程施⼯发包审批表;
2 、⼯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程监理合同;
3 、施⼯单位项⽬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程要提供建设⾏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册);
4 、使⽤商品混凝⼟《购销合同》或经建设⾏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程施⼯安全受监证;
9 、施⼯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程竣⼯验收
(⼀)建设⼯程竣⼯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作⽇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程竣⼯验收申请表;
3 、⼯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程使⽤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付⼯程款;
9 、施⼯单位签署的《⼯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程竣⼯结算书。
(⼆)建设⼯程竣⼯验收前,施⼯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程施⼯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程竣⼯验收备案,⾃⼯程竣⼯验收之⽇起 15 个⼯作⽇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续。
1 、⼯程竣⼯验收报告;
2 、《施⼯许可证》;
3 、竣⼯验收备案表;
4 、⼯程质量监督报告;
5 、⼯程竣⼯验收申请表;
6 、⼯程质量评估报告;
7 、⼯程施⼯安全评价书;
8 、⼯程质量保修书;
9 、⼯程竣⼯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程竣⼯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续。
1 、⼯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单位的委托书;
( 2 )⼯程类别核定书;
( 3 )⼯程施⼯中标通知书或⼯程施⼯发包审批表;
( 4 )⼯程施⼯承发包合同;
( 5 )施⼯组织设计⽅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程施⼯开⼯报告;
( 8 )隐蔽⼯程验收记录;
( 9 )⼯程施⼯进度表;
( 10 )⼯程⼦⽬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图。
2 、⼯程按甲⼄双⽅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 )建设单位和施⼯单位的委托书;( 2 )⼯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图。
⼯程项⽬审批流程
防、规划各⽅⾯要详细、明确。
资计划,进⾏核准。
项⽬地形图应由测量⼤队进⾏现场测量后,并出图。
平、⽴、剖图上报规划局,申请批准。
论证会议。
绿化审批。
施⼯图全部设计完毕后,上报审图公司,进⾏图纸审查。
施⼯图全部设计完后,由图审公司上报建设局进⾏备案。
全套施⼯图设计完毕后,上报消防部门。
进⾏消防审核。
门申请,⽆拖⽋证明、上报市发改委申请该项⽬正式计划。
将规划证、计划后,前期开标⼿续准备完毕后,申请开标。
开标结束后,招标备案。
申请⼯程施⼯许可证。
项⽬施⼯许可证包括(质监、安监、稽查等部门备案)对施⼯合同、监理合同审查后,备案。
对上述部门上报资料同时,要缴纳质检费、定测费,劳保基⾦,意外伤害保险、印花税等申请施⼯许可证后,将规划证、地形图,上报测绘⼤队,进⾏定位放线。
地震、⽓象、⽂物、渣⼟、环保等部门都需要办理⼿续。
说明:抗震分析、房屋地震安全评估报告、防雷设计、⽂物勘探、渣⼟清运费、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