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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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读书笔记
读不懂毛泽东,理不清中国农民问题。

——《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
绪章:读不懂毛泽东,理不清中国农民问题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三农问题再度陷入困境,作者认为要解决三农问题,需要读懂毛泽东关于中国农民问题的相关见解,既包括毛泽东有关农民的理论,亦包含毛泽东试图解放农民的实践。

毛泽东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农民革命与农民改造的理论,主要论点有:“中国革命的问题就是农民的问题,而农民的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压迫与剥削,是造成农民的“极端贫穷与落后”和中国传统社会几千年“停滞不前的基本原因”;中国历代数以百计的农民起义或农民战争“都是革命的战争”,是“推动中国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只是由于当时没有先进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先进的政党领导,导致每一次战争都沦为“改朝换代的工具”;农民“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等等。

使得作者开始研读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源于作者产生了几个问题:平均主义到底是不是学术界所认定的“农民意识”或“农民主义”?古代所谓农民抗暴起义追求的所谓“平均主义”究竟是不是广大农民的追求?中国现代革命中的重新平分土地是不是农民的思想与主张?如果不是,农民的思想主张到底是什么?平均主义的意识又源自何处?
而这些问题,在毛泽东有关中国农民问题的思想中,或许都有着释疑。

本章除对前人理论研究的综述外,也进一步介绍了本书的结构并表述了作者一些独到的见解,如就农民和农村经济相关的理论问题,作者认为,“以农民家庭为载体的小农经济,始终具有自发和竞争的天性,也可以与商品经济共存,并在其中得到发展和改造”,这个观念和《农民的终结》一书中的理论具有较大的差异,《农民的终结》一书中提到小农无法面对工业文明与商品经济时代的到来逐渐开始被时代抛弃,这也是许多学者在研究农民问题时所提出的观点,而本书作者认为农民本身就具有融入此环境的能力且可以很好地与商品经济共存。

针对平均主义,作者认为农民并不是天然的平均主义者,平均主义只能为“下层贫民所接受”而必然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抵制。

这也是为什么平均主义在落后时期能够得到推行,当时代进步经济发展,贫民不再成为大多数的时候,平均主义自然又会得到抵制,因此作者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收缴有钱人的钱袋子,而是让贫苦者也有自己的钱袋子;不是消灭有产者,而是让全体人民都成为有产者”。

本书以20世纪百年的历史为时段,以曾是中央苏区的赣闽粤三边地区农村社会为个案进行了多达300天的社会调查,进一步对中国农民和中国经济问题进行了研究,阐明了“毛泽东热”是农民对社会公正的渴望,而非对“人民公社”的留恋。

第一章:永恒的旋律
尽管小农人数众多且生产生活方式相同,但是彼此之间却未产生过多种多样的关系,因此马克思曾生动地将广大的小农群众比作一个个的马铃薯堆积成一袋马铃薯,而他们所需要的权威与代表则像是从上面赐给他们的雨露和阳光。

这种比喻体现了小农并不产生相关联系,却又是一个整体,作者进一步分析到,小农经济作为整体来说是一盘散沙,但又能够把劳动和效益紧密的结合起来,在社会分工、商品交换和生产力的继续发展中,作为个体始终具有自发的竞争、适应和转化功能,它不仅不与商品经济相对立,相矛盾,反而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相结合,成为孕育新生产方式的母体,因此小农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动态经济和开放经济。

马克思提到的“马铃薯”之上的“雨露和阳光”应是保护他们利益不受侵犯,但又不受限制的权力。

然而这在封建社会是矛盾的。

他们希望高高在上的皇帝是他们的代表,从上面赐予他们雨露和阳光,实际上封建统治者给予他们的是异化过后的“狂风暴雨”,加上时而发生的自然灾害,农民反而落得更加落魄的下场。

毛泽东出生于农民家庭,受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影响下成为了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革命战士,早期参与工人运动实践的他很快明白革命坚实的基础仍在农村,通过对农村的实地调查,毛泽东很快认识到,中国近4亿人口,80%以上是农民群众,而这部分农民中,70%是贫苦农民,20%是中农,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因此毛泽东断定,农民不起来拥护并参加革命,革命便不会成功;农民问题不得到解决,农民便不会参加革命。

因此,农民问题的解决,是中心问题,也是首要问题。

为此毛泽东发动了土地革命,具体政策为没收地主、旧式富农的土地、农具及耕畜等主要生产资料,无偿分给贫苦农民,并实行土地等生产资料私有。

实行彻底的土地革命,消灭封建制度,开启中国社会主义的坦途,对毛泽东来说,这是实现“大同”理想的道路,并将之作为永恒的旋律,从未动摇。

第二章:天翻地覆慨而慷
之所以称之为天翻地覆,是因为这场土地革命,由1927年至1953年,前后持续了25年左右,这是一场以土地革命为中心的农村经济变革,也是一场对千百年来封建生产关系的根本性变革,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为了制定一条切实可行的阶级路线,找到真正可以团结的朋友与力量,毛泽东对中国农村社会做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确立了革命对象:地主阶级,以及革命力量:贫农雇农。

因此1948年,毛泽东关于农村阶级路线的提法是:依靠贫雇,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的消灭封建制度。

既然确立了革命与团结对象,则又必须进一步对农民进行具体的阶级划分,明确什么是地主、贫农、雇农及中农等。

在划分过程中,划分标准也存在过严重问题,但在实践过程中也进行了修正与完善,提出了具有质的分析及量的规定的新划分标准,使得阶级划分有了明确界限。

质的分析体现在,以劳动与不劳动作为区别富农与地主的标志;量的规定体现在,用经常剥削与轻微剥削作为区别富农与中农的标志:当剥削收入不超过家庭全年收入的15%,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0%则属于轻微剥削。

尽管这样的划分标准较前来说已更加成熟,但作者依旧提出了两点局限,一是未能够将富农从事的管理工作计为劳动,而划分为地主,显得不够正确;而是总收入的15%作为分界点似乎偏低。

在毛泽东看来,依靠贫农,联合中农,最终目的便是发动阶级斗争,如果不发动阶级斗争,不搞群众运动,只是恩赐性的分配土地、减租减息,革命成果是不能得到巩固的,封建势力也不可能被彻底消灭,而共产党人承担的角色只能是引导,而不是包办代替,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共产党人每到一地,先访贫问苦物色一批贫苦
积极分子,随后召开诉苦会揭示社会的不公正,激励他们起来斗争,参加革命,燃起阶级斗争之火。

正确的革命策略与革命路线是毛泽东的伟大功绩,但对待农民,更重要的是正确的引导他们,克服狭隘的平均主义与盲动主义等弱点,不能够让少数积极分子和赤贫说了算,这也是毛泽东在农村变革中的教训。

此处值得一提的是一个改变:民主革命时期,土地革命的目的是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革命的对象是地主阶级。

早起毛泽东在井冈山进行土地革命时,实行的是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土地。

随后在《兴国土地法》中,毛泽东执行“六大”决议,规定只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毛泽东称其为原则性的改正,表面上这是对革命对象对象的明确,实际上作者认为,只有没收一切土地,才可以将所有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才有权将所有土地进行重新分配,而更改过后则显得自相矛盾。

实则我觉得不然,此处更改为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后,重新分配的只是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涉及到所有土地,也不会产生大规模的土地变动,这样不仅使得农民更加易于接受这项政策,也更一步的确定了共产党人土地私有的政治主张。

全面抗战开始以后,共产党开始实行“减租减息”政策,这是国民党早年提出但一直未能实行的政策,具体内容为,地主减租减息和农民交租交息,地主减租减息是为了使农民有饭吃,同时又实行部分的交租交息使地主也能过活。

随着土地革命的深入,革命方式也不断趋于缓和,不再一味的打击地主阶级,并开始对生活困难的地主给予帮助,在整个土改中,总的打击面不能超过农村户数的8%,农村人口的10%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早期(1927-1930年)毛泽东在地权政策上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把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政策,但通过数年的实
践,毛泽东认识到农民是小私有者,保守私有是他们的天性,只有使他们取得土地所有权才能够真正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因此在1931年初,毛泽东改变了立即实行土地公有的政策,明令宣布土地分给农民之后归农民私有。

从土地公有到土地私有再到现在的土地公有,我认为实际上显示的是毛泽东的远见及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转变土地方针,而土地共有才是真正的归宿,这一点毛泽东早就认识到了。

实际上,尽管当时确定了土地归农民所有,但当时的土改中也提及了土地发生变化后,可以不以所有的意志而根据大多数农民的意见来进行反复平分,这也体现出,所谓的土地农有,不过也只是极为有限的土地使用权而已。

除土地上的变革外,毛泽东还极力促成农民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发生转变,由互助社到合作社再到保护中小工商业组织农村供销,有组织有计划的发展商品经济,对重要物资如粮食、布匹、食盐等实行垄断贸易。

在税收问题上,毛泽东提出要在组织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再取得税收。

毛泽东说:“首先用90%的精力去帮助群众解决他们的救民私粮问题,然后用10%的精力就可以解决救国公粮的问题。


总的来说,第二章内容介绍的是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变革中有关土地问题的变革,详细介绍了毛泽东进行土地改革的相关制度与措施以及土地问题衍生出来的其他问题的解决措施。

第三章:让“小生产绝种”
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领导的农村经济变革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如果说上一章主要描述的是生产资料的变革的话,这一章主要描述的则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如何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用毛泽
东的话来讲就是,通过“集体化运动”,迈向农民的“黄金前途”,什么是集体化?就是要让“小生产绝种”。

实际上,在整个民主革命时期,即农村经济变革的第一阶段中,毛泽东充分估计了农民的革命性,并也处理好了农民的革命性与私有性的关系。

但到农村经济变革的第二阶段,则实际又同样将农民的私有性与革命性,将农民作为私有者与劳动者这种两面性加以分离。

具体体现在一方面他砍去农民作为私有者的一面,要农民放弃那一点点小私有,放弃对自己劳动产品的支配权,另一方面,他又取了农民作为劳动者的一面,让他们集中在一块,共同为“集体化”劳动,实际这样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处于压抑或丧失的状态。

为了实现集体化,毛泽东的具体办法是,通过合作化,由低级到高级,由小公到大公,逐步过渡;先组织互助组,中经初级社,最后进入高级社,步步登高,实现社会主义集体化改造的目标,并制定了一个15年左右完成的计划。

就此看来,毛泽东的布置可谓周密稳重,然而实践过程中,还是呈现出稳中有急的状态,不断加快合作社的发展步伐,但不可否定的是,毛泽东进行集体化的初衷是避免贫富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任何事物,尽管初衷是好的,路子是对的,但若是极端化了就容易出问题,从“大跃进”到一大二公,这些错误的方针政策直接导致了全国粮食产量下降,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几年中,全国粮、棉、油的总产量都退回到1952年以前的水平,甚至低于解放前的最高年产量,从而造成了全国人民基本生活物质的严重短缺。

这一阶段的经济变革中的公社化运动无疑是失败的,不仅带来了经济上倒退,社会发展的停滞,对全国人民来说也是一场劫难,据统计数据显示,1960年出生率为20.86‰,死亡率则为25.43‰,形成了4.57‰的负增长,这甚至被世界人口学家列为世界七大人口奇观。

在现在的社会背景下,我们很清楚的便可以得知这是政治
错误带来的人祸,而在当时,毛泽东等人却将其归咎于天灾。

作者认为,这是人为的滥用政治斗争与阶级斗争,社会缺少基本的民主与法制,造成了人们的一哄而起,酿成了最终的苦果。

第四章:“到了黄河也不死心”
在人民公社运动遭受严重困难与挫折后,毛泽东被迫做出了暂时的退却,但他追求“一大二公”的理想目标却丝毫没有动摇,尽管在退却,却在退却中调整,努力寻找新的路径以达到理想巅峰。

这一章主要讲述了毛泽东在退却中所做的调整以及一些具体的实践,包含了解散部分集体组织,实现“小私有”、“小自由”等,毛泽东认为做到这一点就应该退到谷底了,就应该再度前进了,1964年,毛泽东发出了“农业学大寨”的号召,继续走向“一大二公”。

大寨是山西省昔阳县的一个山村,它与全国其他农村一样,经历了从互助组到初级社、高级社,跃入人民公社,走向“一大二公”的发展历程外,大寨农民在艰难的环境中创造的奇迹可以用以支持“一大二公”的优越性。

事实证明,毛泽东努力的去维护与发展“一大二公”,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农民向他认定的目标逼近,此时农民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就越发受到基本的限制与制约,从表面上看农民都在长期的消极的适应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体制,骨子里则无时不在为争取打破这种束缚而努力,农民不无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毛泽东却不自知···一辈子倡导“实事求是”的毛泽东,在整个中国农村经济变革的具体实践中做过许许多多“实事求是”的事,唯独在农业集体化的问题上,他没有或者很少说要根据大多数农民的要求来“实事求是”,当毛泽东再次来到农村调查,当他问及农民怎么办时,农民向他要求的竟然也是“实事求是”···
第五章:历史的延伸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随着历史的延伸,20世纪80年代,与毛泽东一同推送当代中国历史前进的邓小平总结说:“我们搞了几十年社会主义,但是社会主义是什么,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旧的那套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

现在,人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时代高歌社会主义各具特色,中国农民回到了实践中的社会主义。

如今,姓资还是姓社的争论已经被历史抛在了后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已经确立,城乡分割的藩篱正在拆除,旧的户籍制度也在松动,农村合作经济在新旧交替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正在走向农村,八亿农民的心正与时代的脉搏一起跳动···
新章:遗产与超越
本章主要介绍了在毛泽东逝世后的80年代末刮起了一阵“毛泽东热”,并持续至今,在现在的许多农村家庭,我们依旧可以看到厅堂上悬挂着毛泽东的画像,艰苦奋斗与廉洁奉公,是毛泽东时代给农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之一,除此之外毛泽东留下的相关理论与农村实践,都是宝贵的遗产,作者在毛泽东的实践中得出结论:农民并不是天生的平均主义者,农民也有追求发家致富的天性,尽管在一定时期内,贫农占据大多数的情况下,农民会寄希望于通过平均分配来实现生产资料等社会资源的重新获取,也就是重新洗牌,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平均主义必然会受到摒弃。

“一大二公”其实就是超时的平均主义,集体化运动也是平均主义的产物,因此是并不符合后期社会发展需要的,并且成为了农民进一步发展的桎梏。

本章除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外,对中国的市场经济也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民,要实现从无产者到有产者的转变,必须重新培育农民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但现实情
况是,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建立,但农民家庭经济继续遭遇歧视性“改造”,农民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确立,而在发达国家针对此类问题的相关分析时,更是直接指出小农会直接消失。

作者提出应确认农村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基本制度不动摇,政府不能以任何理由侵犯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利,应充分尊重和严格保护农民以土地财产权与家庭经营权相结合这一经济格局中的全部财产权益。

我国三农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政府也正不断出台政策以期缓解或解决农民问题,如今,农村正浩浩荡荡的开展土地确权运动,尽管土地所有权依旧属于集体所有,但各项使用权、经营权、流转权的不断下方,体现了政府对农民主体地位的尊重。

总的来说,从本书中可以看出,毛泽东所开展的一系列农村经济改革,无论后期实践过程中被证实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其初衷都是为了农民得到发展,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毛泽东眼中的中国农民问题,就是农民的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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