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郊区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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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郊区新型农民
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3.17
•【字号】沪农委[2008]80号
•【施行日期】2008.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上海郊区新型农民培训工
作的通知
(沪农委[2008]80号)
各区县农委: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领导关于"高水平培训"要求,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做好2008年上海郊区新型农民培训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培养新型农民总体要求,在历年农民培训良好基础上,围绕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锁定骨干群体实施高标准、跟踪型培训,培养一批创业农民和职业技能资格农民。

围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兼业农民和在岗农民针对性培训,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围绕新农村建设,实施多形式实用知识普及型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围绕提升农民培训效果,努力促进培训方式从"过程型培训"向"战略型培养"转变,培训管理从"行政型推动"向"品牌型建设"转变,全面提高新型农民培训质量。

二、主要任务
按照2008-2010年上海郊区新型农民培养规划,2008年培训工作主要任务确定如下:
(一)培训以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经营服务,并有志扩大产业规模的创业农民400名。

培训对象锁定郊区目前已形成的43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0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5家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包括今后规划建设的345家)和12万亩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的经营者以及种、养大户。

培训方式以2-3年为一个周期,课程设置采用1+X模式,年受训时间不少于各类培训规定的课时,并注重对创业设计、创立品牌的指导和跟踪服务。

培训任务主要由市农委各产业办承担,同时鼓励区县采用委托涉农院校、输送出国考察培训、国际教育合作项目等多形式培训。

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受训学员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方法进行生产管理和农产品经营的能力。

(二)培训以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有相应文化基础的职业技能资格农民5000名。

培训对象以从事粮食、蔬菜、瓜果、食用菌、畜牧、水产等本市主导产业骨干为重点,在已开发的农业职业技能工种和单项技能工种范围内,由市和区县组织开展初、中、高等级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年培训合格率达到市平均线以上。

通过培训,加快受训学员知识和技能的有机结合,努力发挥学员在本市农业生产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培训以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实用技术农民10000名。

其中列入农业部培训项目5600名(项目管理及培训标准按照农业部文件,结合本市工作要求另行制订);列入市级培训项目5000名左右。

培训对象以各产业经营规模较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农民为重点。

培训方式以进村办班为主,年受训时间不少于60课时(其中技术指导不少于5次)。

培训任务主要由区县组织实施,鼓励市农委各产业办选择郊区特色农产品发展基地与区县联合举办示范性培训班。

通过培训,努力提
高学员对农业生产环节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培训以一产转向非农产业转岗型农民8000名。

培训对象以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农户家庭以及年务农时间少于半年的兼业农民为重点。

培训方式:一是区县农委直接培训,围绕涉农企业及农业延伸产业就业岗位需要,开发培训专业,实施针对性培训,拓展农民工资性收入。

二是搭建工作平台,配合劳动部门、行业及协会挖掘岗位空间,引进社会办学力量,实施向二、三产业转岗培训。

通过培训,努力增强农民非农就业能力,培训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五)开展以掌握单项知识引导性培训6万人次。

其中普通农民植保、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1.5万人次,新品种、新技术普及培训1.5万人次,农时农事培训0.5万人次;村级事务代理室、文化活动室工作人员业务辅导培训以及卫生室乡村医生信息化实务操作培训1万人次,农村居住人员电脑基础上网、生活保健、卫生文明知识普及培训1万人次;来沪务农人员从事蔬菜、畜牧、水产生产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培训5000人次。

培训方式以知识普及、辅导讲座、远程教育等引导性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一般为2个半天,重点培训按实际需求可增至3-4个半天。

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学员单项实用知识和技能水平。

三、工作要求
新型农民培训是"十一五"期间本市"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市农委确定2008年农民培训工作为"提升质量年"。

为此,各级农业部门和培训单位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管理措施,力争培训质量和效果在历年工作基础上有新的突破。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我国长期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带来城乡居民文化、技术素质的差异性,随着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当一大批年轻化、知识化农民离开农村,这种差异性尤为突出。

因此,要把加速提高现有农民文化、技术素质作为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的应尽职责,克服农民培训难字当头的畏
难情绪,改变不分对象、偏离实际的简单灌输,摒弃只求培训过程,不求培训效果的工作倾向,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充实区县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推进小组,完善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区县农委分管领导负责本区县农民培训工作中长期目标制订,并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区县农委职能科室负责培训项目的审核、申报、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县农广校或培训中心全面负责培训项目的教学和管理;委属各产业办负责本行业培训计划的衔接和实施,并提供技术指导;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培训教学点的选定和培训过程的协调;村委会负责培训对象的推荐和公示,并协助建立学员信息库。

(三)周密计划,注重实效。

要在总结前三年农民培训基础上,通过分析本区县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导向和农业劳动力数量、年龄、文化结构,研究制订2008-2010年中长期新型农民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要以创业农民和职业技能农民培养,推进非农就业和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并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区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相结合;二是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三是与农业资金的扶持对象相结合;四是与推进低收入家庭至少一人非农就业相结合;五是与村级"三室、一站、一点"建设相结合。

真正做到与本区县现代农业发展、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目标相一致。

(四)严格管理,提高质量。

要切实按照市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海郊区新型农民培训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高水平培训、严要求管理的工作理念,借鉴已有管理经验,实现新的提升。

要进一步注重学前管理,把好入口关;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把好质量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好出口关;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把好使用关。

要探索打造地区性农民培训专业特色,努力在创建培训品牌上下功夫,力争在三年内每一区县创立一个培训专业品牌,全面提升本市农民培训质量,开创农民培训工作新局面。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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