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
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重点章)
国家概说
国家和政府的承认
国家的继承
第一节国家概说
一、国家的概念(四要素)(重点)
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主权
思考题:
1、台湾是否符合成为国家的四要件?
2、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处于分治状态,是否构成独立的理
由?
3、台湾能否享有民族自决权?
4、台湾能否以公投方式决定自己的前途?
二、国家的类型
(一)单一国和复合国(国家的结构形式)
联邦和邦联的区别(重点)
联邦:
统一的联邦宪法,联邦成员根据宪法规定,确定其权限;
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直接约束各成员邦公民;
公民有共同国籍;
联邦是国际法主体
邦联:
国家的联合体;
机构权力及于成员国;
成员国是国际法主体;
各成员国国民具有自己的国籍
(三)永久中立国
1.永久中立国是根据国际承认或国际条约,在对外关系中承担
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

特点:
(1)自愿承担永久中立义务,如不对他国进行战争和不加入军事同盟等;
(2)其永久中立地位由国际条约加以保证。

2.永久中立国承担的永久中立义务:
(1)不得对他国进行战争或参加其他国家之间的战争,但有权对来自外国的侵略进行自卫。

(2)不得缔结与中立地位相抵触的条约,如军事同盟条约,也不得参加任何军事集团或联盟。

(3)不得采取任何可能使自己卷入战争的行动或承担这方面的义务;不得为他国提供准备、发动和进行战争的任何条件;不得参加对他国的经济抵制和经济封锁;不得接受附有任何政治条件,以致损害自己中立地位的援助等。

(四)独立国和附属国
独立国是指行使全部主权的国家。

这类国家既可以是单一国,也可以是复合国,它们都是国际法主体。

附属国是指由于封建统治残余关系或者由于帝
国主义、殖民主义的外来压力,对他国居于从属地位,因而只享受部分主权的国家。

这类国家主要有附庸国和被保护国两种。

(五)梵蒂冈市国(了解)
三、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基本权利(重点)
(一)独立权
1.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而不受他国的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2.独立权包括两方面的意义:
(1)国家有权独立自主地处理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2)国家处理这些事务不受外来的干涉。

3.独立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包括政治独立和经济独立。

(二)平等权
1.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的权利。

2.具体内容是:
一切国家,不问其大小强弱,不问其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性质,也不问其发展水平高低,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由于国家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因此享受权利也是平等的。

(三)自卫权(与自保权联系)
(1)国家固有权利;
(2)受到武力攻击;
(3)在安理会采取必要办法前,若安理会采取措施,不得影响安理会权责;
(4)向安理会报告
注:要符合必要性;相称性
(四)管辖权
1.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享受豁免权者除外)、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

2.管辖权包括四个方面:
(1)领域管辖。

也称属地管辖权或属地优越权。

它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一切人(享受豁免权者除外)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

(2)国籍管辖。

也称属人管辖权或属人优越权,是指国家对一切在国内和在国外的本国人,有权行使管辖。

(3)保护性管辖。

它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管辖。

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普遍地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的某些特定的国际犯罪行为,各国均有权实行管辖,而不问这些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和罪犯的国籍。

四、国家豁免权(重点)
(一)概念:主要指司法豁免
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
(二)国家豁免的对象:国家行为和财产
(三)国家豁免的机关:4类
(四)国家豁免的适用范围:
绝对豁免和相对豁免:从行为的性质和行为的目的来做区分(五)管辖豁免的放弃:明示/默示;放弃自愿;财产执行的放弃需另行作出(补充)
(六)我国的豁免立场:坚持国家豁免原则,并作出某些例外建议:采取限制豁免原则
第二节国家和政府的承认(重点)
一、国家承认的概念和性质
(一)性质:构成说、宣告说
(二)特征
1、承认的主体是国家,对象是新国家、新政府、民族解放
组织、叛乱团体和交战团体
2、是国家的单方面行为
3、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果
4、是国家的政治法律行为
(1)承认国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
(2)承认国表明它愿意与新国家或新政府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二、新国家产生的情势、承认的条件
(一)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独立,合并,分离,分立
(二)国家承认的条件
1、新产生的国家实体具备了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的要素;
新国家必须是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产生的
2、史汀生不承认主义:不承认外国侵略或以其他非法行
为造成的态势——国家承担不承认的国际义务
三、国家承认的方式、范围和效果
(一)国家承认的方式:明示;默示
(二)范围:
法律上的承认和事实上的承认
(三)国家承认的法律效果:
1、为建交奠定基础;
2、承认被承认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
3、财产权、豁免权与诉讼权;
4、溯及力
四、政府和其他实体的承认
(一)政府承认与国家承认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当新国家产生时,总是同时建立新政府,因此,承认了新国家同时也就承认了新政府;反之,承认了新国家的政府,当然也就承认了它所代表的新国家。

(2)区别:在既存国家仅仅发生政府更迭的情况下,则只发生对新政府的承认,而不发生对国家的承认。

(二)新政府得到承认的条件:有效统治原则;
默示方式的承认:艾斯特拉达主义
注: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府,对新政府的承认意味着对旧政府承认的消亡
(二)民族解放运动组织的承认
(三)对叛乱团体和交战团体的承认
交战团体、叛乱团体的特点
承认的效果
第三节国家的继承(重点)
一、概念:
(一)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引起继承的国家领土变更的情况
领土的转移、合并、分离、分立、新独立
(二)无论是条约或条约以外事项的国家继承,都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1.条约和条约以外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符合国际法。

一切与国际法相抵触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属于继承范围。

2.国家继承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与所涉领土有关联,与所涉领土无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属于国家继承范围。

二、国家继承的内容和规则
(一)条约的继承:条约是否对继承国继续有效(人身条约不继承;非人身条约--处分性条约才可继承)
凡与继承所涉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条约都应继承,继承后的条约适用范围应限于原条约的适用的领土适用的领土范围内,除非另有协议
1、领土转移
2、合并
3、分立或分离:对全部领土有效的继续有效,对部分领土有效的只对该
领土有效
4、新独立:白板规则
(二)国家财产方面的继承(重点)
1、二原则(1)与变更的领土有关联
(2)实际生存原则,兼顾公平
2、领土转移:协议+上述二原则
3、合并:全部转属
4、分离或分立
协议+
5、新独立:尊重经济主权,可协议但不得与之违背
综上总结如下:
1、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动产——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2、原来属于国家继承所涉领土但在领土附属期间成为被继
承国的国家财产的动产、不动产——转属继承国
3、位于国家继承所涉领土之外的被继承国的国家动产与不
动产,即使原来不属于国家继承所涉领土,只要附属领土曾为其创造作出过贡献,按贡献比例转让
(三)国家债务方面的继承(重点)
1、债务范围:
国债;
地方化国家债务;
恶债不继承
2、继承规则:协议+公平
(四)国家档案的继承:
协议+所涉领土有关的档案转属继承国
三、政府的继承(了解)
(一)非宪法程序取得政权;选择了完全不同的社会制度等1条约:根据条约内容和性质决定是否继承
2财产:一律继承
3债务: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二)中国的继承问题(熟悉)
1、关于条约:区别对待,根据条约的内容和性质分别审查
决定如何处理
2、关于财产:有权继承旧政府在中国境内外的一切财产
3、关于债务:恶债不继承
4、国际组织代表权的继承
2008.3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

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

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

上述债务均未偿还。

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

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
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2007.30.亚金索地区是位于甲乙两国之间的一条山谷。

18世纪甲国公主出嫁乙国王子时,该山谷由甲国通过条约自愿割让给乙国。

乙国将其纳入本国版图一直统治至今。

2001年,乙国发生内乱,反政府
武装控制该山谷并宣布脱离乙国建立“亚金索国”。

该主张遭到乙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但得到甲国政府的支持和承认。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际法中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要求乙国政府在解决“亚金索国”问题时必须采取非武力的方式
B.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则为“亚金索国”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根据
C.上述18世纪对该地区的割让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有效的,该地区
的领土主权目前应属于乙国
D.甲国的承认,使得“亚金索国”满足了国际法上构成国家的各项要件
2005.78.S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

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对S国的正式承认?
A.甲国
B.乙国
C.丙国
D.丁国
2003.57.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

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
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

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2002.15.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协定。

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

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
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
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
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