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淇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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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淇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淇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四)部门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淇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淇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淇县2018-2020年财政中期规划报表(封面)
1-1 单位人数情况表
1-2 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结构情况表
1-3 离休人员基本情况
1-4 机动车辆信息表
1-5 遗属补助情况
2-1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2 2018年收入情况总表
2-3 2018年支出情况总表
2-4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1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3-4 项目支出明细表
3-5 提前下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3-6 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表
4-1 2018-2020年中期规划表
4-2 2018-2020年收入规划表
4-3 2018-2020年支出规划表
5-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2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5-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5-4 因公出国(境)经费明细表
5-5 公务接待经费明细表
5-6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明细表
5-7 公务用车购置明细表
5-8 会议、庆典、研讨会费用明细表
第一部分
淇县司法局概况
一、淇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淇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淇县司法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负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机构。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管理全县司法所队伍及业务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和监督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9、做好全县司法行政干警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淇县司法局机构设置情况
淇县司法局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淇县司法局共8个内设机构(科室),分别包括:
1、办公室。
2、政治部。
3、基层工作指导股。
4、宣传教育股。
5、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6、法律援助和律师公证股(行政服务股)。
7、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管理股。
8、行财装备审计股。
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包括:
1、淇县公证处
2、淇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淇县司法局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淇县司法局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8人。
在职职工28人,离退休12人,遗属人员4人,实有执法执勤车3辆。
(四)淇县司法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建立、完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乡村两级关于法律服务中心建
设,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淇县司法局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的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淇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淇县司法局2018年收入总计572.75万元,支出总计572.7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15万元,增长8.9%。
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淇县司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合计572.75万元,较上年增加47.15万元,增长8.9%。
其中:财政拨款572.75万元,比上年增加47.15万元,增长8.9%;非税收入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其他收入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部门结余结转0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收入变化情况说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淇县司法局2018年支出预算合计572.75万元,较上年增加
47.15万元,增长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1.07万元,占61.3%,比去年增长4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万元,占0.1%,比去年减少80%;商品和服务支出78.88万元,占13.78%,比去年增长248.7%;项目支出137万元,占23.92%,比去年减少40.3%。
支出变化情况说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8万元。
其中:办公费16.4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护费1.4万元;租赁费0元;水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报刊费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72.75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收、支总计增加47.15万元,增长8.9%。
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淇县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72.75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9万元,占88.15%;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万元,占0.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6万元,占1.83%;住
房保障支出20.59万元,占3.6%;提前下达资金32万元,占
5.59%。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淇县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
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部门预算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淇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9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较上年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4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
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单位在2016至2017两年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局机关在编车辆3辆,按定额5000元/年核定公车运维费。
(三)公务接待费用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较上年减少0.45万元。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淇县司法局2018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4.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共1项,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其他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其他网络设备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预算0元;政府采购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0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0元,比2017年减少1个,2018年政府采购金额共计11万元,比2017年减少18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车辆0辆、老干部用车0辆;房屋资产642平方米,价值37.5万元;房屋数量为1;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3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1项,主要包括: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中央和省级司法资金项目32万元。
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其他空表说明
1、2018年我单位无离休人员,表1-3离休人员基本情况表为空表;
2、2018年我单位无非税收入,表3-1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为空表;
3、2018年我单位无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表3-6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4、2018年我单位无项目绩效目标,表5-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为空表;
5、2018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表5-4因公出国(境)经费明细表为空表;
6、2018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表5-6公务用车购置明细表为空表;
7、2018年我单位无会议、庆典、研讨会支出,表5-8会议、庆典、研讨会费用明细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的结转和结余。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淇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