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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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
一.有关法官
在中国历,法官是没有地位的.史书曾经有过这样的记载,孔夫子一生以当法官为耻,据说,孔子曾当过几十天的法官,但他从来不把这个作为他的一个正式经历,因为在儒家的观念里,法官的存在意味着这个社会有冲突.不和谐,不是一个理想的状态.但在实行法治的今天的中国,法官已成为人民羡慕的一个职业.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鲁国人.
美国法学家德沃金说,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是法律帝国的国王.法官,是一项特殊的神圣职业,它以法律为职业,其职业特性同医生一样,法官的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包括生命.所以法官除了要求有高超的职业技能外,还要求有职业道德.法官要真正的把当事人的事情看作就像是自己的事情一样,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当好〝法律的奴仆〞.在昆明中院的大厅电子屏幕上,经常会闪现这样一句话:〝法律是科学,法律是艺术.〞法官作为法律帝国的国王,那他(她)就应该努力成为一位法律艺术家.这是理想中的法官.但现实中的法官其素质何谓是良莠不齐.在实习期间,我有机会接触到包括昆明中院的法官在内的许多法官撰写的判决书.说实话,中级法院的法官所作的判决书质量要好一些,基层法院法官的判决书质量有些就不敢恭维了.有的判决书让你看了真的会以为这不是法官写的,而是没有学过法律的法盲写的.在这些判决书里,除了有最低级的笔误以外,还有一些也是最不可饶恕的适用.解释法律上的错误.在我看到的一份〝民事判决书〞里,在判决结果里竟然出现了〝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这样低级的错误.这位法官竟然把本该用〝裁定〞进行裁判的事项用〝判决〞来裁判,还不知羞耻的列在了判决结果的第一项.我还看到过两份判决书,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这两个案件是相互有联系的,用法官们的话讲就是所谓〝套案〞),其中的审判员和书记员是交叉来做的,即第一个案件的审判员是第二个案件的书记员,而第二个案件的书记员则成了第一个案件的审判员.我真想不通:还有这样做法官的?!他们视法律为儿戏,他们在玩弄神圣的法律.法官都是成这样了,中国的法治还有未来吗?我不清楚.
悲哀啊,中国法官!悲哀啊,中国法治!
美国的大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The life of
law has not been logic, but has been e_perience.)对于法官来讲,经验也许是最重要的了.有些法官就是一本让你百读不厌的法律教科书,他(她)们就够我们这些后生读好一阵子了.当然法官也是人,加上法律语言的概括性和模糊性,法官们对法律的理解也就会有错误的时候.在中院的时候曾旁听了法官老师们的几次合议庭合议.有一次是合议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女性,已离婚)要求平等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案件,法官老师们认为根据法院一个关于审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个人就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用于分配的补偿款的具体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我认为法官老师们这样理解是不合理的.〝用于分配的具体数额〞是指用于分配的补偿款的总额,而不是指已分到或拟分到个人手里的数额.老师们的理解我认为是不对的.全国已经有好多这样的案例.法官重要的是经验,但单凭法官的经验并不能正确合理的解决一切问题,还需要立法机关立法技术的提高.
在中院实习期间,正值人民法院评选〝全国法官十杰〞.评选结果公布在>上,我看了一下,〝十杰〞中有〝七杰〞是女法官,再联系到媒体宣传的法官先进典型如宋鱼水.金桂兰等都是女性,昆明中院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官是女性,我就非常纳闷:为什么在这些先进中会有如此之多的女性?难道女性更适合当法官?当然我这不是性别歧视.在昆明中院实习一段时间后,我似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在我实习的办公室都是女法官,我亲身体会了她们接待当事人.主持当事人调解等与当事人打交道的各种过程.我发现他们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会使当事人觉得原来法律.法官并不是冷冰冰的,法律也会是温柔的.所以我得出结论:女性也许会更适合做法官.
任何社会对法官的资质和修养都有较高的要求,法官之于法治的意义,甚至远远超过了任何法律规范的本身.法官是法治的化身,法官的权力来自法律,法官的尊严就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尊严.一个法官的形象败坏,比其他许多人的形象败坏为祸尤烈,因为其动摇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任与希望,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平衡和人类对法治理念的建立.
二.有关法院
第一次认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大一的时候,法理学老师组织我们看了一部电视剧——>(该电视剧是在昆明中院拍的).昆明中院以她具有法律文化的
审判大楼而闻名.一些重要的司法改革也是从昆明中院开始的,如死刑执行方式的改革.在我们实习结束之时,法官助理的试点已开始在昆明中院进行.
正如托克维尔所言,在任何国家,法院都是为着解决纠纷而存在的.没有纠纷就不会有法院.因此,解决纠纷的现实需要产生了法院这一特定的国家职能机关,也决定了法院必须以审判活动为中心.法院的产生也是人类进步的表现.从野蛮时代的〝以牙还牙〞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到走进法院通过法官解决纠纷,这是人类发展的一大进步.
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Ale_isde Tocqueville,__-_59),法国历史学家.社会学家.主要代表作有>第一卷(_35).>第二卷(_40年).>(_56年).
出身贵族世家,经历过五个〝朝代〞(法兰西第一帝国.波旁复辟王朝.七月王朝.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法兰西第二帝国).前期热心于政治,_38年出任众议院议员,_48年二月革命后参与制订第二共和国宪法,_49年一度出任外交部长.
_51年路易·波拿巴建立第二帝国,托克维尔对政治日益失望,从政治舞台上逐渐淡出,并逐渐认识到自己〝擅长思想胜于行动〞.
作为一个解决纠纷的国家职能机构,法院的大门应该随时向民众敞开.昆明中院的大厅门口有一个〝为所有追求公正的人而铺设〞的〝法治的阶梯〞.这就是法院的职能,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院作为这样的一个机构,她应该是威严而温柔的.法院同法官一样,是法治的化身,代表着法律的尊严,而法律是要被信仰的,所以法院就要有一种代表国家法律的威严性,这样才能在民众中树立起法治的信仰.同时,法院也要是温柔的.法律其实并不是无情的,因为人是有情的.有情的人会制定出无情的法律来吗?人们常说的〝法律是无情的〞是从法律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个角度来说的.但另一方面,法律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国家的法院的名称叫〝人民法院〞,人民的法院,对待人民,法院不应该摆出一副冷冰冰的面孔来吓人,法院也应该是温柔的.只有既威严又温柔的法院才是好法院.
写在最后的话
实习结束了,意味着我们的大学生涯也要结束了.我们将离开学校这个象牙塔,走进更加广阔的社会大舞台,到社会这所更大的大学里去锻炼自己.这两个月的实习,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我们从中学到了很多对我们以后会很有用是东西.实习
是我们走进社会前的真实〝排练〞,也是一场预演.把我们学到的用到实际中去,是检验我们在大学里的表现的一个舞台.
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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