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5.2预防犯罪课型新授课时1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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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5.2 预防犯罪课型:新授课时:1课时
【教学目标】
1、了解刑法与刑罚,认清犯罪特征,知道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2、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3、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教学重点】犯罪的特征
【教学难点】加强自我防范
【教学过程】
一、检查预习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2、犯罪的含义以及基本特征是什么?
(1)含义: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的行为。
(2)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3、刑罚的种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
4、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1)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
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做了明确的规定。
(3)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二、新授
(一)导入新课
漫画赏析
师: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犯罪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知道什么是犯罪,懂得如何预防犯罪对我们中学生来说尤为重要,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预防犯罪》。
(二)讲授新课
知识点一了解罪与罚
1.刑法的内容及地位
[活动设计]阅读教材P52运用你的经验
[问题思考]查阅刑法,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案提示:
①砸破汽车玻璃偷盗车内物品属于盗窃犯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②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法食品添加剂,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犯罪。
《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③为了逼对方还债而绑架他人属于非法拘禁。
《刑法》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教师点拨:(1)内容:刑法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怎样的刑罚。
(2)地位: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2.犯罪的基本特征
[活动设计]阅读教材P53探究与分享
[问题思考](1)试分析对比上述行为。
(2)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答案提示:(1)殴打他人就社会危害性、情节轻重为标志区分违法行为性质,轻微危害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的,属于犯罪行为。
(2)如,盗窃财物,数额较少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盗窃财物,数额巨大,触犯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教师点拨: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之处在于:(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犯罪对社会危害严重。
(2)违反的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刑法以外的法律,犯罪行为触犯的是刑法。
(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犯罪要接受刑罚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3.刑法的含义及种类
[活动设计](1)阅读教材P54相关链接
阅读材料: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依法判处令计划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问题思考]令计划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处罚?法院的判决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答案提示:他受了刑罚处罚,其中无期徒刑是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教师点拨: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知识点二加强自我防范
1.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阅读教材P55相关链接,思考: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责任吗?
答案提示:刑法第十七条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惩罚的法律认定,提示我们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不受惩罚的想法是错误的。
我们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教师点拨: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
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活动设计]阅读教材P55探究与分享
[问题思考]陈某是怎么走上犯罪道路的?
答案提示:好学生→结识了游手好闲的“朋友”→无心学习,不完成作业→旷课→偷东西、打骂同学→偷窃→网吧玩游戏→抢劫→犯罪判刑
教师点拨: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从不良行为到严重不良行为,从一般违法到刑事犯罪,只有一步之遥。
如果沾染了不良习气又不及时改正,就极有可能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3.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守法
[活动设计]阅读教材P56阅读感悟
[问题思考]你有何感悟?
答案提示:此部分是一位父亲给儿子的一封信的启示。
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教师点拨: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三)课堂小结
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应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本次课我们重点学习了犯罪的含义及其三个基本特征,此外我们还了解了刑罚的含义及其体系。
正是因为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所以我们青少年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远离不良行为和身边的各种“雷区”,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三、拓展训练
1.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是(C )
A.宪法
B.民法
C.刑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
2.____________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C )
A.民事违法行为
B.行政违法行为
C.犯罪
D.—般违法行为
3.下列不属于犯罪的基本特征的是(D )
A.严重社会危害性
B.刑事违法性
C.应受刑罚处罚性
D.重大责任性
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说明(A )
A.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B.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C.政府官员犯罪可以网开一面
D.中学生犯罪可以免于处罚
5.不少同学嗜好上网打游戏,个别同学为筹钱去盗窃、抢劫,做出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受到了处罚。
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应该(C )
A.有足够的勇气,主动承担责任
B.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违纪的范围内
C.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D.钻法律的空子,避免自己受罚
6.据调查,部分在校学生有过被不法分子敲诈、勒索的经历。
假如遇到类似的情况,你的正确做法是
(D ) A.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B.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C.想办法凑钱给他们,花钱买平安
D.告诉老师、家长或拨打“110”报警
7.正在读初中的魏某曾被评为“三好学生”,但是自从结识了社会上游手好闲的“朋友”后,他开始小偷小摸,继而发展到偷盗同学家的财物,并在行窃时被当场抓获。
这说明(C )①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②我们要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③一般违法与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④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8.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作了明确的规定,给我们划清了是非的界线,标示了生活中的“雷区”的法律是(A )
A.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未成年人保护法
C.刑罚
D.民法
9.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
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他,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对象。
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
”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打去,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经法院审理,魏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1)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打去,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犯罪)
(2)魏明的行为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根据刑法规定,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