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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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6.10.24
•【字号】教职成〔2016〕883号
•【施行日期】2016.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的通知
教职成〔2016〕88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7号)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专家型校长队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等中心任务,以造就一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专家型校长队伍为目标,对一批办学实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职业学校进行重点培养,着力提升名校长人选的理论素养、胸襟视野、科研能力、专业精神、引领作用,促进其办学治校综合能力
的提高,使他们成长为在省内外职业教育领域内有重要影响力的杰出校长和领军人才,带动和促进全省职业学校校长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河南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全省范围评选100名有较强影响力的优秀职业学校校长,通过重点培养,全面提升其教育理论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在我省职业教育各级各类人才培训、职业教育课题研究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名校长真正成为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社会公认的专家型校长。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从2016年起,每年评选一次,每批评选确定20名左右(含技工院校),参评人员须为担任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的校(院)长、副校(院)长,学校办学规模2000人以上,每个省直辖市、直管县(市)限推荐1-2人(含技工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限推荐1-2人(含技工院校)。
四、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工作务实。
(二)忠诚职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关爱师生,宽以待人,维护班子团结,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望,深受广大教职工信任和拥戴。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10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正校长须有高级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5年以上任职经历;业绩特别优秀的副校长须有正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期间未发生重大校园事故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参加过国家、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相关培训。
(四)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掌握现代职业教育理论,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办学目标明确,科学决策能力强,在加快基础能力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学校建设发展快,办学条件好,办学规模大,管理规范,现代化水平高,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具有先进示范引领作用;
(五)具有现代学校管理能力,能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学校制定了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形成了高效有序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团结和谐,师生关系融洽,校风良好;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体优势,不断提高办学绩效,有独特的办学特色、突出的办学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任期内学校曾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六)具有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近5年来,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近5年以来,获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1项以上(限主要完成人前3名)。
曾在CN学术期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论文3篇以上,或主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及以上教育类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
五、申报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由学校对照条件提出拟推荐人选,在广泛征求全校教职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拟推荐人选。
填写《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后进行上报。
(二)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成立“河南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评选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标准和程序制定、评选结果公布等工作,并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候选人材料,经评审提出初审名单。
(三)公示审批。
初审名单将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根据初审名单公示情况,吸纳多方反馈的意见建议,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颁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证书。
六、职责任务
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是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者的旗帜和表率,应积极承担各项工作职责:
(一)认真总结学校管理经验,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形成有个性特色的管理思想和管理风格,参与著书立说,每年至少在省级以上教育理论刊物发表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1篇;
(二)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改革成果研究”工作,“十三五”期间,至少完成1项学校管理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努力创造出具有时代特征并能够在本省乃至更大范围内推广的新做法、新经验;
(三)积极承担我省职业教育领域各类管理工作论坛、管理干部培训、教师培训等培训任务。
七、其他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广泛进行认真的宣传和动员,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校长选拔出来。
(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实行动态管理。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定期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其名校长称号;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省级各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
评选范围和条件,认真审核把关,于11月14日前上报相关材料,包括《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审批表》(附件1)、学校主管部门对校长的廉政鉴定书面意见、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论文等),各项材料内容务必真实、准确、格式规范。
(四)坚持评选工作实事求是的原则,一经发现个人或推荐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参评资格。
联系人:魏恒,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2房间
附件:1.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审批表
2.证明材料清单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