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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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地使⽤权出让规定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式出让。
严禁以其他⽅式出让经营性⼟地使⽤权。
招标出让国有⼟地使⽤权,是指市、县⼈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经营性⼟地使⽤权出让规定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式出让。
严禁以其他⽅式出让经营性⼟地使⽤权。
(1)招标出让国有⼟地使⽤权,是指市、县⼈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地使⽤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地使⽤者。
(2)拍卖出让国有⼟地使⽤权,是指出让⼈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在指定时间、地点进⾏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地使⽤者。
(3)挂牌出让国有⼟地使⽤权,是指出让⼈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地使⽤者。
国有⼟地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作应由市、县⼈民政府负责,由市、县⼈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除划拨⼟地使⽤权转让、国有企业改⾰处置划拨⼟地使⽤权及特殊⽤途等⽤地外,其他⽤地均不得以协议⽅式出让国有⼟地使⽤权。
协议出让⼟地,出让⾦不得低于出让底价和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结果和地价评估结果要报上级⼟地⾏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上级⼟地⾏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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