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综合枢纽改造工程建设结构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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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综合枢纽改造工程建设结构设计
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沙坪坝综合枢纽改造工程位于重庆沙坪坝中心区,东为东连接路,南为站南路,北为站东路,西临西连接路,位于沙坪坝步行街商业圈旁。
自然地形里程约由248至249不等,总建筑面积为776654.01平方米,枢纽面积为299958.12平方米,其中沙坪坝综合枢纽A区(未算负八层)加配套用房轴网尺寸205.75m*107.6m,A区负七层至负一层建筑面积154970.9m2。
其中A、B座为200.8米的高层,最大地下深度为42.8m。
基础为“桩基+承台+地梁”结构型式,主体为框架结构,共十二层(未算负八层),最大层高为4.3米。
二、施工平面布置
三、施工要求
1、确保模板在使用周期内安全、稳定、牢靠。
2、模板在搭设及拆除过程中要符合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3、模板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禁盲目施工。
四、技术保证条件
1、安全网络
2、模板的搭设和拆除需严格执行该《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1、《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03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3、《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
1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15、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文)
16、本工程施工图纸
17、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章施工计划
一、施工进度计划
二、材料与设备计划
1、钢材的选用
(1)、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规定。
(2)、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2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
(3)、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采用Φ48.3×3.6钢管。
(4)、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
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断面等的偏差,应符合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规定;
5)、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5)、旧钢管的检查在符合新钢管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规定。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的规定;
3)、钢管上严禁打孔。
(6)、钢铸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中规定的ZG 200-420、ZG 230-450、ZG 270-500和ZG 310-570号钢的要求。
(7)、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
(8)、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4)、支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9)、连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中的规定。
(10)、连接用的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 5782。
(11)、组合钢模板及配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 50214的规定。
2、木材的选用
(1)、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树种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选择质量好的材料,不得使用有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的木材。
(2)、模板结构应根据受力种类或用途选用相应的木材材质等级。
木材材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
(3)、用于模板体系的原木、方木和板材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不得利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
(4)、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针叶材;重要的木质连接件应采用细密、直纹、无节和无其他缺陷的耐腐蚀的硬质阔叶材。
(5)、当采用不常用树种作为承重结构或构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要求进行设计。
对速生林材,应进行防腐、防虫处理。
(6)、当需要对模板结构或木材的强度进行测试验证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标准进行。
(7)、施工现场制作的木构件,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作的原木、方木结构,不应大于15%;
2)、板材和规格材,不应大于20%;
3)、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
4)、连接件,不应大于15%。
3、竹、木胶合模板板材的选用
(1)、胶合模板板材表面应平整光滑,具有防水、耐磨、耐酸碱的保护膜,并应有保温性良好、易脱模和可两面使用等特点。
板材厚度不应小于12mm,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ZBB 70006的规定。
(2)、各层板的原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5%,且同一胶合模板各层原材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
(3)、胶合模板应采用耐水胶,其胶合强度不应低于木材或竹材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的强度,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4)、进场的胶合模板除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保证外观尺寸合格。
第三章施工工艺技术
一、技术参数
支架体系的设计
本专项施工方案,针对站枢纽三跨结构负七层设计,以层高4.3m 的扣件式模板支撑体系、以板厚180mm、以梁高600*1000mm作为验算对象,在满足最不利情况下。
梁截面小于600*1000mm的支模架采用600*1000mm的搭设方式搭设。
对于负六层以上楼层,由于场地限制,为了施工方便加设型钢悬挑脚手架
二、工艺流程
【梁模板】
弹梁轴线并复核→ 搭支模架→调整托梁→摆主梁→ 安放梁底模并固定→
梁底起拱→ 扎梁筋→ 安侧模→ 侧模拉线支撑(梁高加对拉螺栓)→ 复核梁模尺寸、标高、位置→ 与相邻模板连固。
三、施工方法
非悬挑部分脚手架搭设
1、柱模板搭设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先浇捣柱砼,然后再绑扎梁板钢筋,梁板支模架与浇好并有足够强度的柱和原已做好的主体结构拉结牢固。
经有关部门对钢筋和模板支架验收合格后方可浇捣梁板砼。
2、浇筑时按梁中间向两端对称推进浇捣,由标高低的地方向标高高的地方推进。
事先根据浇捣砼的时间间隔和砼供应情况设计施工缝的留设位置。
搭设本方案提及的架子开始至砼施工完毕具备要求的强度前,该施工层下2层支顶不允许拆除。
3、根据本公司当前模板工程工艺水平,结合设计要求和现场条件,决定采用扣件式钢管架作为本模板工程的支撑体系。
4、一般规定:
(1)、保证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相互位置的正确。
(2)、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施工中所产生的荷载。
(3)、不同支架立柱不得混用。
(4)、构造简单,装板方便,并便于钢筋的绑扎、安装,浇筑混凝土等要求。
(5)、多层支撑时,上下二层的支点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并应设底座和垫板。
(6)、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4m,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7)、拼装高度为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
安装过程中应设置临时固定措施。
(8)、当支架立柱成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架立柱的顶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
(9)、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示意图如下:
(10)、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向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
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距离,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各设一道水平拉杆。
(11)、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12)、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Ø48.3×3.6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
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 处进行固定。
(13)、支架搭设按本模板设计,不得随意更改;要更改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认可。
5、立柱及其他杆件
(1)、立柱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2)、搭接要求:本工程所有部位立柱接长全部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严禁搭接,接头位置要求如下:
h
/
(3)、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端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6、水平杆
(1)、每步纵横向水平杆必须拉通;
(2)、水平杆件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水平对接接头位置要求如下图:
A-A
接头不在同步内(立面)接头不在同跨内(平面)(3)、当层高小于8m时,水平拉杆如下图示意:
7、剪刀撑
8、周边拉结
(1)、竖向结构(柱)与水平结构分开浇筑,以便利用其与支撑架体连接,形成可靠整体;
(2)、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全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结点;
(3)、用抱柱的方式(如连墙件),如下图,以提高整体稳定性和提高抵抗侧向变形的能力。
9、梁模安装
按设计间距要求整齐铺好50mm×100mm×2000mm方木,随即铺设梁底模,铺设时应先与柱头对接好并钉牢,并用50mm×100mm枋木条作立档及立档支撑,用约30mm宽,18mm厚模板做压脚压紧侧模底部(或者使用铁制侧模卡勾步步紧代替侧模压脚)。
之后吊直侧模,根据梁截面积不同,在梁高的中间加φ14穿墙螺杆。
另外,当梁跨度大于4米时,跨中梁底处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如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为梁跨度的1/1000~3/1000,主次梁交接时,应先主梁起拱,后次梁起拱。
为了保证梁不出现下沉变形等质量事故,在大梁底模中间加一排到两排立杆与高支模排架相连接。
10、柱模安装
(1)、柱模安装工艺流程:弹线找平定位组装柱模涂刷脱模剂安装柱箍安装拉杆或斜撑校正轴线、垂直度固定柱模预检封堵清扫口;
(2)、先弹出柱的轴线及四周边线;
(3)、根据测量标高抹水泥砂浆找平层调整柱底标高,并作为定位的基准,支侧模时应与其靠紧;
(4)、通排柱(或多根柱)模板安装时,应先将柱脚互相搭牢固定,再将两端柱模板找正吊直,固定后,拉通线校正中间各柱模板.柱模除各柱单独固定外还应加设剪刀撑彼此拉牢,以免浇灌混凝土时偏斜;
(5)、柱脚应预留清扫口,柱子较高时应预留浇灌口,高度不得高于柱脚2米;
(6)、柱模应根据柱断面尺寸和混凝土的浇灌速度加设柱箍及对拉螺栓;
(7)、柱模板的安装必须待钢筋检查无问题并办好验收手续后方可进行封模,封模前必须将模内垃圾清理干净,施工时要留出梁口位置(或砼只浇到梁底),紧固夹具间距不大于500,柱模安装时在下部留设清除口,待模板内垃圾清除干净后再封模。
11、墙模安装
剪力墙采用九夹板配制,Φ14@450对拉螺栓连接,竖向围檩采用100×100@250方木,水平向围檩采用Φ48×3.5@450钢管与对拉螺栓相连,每排两根,外侧用二个山形帽固定件或成品铁板垫块加双螺帽拧紧,100×100方木衬档接头错开,方木长度采用4000、2000二种规格。
墙“L”型时的阴阳角及模板拼缝处必须用两根50×100或100×100木楞方固定,以免漏浆走位。
外墙内侧模板离结构面≯10mm,离结构面≤150mm处设一限位钢筋@1000,圠层间芀点处及楼梯井搭接处需设一20mm统长带,以便下一层浇捣时搭接良好,同时在层閴节点处须预埋单头薺栓@500与板板筋焊接,墙外侧用Φ48钢管治外墙统长配置,墙端最外一道对拉螺杆离墙端必须<150mm。
四、工艺流程
【型钢悬挑脚手架(扣件式)】
预埋件设置→安装悬挑主梁→悬挑主梁上下支撑杆件设置→立杆定位点设置→纵向扫地杆→立杆→横向扫地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格栅) →剪刀撑→连墙件→铺脚手板→扎防护栏杆→扎安全网
五、施工方法
通常采用在挑梁或纵向联粱上焊接150-200mm、外径Φ40mm的钢管或外径
Φ25mm的钢筋,立杆套在其外,并同时在立杆下部设置扫地杆。
脚手架立杆与挑架的连接图
1、悬挑梁宜采用钢筋拉环、U型螺栓进行锚固
(1)、型钢悬挑架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
(2)、钢筋预埋至砼板、砼梁底部,每侧平直段不小于0.6m;
(3)、U型螺栓预埋至砼板、砼梁底部,2根1.5m长直径18mmHRB335钢筋放置U 型筋上部;
(4)、钢筋拉环、U型螺栓与悬挑梁间隙用木楔楔紧;
(5)、锚固处楼板上应预先配置用于承受悬挑锚固端作用引起负弯矩的受力钢筋,否则应采取支顶卸载措施;
特殊部位悬挑梁布置:
(1)、悬挑结构部位:悬挑架支承点应设置在结构梁上,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
悬挑结构处的悬挑梁布置
2、立杆设置
(1)、立杆采用对接接头连接,立杆与纵向水平杆采用直角扣件连接。
接头位置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杆接头避免出现在同步同跨内,并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c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步距的1/3。
(2)、上部单立杆与下部双立杆交接处,采用单立杆与双立杆之中的一根对接连接。
主立杆与副立杆采用旋转扣件连接,扣件数量不应少于2个。
每根立杆底部由于是结构楼板可以不设置垫块,并且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边不大于200mm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立杆上。
(3)、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4)、立杆的垂直偏差应控制在不大于架高的1/400。
(5)、开始搭设立杆时,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
根据情况拆除。
(6)、立杆及纵横向水平杆构造要
3、连墙件
(1)、脚手架与建筑物按计算书中连墙件布置要求设拉结点。
拉结点在转角范围内和顶部处加密。
(2)、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3)、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4)、拉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纵横向水平杆接点处。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5)、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上述要求,确因施工需要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设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点,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4、脚手架搭设技术措施
4.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4.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4.3、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立杆的对接连接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6条的规定;
(2)、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
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3)、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4.4、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2)、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1条的规定;
(3)、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4.5、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2条的构造规定;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3)、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5)、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6)、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7)、独立或附墙砖柱,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8)、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M2.5的砖墙。
4.6、脚手架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2条、第6.3.3条的规定。
4.7、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2)、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取确保
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
4.8、脚手架剪刀撑与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
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4.9、脚手架门洞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第6.5节的造规定。
4.10、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3)、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4)、对接口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4.11、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4.12、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4条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4.13、钢管架应设置避雷针,分置于主楼外架四角立杆之上,并联通纵向
水平杆,形成避雷网络,并检测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4.14、外脚手架不得搭设在距离外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内,并做好可靠的
安全接地处理。
4.15、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
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4.16、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篾、塑
料篾混用。
4.17、外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
防滑鞋。
4.18、严禁脚手板存在探头板,铺设脚手板以及多层作业时,应尽量使施
工荷载内、外传递平衡。
4.19、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
架体。
4.20、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4.21、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载不得大于3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4.22、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5、脚手架拆除技术措施
5.1、拆架前: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5.2、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
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
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11第6.4.4条、第6.6.4条、第6.6.5条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5.3、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5.4、拆架程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
剪刀撑、斜撑,而后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
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
5.5、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件,拆除纵向水平杆、斜撑、
剪刀撑时,应先拆除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件。
5.6、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
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5.7、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
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5.8、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5.9、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
离开。
5.10、拆下的材料要徐徐下运,严禁抛掷。
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
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构配件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5.11、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5.12、当天离岗时,应及时加固尚未拆除部分,防止存留隐患造成复岗后的人为
事故。
5.13、如遇强风、大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严禁夜间拆除。
5.14、翻掀垫铺竹笆应注意站立位置,并应自外向里翻起竖立,防止外翻将竹笆内未清除的残留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6、安全管理
6.1、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上岗人员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6.2、搭设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6.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