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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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6年7月28日 23时58分
名称: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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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储粮技术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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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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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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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国粮仓储[1999]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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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厅(局),各中央储备粮管理公司、办事处,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为做好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装粮压仓工作,保证新库储粮安全,发挥效用,我局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订了《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各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项目单位认真学习、贯彻。

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函告我局仓储司。

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新建浅圆仓及房式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操作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1998年中央投资建设的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其它新建粮库可参照执行。

2 一般规定
压仓前的准备
2.1.1 仓房(含浅圆仓和房式仓,下同)的墙、地面等部位必须干燥;与粮食直接堆、靠的最后一项混凝土工程完工日期,距装粮时间不少于3个月。

仓房各部位无变形、裂缝等情况。

用于压仓粮食的水分含量应符合安全储藏标准,质量应符合国标中等以上要求。

检查粮库水准点的设置
粮库应设置永久性水准点。

当需要新设或增设水准点时,应选择地基可靠、透视良好的地点,按图(略)所示做水准点。

新设置时,应设三个水准点,并自成体系。

3 浅圆仓初始装粮压仓
浅圆仓沉降观测点的设置
仓壁周边沿地下通廊方向的两侧外壁应设沉降观测点。

仓壁周边沿垂直地下通廊方向的两侧外壁宜设沉降观测点。

自仓内地坪中部起,沿平行和垂直于地下通廊两个方向,每隔约5.0m设置一个沉降观测位置。

沉降观测点的做法
仓壁沉降观测点,可用不少于Φ16mm钢筋头埋设在仓壁外侧,距外侧地坪约高500mm 处,外露50mm。

内地坪沉降观测位置,可用Φ16mm钢筋、长约50mm,竖直埋在地坪面层内(不得穿透面层厚度),钢筋头顶部与地表面平;也可在地坪表面画出沉降观测位置。

初始装粮阶段和装粮数量
根据地基土质情况,初始装粮压仓应分阶段进行,一般应不少于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和最后阶段的装粮数量应分别控制在仓容量的40~50%和15~10%。

初始装粮顺序
由上联廊和地下通廊连成的单行浅圆仓,每个阶段应按图2(略)所示顺序依次装粮。

当两行或两行以上排列的浅圆仓组群,各行间有横向上联廊和地下通廊连系时,每个阶段应按图3(略)所示顺序依次装粮。

装粮静置时间
每阶段装粮完成后,应静置一定时间,前数个阶段装粮后,静置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最后一阶段装粮后,静置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并应满足款要求。

在前数个阶段装粮静置时间达到2个月后,应选每行浅圆仓中沉降量较大的一个,卸粮出仓,将仓内清扫干净后,观测仓内沉降情况;并检查仓内地坪有否裂缝,防潮层有否拉裂等不良现象。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设计等有关部门联系,协商处理。

当无异常情况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装粮压仓。

沉降观测记录
将所有沉降观测点统一编号,并标注在浅圆仓(仓群、组群)平面图上;将每次观测结果按统一编号登记在“沉降观测记录表”上。

竣工验收后,应将各沉降观测点全部观测一次,并记录。

在第一次装粮前,再将各沉降观测点全部观测一次,并记录,作为试装粮的原始标高。

每仓每阶段装粮前和每阶段装粮后,均需进行沉降观测,并记录。

每仓每阶段装粮完成后的静置期内,应每隔10天进行一次沉降观测;当观测结果符合下列条件时,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操作。

最后10天沉降量不大于3mm,否则应延长静置时间至满足要求为止。

观测浅圆仓仓体沉降是否均匀,门洞、仓壁与地下通廊连接有无异常变形等情况,并作详细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表的格式可参照表(略)。

试装粮后,应将全部观测记录(包括竣工时,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供的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记录)汇总、整理、存档。

当有异常情况,及时与设计等有关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处理。

出粮卸载
当满足款要求后,允许进行出粮卸载。

出粮时应先从中心卸料口出粮,然后应对称均匀卸料。

出粮应按与装粮的相反步骤进行。

正式使用后注意事项
开始使用后二三年内,应每隔3至6个月进行一次沉降观测。

应注意对称、均匀,出粮应先从中心出粮口卸料。

4、平房仓初始装粮压仓
沉降观测点按图4(略)所示位置布置。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

同款。

用Φ12mm膨胀螺柱打入柱垛内,外露50mm;安置膨胀螺栓钻孔时,不得损伤柱和圈梁的受力钢筋。

初始装粮的阶段、数量和静置时间
已做永久地坪的散装粮平房仓初始装粮时,应注意均衡、缓速堆载,不应长时间偏载。

初始装粮压仓应分两阶段进行,每阶段装粮数量分别为仓容量的60%和40%。

每阶段装粮后的静置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建在软弱地基上, 先做临时地坪的平房仓,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压缩性、排水固结条件等)分阶段装粮预压。

每阶段装粮的数量和压仓时间,可根据当地经验或与设计和地质勘察部门协商确定。

一般情况可分两阶段进行,每阶段装粮数量为仓容量的一半。

每阶段装粮后的静置时间应不少于1年;
可采用包装粮堆载预压,周边粮垛可距墙边600mm。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廒间组成的一栋平房仓,其相邻各廒间应同时按装粮阶段依次均匀装粮压仓,不得只装一个廒间,其他廒间空置。

沉降观测记录
可参照款执行。

初次装粮前、装粮过程中和压仓期间应观测排架(刚架)柱的位移量;应仔细观察平房仓的各部位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是门窗洞边、仓房四角、隔墙
中部及与檐墙联接处有无裂缝、变形。

当发生异常现象时,应绘图和文字记录,并及时与设计等有关单位联系,共同研究处理。

5 本规定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仓储司负责解释
6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注:仓内地坪上的沉降观测位置,用于装粮前和出粮后对内地坪标高进行沉降观测,了解仓内地面沉降变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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