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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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职责类
一、校长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的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对学校的财务开支进行审批检查。
二、报帐员职责
1、统一负责学校现金支付工作。
严格遵守财政纪律。
认真学习并熟悉财务制度,切实按照财务制度和标准办理各项收付报销手续。
按照规定,该收的收,该付的付,受理报销单据,应予严格审查。
如发现凭证不实,手续不全,耐心解释,加以拒付。
2、具体负责学校原始凭证的收集、分类、汇总、传递等工作。
3、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必须齐全,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申报。
4、及时登账,及时登记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5、做好水电费的支付工作,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制度类
一、预算管理制度
1、每年初由学校按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收支预算,交团溪镇中心学校、遵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2、学校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二、收费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按文件要求收费,严禁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和
提高收费标准。
严禁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2、按照遵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规定收取作业本费:一至二年级8元/生·期,三至六年级10元/生·期,严禁再向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按照成本收取每餐3元的伙食费,“爱心午餐食堂”严禁以营利为目的。
学校要加强对伙食费的使用和管理,不得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
4、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每个学生开具合法收据,在收据上注明收费项目及标准;且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2、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3、按照遵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规定,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报账制。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
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齐全后交报帐员审核,最后由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申报,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不予向团溪镇中心学校申报。
5、严格控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础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
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和住宿费等开支。
6、学校要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禁超财力支出。
7、学校支出在一次性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应通过行政会议讨论,凡一次性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应报团溪镇中心学校审批,支出金额在5000元的要报遵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批。
四、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严格按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专项使用,不隐瞒、截留、挪用。
五、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是为师生服务的单位,是学校的一部分,其资产属学校所有。
2、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应本着学生自愿、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在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质量,让师生享受质优价廉的服务。
3、食堂实行报帐制,食堂的收入必须存入中心学校的帐户,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个人存入折子户。
4、食堂购买食品实行多名教师采购制度,必须采购优质食品。
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六、财务公开制度
1、建立民主理财、公开理财的财务管理机制,健全财经审查小组,定期审查学校财务。
2、学校要定期向教职工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康乐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
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根据团溪镇中心学校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产管理制度如下 :
一、管理和使用。
1、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2、保管员负责财产台帐、总账、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分发、使用、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随时记录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学校财产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
3、全体教师要管理好各自保管及使用的校产。
班主任负责教室内学生桌椅、讲桌等物品的保管;远程管理人员负责电脑的使用,在每学期初对各自负责的校产进行登记和检查,保管人员签字确认,期末统计校产的损坏情况,对人为损坏的物品要进行赔偿。
4、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在5日内办理公物和房屋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5、凡造成校产损失、被盗等照价赔赏,特殊校产加倍赔赏。
二、资产帐、册
1、保管员应对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2、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1)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应经学校校长批准。
建筑物、贵重设备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2)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校长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3)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4)保管员要经常清点各室、各位教师保管的校产,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团溪镇康乐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政策和团溪镇中心学校的会议精神,确保我校受助学生能及时、足额领取助学金,不让困难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为此特与各班班主任签定责任书。
一、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办
法,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本班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二、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班会、课堂等形式,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的资助政策。
三、各班评定的贫困生名单必须是在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全班同学一致通过的
基础上上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资助名单的评定必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不以学生的成绩、担任班干部等作为评定的标准。
四、资金发放时,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家长代领,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帮助
学生代管资金或以实物充抵。
五、各班要及时对已资助学生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学生的家庭情况做到不因学
生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单位:团镇康乐小学年级: 校长(签字):班主任: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