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教字[2009]62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知
奉教字[2009]62号
关于印发《奉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
全市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初中(学校)、县城小学、东风小学、县直学校:现将《奉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奉新县教育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育名师名校评选工作方案通知
奉新县教育局秘书股2009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45份
奉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倾力打造一批能够引领全县素质教育,能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的名校、专家型校长、教师,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市教字[2009]17号)和《关于开展宜春市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的通知》(宜市教字[2009]1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选范围
名师、名校长评选范围是全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各类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校长。

名校评选范围仅限于高中。

二、评选名额
2009年我县评选市“三名”工程名额为:名师8名(其中高中、初中、小学名师分别为2名、3名、3名);名校1所(高中);名校长4名(其中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各1名)。

全市“三名”评选工作从2009年——2013年(每年一次,五年完成,每年评选五分之一)。

三、评选条件
(一)名师名校长入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校,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2、具体条件
(1)名师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中学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特高级职称;在职在岗的中小学特级教师为当然“名师”人选;
②中学教师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获得过市(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质课奖励或由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称号;
④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教育思想端正,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突出的教育教学专长,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市有较高知名度;
⑤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发表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著或教材;承担过省级以上课题,并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取得较大成效。

(2)名校长
①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担任校长(正职)3年以上;
②中学校长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获得过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称号;
④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掌握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有正确的教育思想、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行政管理能力,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作风民主,公正廉洁,办学实绩突出,在本市有较高知名度,所在学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在全市起示范作用的先进学校;
⑤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发表或出版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论著。

(二)名校评选条件
1、管理水平高。

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校长素质高,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崇高的人格魅力;学校班子团结合作、科学民主、和谐高效;学校管理内涵丰富,管理效果好,社会认可度高,办学行为规范。

2、教育教学质量高。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尊重教学主体,注重健康协调发展;注重培育全体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审美、学会合作的综合素质,并在一定的文化知识领域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3、师德师风正。

教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风浓厚,学历达标;教师能模范执行行为规范的要求,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观、教学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素质教育的观念;具有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身立教、以德育人的精神境界。

4、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强。

重视科研工作,广大教师积极参
与科研工作;有科研工作机构和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获市(地)级以上奖励和同行公认;加强继续教育,在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抓好校本培训和群众性科研,创造勇于创新氛围,争当创新型教师,造就一批德高业精、同行公认的名师。

5、校园文化氛围浓。

学校建筑布局合理,色调和谐,功能齐全;校园环境洁净、优美,积淀浓郁的文化特质,展现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6、教学设施完备。

具备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各项办学设施达到省颁标准。

7、社会满意程度高。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无乱收费、乱补课现象;学校的教育质量、服务态度、综合实力、精神风貌、办学特色赢得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奉新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赵家材同志担任组长,县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秘书股),由工会主席李应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吴祥波、戴隆友、余克梁、闵耀成、许璐,具体负责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的日常工作。

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若干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过硬的知名教师、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组成县专家评审小组参与评审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参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对集中人力、财力用于参加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要紧密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强化各项工作举措,带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创新和发展。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发布通知(5月10日-5月15日)。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评选范围、对象、名额和评选办法,及时发文公布。

2、逐级推荐(5月16日-6月2日)。

在个人(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按市下达的指标组织推荐,由申报者填写推荐表,连同有关证书、材料原件,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后,6月2日前由各校报送县教育局“三名”工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再由县评审组审定公示后,送市教育局“三名”工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专家评审(6月3日-6月10日)。

县专家评审小组依据《宜春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评选细则(试行)》、《宜春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评选细则(试行)》,对申报对象的名师、名校长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价,提出书面评审意见;依据《宜春市高中名校评选细则(试行)》,对申报对象的名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提交书面考察报告和评定意见。

4、社会公示(6月10日-6月15日)。

县“三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组评审意见进行审核,确定预选名单,向社会公示。

对公示无意见的,予以确认,上报;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较大问题的,取消评选资格。

5、发证授牌(9月)。

经审定公示后,上报,由市教育局“三
名”工程评审委员会再次审定公示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授予宜春市名师、名校、名校长荣誉证书或匾牌。

六、材料要求
1、申报者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撰写近五年以来的主要事迹材料(不超过2500字)。

2、申报名师、名校长须交的材料有推荐表、事迹材料、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含特级教师证书)、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发表或出版的教育教学论著(文)、省级以上课题结题证书等,申报名校长的还须交职务聘任书。

所提交的各种奖励或荣誉证书,出版的教育教学论著(文)必须是近五年以来的。

3、申报名校须交推荐表、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及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业绩材料。

4、所有报送材料按照清单要求,按顺序填写并装订,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九份。

七、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

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工作是我县教育系统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受到普遍关注的工作,各校要把评选的政策、范围和条件进行宣传,广泛发动师生、家长、社会参与名师名校名校长的推荐评选活动。

2、认真推荐。

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要自下而上推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加强领导。

各校应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拟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4、重在培养。

打造“三名”工程,评选是结果,重点在培养。

各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细则》的要求,认真调查摸底,进行重点培养打造。

一要积极打造名师,引入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形成新的竞争机制;通过深化教师聘任制改革、定期评选推荐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方式,激励教师提升水平,争创一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广泛开展教师培训;充分利用中小学远程教育资源,开设网上课堂,大规模提升教师素质。

二要积极打造名校长,将一批德才兼备、事业心强的人才选拔到校长后备岗位;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围绕目标科学合理实施工作,在实践中提升才干。

三要积极打造名校,科学定位学校发展,建立健全科学考核学校工作的评价机制,学校要紧扣“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管理强校”的办学目标,加强管理、优化资源、提升质量,形成各自的特色和品牌。

四要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落实奖励激励政策,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全员参与、重点培养、打造“三名”的浓厚氛围,整体提升奉新教育水平和影响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