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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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简要情况
一、安庆市
(一)政策条款
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已调整为《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本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是超前编制规划。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市级水利前期工作,先后编制完成《安庆市灾后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并在全省第一个被市政府批准。
二是积极推进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繁杂。
我局超前谋划,鼓励各县市区超年度完成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等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三是加强建设管理。
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建管体制,严格落实“四制”,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把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领域,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需要。
五是强化监督考核。
市局会同市民生办加强对项目推进与完成情况、资金投入力度等的考核通报,对对进度慢、问题多的项目进行重点调度、重点督查,保证良好施工环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工作成效
2018年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下浒山水库大坝顺利完成封顶,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63亿元;实施14.2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完成投资0.96亿元;建成高效节水资金项目7个,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91万亩;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主要支流皖河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18个、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7个、及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迎江区窑沟站和大观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累计完成投资6.59亿元,占下达计划的100%。
二、滁州市
(一)政策条款
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已调整为《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本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是高位推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现场协调调度。
市效能办跟进督查。
二是超前开展前期工作。
提前开展工程可研、初设编制工作,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第一时间开工建设。
三是多方落实建设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能够足额到位,征迁任务的资金保障有力,重点将中小河流穿城段拆迁任务纳入城市建设范围统筹推进。
四是严格进行考核。
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五是开展市级稽察
工作。
对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稽察,保证了工程进度,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
(三)工作成效
2018年实施了包括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江巷水库工程、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农水项目等共计98个,累计完成投资19.66亿元。
其中,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92亿元,江巷水库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40亿元,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0.33亿元,农水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52亿元,其它水利项目累计完成投资0.49亿元。
超额完成了年度的投资建设目标任务。
三、六安市
(一)政策条款
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已调整为《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本市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重大水利项目推进工作领导组,制定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调度计划,多种形式召开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对水利建设进行部署。
二是部门主动担当。
牵头安徽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建设与管理、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深入调研、组织编制方案、协调推动各项前置工作,促进了全省行蓄洪区项目前期工作的快速推进。
三是加大水利投入。
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补
助的同时,继续加大市县财政预算投入力度,拓宽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渠道。
灾后,广泛利用近20亿元社会资本兴建水利工程。
四是立足长远规划。
按照全市灾后防洪薄弱环节项目规划,持续推进防洪薄弱环节工程建设。
《六安市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简要规划》获市政府批准。
五是强化工程调度。
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建设“四制”,落实各级责任人,倒排工期落实计划。
每半年开展一次市级在建项目工程建设稽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三)工作成效
2018年实施的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共11条,其中续建5条河流均已完工,总投资共计3.61亿元;6条新开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内全部完成开工任务,总投资2.99亿元。
全年累计完成防洪薄弱环节项目、水保、农村水利项目等重点水利建设投资9.09亿元,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24.1%。
四、巢湖市
(一)政策条款
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已调整为《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本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是凝心聚力,真抓实干。
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将各项工作逐一落实到人,量化工作职责,明确奖惩
措施。
二是严控质量,提高标准。
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六项制度”。
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等方面进行控制评价。
三是创新机制,强化监管。
通过广域网考勤县级平台对参建单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管,有效解决就施工现场负责人履职不力问题。
建立三方共管账户制度,严格控制了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安全。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认真落实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宣传制度,将工程政策内容、实施进展情况等向受益群众公示宣传,扩大民生工程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工作成效
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巢湖市段)全线开工,完成投资1.39亿元;裕溪河治理工程(巢湖市段)全面动工,完成投资1.15亿元;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柘皋河夏阁段、中垾段、柘皋段)完成投资3972万元,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480万元,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处,完成投资1420万元。
投入6445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治理面积
6.08万亩,完成3300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五、蒙城县
(一)政策条款
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已调整为《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本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县水利局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利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提前谋划,编制初步设计。
2018年新开工的项目,于2017年底提前编制初步设计,并于2018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批复。
待实施方案下达后,工程已达到可招标阶段,为工程提前开工做好准备。
三是强化工程调度。
召开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民生工程调度会,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积极落实资金。
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先建后补政策,在中央资金未下达的情况下,由县区政府堑付,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工作成效
2018年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个,累计完成投资4000万元,全面完成下达的投资计划任务。
已完工项目,通过清淤疏浚、建设沟口涵闸、加固堤防,除涝防洪能力普遍提高。
六、当涂县
(一)政策条款
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已调整为《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本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工程建设领导组,不定
期召开推进调度会,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督查考核,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项目宣传。
通过宣传,群众积极支持,积极配合征迁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按“四制”建设程序操作,统筹做好工程施工、招标、设计等工作,同时,加强合同管理。
四是落实配套资金。
除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外,在市政府补助5%资金的同时,县财政筹集1314万元用于征迁,并通过发行地方债融资100万元,足额筹措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按标准建设。
(三)工作成效
2018年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共计5个,累计完成投资7584万元,占下达计划的100%。
其中,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个,完成投资2714万元,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2个,完成投资4780万元。
双摆渡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投资20789万元。
水系连通重点县项目主要实施太白、江心项目区,投资5600万元,2018年完成投资3520万元。
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9180万元。
七、芜湖县
(一)政策条款
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已调整为《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本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
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
根据项目预期目标,结合本县实际,从项目立项起,充分调研、反复论证、提高要求,保证项目建设成效。
二是打造样板工程。
根据项目切实需要,成立领导组,形成了县政府领导、县水务局主管、属地政府参与的三级扁平化管理模式,搭建了工程建设领导组,工程建设管理处,各项目部为现场管理机构的管控架构。
三是优先保障资金。
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补助的同时,继续加大县财政预算投入力度,足额配套项目建设资金,利用各种融资平台,2018年,融资4.5亿元。
四是严格日常监管。
严格项目监管,全面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按照“分层认定、分级审核、分类拨付”原则,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相关合同单位,有效保证资金按时安全拔付。
(三)工作成效
2018年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个,完成投资3155万元,占计划总任务的100%;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等水利建设项目1个,完成投资5800万元,占计划总任务的100%。
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1个,完成投资550万元;水系连通项目1个,完成投资3000万元;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5个,完成投资4000万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个,完成投资520万元。
八、郎溪县
(一)政策条款
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已调整为《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本县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建立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在重点水利工程开工前与中标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的制度,并将水利建设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建设等一并纳入了全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二是强化资金筹措,保障项目建设。
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水利建设投融资机制,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2018年县级财政共安排12157万元用于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其中8520万元用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637万元用于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
三是强化管理调度,确保质量进度。
组建了以纪委监委牵头,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参与的工程督查考核组,对重点工程全程跟踪问效。
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的施工单位进行定期约谈,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如期按质完工。
(三)工作成效
完成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10个,正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段,累计投入资金5.91亿元。
2018年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共计7个,下达计划19569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7286万元,占下达计划的88%。
其中,中小河流治理项
目5个,完成投资12102万元;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项目2个,完成投资5184万元。
九、广德县
(一)政策条款
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现已调整为《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本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实施。
(二)主要做法
一是实施方案“准”。
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组织召开乡镇村群众座谈会,吸纳群众意见,形成科学性、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
二是组织保障“强”。
县委、县政府将其纳入全县100个重点项目,在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资金配套等方面开绿灯压缩时间、整合资金,全力推进。
三是质量督查“严”。
从设计、施工、验收三个环节严把质量关,加大现场督办、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投资渠道“宽”。
利用县水利投资公司平台,2017年通过农发行融资2.34亿元用于地方配套。
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
五是管护机制“新”。
实行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水利管护常态化,对分散的小型水利工程,实行“三位一体”管护摸式。
(三)工作成效
2018年,共完成水利投资3.5亿元。
灾后薄弱环节46座水库全部完成建设任务;2019-2020年计划实施的2条中
小河流治理,其中老郎川河泥河汇合口段防洪工程于2018年提前实施并已完成35%的建设任务,砖桥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提交省水利厅审查审批,计划于9中旬开工建设,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水下工程;耿村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前完成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新建12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