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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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教委科[2012]2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4.10
【实施日期】2012.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沪教委科〔2012〕2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我委决定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共设立60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约300项,一般项目约300项。
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
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6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二、申报范围为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示范性高职院校。